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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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安全操作管理辦法 第2篇機床操作的安全管理 第3篇斜巷運輸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絞車操作 第4篇電氣焊操作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5篇車床、銑床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 第6篇蛙式打夯機操作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7篇供配電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 第8篇配電柜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 第9篇砂輪機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 第10篇電廠電氣防止誤操作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11篇塔機操作安全管理辦法范本 第12篇盾構機安全操作管理辦法 第13篇供電安全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辦法 第14篇蒸汽鍋爐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 第15篇履帶起重機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安全操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員工安全意識,規(guī)范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員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二條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廣州市金碧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門及個人。
第三條 本操作規(guī)程由督導室負責解釋。
第二章 分則
第一節(jié)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三條、所有工程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附則: 每發(fā)現一例無證上崗者,扣罰工程部經理200元。
第四條、在高低壓感性或容性復負載上工作,必須待設備放電后方可進行。
第五條、電氣線路中,電壓互感器二次側不得短路,電流互感器二次側不得開路。
第六條、低壓電氣設備選用容量合格的保險絲。不得用鐵絲或銅絲等代替物。
第七條、電梯檢修用停燈應使用36v安全電壓。
第八條、電梯進行檢修,操作時,嚴禁將身體插入或雙腳分開站在轎廂頂和井道某處或廳門頭坎處。
第九條、在室內使用co2滅火器進行滅火時所有人員要盡快離開現場。
第十條、嚴禁在各種設備控制柜上帶電拔、插各種插件。
第十一條、在對重大或復雜電氣線路進行檢修前,必須做好原始記錄。
第十二條 高壓設備的操作必須填寫操作票,實行監(jiān)護復編制,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操作高壓工具必須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
第十三條 重大高低壓設備的檢修,必須填寫工作票,被檢修設備必須設圍欄。
第十四條 工程人員嚴禁酒后上崗、禁止在設備房吸煙,必須保持頭腦清醒,精力集中。
第十五條 在對設備設施進行檢修或保養(yǎng)時,應在相應的位置做好防護措施,并且放置“警示牌”。
第十六條 電梯在進行人工盤車移動矯廂前,應先切斷主電源。并在總開關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第十七條 進行明火作業(yè)時,應先辦理動火許可證,提前做好相應的安全隱患措施:1)配備相應和一定數量的滅火器。2)易燃易爆物清離明火現場。3)嚴格按照“八不”“四要”“一注”操作。4)專人監(jiān)督明火。
第十八條 高空作業(yè)時,必須有兩人以上參加,一人監(jiān)護,一人操作,操作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帶、安全帽。
第十九條 對電氣設備進行檢修或維護時,盡量做到斷電操作,并在相應的開關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確定需要帶電作業(yè)時,應上報相應的負責人,并且必須兩人參加,一人監(jiān)護,一人操作。
附則: 違反第四至第十九條規(guī)定,違章操作者,每發(fā)現一次,扣罰直接責任人100元,工程部經理3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專題處理。
第二節(jié) 經營管理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二十條 各經營場所和辦公室禁止私自亂拉接電線,電源線路、電器設備發(fā)生故障及時關閉電源并迅速報修,嚴禁擅自拆修。
第二十一條 游泳池管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保持池中水的純凈度,做好水樣監(jiān)測,應及時與工程技術人員保持聯系。
2、及時檢查池中、池邊的設備設施、警示牌、須知牌有無異常,絕對保證完好率。
3、泳客進場后監(jiān)督檢查票據,提示注意事項,禁止在泳場內吸煙、進食、跳水、嬉笑打鬧。
4、有極強的安全意識及責任感,保持高度警惕,反應靈敏,隨時做好應急準備。
5、熟練掌握業(yè)務技能,提高救護能力,絕對保證泳客的安全。
第二十二條 街市安全管理操作規(guī)程
1、檔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市場內相互爭吵、打架斗毆,謾罵顧客。
2、檔主所擺放、經營物品在每天營業(yè)時間結束后必須由檔主自行保管,凡是由此引起的丟失等現象,由檔主自行負責。
3、檔主在經營期內不得哄抬物價或作變相賤價處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4、檔主所擺賣物品必須擺放在其經營檔位范圍內,不得以任何理由霸占他人經營檔位,并自覺搞好自己檔內外四周衛(wèi)生,保持隨時清潔、干凈。
第二十三條 收費管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千卉俱樂部收費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做到現金與票據完全相符,不得少報、多收或收費后不開收據。
2、千卉俱樂部前臺收費員必須認真填制所有收據,做到準確無誤,不得涂改,收費時必須做到專人開單,專人收取現金,嚴禁由同一人兼辦。
3、千卉街市、金碧地產及各商業(yè)網點每月由專人統(tǒng)一做好收費情況報表,由財務對帳簽字確認后,報部門經理復查,以便及時掌握當月收費情況。報表應準確無誤。
4、金碧郵政所、商務中心對外服務時按收費標準自行收取費用并按規(guī)定開具公司統(tǒng)一使用的票據并將現金及相應的票據在每天下班前交由千卉俱樂部前臺統(tǒng)一上交財務,且每月必須做好詳細的報表,報部門經理核查。報表應準確無誤。
5、金碧地產工作人員嚴禁收取任何費用,不得以任何名意代收、代交、代管客戶費用,所有應交費用必須到千卉俱樂部前臺繳納,并由千卉俱樂部前臺專人收取費用并開具公司統(tǒng)一使用的票據。
附則:違反第二十至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違章操作者,每發(fā)現一次,扣罰直接責任人100元,工程部經理3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專題處理。
第三節(jié) 治安保衛(wèi)操作規(guī)程
第二十四條 所有保安人員外出必須按規(guī)定履行請假手續(xù),對請假期間遇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歸隊的,必須向部門領導作以電話匯報,得到批準后,方可續(xù)假。
附則:未履行請假、續(xù)假手續(xù)的,按公司《人事管理考核辦法》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 摩托車除當班中隊長緊急情況時使用外,其它任何時候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特殊情況時,必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使用。
