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物件吊裝安全管理辦法
a.1范圍
本文件規(guī)定公司生產過程中各類大型物件、線型復雜件及其它有特殊吊裝要求的物件(以下稱大件)吊裝作業(yè)策劃、申請和控制,防止發(fā)生起重傷害事故,實現安全吊裝。
適用于公司區(qū)域內分段合攏、鋼結構件等大型物件的翻身、吊裝作業(yè)。
a.2定義
a.2.1 本規(guī)定中吊裝作業(yè)是指:運用起重設備將物體吊起并移動到預定位置,再進行放置、翻身或固定安裝,直至松鉤、拆除卸扣的過程。
a.2.2 大件的吊裝作業(yè),按審批權限分為公司和車間兩級控制。
a.2.3 屬下列情況之一,按公司大件吊裝作業(yè)程序進行審批和控制:
a)重量超過起重機(300t及以上的起重機)額定重量80%以上的;
b)兩臺起重機聯吊或抬吊,其中有起重機所承受的載荷超過其額定起重能力的70%的;
c)使用三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的;
d)吊裝主機等經濟價值1000萬人民幣以上的重要設備;
e)其他由安全、生產或設計部門提出需采取特殊吊裝工藝的,如超長(寬)件、重心偏向件或結構、線形復雜件。
a.2.4 屬下列情況之一,按車間大件吊裝作業(yè)程序進行審批和控制:
a)兩臺起重機聯吊或抬吊;
b)重量超過起重機(50t及以上的起重機)額定重量70%以上的;
c)吊裝發(fā)電機、艉軸、舵葉、螺旋槳等經濟價值超過100萬人民幣以上的重要設備;
d)水上錨鏈吊裝。
a.2.5 艙蓋板吊裝,作業(yè)條件沒有發(fā)生變化的,車間可按批次審批、控制。
a.3職責
a.3.1 技術部
a.3.1.1 負責編制吊裝工藝,必要時組織評審,對相關部門進行技術交底。
a.3.1.2 生產設計應考慮起重機械的起重能力和性能,控制分段設計重量和外形尺寸。
a.3.1.3 深入現場,檢查、驗證吊裝工藝的執(zhí)行,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工藝問題,提出改進方案和措施,提高施工的本質安全性。
a.3.2 質量部負責焊接型吊環(huán)(耳攀)、加強結構的安裝、焊接質量檢驗。
a.3.3 造船部/修船部
a.3.3.1 根據公司大件吊裝作業(yè)的需要,組織相關會議,策劃吊裝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a.3.3.2 嚴格執(zhí)行“五同時”,在安排吊裝任務的同時布置有關安全措施,并監(jiān)督落實。
a.3.3.3 負責與外租設備方進行協(xié)調,傳遞吊裝工藝、施工方案和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a.3.4 吊裝作業(yè)部門
a.3.4.1 依據吊裝工藝要求,擬定具體的施工方案,并對相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交底。
a.3.4.2 嚴格執(zhí)行起重作業(yè)有關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負責吊裝作業(yè)中安全措施的落實。
a.3.4.3 負責作業(yè)前、中、后的監(jiān)督、檢查、警戒等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a.3.5 待吊大件的施工部門
a.3.5.1 按工藝流程對焊接型吊環(huán)(耳攀)、加強結構的安裝、焊接質量逐級報驗,施焊人員必須持中級及以上的焊工證。
a.3.5.2 督促、檢查按圖施工,糾正施工中出現的工藝質量問題。
a.3.6 安保部協(xié)同策劃大型吊運作業(yè)方案,負責對吊裝現場環(huán)境、警戒設置、審批手續(xù)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作業(yè)部門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a.3.7 資產部負責檢查設備、設施的完好性,解決吊裝過程中出現的設備問題。
a.4管理內容
a.4.1 起重機駕駛員、起重指揮人員要求:
a.4.1.1 公司大件吊裝作業(yè)的起重指揮,應為起重高級工以上的起重專業(yè)人員,起重機駕駛員應具備二年以上本崗位工作經驗;
