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礦井鉆孔施工、驗收管理及考核辦法
一、鉆孔施工管理及考核辦法
1、井下鉆孔包括瓦斯抽放鉆孔、地質鉆孔、探放水鉆孔等。所有鉆孔施工均由打鉆抽放隊負責。
2、鉆孔施工部署由礦總工程師確定。礦總工程師決策失誤,造成損失和影響正常安全生產的,視其程度處罰5000-10000元/次。
3、安全副總、地測副總負責按礦總工程師的決策編制鉆孔施工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后,下發(fā)打鉆抽放隊組織實施。設計和下發(fā)不及時影響安全生產的,處罰200-500元。
4、打鉆抽放隊長負責組織及時組織施工,組織不力,延誤工期造成損失和影響正常安全生產的,視其程度處罰500-1000元/次。
5、鉆孔施工必須嚴格按設計和措施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必須使用現(xiàn)場放線法確定鉆孔掛孔地點和參數(shù)。嚴禁施工“任意鉆”,否則,處罰100-500元/孔。
6、鉆孔施工前必須按措施規(guī)定和鉆機操作規(guī)程牢固可靠地架設鉆機,嚴禁違章作業(yè)和危險蠻干。施鉆地點必須通風可靠,并懸掛瓦斯傳感器或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否則,視其違章程度和后果處罰200-1000元/次。
7、打鉆工必須愛護打鉆設備、材料和工器具。每班開鉆前必須對鉆機性能、防爆可靠性、作業(yè)場所安全性進行仔細檢查,違章作業(yè)的處罰200-500元/次。設備、材料和工器具按規(guī)定擺放整齊有序,違反規(guī)定的,處罰100-200元/次。
8、鉆進過程中必須嚴密觀查進鉆情況和瓦斯變化情況,及時測定鉆進進尺,掌握巖層或煤層及其他構造情況,并及時做好觀測原始記錄備查。單孔施工完畢退出鉆桿時,必須及時或提前通知瓦檢員一起清點鉆桿數(shù)量,并按規(guī)定填寫好鉆桿清點記錄備查。否則,視其違章程度和后果處罰100-300元/次。
9、打鉆工對竣工后穿煤層(或有瓦斯泄出)的鉆孔,必須立即采取臨時可靠堵塞措施,消除瓦斯溢出隱患。否則,處罰1000元/次.處。
10、每班出班前按操作規(guī)定要求停機、斷電,清理現(xiàn)場設備、器材、工具,并消除現(xiàn)場安全隱患,做好作業(yè)場所的文明生產之后,在現(xiàn)場或就近地點向礦調度室如實匯報當班施鉆情況并經(jīng)同意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二、鉆孔驗收管理及考核辦法
1、鉆孔驗收嚴格按礦井鉆孔驗收管理制度執(zhí)行。由礦井驗收小組負責,具體由礦總工程師負責或根據(jù)實際情況指定通風副總、安全副總、地測副總組織現(xiàn)場驗收。
2、每個鉆場(或獨立成組的單孔)竣工后,由打鉆隊向相關副總提報打鉆原始記錄和相關資料并申請驗收。未及時申請驗收或驗收組織不及時的,處罰相關責任人員200-500元/次。
3、鉆孔驗收必須使用鉆用工具和儀表。驗收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嚴禁徇私舞弊。工作失職或失誤的,處罰200-500元;徇私舞弊的,處罰1000-10000元/次,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驗收完畢,由驗收組長負責形成驗收資料,并驗收人員人人簽字,報礦總工程師批示。工作失職或失誤的處罰500元/次。
5、經(jīng)審準的鉆孔驗收資料由相關技術人員或副總根據(jù)管理工作需要繪制鉆孔竣工圖件,連同驗收資料等形成“鉆孔成果資料”,由分管部門負責存檔備查、備用。工作失職或失誤的處罰500元/次。
6、鉆孔驗收嚴格按礦井原制定的《鉆孔驗收管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并重申如下:
(1)鉆孔驗收時,凡鉆孔方位角誤差在3度內,傾角在2度內的視為合格。凡鉆孔方位角誤差在3-5度內,傾角在2-4度內的,扣取二分之一鉆尺。凡鉆孔方位角誤差在5度以上,傾角在4度以上的視為不合格,不計鉆尺重新施工;并處罰500元/孔。
(2)鉆孔長度誤差在0.5米內的視為合格,超過0.5米的視為誤報或謊報進尺,處罰500元/孔。
(3)未按規(guī)定施工至設計穿透煤層而又誤報或謊報的處罰1000元/孔,并予開出除出礦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2篇 礦井鉆孔施工驗收管理考核辦法
