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集團員工大會管理辦法
房地產集團公司員工大會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員工大會的操作程序,確保員工大會有序、高效、圓滿地舉行,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員工大會,是指公司各部門及所屬項目公司、專業(yè)公司全體員工參加的各類會議。
第三條 綜合管理部為員工大會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為協(xié)辦部門。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yè)公司遵照執(zhí)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yè)公司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 員工大會的類型和審批
第五條 員工大會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年會(二)中秋聯(lián)誼會(三)各類學習報告會;(四)各類培訓講座;(五)其他。
第六條 年會、中秋聯(lián)誼會等各類員工大會由綜合管理部和相關職能部門擬訂會議方案,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或以上領導審批后實施。
第三章 會前準備
第七條 綜合管理部或相關職能部門應按照會議性質,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名稱、時間、地點、主題、主持人及議程等;(二)擬邀請嘉賓;(三)用餐標準;(四)交通工具安排;(五)娛樂活動安排;(六)會務人員;(七)費用預算;(八)其它根據會議性質須明確的事宜。
第八條 綜合管理部或相關職能部門根據領導審定的方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一)安排專人負責會務工作;(二)擬發(fā)會議通知,確定會議人數(shù);(三)租借會議場地;(四)準備會議資料:包括參加會議人員名單、主席臺人員名單、議程安排、領導講稿及其他會議資料;(五)會場布置:包括會場導引牌、會標、主席臺桌牌和話筒、員工席桌牌、演示板、紙筆、投影設備、鮮花以及簽到冊等相關用品的準備;(六)用餐安排:包括確定用餐場地、桌數(shù)、標準、菜單及準備席箋等;(七)娛樂活動安排:包括自辦文藝演出或專業(yè)文藝演出以及其它休閑娛樂活動的安排;(八)邀請嘉賓(相關部門配合);(九)車輛安排;(十)采購禮品或果品;(十一)攝影、錄音安排;(十二)相關費用的申請;(十三)其它根據會議性質需要安排的事宜。
第九條 綜合管理部應在會議召開前對各項籌備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查漏補缺。
第四章 會議服務
第十條 綜合管理部和相關部門應做好以下會議服務工作:
(一)安排專人負責簽到;(二)發(fā)放會議資料;(三)安排人員車輛迎送嘉賓;(四)安排用餐;(五)安排娛樂活動;(六)發(fā)放禮品和果品;(七)進行攝影、錄音;(八)作好會議記錄。
第十一條 綜合管理部及相關部門應與會場管理部門保持密切聯(lián)系,確保會場照明、空調、影音設備正常運轉及茶水、用餐和娛樂活動等符合大會的要求。
第五章 大會紀律
第十二條 參加大會人員應按規(guī)定統(tǒng)一著裝,提前到達會場并簽到,按指定區(qū)域有序入座。
第十三條 參加大會人員應當將手機、呼機關閉或置于震動擋,并自覺維護會場秩序。
第十四條 應參加大會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或需中途離開的,須按規(guī)定向所在公司總經理請假。
第六章 會后事宜
第十五條 綜合管理部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會議費用的結算。
第十六條 綜合管理部或相關職能部門應對會議資料進行匯總、整理并及時交給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歸檔;其中影音資料應于一個月內交綜合管理部歸檔。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