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建筑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為了規(guī)范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工作處于受控狀態(tài),特制定本辦法。
1.職責分工
⒈⒈業(yè)主授權派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
⒈⒉工程施工(簡稱乙方)負責對甲方下達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簽證的文件簽證。
⒉ 簽證工作內容
2.1.基礎開挖到滿足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2.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作內容。
2.4.甲方指揮失誤造成乙方材料人工的簽證。
2.5.乙方施工失誤,經甲乙雙方口頭或書面協(xié)調整改的,乙方出具的技術核定簽證。
2.6.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方予以確認的。
2.7.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簽認的。
3.現場簽證參加人員
3.1.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jiān)理單位代表。
4.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
4.1.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后補簽簽證單。
4.2.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甲方預算部、監(jiān)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內四方簽字蓋章完畢,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順延一個星期,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
4.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簽證單需要設計院或其他有關部門簽字蓋章,乙方負責辦理。
4.4.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
5.現場簽證程序
5.1.乙方應向監(jiān)理單位提出簽證申請,由監(jiān)理通知甲方。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預算、測量簽字確認。
5.2.乙方填寫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tǒng)一標準規(guī)范表格)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及存檔以備作為結算依據。
6.現場簽證結算方式
6.1.單位施工單位分三個階段分別辦理簽證結算。即基礎部分、主體結構部分和安裝及裝修部分。每個階段在正式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將結算資料提交到甲方預算部,由甲方組織驗收簽證,否則停止撥付工程進度款和合同規(guī)定撥付款。
6.2.外網、景觀及零星工程合同簽證的,每月10日前必須將簽證結算資料提交到甲方預算部,由甲方組織驗收簽證逾期停付合同工程款。
7.簽證的效力
7.1.工程予決算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簽證文件,未經甲方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指令確認有異議(拒簽),在甲方堅持要求執(zhí)行時,乙方應予以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應順延。因拒不執(zhí)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
7.2.簽證責任人未按法律、法規(guī)、預算、測量等現行有效標準及合同約定時間對對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簽證或簽復的,應視為要求被確認,由此產生的責任與費用由甲方承擔。
7.3.本辦法為甲乙雙方在合作中的經濟或法律責任界定的依據,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損失、延誤的工期及其他經濟損失。
8.例外處置
8.1.必要時。甲方可發(fā)出口頭指令,乙方對甲方的口頭指令應予以執(zhí)行。但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出書面文件,甲方必須組織簽證確認。由乙方未能在48小時提出書面文件或放棄讓甲方簽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8.2.在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下達指令的要求,并將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時內不予下達或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及順延的工期,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
9.所有現場簽證、簽字、認可,撥(借)工程款于意圖
總經理
副總兼總經理助理
財務部
工程部經理
預算部
專業(yè)負責工程師
專業(yè)負責監(jiān)理工程師
施工單位負責人
10.所有程序由施工單位申請,級級審核,一級一級向上報,在沒特殊情況下不可越級上報。
11.本辦法自行文直日起執(zhí)行,由工程部負責統(tǒng)一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