a.4.1.2 車間大件吊裝作業(yè)的起重指揮應為起重中級工及以上人員,起重駕駛員應具備一年以上本崗位工作經驗。
a.4.1.3 起重機械為租賃設備或客戶提供設備,與其溝通確認統(tǒng)一指揮,由設備方操作。
a.4.2 策劃
a.4.2.1 技術部編制吊裝工藝,標清吊環(huán)(耳攀)和加強結構的規(guī)格、噸位、受力、裝焊部位以及探傷要求,如對焊接和探傷有特殊要求的,也應在圖紙或工藝中說明。
a.4.2.2 公司大件吊裝作業(yè),造船部/修船部召集相關部門,策劃吊裝方案、部署安全防范措施。
a.4.2.3 跨部門或多部門協(xié)作的吊裝作業(yè),造船部/修船部應指定主體部門和配合部門,明確各部門職責與分工。
a.4.2.4 吊裝部門接到批準的吊裝工藝或方案后,應組織施工作業(yè)人員熟悉施工方案和措施,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具體分工,并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與要求。
a.4.2.5 當生產實際情況與吊裝工藝、吊裝方案不符時,設計部門、生產組織部門應及時調整;吊裝部門認為有吊裝難度的或缺少相關吊裝作業(yè)經驗的,應報告生產組織和安全管理部門。
a.4.2.6 車間大件吊裝作業(yè),由吊裝部門負責組織、策劃與具體實施。
a.4.3 審批流程
a.4.3.1 公司大件吊裝作業(yè)的審批
a.4.3.1.1 吊裝部門負責填報《公司大件吊裝作業(yè)審批表》(gl/ch 04-005-r-01),吊裝部門領導按審批要素逐項確認后,按流程辦理申請手續(xù)。
a.4.3.1.2 質量部依據審批要素和吊環(huán)(耳攀)、加強結構等檢驗結果,由質管部主管或部門領導審批吊裝申請。
a.4.3.1.3 造船部/修船部依據工程進度要求和吊裝準備工作情況,審批吊裝申請。
a.4.3.1.4 安保部在核實吊裝部門具體吊裝方案和相關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后,由部門領導審批吊裝申請;
a.4.3.1.5 公司分管領導簽署審批意見后方可進行吊裝作業(yè)。
a.4.3.2 車間大件吊裝作業(yè)的審批
a.4.3.2.1 吊裝部門按造船部/修船部門下達的吊裝計劃,由負責該工程(區(qū)域)主管或施工員填報《車間大件吊裝作業(yè)審批表》(gl/ch 04-005-r-02);
a.4.3.2.2 待吊大件施工部門的技術和質量檢驗人員確認吊環(huán)(耳攀)規(guī)格、數量、安裝位置及其焊接質量,并分別簽署吊裝意見;
a.4.3.2.3 吊裝部門領導按審批要素逐項確認后簽署吊裝意見;
a.4.3.2.4 區(qū)域長、安全員、車間領導根據吊裝前的準備工作情況簽署審批意見。
a.4.3.3 吊裝前的安全檢查與整改
a.4.3.3.1 作業(yè)前,起重指揮、安全員和區(qū)域長應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
a.4.3.3.2 檢查中發(fā)現有不符合或不能滿足安全吊裝要求的因素,應暫停作業(yè)、立即整改,整改完畢后才能繼續(xù)作業(yè)。
a.4.3.3.3 吊裝前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a) 按吊裝工藝選配鋼絲繩、卸扣等起重吊索具,檢查外觀質量,鋼絲繩色標必須與當季鋼絲繩標色相符,檢查掛鉤、鋼絲繩防護襯墊的可靠性;
b) 檢查待吊大件是否具備正式吊裝的條件,上、下方和內部無人員、活動部件及其它連接物;
c) 檢查、清除待吊大件周圍和起重機械軌道兩側的障礙物,檢查、消除吊裝作業(yè)空中路線可能碰撞的障礙物;
d) 檢查供電及保障措施;
e) 確認天氣、光線等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滿足作業(yè)要求;
a.4.3.3.4 劃定作業(yè)安全警戒區(qū)域,設置警示牌(旗),并指定專人負責監(jiān)督;
a.4.3.3.5 檢查作業(yè)人員到位、站位是否及時準確;
a.4.3.3.6 檢查確認起重機械及相關設備、設施安全狀態(tài);設備方提供的吊索具等,應檢查確認外觀質量、鋼號(簽訂租賃合同時明確此項要求)。
a.4.4 吊裝過程管理要求