附則:違章私用摩托車者,每發(fā)現一次,扣罰使用人、保管人各100元,扣罰保安部責任人200元。
第二十六條 在未經部門領導的同意下,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部門任何資料。
附則:發(fā)現一次,扣罰違規(guī)人50元。
第二十七條 在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下,任何人任何時候不準私自動用警用器材和使用非警用器材。
附則:發(fā)現一次扣罰違規(guī)人2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專題處理。
第二十八條 在未得到部門領導的允可下,值班室不得讓任何人翻閱、查找值班記錄。特殊情況下,必須及時匯報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
附則:違者每次扣罰值班員50元
第二十九條 在大門口設置車輛限速牌,同時加強車輛指揮,防止因車速過快造成撞壞道閘,引起傷人等事件。
附則:因無設置車輛限速牌或指揮不當,導致交通事故的,每次扣罰直接責任人100元,當班中隊長100元,保安部責任人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專題處理。
第三十條 執(zhí)勤崗位對園區(qū)路面消防設施有責任看護,在未接到火警情況下不得動用。
附則:發(fā)擅自動用消防設施的,每次扣罰直接責任人200元,當班中隊長200元。
第三十一條 對園區(qū)發(fā)生的盜竊以及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并協(xié)助公安機關處理案件。
附則:未及時報告的,每次扣罰當班中隊長50元,扣罰保安部責任人100元。
第四節(jié) 環(huán)衛(wèi)、綠化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三十一條 垃圾清運操作規(guī)程
1、垃圾裝車時,注意防止垃圾袋內重物或利器滑落砸傷。
2、裝車時,嚴禁用腳踩、踏垃圾,防止鐵釘、玻璃等利物扎傷。
3、裝垃圾時,應注意三輪車的承載能力,嚴禁超重和超高。
4、在運輸途中,應控制行駛速度,遵守交通規(guī)則,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禁止沖紅燈和搶道。
5、在垃圾中轉站卸垃圾時,應防止三輪車前輪翹起,砸傷腿腳。
6、定期維修、保養(yǎng)三輪車,及時修復損壞部位,剎車要靈敏,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7、收集煙頭一定要熄滅,避免引起火災。
8、收集垃圾時注意衛(wèi)生,要戴口罩,工作完畢后要洗手。
第三十二條 清掃樓宇平臺操作規(guī)程
1、梯子要搭放在實處、放穩(wěn)固,防止搭虛或滑動。
2、爬梯時,必須有人扶住梯子,手要抓穩(wěn),腳要踏實,嚴禁雙手懸空攀登作業(yè)。
3、上二層平臺時,必須先將所用工具在二層平臺放穩(wěn)后再爬上去。
4、清掃完后的垃圾,禁止從二層平臺直接拋下。
5、嚴禁酒后工作。
6、身體不適,感冒發(fā)燒、頭暈時不能上二層平臺工作。
7、在刮大風下大雨或者天黑,光線不足的情況下,禁止上二層平臺作業(yè)。
8、清掃二層平臺時,由保潔主管親自帶領進行。
第三十三條 清洗高位玻璃操作規(guī)程
1、樓梯必須放穩(wěn),作業(yè)時,至少有1人扶住梯子。
2、作業(yè)員所需工具,必須有專人傳遞。
3、必須有領班或主管在現場監(jiān)督指導。
第三十四條 清潔劑安全使用操作規(guī)程
1、使用酸性或強堿性等有腐蝕性的清潔劑時,應戴上膠手套,避免直接接觸,如沾到皮膚上應立即用清水清洗。
2、使用天那水、酒精等易燃品時,禁止吸煙,遠離有火源的地方。
第三十五 工具房(電房)安全管理操作規(guī)程
1、禁止在電箱上放任何物品(特別是鐵質或濕毛巾等能導電物品)。
2、禁止使用濕毛巾擦拭,防止電箱受潮導電。
3、除專業(yè)人員外,禁止其他人打開電箱門,以防觸電。
第三十六條 園林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園林機械工作場所禁止吸煙。
2、園林機械未安全冷卻時不允許用手去觸摸散熱器及機頭外殼,以防燙傷。
3、綠化員未經培訓合格并得到授權時不允許擅自使用機器,更不允許擅自讓給無關人員操作,以免造成人員及機械的損害。
4、剪草時應徹底清出場地內石塊雜物,并將工作區(qū)域內的無關人員勸離,使用割灌機時,工作點周圍半徑5米內不應有無關人員。
5、使用綠籬機時,應遵循橫平豎直握機原則,任何時候剪刀都不允許朝向自己身體的任何部位,機器啟動后不允許只用一只手拿機器。
6、剪草時,應先對噴頭位置做上標識,以免損壞機器。
附則:違反第三十一至三十六條的,違章操作者,每次扣罰直接責任人50元,責任主管50元,環(huán)衛(wèi)部責任人100元。造成人員傷亡、機械損壞等嚴重后果的,主題處理。
第五節(jié) 物業(yè)服務安全管理操作規(guī)程
第三十七條 對業(yè)主來訪要熱情接待,為來訪者提供準確、詳細的業(yè)務咨詢。業(yè)務人員要熟悉各項辦事程序和操作要求。
附則:出現態(tài)度問題的,每發(fā)現一次,扣罰違規(guī)人20元,導致業(yè)主投訴的,加倍處罰。
第三十八條 對業(yè)主投訴的重大問題及難點問題要及時協(xié)調處理,并跟進回訪。
附則:未按照即定時間協(xié)調處理的,每遲一次,扣罰責任主管100元,責任部門負責人100元。
第三十九條 對住戶的檔案資料要嚴格保密,禁止資料外泄,保護住戶的隱私權。
附則:出現泄密事件的,泄密者工資下浮一級。造成嚴重后果者,專題處理。
第四十條 及時、準確做好水、電費以及物業(yè)管理費的催收工作,對逾期不交的業(yè)主采取派發(fā)欠費單、電話催繳等方法,對欠費嚴重的業(yè)主,經請示領導后可采取必要的手段。
附則:無完成催繳任務的,納入月個人考核。
第四十一條 加強樓宇的巡查,確保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要求樓宇的巡查每周不少于三次,巡查內容包括安全、衛(wèi)生、公共設施使用情況等內容;商鋪巡查按《住戶手冊》中《商鋪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園區(qū)巡查內容包括有無亂搭、亂建、亂張貼、亂擺攤設點、公共設施有無安全隱患、有無可疑人員在園區(qū)游蕩、車輛是否按規(guī)定停放、公共場所是否有亂丟垃圾現象樹木花草有無損壞等。
附則:每少巡查一次,扣罰直接責任人20元,責任主管20元。
第四十二條 房屋維修安全管理操作規(guī)程
1、影響業(yè)主正常生活或危及公共利益的維修,維修部門要即時組織處理或應急處理;對屬于影響業(yè)主正常生活但不危及公共利益,暫時不能處理的,調度中心必須在首報12小時內調度工程師或維修監(jiān)理上門鑒定問題原因,確定處理方案。
2、當業(yè)主有抵觸情緒,或因毗鄰異產問題不能實施鑒定及維修的,工程師或維修監(jiān)理協(xié)調無效時,應立即通知相應物業(yè)助理在首報36小時內共同協(xié)調;若物業(yè)助理協(xié)調無效,應立即通知部門領導在首報60小時內組織協(xié)調;部門領導協(xié)調無效的,應立即報公司領導采取針對性措施,并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核后于次日書面報集團銷售部。
3、(保)修涉及重大質量安全問題或復雜技術問題的,維修專業(yè)工程師必須在詳細查驗核實后24小時內書面報請集團工程部、總工室提供技術支持或工程協(xié)調,并每天跟進。若未能得到及時的支持反饋,工程師須在24小時內匯總情況書面報請集團銷售部處置。
4、維修條件具備后,工程師須在12小時內組織安排維修。
5、委托維修的施工單位按《委托維修任務書》約定的方案和工期開展維修作業(yè)。工程師及維修監(jiān)理負責監(jiān)控維修施工的維修進度、維修質量、維修場地等情況。
6、維修完成后,工程師及維修監(jiān)理應立即按規(guī)范要求組織驗收。
附則:未按規(guī)定程序及時間處理的,每發(fā)現一次,扣罰直接責任人20元,責任主管2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專題處理。
第四十三條 裝修安全管理操作規(guī)程
1、要求業(yè)主按《裝修管理流程》和《裝修管理規(guī)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xù),指導業(yè)主填寫《房屋裝修申請書》。
2、要做好裝修巡查工作,對實際裝修內容和審批不符、私自拆改房屋原結構,過期裝修等違章情況及時予以制止,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
3、督促裝修隊及時對裝修垃圾進行清理,對人、證、房不符的裝修工人清理出現場,教育工人文明施工。
