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fā)建設工程預算結算管理辦法
開發(fā)建設工程預算結算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規(guī)范建設工程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根據國家和地方相關法規(guī)和文件的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下列已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
1、樓體基礎工程;
2、土建工程;
3、水暖、電氣、消防工程;
4、裝飾裝修工程;
5、大型設備、設施安裝工程;
6、公司認定的其他工程。
二、本辦法所稱工程預算是指:公司確定開發(fā)項目后,由其預算部門依據審定后的施工圖、現行預算定額、取費標準及現場條件等確定開發(fā)項目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文件。
三、本辦法所稱工程結算是指:公司對開發(fā)項目工程依據工程進度、施工合同、施工監(jiān)理情況辦理的工程價款結算,以及根據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超出(或減少)施工合同的工程變更情況,調整施工圖預算價格而確定開發(fā)項目最終結算價格的文件。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公司預算部負責工程預算、決算書的編制工作,由預算部長負責。
成員由各專業(yè)預算員主成, 其職責是:
1、編制、審核單體工程預、結算書;
2、編制、審核配套工程預、結算書;
二、公司組成預、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預算、結算管理工作。管理委員會主任由項目主管經理擔任,其成員由總工辦、工程、預算、開發(fā)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其職責是:
1、負責擬開發(fā)項目的綜合造價成本分析;
2、審核確定工程招議標標底或投標書;
3、審核預算、結算書;
4、審核材料和設備的采購價格;
5、審核與工程項目相關的施工合同及材料.設備采購供應合同;
6、負責開發(fā)項目工程建造過程中造價或分包工程費用的管理控制;
7、負責對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進行認證。
三、公司成立結算審核委員會,負責審核并最終確定工程結算工作。審核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其成員由公司賬務部、行政部、監(jiān)事會及外委造價審核單位負責人組成。其職責是:
1、審核結算書;
2、確定工程進度及工程量;
3、確認隱蔽簽證,技術聯系單的有效性;
4、確定定額及取費標準執(zhí)行文書;
5、確定竣工工程造價;
第三章 預算管理
一、公司的招標、投標工程,承包、分包工程必須編制預算書;
第九條 預算書包括下列內容;
1、項目概況;
2、編制時間;
3、編制人員;
4、建設工程項目內容;
5、建設工程項目質量標準;
6、建設工程項目造價;
7、編制預算遵循的定額.取費標準依據;
8、編制預算說明;
9、有關文件、資料、圖紙等。
二、編制預算書必需依據下列資料:
1、建設依據;
2、設計方案;
3、施工圖紙;
4、預算定額、取費證書;
5、市場價格或報價;
6、施工單位資質等級、取費標準;
7、其它有關資料。
四、預算書由預算部編制,經預(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后,報預(結)算審核委員會審批。
第四章 結算管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編制結算書:
1、整個建設工程項目或單項工程全部竣工;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完畢;
3、其它情況;
二、結算書是在預算的基礎上,結合施工中的設計變更現場工程簽證等情況編制的,只在預算的基礎上部分增減調整,形成結算書。
三、編制結算書必須依據下列資料: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施工圖預算和施工組織設計;
3、設計變更、現場工程變更和工作聯絡單;
4、甲供材料明細;
5、所執(zhí)行的預算定額、取費標準;
6、雙方約定的材料限價表;
7、施工單位使用的水、電費情況表;
8、配合費、甲供材料保管費情況表;
9、合同約定事項違約扣罰額;
10其它有關資料及現場紀錄資料。
四、結算工作程序:
1、施工單位申報竣工驗收及工程結算申請;
2、結算管理委員會會同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進行全面驗收;
3、總工辦、工程部、開發(fā)部會審竣工圖、設計變更、技術聯系單并確認;
4、工程部、預算部、監(jiān)理單位共同會審現場簽證;
5、預算部審核結算書:
a、各專業(yè)預算員審核結算書;
b、預算部內部預算員互審;
c、預算部長審核;
6、結算委員會對預算部審核決算書進行會審后報公司結算審核委員審批;
第五章 審核管理
一、結算審核委員會定期、定項對工程預算、結算進行審核:
1、公司結算審核委員會每年年末對公司當年度已辦理完結算的開發(fā)項目進行審核:
2、公司結算審核委員會在每個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對竣工項目進行結算審核;
3、結算審核委員會根據公司總經理安排隨時對正在施工的工程項目進行預算或結算審核。
二、結算審核委員會在審核時組織有關人員組成審核小組進行審核。
三、審核人員在審核工程結算時,應當重點審查對工程項目價格產生影響的以下事項:
1、工程實施過程中發(fā)生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
2、工程材料和設備價格的變化情況:
3、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建筑經濟政策變化情況:
4、補充合同內容。
5、工程項目預算執(zhí)行情況;
6、工程項目合同工期執(zhí)行情況和質量等級控制情況。
第六章 罰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罰當事人10-50%的月薪:
1、未按公司要求和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預算.結算
書而影響工作進行的;
2、未能及時對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進行認證的;
3、經結算審核委員會認定的其它違規(guī)行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當事人予以解聘,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賠償:
1、玩忽職守,并有事實證明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10萬元以上的;
2、受取賄賂,向施工單位.設備和材料供應商泄露底,編制虛假結算書的;
4、結算審核委員會認定的其他違紀行為;
五、本規(guī)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