一、鉆孔施工管理及考核辦法
1、井下鉆孔包括瓦斯抽放鉆孔、地質鉆孔、探放水鉆孔等。所有鉆孔施工均由打鉆抽放隊負責。
2、鉆孔施工部署由礦總工程師確定。礦總工程師決策失誤,造成損失和影響正常安全生產的,視其程度處罰5000-10000元/次。
3、安全副總、地測副總負責按礦總工程師的決策編制鉆孔施工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后,下發(fā)打鉆抽放隊組織實施。設計和下發(fā)不及時影響安全生產的,處罰200-500元。
4、打鉆抽放隊長負責組織及時組織施工,組織不力,延誤工期造成損失和影響正常安全生產的,視其程度處罰500-1000元/次。
5、鉆孔施工必須嚴格按設計和措施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必須使用現(xiàn)場放線法確定鉆孔掛孔地點和參數(shù)。嚴禁施工“任意鉆”,否則,處罰100-500元/孔。
6、鉆孔施工前必須按措施規(guī)定和鉆機操作規(guī)程牢固可靠地架設鉆機,嚴禁違章作業(yè)和危險蠻干。施鉆地點必須通風可靠,并懸掛瓦斯傳感器或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否則,視其違章程度和后果處罰200-1000元/次。
7、打鉆工必須愛護打鉆設備、材料和工器具。每班開鉆前必須對鉆機性能、防爆可靠性、作業(yè)場所安全性進行仔細檢查,違章作業(yè)的處罰200-500元/次。設備、材料和工器具按規(guī)定擺放整齊有序,違反規(guī)定的,處罰100-200元/次。
8、鉆進過程中必須嚴密觀查進鉆情況和瓦斯變化情況,及時測定鉆進進尺,掌握巖層或煤層及其他構造情況,并及時做好觀測原始記錄備查。單孔施工完畢退出鉆桿時,必須及時或提前通知瓦檢員一起清點鉆桿數(shù)量,并按規(guī)定填寫好鉆桿清點記錄備查。否則,視其違章程度和后果處罰100-300元/次。
9、打鉆工對竣工后穿煤層(或有瓦斯泄出)的鉆孔,必須立即采取臨時可靠堵塞措施,消除瓦斯溢出隱患。否則,處罰1000元/次.處。
10、每班出班前按操作規(guī)定要求停機、斷電,清理現(xiàn)場設備、器材、工具,并消除現(xiàn)場安全隱患,做好作業(yè)場所的文明生產之后,在現(xiàn)場或就近地點向礦調度室如實匯報當班施鉆情況并經(jīng)同意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二、鉆孔驗收管理及考核辦法
1、鉆孔驗收嚴格按礦井鉆孔驗收管理制度執(zhí)行。由礦井驗收小組負責,具體由礦總工程師負責或根據(jù)實際情況指定通風副總、安全副總、地測副總組織現(xiàn)場驗收。
2、每個鉆場(或獨立成組的單孔)竣工后,由打鉆隊向相關副總提報打鉆原始記錄和相關資料并申請驗收。未及時申請驗收或驗收組織不及時的,處罰相關責任人員200-500元/次。
3、鉆孔驗收必須使用鉆用工具和儀表。驗收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嚴禁徇私舞弊。工作失職或失誤的,處罰200-500元;徇私舞弊的,處罰1000-10000元/次,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驗收完畢,由驗收組長負責形成驗收資料,并驗收人員人人簽字,報礦總工程師批示。工作失職或失誤的處罰500元/次。
5、經(jīng)審準的鉆孔驗收資料由相關技術人員或副總根據(jù)管理工作需要繪制鉆孔竣工圖件,連同驗收資料等形成“鉆孔成果資料”,由分管部門負責存檔備查、備用。工作失職或失誤的處罰500元/次。
6、鉆孔驗收嚴格按礦井原制定的《鉆孔驗收管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并重申如下:
(1)鉆孔驗收時,凡鉆孔方位角誤差在3度內,傾角在2度內的視為合格。凡鉆孔方位角誤差在3-5度內,傾角在2-4度內的,扣取二分之一鉆尺。凡鉆孔方位角誤差在5度以上,傾角在4度以上的視為不合格,不計鉆尺重新施工;并處罰500元/孔。
(2)鉆孔長度誤差在0.5米內的視為合格,超過0.5米的視為誤報或謊報進尺,處罰500元/孔。
(3)未按規(guī)定施工至設計穿透煤層而又誤報或謊報的處罰1000元/孔,并予開出除出礦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