4、對廚、廁等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進行改動的,要與工程維修部專業(yè)技術人員一同監(jiān)理,督促施工隊做好防水處理。
5、裝修完成后要做好驗收工作,要確認沒有違章整改、無滲水等問題,驗收合格后才予退回有關證件和押金。
附則:違章操作扣罰直接責任人、責任主管、部門經理各100-5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專題處理。
第三章 事故處理
第四十四條 事故發(fā)生后要保持頭腦清醒,切勿驚慌失措,首先切斷動力來源,如電源、火源、氣源等。
第四十五條 救出受傷人員,對重傷員進行緊急包扎,并馬上送醫(yī)院急救。
第四十六條 對重大事故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并保護現場,協(xié)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
第四十七條 要查明事故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找出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附則:未按第四十四條進行操作的,每發(fā)現一次,扣罰直接責任人5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專題處理。
第四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如與其他部門制度相沖突,以本制度為準。
第五十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2篇 機床操作的安全管理
(1)穿戴合身的工作服,將袖口扣緊。不要穿過于肥大的服裝和敞領襯衫。留長發(fā)或有辮子時,要戴護發(fā)帽。
(2)操作者應佩戴符合gb5890-86《防沖擊眼護具》質量要求的防異物傷害護目鏡,最常用的是防護眼鏡。
(3)開動機床前,應仔細檢查機床上危險部位的安全裝置是否安全可靠,潤滑系統(tǒng)是否通暢,并作空載試驗。
(4)工作時,工作地點要保持整潔、有條不紊。待加工和已加工工件應分別擺放在專門的位置或架子上、箱子內。不得將工件或工具放在機床上,尤其不得放在機床的運動部件上。卡盤扳手用完后應隨手取下,最好使用彈頂扳手。不得將材料或工件放在通道上。
(5)工件及刀具要夾緊裝牢,防止工件和刀具從夾具中脫落或飛出。裝卸笨重工件時,應使用起重設備,并穿防砸安全鞋。
(6)機床運轉時,禁止用手調整機床或測量工件。禁止把手肘支撐在機床上。禁止用手觸摸機床的旋轉部件,禁止在運轉中取下或安裝安全裝置。不得用手清除切屑,應使用鉤子、刷子或專用工具清除切屑。
(7)操作中不可使用手套,防止運轉部件絞纏手套以至人體。
(8)有機床運轉時,操作者不能離開工作地點,發(fā)現機床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機檢查。當突然意外停電時,應立即切斷機床電源或其他啟動機構,并把刀具退回工件部位。
(9)不要使污物或廢油混在機床冷卻液中,否則不僅會污染冷卻液,甚至會傳播疾病。為防止引起皮膚病,嚴禁用乳化液、煤油、機油洗手。
(10)一般不要用壓縮空氣清理切屑,必須使用時或切屑飛濺嚴重時,為了不危及機床周轉其他操作人員,應在機床周轉安裝擋板,使操作區(qū)隔離。壓縮空氣的壓力應盡可能低。不得用壓縮空氣去吹衣服或頭發(fā)上的塵土或臟物,以免損傷耳朵和眼睛。
(11)工作結束后,應關閉機床、切斷電源,把發(fā)具和工件從加工位置上退出,清理并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夾、量具,清理所有切屑,并按切屑的種類分別放入指定的廢料箱內,仔細清擦機床。
第3篇 斜巷運輸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絞車操作
一、 軌道
礦井軌道是煤礦運輸系統(tǒng)中的主要設施。它是把車輪的集中載荷分散到井下巷道的底板上,使列車平穩(wěn)、高速運行,同時它還是架線電機車運輸電流的回電導體,在使用信、集、閉的區(qū)段,還兼作軌道電路。對軌道的基本要求是:鋪軌質量好,軌道維修好,保證線路暢通,車輛安全運行。
1、 軌道敷設的基本要求
1) 扣件必須齊全、牢固并與軌型相符。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于5㎜,高低和左右錯差不得大于2㎜。
2) 直線段2條鋼軌頂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線段外軌按設計加高后與內軌頂面的高低差,都不得大于5㎜。
3) 直線段和加寬后的曲線段軌距上偏差為+5㎜,下偏差為-2㎜。
4) 在曲線段內應設置軌距拉桿。
5) 軌枕的規(guī)格及數量應符合標準要求,道木間距不大于1米,間距偏差不得超過50㎜。到喳的粒度及鋪設厚度應符合標準要求,軌枕下應搗實。對道床應經常清理,應無雜物、無浮煤、無積水。
同一線路必須使用同一型號鋼軌。道岔的鋼軌型號,不得低于線路的鋼軌型號。
二、 礦用車輛
1、 礦用車輛的分類及用途
為了適應運輸工作需要,煤礦使用著大量不同類型和結構的礦用車輛,這些車輛可分類如下:
1) 運貨礦車
主要用來運送煤炭、礦石、材料及設備。包括固定車廂式、翻轉車廂式、底卸式以及側卸式礦車,材料車和平板車等。
2)人車
專門用來運送人員的車輛。
3) 專用礦車
專用礦車分為炸藥車、水車、消防車、衛(wèi)生車等。
2、 礦用貨車的型號含義及主要技術特征
例如mg1.1—6a.
m;煤礦車輛
g;固定式,f;翻轉式,d;底卸式
1.1;容積
6;軌矩,6表示600㎜,7表示762㎜,9表示900㎜
a;緩沖器形式a表示單列彈簧式,b表示雙列彈簧式
1) 容積
礦車容積以立方米或噸計算
小型礦車:裝載量小于1噸
中型礦車:裝載量1—3噸
大型礦車:裝載量3噸以上
2) 軌矩
軌矩與礦車容積有一定關系,容積大,軌矩也要相應增大,礦用標準軌矩為600㎜,762㎜,及900㎜三種。
3) 軸距
礦車軸距為礦車總長的1/3,軸距還和軌道的彎曲半徑有關,過大的軸距,會使礦車通過彎道時的阻力急劇增加。
3、 人力推車的有關規(guī)定
1)1次只準推一量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米;巷道坡度大于7‰時,嚴禁人力推車。
2)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 掉道、發(fā)現前方有人或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fā)出警號。
三、安全設施及信號
1)傾斜井巷內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跑車防護裝置。
2)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誤入非運行車場或區(qū)段的阻車器。
3)在上部平車場入口安設能夠控制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
4)在上部車場接近變坡點處,安設能夠阻止未連掛的車輛滑入斜巷的阻車器。
5)在變坡點下方略大于一列車長度的地方,設置能夠阻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xù)往下跑車的擋車欄。
6)在各車場安設甩車時能發(fā)出警號的信號裝置。
7)各類擋車裝置必須經常關閉,放車時方準打開,斜巷禁止使用單吊梁式擋車器。
8)斜巷上下車場及中間通道口應安裝走鉤紅燈,懸掛在顯著地點。絞車開車時紅燈亮,停止時紅燈滅。
9)主要斜巷上下車場及中間通道口必須使用聲光行車報警裝置,并有正在行車不準行人的醒目標志。信號、電話等嚴禁設在車場“牛鼻子”處,要設在信號室內,人員在信號室內操作。
10)非運行乘人裝置的提升兼行人傾斜井巷,在斜巷中每隔40米設置躲避硐,并裝設紅燈。
11)在軌道上下山各車場的信號附近安設局扇時,局扇距信號不得小于10米,且必須裝有消音器。
12)小絞車的操作按鈕和聲光信號應集中上板管理,固定在司機便于操作的地方。
13)各種車輛的兩端必須裝置碰頭,每段突出的長度不得小于100㎜。
四、絞車安裝要求
1、絞車安裝地點應設置機電硐室,硐室應同時滿足設備擺放、檢修和絞車安全操作的要求。內齒輪絞車安裝在軌道一側時,距軌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0.4米,控制開關不得擺放于絞車運行方向前方,距軌道安全距離不小于0.7米,并滿足開關檢修要求。
2、25kw及以上內齒輪絞車(含慢速絞車)安裝必須采用基礎固定,經常移動及臨時絞車可采用壓車柱固定,采用壓車柱固定時,必須使用木支柱。壓車柱直徑不小于φ150㎜。支柱時,前面兩棵壓車柱應朝前方傾斜15~20度,后面兩棵壓車柱應垂直于絞車底盤,壓車柱不得打在棚梁上。對堅硬的頂板,柱頭處應挖柱窩,將柱頭放在柱窩內。對確不宜挖柱窩而采用其他方法固定的,要確保絞車穩(wěn)固、牢靠,壓車柱不得防礙司機操作和視線。嚴禁使用金屬支柱固定。
