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貿易大廈消防設備設施管理辦法
貿易大廈消防設備、設施的管理辦法
1.消防自動報警系統每半年進行抽測檢驗一次。
2.消防聯動系統每半年測試檢修一次。
3.室外消火栓每年保養(yǎng)兩次,水噴淋每季度進行末端放水試驗。
4.輕便消防器材每年進行一次檢修保養(yǎng)。
5.消防電梯系統每半年進行一次測試。
6.應急照明,應急廣播系統,通信系統每半年進行一次測試、檢修。
7.疏散指示燈每月檢查、維修一次。
8.各部門對所管轄范圍的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必須設專人管理,經常保持完好有效,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保安部。
9.工程部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yǎng)、更換,并設專人負責,并將運行狀態(tài)報物管中心安全領導小組。
10.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占用、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