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chǎn)控股人力資源管理權限辦法
地產(chǎn)控股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權限
一、按照“管理有序、合理授權”的原則,總部與各單位實行“分級管理”的人力資源管理方式,由總部和各單位按照不同的管理權限,實施不同的人力資源管理(詳見《權責手冊》,以權責手冊最新版為準)??偛靠墒跈喔鲉挝粚χ付ǖ膯T工行使人力資源管理。
二、總部行使對總部員工、各單位高層以及由總部委派到各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力資源管理權。
1.人力資源管理權是指與人員招聘、人事任免、薪酬核定、培訓發(fā)展、績效管理與考核等有關的一系列人力資源管理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2.根據(jù)管理需要,總部可對屬于總部行使的人力資源管理權向各單位進行必要的授權。
3.總部向各單位的長期人力資源管理權授權應在相關制度中予以明確,臨時授權應以書面的形式進行授權。
三、各單位行使對本單位除高層及總部委派人員以外的所有員工的人力資源管理權。各單位在任免中層人員時須報總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