3、內齒輪絞車固定后,必須有可靠的生根繩,固定在生根繩柱或地錨上,嚴禁固定在棚腿上,生根繩接頭用不少于3副繩卡卡緊。
4、鋼絲繩在絞車滾筒上的固定要用壓板壓牢。鋼絲繩的總長度在正常工作時,卷筒上至少要保留3圈余繩。 長度不得超過絞車銘牌規(guī)定最大容繩量,繩徑與絞車銘牌規(guī)定鋼絲繩直徑相適應。滾筒邊緣的高度高出最外一層鋼絲繩20㎜。嚴禁采用加高滾筒邊緣的做法增加容繩量。嚴禁有打結、擠壓、扭繞、變形等現象。
5、內齒輪絞車的司機側應裝有不小于2㎜厚合格的金屬護身擋板。
6、40kw以上內齒輪絞車前方應設置排繩裝置。11.4kw、25kw絞車安裝使用地點具備條件的,提倡安裝排繩裝置。
7、內齒輪小絞車鋼絲繩連接裝置必須使用護繩環(huán),繩頭卡接不得小于三副繩卡,繩卡卡接必須牢固;卡接時,繩卡的u型環(huán)方向應相同(朝主繩)間距設置100~150㎜。
8、上山掘進使用滑輪導向提絞時,嚴禁使用開口滑輪,滑輪直徑應大于22倍鋼絲繩的直徑。嚴禁將滑輪固定在扒矸機和棚腿上,固定導向滑輪的連接裝置的強度應大于提升鋼絲繩的強度。導向滑輪及固定其安全系數不得小于10。
9、在斜巷中布置絞車時,必須采取安全有效的防護裝置保護絞車司機,安全防護裝置不得影響絞車的正常運行。絞車安裝地點必須滿足設備擺放、方便檢修和便于安全操作的要求,絞車后距巷幫距離應大于0.5米,并在設計和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五、絞車類型及檢修操作標準
煤礦常用的絞車主要有;在井下傾斜巷道和立井中用來提升煤炭、矸石等物料或搬運設備的提升搬運絞車;在平巷或傾斜井巷用來調度車輛或進行輔助提升的調度絞車;在采煤工作面用來拆除和回收工作面設備或支柱的回柱絞車;在平巷或傾斜井巷用來運送物料的無級繩絞車等。下面以常用的調度絞車為例,介紹檢修及操作標準;調度絞車的組成;滾筒、制動裝置、機座和電動機。
jd□—□
j:表示絞車
d;表示調度
□;表示改進序號
—□:表示鋼絲繩靜張力,10-1kn
如jd—1(jd—11.4)jd—1.6(jd—22)jd—2(jd—25)jd—3(jd—40)等
1、 調度絞車的日常檢查與維護
1) 檢查各部位螺栓、銷子、螺母、墊圈等,如有松動,脫落,應及時擰緊和補全。
2) 檢查信號裝置及電動機運行操作按鈕是否完好和有無失爆現象,信號發(fā)出是否清楚和明亮,否則應修理或更換。
3) 檢查滾筒有無損壞或破裂,鋼絲繩頭固定是否牢固,軸承有無漏油,鋼絲繩排列是否整齊,有問題應及時處理。
4) 檢查閘帶有無裂紋,磨損是否超限(應留有不少于3㎜厚度),拉桿螺栓、叉頭、閘把、銷軸等是否有損傷或變形,背緊螺母是否松動,有問題應調整和處理。
5) 檢查閘把及杠桿系統(tǒng)動作是否靈活,施閘后,閘把不得達到水平位置,應比水平位置略有上翹。
6) 檢查固定絞車的頂柱和戧柱是否牢固,基礎螺栓或錨桿是否有松動,底座有無裂紋,有問題應及時處理。
7) 檢查電動機空載啟動是否正常,接地是否良好,啟動器等電氣設備是否符合防爆和安全要求。
8) 檢查軸承及電動機、開關、電纜、閘帶等是否溫度過高,發(fā)現問題應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9) 經常擦拭絞車,清理浮塵和雜物,保持周圍環(huán)境整潔。
2、 調度絞車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 開車前的檢查試驗
1) 檢查調度絞車周圍頂板情況有無異常,絞車固定是否牢靠,清除雜亂異物,便于瞭望。
2) 檢查絞車制動閘和工作閘,閘帶必須完整無裂紋,磨損余厚不得小于4毫米,銅或鋁鉚釘不得磨閘輪,閘輪表面應光潔平整,無明顯溝痕,無油泥;各部螺栓、銷、軸、拉桿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應完整齊全;施閘后、閘把位置在水平線以上30-40度即應閘住,綜合塊式制動閘手把工作行程不超過全行程的3/4既應閘住。
3) 檢查鋼絲繩,要求無彎折、硬傷、打結和嚴重銹蝕,直徑符合要求,鋼絲不超限,在滾筒上應排列整齊,無嚴重咬繩、爬繩現象;纏繞繩長不得超過規(guī)定允許容繩量;保險繩直徑與主繩直徑應相同,并連接牢固;繩端連接裝置應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絞車應有可靠的護繩板。
4) 檢查絞車的控制開關,操從按鈕、電動機、電鈴等應無失爆現象;信號必須聲光兼?zhèn)?,聲音清晰,準確可靠。
5) 空車啟動時,應無異響和震動。
6) 通過以上檢查,發(fā)現問題必須向上級匯報,處理好后方可開車。
(2) 啟動
1) 聽到清晰準確的信號后,首先應給紅燈送電,向行人示警;閘緊制動閘,松開工作閘,按信號指令方向啟動絞車空轉。
2) 緩緩壓緊工作閘把,同時緩緩松開制動閘把,使絞車滾筒慢轉,平穩(wěn)啟動加速,最后壓緊工作閘把,松開制動閘,達到正常運行速度。
3) 操作工必須在護繩板后操作,嚴禁在絞車側面或滾筒前面出繩側操作;嚴禁一手開車,一手處理爬繩。
4) 絞車操作工要與把鉤工配合好,隨推車隨放繩,不準送繩太多,以免車過變坡點,突然加速崩斷鋼絲繩,嚴禁不帶電放飛車。
第4篇 電氣焊操作安全管理規(guī)定
1電氣焊從業(yè)人員未經學習和考核,無操作證的,不得進行焊接和焊割作業(yè)。
2盛裝過易燃液體或氣體的設備與器具,未經徹底 清洗和分析,不得動焊。
3負有壓力的管道、氣瓶(罐、槽)不得進行焊接作業(yè)。
4對靠近木板墻、天棚、木地板以及通過板條抹灰墻的管道及其他金屬構件,在沒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不得進行焊接或焊割作業(yè)。
5進行電氣焊作業(yè)前,現場周圍的可燃物以及高空作業(yè)時地面上的可燃物必須清理干凈,或者施行防火保護措施。
6需要焊接輸送油料等易燃液體管道時,通常必須拆卸下來,經過清洗處理干凈后方可動焊,沒有絕對安全措施不得帶液體焊接。
7在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從事電、氣焊作業(yè),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并且應有專人監(jiān)護,并配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滅火器材。
8焊接作業(yè)完畢,應檢查現場,確認沒有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第5篇 車床、銑床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
1. 穿戴整齊,不準戴手套,上衣袖口要扣牢或扎緊,留長發(fā)要把頭發(fā)藏于工作帽內,戴好防護眼鏡。
2. 檢查電源是否漏電,設備運轉是否正常。
3. 機床運轉中,人不要離開3米以外,工作時要精神集中,不得邊工作邊聊天。
4. 加工過程中,嚴禁在機床上焊接。
5. 加工完畢,關掉電源進行全面清理,清潔,做到設備上無鐵宵、無塵、現場整理好,方可離開工作現場。
第6篇 蛙式打夯機操作安全管理規(guī)定
1、蛙式打夯機適用于夯實灰土和素土的地基、地坪以及場地平整,不得夯實堅硬或軟硬不一的地面,更不得夯打堅石或混有磚石碎地的雜土。
2、兩臺以上蛙夯在同一工作面作業(yè)時,左右間距不得小于5m,前后間距不得小于10m。
3、操作和傳遞導線人員都要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膠鞋。
4、檢查電路應符合要求,接地(接零)良好。各傳動部件均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5、手把上電門開關的管子內壁和電動機的接線穿入手把的入口處,均應套墊絕緣管或其他絕緣物。
6、作業(yè)時,電纜線不可張拉過緊,應保證有3-4m余量,遞線人員應依據夯實路線隨時調整,電纜線不得扭結和纏繞。作業(yè)中需移動電纜線時,應停機進行。
7、操作時,不得用力推拉或按壓手柄,轉彎時不得用力過猛。嚴禁急轉彎。
8、夯實填高土方時,應從邊緣以內10-15cm開始夯實2-3遍后,再夯實邊緣。
9、室內作業(yè)時,應防止夯板或偏心塊打在墻壁上。
10、作業(yè)后,切斷電源,卷好電纜,如有破損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第7篇 供配電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
1.0目的:
規(guī)范供配電設備設施的操作程序,確保正確、安全的操作供配電設備設施。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管理公司轄區(qū)內供電設備設施的操作。
3.0職責:
3.1機電維修部主管/變配電房班長負責檢查《供配電設備設施安全操作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
3.2變配電室值班電工負責供電設備設施的操作。
4.0程序要點:
4.1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4.1.1操作高壓設備設施時,必須穿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著棉工作服、使用絕緣操作桿。
