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及時、到位,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局財務有關規(guī)定及《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guī)、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一條 安全生產費用按照“確保需要、統(tǒng)籌上報、規(guī)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二條 各基層單位結合生產實際及安全活動等情況每季度末上報下季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計劃》至發(fā)電中心生技科,經生技科復核,報發(fā)電中心主任審批后,由生技科上報局有關領導及科室,申請資金。資金的使用由各基層單位根據安全投入計劃專項專用,并建立安全費用臺帳。由發(fā)電中心生技科負責監(jiān)督資金使用情況。
第三條 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規(guī)定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因素、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四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開支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措施費用。指為了保障生產安全和職工健康,針對特定危險以及職業(yè)危害而進行的工程項目的費用。如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培訓、職業(yè)病防護和勞動保護;具有潛在危險的工藝改造費用;各種警示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安全設備設施、安全標志、工器具費用;臨時性安全防護設施費用等。
(二)重大危險因素、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費用等。指對國家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因素和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因素進行的評估、整改、過程控制所發(fā)生的投入費用,以及發(fā)生事故后各單位對事故現場的安全防護整改等費用投入。
(三)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安全活動費用。指企業(yè)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包括新員工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工種變換教育,特種作業(yè)人員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全員安全培訓教育,安全知識講座等);各種安全生產會議、安全咨詢、安全法律法規(guī)收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與維護及安全監(jiān)督檢查、安全技術技能競賽、安全文化建設與安全月活動等。
(四)勞動防護與職業(yè)健康費用。指為保障生產過程中員工的安全與健康而投入的防護用品、防護器具費用。如個人、集體、專項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器具費用。(勞動服裝、絕緣鞋、絕緣手套、安全帽、安全繩、防護面罩、專項安全用具、防暑、防寒等設施費用)。
(五)日常安全管理費用。指安全生產管理日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產檢查、評價、安全生產方面的考核、獎勵、各種安全活動中表彰獎勵、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維護等費用。
(六)反事故措施:設備重大缺陷和隱患治理、針對事故教訓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實技術標準及規(guī)范進行的設備和系統(tǒng)改造、提高設備安全穩(wěn)定運行的技術改造等。
(七)應急管理:指為了有效預防安全事故和開展應急管理的費用。包括應急救援設施、應急救援培訓費用及應急物資、應急演練、應急救援等費用。
(八)防汛及消防投入費用。防汛物資儲備的費用,防汛演練籌備與演習用物資費用。消防器材購置、定檢、充裝、更換及消防演練費用。
(九)其它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費用。
第五條 安全生產投入統(tǒng)計應包括與以下方面有關的采購、維護、保養(yǎng)、使用、更換、管理等費用:
(一)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等;
(二)勞動防護用品;
(三)作業(yè)場所的安全設施;
(四)安全警示裝置、安全標識;
(五)安全裝備、裝置、器材和儀器等(不包括機械設備);
(六)安全設施技術改造,專項措施費用;
(七)環(huán)境治理,職業(yè)病防治;
(八)安全技術規(guī)程、規(guī)范修編;
(九)安全檢查考核,安全評價;
(十)重大危險因素監(jiān)控,應急預案;
(十一)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
(十二)安全生產獎勵;
(十三)服務于安全生產的證照辦理;
(十四)從業(yè)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十五)其他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費用開支(如臨時設施、圍擋、文明施工的投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