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yè)管理公司培訓管理辦法-12
物業(yè)管理公司培訓管理辦法(十二)
1.培訓種類
1.1 入職培訓:新進員工報到后,由行政部安排員工了解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1.2 試用培訓:試用期間由其直屬主管施予工作指導使其熟悉業(yè)務和技能。
1.3 在職培訓:試用期滿合格對員工實行進一步提高工作技能等的培訓。
1.4 內訓:由公司相關人員組成培訓師資力量。
1.5 外訓:公司派員工到外界接受培訓或外聘講師到公司進行培訓。
2.培訓工作程序
2.1 提出培訓需求:
2.1.1 各部門經理(最高主管)于每年年底(月底)提出次年度(月度)員工培訓需求計劃,填寫《培訓需求申請表》,并交總辦。
2.1.2 如臨時需培訓,應至少提前一周提出申請并填寫《培訓需求申請表》。
2.2 擬定年度培訓計劃;
2.3 討論年度培訓計劃;
2.4 確認年度培訓計劃;
2.5 培訓實施:
2.5.1 行政部及相關部門按核準的《年度培訓計劃表》按月實施。
2.5.2 如外派培訓,須由需求部門提交《培訓需求申請表》,經權責主管審批后交行政部組織實施。
2.5.3 凡收到培訓通知的人員如無特殊情況均須準時參加,否則以缺勤論處。
2.5.4 培訓后由行政部負責整理《個人培訓檔案》。
2.6 培訓意見及效果調查;
2.7 考核或資格鑒定:
2.7.1 新進人員參加入職培訓后第二天參加考試,一次不及格通報處理,再次安排培訓第二次仍不及格者給予辭退處理。
2.7.2 如外派受訓,須繳驗《合格證書》、《結業(yè)證書》或交培訓心得報告的方式進行資格鑒定或效果審查。
2.8 培訓費支出:相關人員參加外部培訓時公司給予一定培訓費補助,培訓后在職滿一年者培訓補助費由公司承擔,如培訓后在職未滿一年而離職,則培訓補助費自個人工資中全部扣回。
3.應用表單
3.1《培訓需求申請表》
3.2《個人培訓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