4.1.2操作低壓設備設施時,必須穿絕緣鞋、戴棉紗手套、避免正向面對操作設備。
4.1.3嚴禁帶電工作,緊急情況需帶電作業(yè)時,需具備如下條件:
a)有監(jiān)護人;
b)工作場地空間足夠,光線足夠;
c)所用工具材料齊全(絕緣平口鉗、斜口鉗、螺絲刀、電工膠布等);
d)工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手套、棉工作衣、絕緣鞋。
4.1.4自動空氣開關跳閘或熔斷器熔斷時,應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復供電。不允許強行送電,必要時允許試送電一次。
4.1.5電流互感器不得開路、電壓互感器不得短路、不得用搖表測量帶電體的絕緣電陰。
4.1.6變配電房拉、合閘時,應一人執(zhí)行一人監(jiān)護。
4.2供配電設備設施操作。
4.2.1配電變壓器停電的操作要領:
a)拉開各低壓出線開關;
b)拉開低壓總開關
c)拉開配電變壓器高壓側開關。
4.2.2自發(fā)電停電的操作要領:
a)拉開發(fā)電機配電柜總開關;
b)關掉發(fā)電機控制電源。
4.2.3配電變壓器送電的操作要領;
a)合上配電變壓器高壓側開關;
b)合上低壓總開關。
c)合上各低壓出線開關。
4.2.4自發(fā)電送電的操作要領;
a)合上發(fā)電綱控制電源;
b)合上發(fā)電機配電柜總開關。
4.2.5在配電變壓器上工作前,操作要領如下:
a)拉開高、低壓兩側電源;
b)驗電,確認無電;
c)兩側分別掛三相短路接地線;
d)高安全圍欄,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示牌于高、低壓開關處。
4.2.6在配電柜開關上工作前,操作要領如下:
a)拉開開關、有明顯的開路點;
b)驗電,確認無電;
c)掛三相短路接地線;
d)設置絕緣隔板(與鄰近帶電體距離在6cm以下者);
e)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示牌于停電開關處;
f)站在絕緣墊上工作,心量單手作業(yè)。
5.0記錄:
6.0相關支持文件
第8篇 配電柜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
(1) 操作人員要掌握配電柜的使用原理,并了解工作場所的總電源開關的位置及控制的范圍及自己使用分支開關的位置。發(fā)現設備出現異常情況要迅速切斷電源,必要時切斷總電源開關。
(2) 配電柜接線使用必須要由電工進行,電工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取證后方可操作(如破碎機360v接線操作);其他人員只允許對220v兩相插座進行插接(如電鉆、陽極測量儀、插線板連接)。
(3) 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中途不得離開;使用完畢后,要立即斷開自己使用設備的開關,并使刀閘處于斷開狀態(tài)。
(4) 現場的所有配電箱應定時進行檢查和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工作時必須穿戴好絕緣用品,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5) 檢查、維修配電箱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6)各種配電柜內不允許放置任何雜物,并應保持清潔。箱內不得掛接其他臨時用電設備。
(7) 配電柜內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guī)格的熔體代替。
(8) 現場配電貴外觀應完整、牢固、防雨、防塵,箱內無雜物。停止使用的配電箱應切斷電源,箱門上鎖。
(9) 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本規(guī)定,不準違章作業(yè)。
(10) 配電柜由電解車間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和聯系一期檢修車間進行檢修。
第9篇 砂輪機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標準規(guī)定了電動砂輪機工具(以下簡稱工具)的設計、制造、管理、使用、檢查與維修的一般安全要求。
第二條 本標準適用于生產和施工過程中使用的電動砂輪機。
第三條 本標準不適用于氣動機械設備。
第四條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秅b/t 22682-2008直向砂輪機國家標準》
第二章 設計、制造安全技術要求
第五條 工具及其附件、配件的設計應符合《gb3883.3-2007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砂輪機、拋光機和盤式砂光機的專用要求》,和《gb755-2008旋轉電機 定額和性能》的規(guī)定。
第六條 工具出廠應附有使用說明書,其內容至少應包括:附件、配件的規(guī)格及要求;維護、保養(yǎng)說明;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工具的噪聲與振動數據。
第七條制造工具所選用的材料不得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有害影響。
第八條工具應具有可靠、耐用的結構,以保證在不同安裝條件下能正常工作。
第九條 砂輪機的安裝
(一)砂輪機的開口方向應盡可能朝向墻,不能正對著人行通道或附近有設備及操作的人員;
(二)如果砂輪機已安裝在設備附近或通道旁,在距砂輪機開口處1-1.5m處應設置高1.8m金屬網加以屏蔽隔離;
(三)砂輪機不得安裝在有腐蝕性氣體或易燃易爆場所內;砂輪機安裝場所應保持地面干燥;砂輪機使用現場應保證足夠的照度;
第十條 砂輪機防護罩
(一)砂輪機防護罩要有足夠的強度(一般鋼板厚度為1.5-3mm)和有效的遮蓋面.
(二) 懸掛式或切割砂輪機最大開口角度小于等于180度;臺式和落地式砂輪機,最大開口角度小于等于125度,在砂輪主軸中心線水平面以上開口角度小于等于65度;
(三)防護罩安裝要牢固,防止因砂輪高速旋轉松動、脫落;防護罩與砂輪之間的間隙要匹配.新砂輪與罩殼板正面間隙應為20-30mm,罩殼板的側面與砂輪間隙為10-15mm.
第十一條 砂輪機擋屑板
(一) 擋屑板應有足夠的強度且可調;擋屑板應牢固地安裝在防護罩殼上,調節(jié)螺栓齊全、緊固。
(二) 擋屑板應能夠隨砂輪的磨損,而調節(jié)與砂輪圓周表面的間隙,兩者之間的間隙小于等于6mm;
(三) 砂輪機防護罩在砂輪主軸中心水平面以下的開口角度小于等于30度時可不設置擋屑板。
第三章設備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二條砂輪片要求
(一) 砂輪必須完好無裂紋、無損傷。安裝前應目測檢查,發(fā)現裂損,嚴禁使用;
(二) 禁止用受潮、受凍的砂輪;
(三) 選用橡膠結合劑的砂輪不允許接觸油類,樹脂結合劑的砂輪不允許接觸堿類物質,否則會降低砂輪的強度;
(四) 不準使用存放超過安全期的砂輪。安全期以制造廠說明書為準。
第十三條 托架安裝牢固可靠;托架要有足夠的面積和強度;托架靠近砂輪一側的邊棱應無凹陷、缺角;
第十四條架位置應能隨砂輪磨損及時調整間隙,間隙應小于等于3mm;托架臺面的高度比砂輪主軸中心線應等高或略高于砂輪中心水平面10mm;砂輪直徑小于等于150mm時可不裝設托架;
第十五條法蘭盤與軟墊:
(一) 切割砂輪機的法蘭盤直徑不得小于砂輪直徑的1/4,其它砂輪機的法蘭盤直徑應大于砂輪直徑的1/3,以增加法蘭盤與砂輪的接觸面;砂輪左右的法蘭盤直徑和壓緊寬度的尺寸必須相等;
(二) 法蘭盤應有足夠的剛性,壓緊面上緊固后必須保持平整和均勻接觸;法蘭盤應無磨損、變曲、不平、裂紋、不準使用鑄鐵法蘭盤;
(三) 砂輪與法蘭盤之間必須襯有柔性材料軟墊(如石棉、橡膠板、紙板、毛氈、皮革等),其厚度為1-2mm,直徑應比法蘭盤外徑大2-3mm,以消除砂輪表面的不平度,增加法蘭盤與砂輪的接觸面;
第十六條砂輪機運行
(一) 砂輪機運行必須平穩(wěn)可靠,砂輪磨損量不超標,且在有效期內使用;
(二) 砂輪機架子應具有一定的剛度和穩(wěn)定性(裝在緊固的地基上以防振動);砂輪機運行時,應無明顯的徑向跳動;
(三) 砂輪磨損到一定程度后必須更換;
第四章砂輪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十七條使用者必須遵守《金屬切削加工安全技術操作通則》
第十八條使用者必須熟知砂輪機構造、性能及維護保養(yǎng)知識。
第十九條 根據砂輪使用的說明書,選擇與砂輪機主軸轉數相符合的砂輪。 新領的砂輪要有出廠合格證,或檢查試驗標志。安裝前如發(fā)現砂輪的質量、硬度、粒度和外觀有裂縫等缺陷時,不能使用。
第二十條 砂輪機必須安裝牢固可靠,緊固螺絲不準松動或損壞。
第二十一條 砂輪法蘭盤必須大小一致,其直徑不準小于砂輪直徑的1/3,砂輪與甲板之間必須有柔性墊片。
第二十二條 擰緊螺帽時,要用專用的板手,不能擰得太緊,嚴禁用硬的東西錘敲,防止砂輪受擊碎裂。