a.4.4.1 多名起重人員配合作業(yè)時,必須明確一名起重指揮對整個吊裝過程的指揮負總責,指派其他起重人員的站位和作業(yè)任務。
a.4.4.2 起重指揮負責發(fā)送指令,各崗位按指令要求準確執(zhí)行。
a.4.4.3 吊裝作業(yè)應遵守“起重十不吊”規(guī)定和公司大型物件吊裝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a.4.4.4起重指揮、起重機械司機對于任何人發(fā)出的危險信號,立即暫停作業(yè)。
a.4.4.5 作業(yè)人員必須遵守現場工作紀律,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正確操作,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a.4.4.6 吊裝作業(yè)過程中要密切關注起重機械自身與吊裝件之間的安全距離,加強門機軌道兩側安全監(jiān)護,避免發(fā)生碰撞、擠壓等意外事故。
a.4.4.7 氣候、光線等環(huán)境發(fā)生突變,不符合起重作業(yè)條件的,應采取應急措施或暫停作業(yè)。
a.4.4.8 大型物件吊裝到位后,裝配班組長及以上人員應對松鉤前安全狀態(tài)進行檢查,并經起重指揮確認無誤,填寫《大型物件總組/搭載松鉤確認表》(gl/ch 04-005-r-03),方可發(fā)出松鉤指令。
a.4.4.9 松鉤后,起重人員應監(jiān)護吊索具等安全提升。
a.4.4.10 生產、安全等管理部門均應派專人現場監(jiān)護作業(yè)。
a.4.4.11 吊裝作業(yè)時,所有人員的站位應有充分的避讓余地,特別是高處作業(yè)更要選擇好站位。
a.4.5 大型物件吊裝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a.4.5.1 作業(yè)前必須檢查起重機械的完好性,進行試運轉,保證制動器、聲光報警裝置等靈敏可靠,所有機具都經潤滑油潤滑。
a.4.5.2 核算待吊大件的重心和吊點分布是否符合吊裝要求,檢查吊環(huán)(耳攀)規(guī)格及安裝、焊接質量,檢查捆綁是否平衡牢固,做好襯墊措施,操作人員應站位于傾斜方向的旁側面,嚴禁面對傾斜方向和反方向站立。
a.4.5.3 大件吊裝所需的焊接型吊環(huán)(耳攀)按工藝要求進行驗收。
a.4.5.4 選用的索具長度必須符合要求,鋼絲繩的夾角要適當,在施工前如發(fā)現工具、索具缺少,需要代用時,必須經過安全、技術部門研究,經起重指揮同意后方可代用,并做好記錄。
a.4.5.5 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在離地面100mm時,停止起升,檢查起重設備、吊索具、纜風繩、地錨等受力情況,確認無問題后才能正式起吊。
a.4.5.6 兩臺起重機協(xié)同起吊大型物件時,重量分布不超過每臺起重機械額定載重量的80%,并保證各臺起重機之間保持足夠的距離,以免發(fā)生碰撞。
a.4.5.7 吊運作業(yè)過程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被吊物件張緊的繩索,在物件就位固定前,嚴禁解開吊裝索具。
a.4.5.8 禁止作業(yè)人員隨同吊裝物件或吊裝機械升降。
a.4.5.9 吊運作業(yè)時,被吊物件應盡可能放低行走。嚴禁被吊物件從人員上空穿越,任何人員不得在被吊重物下工作和逗留。不得將重物長時間懸吊于空中,突發(fā)情況應設警戒線和專人監(jiān)護。
a.4.5.10 物件吊運應保持平衡和同步,應盡可能避免振動和搖擺,起重人員應選擇合適的上風位置及隨物件護送的路線,注意招呼逗留人員和車輛避讓。
a.4.5.11 嚴禁在六級以上風力(包括六級)的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yè),不允許在雨雪天、霧天進行大型物件的吊裝作業(yè),如有特殊情況,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并采取嚴密的安全保障措施。
a.5附表
附表1公司大件吊裝作業(yè)審批表 gl/ch 04-005-r-01
附表2車間大件吊裝作業(yè)審批表 gl/ch 04-005-r-02
附表3大型物件總組/搭載松鉤確認表gl/ch 04-005-r-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