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采設備支架運輸封裝管理辦法
1、運送綜采支架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經(jīng)礦總工程師批準。
2、運送前必須要對沿途運輸路線巷道的安全間隙、高度、支護情況、軌道線路、曲線半徑、絞車、信號、鋼絲繩和連接裝置、防脫銷裝置、擋車設施等進行一次全面認真的檢查,符合規(guī)定要求后方可運送。
3、沿途提升時,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車不作業(yè)”制度。
4、崗位工嚴格執(zhí)行上崗制度,不得脫崗、睡崗、串崗。
5、必須使用合格的平板車運送,運送綜采支架的車輛軸距不得小于0.9 m。運送前必須對平板車狀況全面認真檢查一次,符合規(guī)定要求后方可封裝,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平板車封裝入井。
6、綜采支架裝車后,四角用φ24mm的螺栓固定牢固,將支架收到最低高度,并用倒正絲將支架加長段與平板車連接固定牢固。
7、運送綜采設備的軌道線路軌型符合要求,使用標準道岔。
8、斜巷提升時每次只準提一個支架,所使用的絞車、鋼絲繩、連接器等必須所在區(qū)域單位驗算,機電運輸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正常使用保險繩。
9、運輸途中每換一次車,運輸負責人要對裝車固定情況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運送。
10、沿途設備及設施的維護執(zhí)行誰使用誰維修的原則。
11、由于車輛維修質(zhì)量不合格導致車輪損壞,由機電機運隊更換損壞的車輪,其余情況有機電機運隊負責更換壞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