對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管理辦法
① 工人在有灼傷、燙傷或者容易發(fā)生機械外傷等危險的操作;在有強 烈輻射或者低溫條件下的操作;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質或 者大量粉塵的操作等條件下工廠應該供給工作服或者圍裙,并且根據需要供給工作帽、口罩、手套和護腿等防護用品。
② 在有危害健康的氣體、蒸汽或者粉塵的場所操作的工人,應該由工廠分別供給適用的口罩、防護眼鏡和防毒面具等。
③ 在有噪聲、強光、輻射熱和飛濺火花、碎片的場所操作的工人,應該由工廠分別供給護耳器、防護眼鏡、面具和帽盔。
④ 經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體的地面上操作的工人,應該由工廠供給防水靴或者防水鞋等。
⑤ 高空作業(yè)工人,應該供給安全帶;電氣操作工人,應該按需要供給 絕緣靴、絕緣手套;經常在露天作業(yè)的工人,應該供給防曬、防雨的用具;在寒冷氣候中必須進行露天工作的工人,應該根據需要供 給御寒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