第二十三條 砂輪裝好后,必須裝防護罩。
第二十四條 新裝砂輪啟動時,不要過急,先點動檢查,經過5分鐘到10分鐘試轉后,才能使用。實習人員不得更換砂輪。
第二十五條 砂輪開動后,空轉2-3分鐘,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條 砂輪抖動,沒有防護罩,托刀架磨損,裝卡不牢固時不準使用。砂輪與托刀架距離必須小于3mm。
第二十七條 磨工件或刀具時不準用力過大或撞擊砂輪。過大過小手控困難的工件及有色金屬、非有色金屬等,禁止在砂輪機上磨削。
第二十八條 在同一砂輪上禁止兩人同時作業(yè),也不得在砂輪側面磨工件。
第二十九條 磨削時,工作者不準站在砂輪正面,必須戴防護鏡及防塵口罩,磨削時間較長的工件,應及時進行冷卻,防止燙手,禁止用棉紗等裹住工件進行磨削。
第三十條 經常修整砂輪表面的平衡度,保持良好的狀態(tài)。
第三十一條 砂輪磨削損耗到規(guī)定尺寸時要立即更換,否則禁止使用。
第三十二條 在使用過程中要經常檢查砂輪片是否有裂紋、異常聲音、搖擺、跳動等現象,如發(fā)現應立即停車報告部門領導和安全員。。
第三十三條 砂輪機必須配備良好的吸塵設備,安裝位置便于操作,并必須有良好的照明裝置,禁止在陰暗狹小的操作環(huán)境下工作。
第三十四條 公用砂輪機必須設置專人管理,所有砂輪不準潮濕。砂輪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五條 使用后必須切斷電源,清理廢削,保持工場清潔衛(wèi)生。。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guī)定由檢修部制定,安全監(jiān)察部審核通過,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10篇 電廠電氣防止誤操作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總 則
1.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創(chuàng)建一流企業(yè),培養(yǎng)一流的運行隊伍,為切實保障人身、設備、電網的安全,杜絕一切誤操作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一切操作、監(jiān)護操作必須落實以值長、值班員(第一責任者)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充分發(fā)揮班組的互保作用,確保安全完成各項操作任務。
1.3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電力行業(yè)的有關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規(guī)程、制度、《電氣設備倒閘操作規(guī)范》的通知,規(guī)范操作行為,使一切操作實現規(guī)范化、標準化。
1.4操作、監(jiān)護人員,應做到規(guī)程熟悉、圖紙熟悉、現場設備熟悉、防范措施熟悉。
1.5電氣運行人員,要熟悉微機閉鎖、機械閉鎖、電氣閉鎖等閉鎖裝置的功能、作用和原理。閉鎖裝置處于常閉鎖狀態(tài),并列入巡回檢查范圍,發(fā)現缺陷,應立即匯報聯系消除,不得隨意解除(拆除)閉鎖裝置。
1.6微機強行解鎖鑰匙必須嚴格管理,需要強行解鎖時,必須經當值值長批準,專職人員同意,并嚴格履行借用、歸還登記手續(xù)。不準外借強行解鎖鑰匙,嚴禁擅自強行解鎖操作。
1.7監(jiān)護、操作人員必須樹立高度的操作責任心,一切操作,都應做到嚴肅認真、高度負責、積極投入。
1.8對值班人員的操作要定期分析評價,交流和總結經驗教訓,積極推薦操作能手。
9任何人員發(fā)現有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者,應立即制止。
1.10為規(guī)范監(jiān)護、操作人員的行為,堅決杜絕電氣誤操作,凡遇系統(tǒng)一次系統(tǒng)有操作,專業(yè)管理人員必須進行現場跟蹤操作,動態(tài)實行防誤管理。
1.11對一貫認真執(zhí)行操作監(jiān)護制度,圓滿完成各項操作任務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操作視情節(jié)、性質,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12本規(guī)定由發(fā)電部負責實施和解釋。
2適用范圍
2.1.依據《電氣設備倒閘操作規(guī)范》及我廠的具體情況,本規(guī)定規(guī)定了電氣倒閘操作的基本要求和原則、基本步驟、以及操作票的規(guī)范管理等。對倒閘操作的發(fā)受令、填票、審核、執(zhí)行、復查、總結等全過程作了具體的規(guī)定。
2.2倒閘操作是電氣設備狀態(tài)的轉換、變更一次系統(tǒng)運行結線方式、
繼電保護定值調整、裝置的起停用、二次回路切換、自動裝置投切、切換試驗等所進行的操作執(zhí)行過程的總稱。
2.3本規(guī)定適用于發(fā)電部管轄范圍所有電氣設備的倒閘操作及管理。
2.4本規(guī)定與上級頒發(fā)的規(guī)程、制度、標準等相抵觸時,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引用標準
3.1原電力部部頒發(fā)的《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3.2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
3.2國家電網公司《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
3.3國家電網公司《電業(yè)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
4常用操作術語
4.1常用操作標準設備名稱
主變、廠高變(廠低變)(高備變、低備變)開關、閘刀、母線、線路、壓變(pt)流變(ct)電纜、避雷器、電容器、電抗器、消弧線圈、令克(跌落式熔斷器)保護。
4.2常用操作術語
4.2.1開關、閘刀、接地閘刀:合上、拉開。
4.2.2接地線:裝設(掛)、拆除。
4.2.3各種熔絲:放上、取下。
4.2.4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啟用、停用。
4.2.5壓板:放上、取下、投入、退出(解除)或從××位置切至××位置,短路并接地。
4.2.6交直流回路各種轉換開關:從××位置切至××位置(二次插件:插入、拔出)。
4.2.7二次空氣開關:合上、分開。
4.2.8二次回路小閘刀:合上、拉開。
4.2.9小車開關:由××位置拉、推或搖至××位置。
5倒閘操作基本要求
5.1操作指令,要由有權發(fā)布操作指令的調度員、值長發(fā)布;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必須經考試合格,并能勝任操作和監(jiān)護的能力,并必須由上級部門批準并公布的合格人員擔任。
5.2現場一、二次設備要有明顯規(guī)范標志,包括設備名稱、編號、銘牌、操作轉動方向、切換位置的指示以及區(qū)別電氣相色的標色。
5.3電氣主控室、集控室要有與現場設備實際結線一致、運行狀況相符的模擬操作圖,二次回路原理圖和展開圖。一次模擬圖上,應能表明主要電氣設備的命名編號、實際狀態(tài)和接地線的裝設位置。
5.4倒閘操作,要有明確、合格的操作依據(調度下達或根據工作票要求)。
5.5要有統(tǒng)一的、確切的調度術語和操作術語,并使用普通話。
5.6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設施(包括對號放置接地線的專用裝置、專用的接地線裝設地點)一次設備應設有可靠的電氣防誤裝置。
6倒閘操作原則
6.1操作命令
6.1.1倒閘操作必須根據值班調度員、值長或值班負責人命令,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zhí)行。在發(fā)布和接受操作命令時,必須互報單位、姓名,嚴格執(zhí)行發(fā)令、復誦、錄音、匯報和記錄制度,并使用統(tǒng)一的調度術語、操作術語和設備雙重名稱。
6.1.2對于6kv、400v單一負載設備的停、送電操作命令,由值長發(fā)布,并填寫《操作任務票》,電氣班長受令確認正確無誤后指定操作人員執(zhí)行。
6.2倒閘操作票
6.2.1值班人員所進行的一切倒閘操作(事故處理除外),包括根據調度口頭命令所進行的操作和根據工作票所進行的驗電、裝拆接地線、取放控制回路保險器等操作,均必須填寫倒閘操作票。
6.2.2一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一個操作任務,指根據同一個調度命令所進行的一次不間斷操作。
6.2.3倒閘操作票必須連號使用。
6.2.4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應記入運行日志中:
6.2.4.1事故處理;
6.2.4.2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包括限電操作);
6.2.4.3拉開接地閘刀或拆除全廠僅有的一組接地線;
6.3倒閘操作基本規(guī)定
6.3.1下列情況一般不進行系統(tǒng)正常倒閘操作:
6.3.1.1交接班時;
6.3.1.2系統(tǒng)發(fā)生事故或異常時;
6.3.1.3雷電時(注:事故處理確有必要,可以對開關進行遠控操作)
6.3.2倒閘操作的順序
6.3.2.1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開關母線側閘刀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合閘操作應按與上述相反的順序進行。
6.3.2.2雙母線倒閘操作:熱倒時,母聯開關必須合上并改非自動,先合上ⅰ母(或ⅱ母)閘刀,再拉開ⅱ母(或ⅰ母)閘刀;冷倒時,待操作閘刀的本回路開關必須分開,然后先拉后合母線閘刀。
第11篇 塔機操作安全管理辦法范本
塔機操作安全管理辦法
1.塔機應有專職司機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并有專職指揮工持證指揮。起重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2.塔機作業(yè)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起重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夜間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3.作業(yè)前必須對現場周圍環(huán)境、行駛道路、架空線路、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進行全面了解。
4.塔機標準節(jié)和前后大臂上禁止掛設大型宣傳標語及其他擋風材料。
5.嚴禁未經生產廠家同意,在塔機上擅自變更其材料和設施或減少塔機上任何設施。
6.維修電工應每天對塔機電器裝置及塔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確保齊全完備,靈敏可靠。嚴禁使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進行停機。
7.每天作業(yè)前司機和指揮應檢查各種吊索、吊具和吊鉤保險的完好狀況,發(fā)現隱患立即整改消除,禁止冒險作業(yè)。
8.塔機司機每天上、下班,都必須檢查各高強度連接螺栓(特別是基礎部位)及鋼結構焊縫、各連接銷軸(包括開口銷)、各動滑輪、鋼絲繩、起重制動裝置、安全裝置等重要部位(件),發(fā)現隱患及時報告或排除,嚴禁帶病使用。運轉記錄本中必須有每天檢查情況記載。
9.每星期應對塔機各標準節(jié)連接螺栓緊固一次、塔機垂直度測量一次。
10.塔機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yè),必須在線路旁作業(yè)時,塔機吊鉤與架空線路的水平安全距離必須大于6米:如不能保證安全距離,必須搭設安全防護屏障或停電施工;在塔機大臂回轉范圍內,不得有外電高壓線路;禁止塔機在外電高壓線下方安裝、使用。
11.塔機使用的鋼絲繩規(guī)格、強度必須符合該型塔機的要求,應以生產廠家的技術文件作使用依據。
12.卷筒上的鋼絲繩應聯接牢固、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鋼絲繩采用編結固接時,編接長度不得小于鋼線繩直徑的20倍,并不短于0、3米,在編結部分應捆扎細鋼絲。
14.鋼絲繩采用繩卡固接時,數量不得少于3個,最后一個卡子距繩頭不得小于0、14米。繩卡夾板應在受力的一側“u”形螺栓須在鋼絲繩尾端,不得正反交叉。卡子應擰緊到使兩繩直徑高度壓扁1/3左右。繩卡固定后,待鋼絲繩受力后應再次緊固。繩卡匹配表:
鋼絲繩直徑mm
10 10~20 21~26 28~36 36~40
最少繩卡數(個) 3 4 5 6 7
繩卡間距mm 80 140 160 220 240
15.進行塔機吊鉤升降、回轉、變幅、行走等到動作前,應鳴號示意。
16.作業(yè)時,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所指揮的塔機性能,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指揮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17.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準有人員停留或通過,嚴禁用塔機吊運人員。
18.操作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起重性能作業(yè),禁止開限位超負荷吊物及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19.嚴禁用塔機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物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F場澆注的砼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20.塔機提升和降落速度應均勻,左右回轉動作應平穩(wěn)。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當回轉未停穩(wěn)時,不得作反向動作。
21.塔機起吊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應先將重物吊起地面200~500mm停機,檢查塔機的穩(wěn)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wěn)性、綁扎的牢固性。檢查無誤后,方能繼續(xù)起吊.
22.起吊重物應綁扎牢固,保證平穩(wěn),對可能晃動的重物,應拴拉繩。不允許單點吊物。不準在起吊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標有綁扎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位置或記號綁扎,綁扎吊索與物件的夾角不準小于30度。
23.吊物時,長、短料應分開,小型物料應采用箱籠。
24.在雨雪天作業(yè)時,先進行試吊,證明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到惡劣天氣時,應停止塔機露天作業(yè)。
25.每個工作日后,應對鋼絲繩所有可見部位及鋼絲繩的連接部位進行檢查。鋼絲繩表面磨損或腐蝕使其名義直徑減少7%時,或在規(guī)定的長度內斷絲根數達到以下標準時,應及時更換:
鋼絲繩結構形式
斷絲長度范圍d=直徑 鋼絲繩型號
6×19 6×37 6×61 18×19
交捻
6d 10 19 29 27
30d 19 38 58 54
順捻
6d 5 10 15 18
30d 10 19 30 27
26.作業(yè)后,塔機吊鉤升至上限位,小車收進,操縱桿置于零位,切斷電源,關閉駕駛室門窗。軌道式塔機應開至軌道中部停放,并用夾軌鉗夾緊在軌道上。
27.作業(yè)中途休息時,不允許物件吊在空中。
第12篇 盾構機安全操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一、為提高盾構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意識,規(guī)范盾構作業(yè)安全操作,確保盾構施工生產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本規(guī)定適應于公司所管轄范圍內所有盾構項目的盾構施工作業(yè)。
第二章 安全操作管理機構及職責
一、項目部需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副經理、總工為副組長,項目施技部、安質部、物設部負責人及盾構班長組成的安全操作管理小組,負責項目部盾構作業(yè)的安全操作工作;
二、子(分)公司領導及各部門對所轄項目的盾構施工安全操作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及監(jiān)控;
三、集團公司領導及各部門對集團公司所轄范圍內盾構施工的安全操作行使監(jiān)督檢查職能。
第三章 上報規(guī)定
一、無論任何地層需要進行開倉及開啟螺旋機觀察孔等作業(yè)時,必須由項目安全操作管理小組共同研究,制定嚴格的施工方案后方可實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作業(yè);
二、如遇軟弱、富水、砂層或下穿江河湖泊、鐵路、高層建筑等復雜地質情況時,項目應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報子分公司總工,由總工組織施技部、物設部、安質部、專家及項目部共同研究處理方案后方可實施;
三、列入集團公司重點項目的,專項施工方案應報集團公司施技部審核。施工過程中確需進行開倉及開啟螺旋機觀察孔等作業(yè)時,項目應制定嚴格的處理方案,并報集團公司施技部,由施技部組織物設部、安質部、專家及施工單位共同研究處理方案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 盾構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作業(yè)人員的要求
1、作業(yè)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作業(yè)人員應經過嚴格的技術培訓,熟悉盾構機結構、原理、性能及操作、維修保養(yǎng)要求,了解盾構機的基本參數,經考核合格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學員應在專人指導下進行工作;
3、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應精力集中,嚴禁在作業(yè)過程中聊天、閱讀、飲食、嬉鬧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作業(yè)人員應具備防火、防電、安全操作等安全防范意識;
5、盾構機操作手應熟悉各種地質的特性,土壓的簡單計算,推力的簡單計算,扭矩的組成,轉彎半徑等;
6、盾構機操作手應熟悉“三圖一表”,即:地質縱斷面圖、地表建筑物圖、地面測量監(jiān)測點布置圖及測量沉降監(jiān)測報表,加強對地層及地質情況的認知,以便指導盾構掘進。
二、盾構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總體要求
1、盾構機操作
(1)盾構機操作必須以保證工程質量和操作安全為出發(fā)點,充分保證隧道的襯砌質量,保證線路方向的正確性,并且盡量減小因盾構機施工而引發(fā)的地表沉降。必須做到:注漿量無法保證時不能掘進;沒有方向測量時不能掘進;嚴格執(zhí)行專業(yè)技術人員下達的土壓指令,對掘進中的出土量突現異常要馬上報告,有問題及時提出;
(2)盾構機操作要合理利用盾構機的各種功能,嚴禁為了趕進度而拼設備;嚴格執(zhí)行盾構機說明書上的各種安全操作要求,嚴格遵守專業(yè)技術人員下達的參數指令;
(3)非操作人員嚴禁操作盾構機。
2、操作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操作設備,避免造成人身傷害與設備損壞;
(2)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設備運轉記錄;
(3)盾構機主機室、盾體內和皮帶機設有緊急停止開關,以備出現異常事故時使用,盾構機上工作人員不得隨意使用,避免造成設備的不正常停機而損壞設備;
(4)主司機啟動順序為:皮帶機-刀盤-推進-螺旋輸送機;
(5)兩臺盾構機同時掘進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100m。
3、維護保養(yǎng)注意事項
(1)盾構機上嚴禁私拉亂接電動工具,需用時必須使用指定地點的開關電源;
(2)嚴禁私自改動盾構機所屬設備的結構及控制方式;
(3)在盾構機上電焊作業(yè)時,必須將搭鐵線接至被施焊的最近部位或工件上(一般在1米內),使電焊作業(yè)電流不能通過軸承、油缸,電氣元件控制電纜等精密元件,以免造成元件損壞;
(4)確保各關鍵部位(如主軸承緊固螺栓、刀盤緊固螺栓、盾體連接螺栓等)緊固螺栓緊固狀態(tài)良好;
(5)在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由專職修理人員進行修理,嚴禁私自在不懂結構、不懂原理的情況下進行維修,以免造成設備的進一步損壞;
(6)在維修保養(yǎng)作業(yè)中,必須與操作司機取得聯系,切斷一切有可能觸及安全事故發(fā)生的電源,并且有專人看護,確保維修保養(yǎng)過程的安全;
(7)維修保養(yǎng)結束后應將現場清理干凈(包括垃圾、油料等);
(8)設備的每次維修保養(yǎng)應由修理人詳細記錄在設備運轉記錄上備查。
4、其它注意事項
(1)主機操作室是盾構機的控制中心,不允許與之無關的人員進入,維修人員在工作需要時可以進入,正常情況下只允許主司機與工程師進入;
(2)盾構機拖車兩側為緊急通道,不得堆放雜物占用;
(3)盾構機上不得存放危險物品(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其他雜物。
(二) 開機前的檢查
1、檢查延伸水管、電纜連接是否正常;
2、檢查供電是否正常;
3、檢查循環(huán)水壓力是否正常;
4、檢查濾清器是否正常;
5、檢查皮帶機、皮帶是否正常;
6、檢查空壓機運行是否正常;
7、檢查油箱油位及油溫是否正常;
8、檢查油脂系統(tǒng)油位是否正常;
9、檢查泡沫劑液位是否正常;
10、檢查泥水處理系統(tǒng);
11、檢查注漿系統(tǒng)是否已準備好;
12、檢查后配套軌道是否正常;
13、檢查出渣系統(tǒng)是否已準備就緒;
14、檢查盾構機操作面板狀態(tài):開機前應使螺旋輸送機前門處于開啟位,螺旋輸送機的螺桿應伸出,盾構處于掘進模式,無其它報警指示;
15、檢查測量導向系統(tǒng)是否工作正常;
16、確認注漿系統(tǒng)已經開始工作。
(三) 啟動各系統(tǒng)
1、根據工程要求選擇盾尾油脂密封的控制模式,即選擇采用流量控制或采用壓力控制模式;
2、參照工業(yè)電腦,檢查是否存在當前錯誤報警,如有,應首先處理;
3、將操作面板螺旋輸送機轉速調節(jié)旋鈕、刀盤轉速調節(jié)旋鈕、推進油缸壓力調節(jié)旋鈕、盾構推進速度旋鈕等調0;
4、啟動液壓泵站的冷卻循環(huán)泵,并注意泵啟動時聲音和振動情況等是否正常;
5、依次啟動潤滑脂泵、齒輪油泵;
6、依次啟動補油泵、控制油泵;
7、依次啟動主驅動泵、推進泵及螺旋輸送機泵;
8、啟動主軸承密封油脂泵,調整油脂泵使其保持在設定的泵送油脂量和氣動壓力;
9、選擇手動或半自動方式啟動泡沫系統(tǒng);
10、啟動盾尾油脂密封泵,并選擇自動位。
(四) 盾構機掘進
1、啟動皮帶機
2、啟動刀盤
(1)選擇刀盤的檔位,一般在軟巖地段選擇低速檔位;在扭矩比較小的地層中可以選擇高速檔位,具體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
(2)根據測量系統(tǒng)面板上顯示的盾構目前滾動狀態(tài)選擇盾構機刀盤旋向按鈕,一般選擇能夠糾正盾構機滾動的方向;
(3)選擇刀盤啟動按鈕,并慢慢順時針旋轉刀盤轉速控制旋鈕。嚴禁旋轉旋鈕過快,以免造成過大壓力沖擊,損傷液壓設備。此時注意主驅動壓力變化,若因壓力過高而使刀盤啟動停止,則先把速度旋鈕至最小再重新啟動。
3、推進
按下推進按鈕,并根據測量系統(tǒng)屏幕上指示的盾構姿態(tài),調整各組推進油缸的壓力至適當的值,并逐漸增大推進系統(tǒng)的整體推進速度。
4、啟動螺旋輸送機
(1)慢慢開啟螺旋輸送機的出渣口倉門;
(2)啟動螺旋輸送機按鈕,并逐漸增大螺旋輸送機的轉速。
5、盾構機掘進參數調整
(1)盾構機掘進模式的選擇
1)對于巖層穩(wěn)定性較好的地層,可以采用敞開式掘進,則不用調整土倉壓力,以較大的開挖速度為原則;
2)對于開挖地層具有一定的自穩(wěn)性,可以采用半敞開式掘進。這樣需要調節(jié)螺旋輸送機的轉速,使土倉內保持一定的渣土量,一般約保持2/3左右的渣土;
3)對于開挖地層穩(wěn)定性不好或有較多地下水的軟質巖地層,需采用土壓平?模式掘進。此時根據前面地層的不同,保持不同的土倉壓力,但最大土倉壓力值必須低于盾構主軸承密封的最大抗壓能力,否則有可能損壞主軸承密封;
4)對于地層穩(wěn)定性很差的極軟巖和軟弱不均的地層,必須采用土壓平?模式掘進,并嚴格控制出土量;
5)若土倉壓力過大時可以采取以下幾個措施來降低壓力:
a.加快螺旋輸送機的轉速,增加出渣速度;
b.適當降低推進油缸的推力;
c.降低泡沫和空氣的注入量;
d.適當的排除土倉內一定量的空氣或水。
6)若土倉壓力小時可以采取以下幾個措施來增大壓力:
a.降低螺旋輸送機的轉速,減低出渣速度;
b.適當增大推進油缸的推力;
c.增大泡沫和空氣的注入量。
(2)盾構機推進方向的調整
1)盾構機方向的調節(jié),是通過調整推進系統(tǒng)幾組油缸的壓力來進行的。一般的調節(jié)原則是:使盾構的掘進方向趨向隧道的設計中心線;
2)盾構機推進油缸每組壓力,一般對盾構掘進方向的影響是:當盾構油缸左側壓力大于右側時,盾構機姿態(tài)趨勢自左向右偏移;當上側壓力大于下側壓力時,盾構姿態(tài)趨勢自上向下偏移。依次類推即可調整盾構機的姿態(tài);
3)為了保證盾構的鉸接密封、盾尾密封工作性能良好,同時也為了保證隧道管片不受破損,盾構在調向的過程中不能有太大的趨勢,一般在測量系統(tǒng)屏幕上顯示的任意趨勢值不應大于規(guī)定的偏差;
4)一般情況下,當盾構處于水平線路掘進時,應使盾構保持稍向上的掘進姿態(tài),以糾正盾構因自重而產生的低頭現象。
(3)盾構機滾動的調整
為了保證盾構機在推進過程中正確的受力狀態(tài),盾構機不能有太大的自轉,一般不能大于測量系統(tǒng)屏幕上顯示的允許滾動值。通過調整盾構機刀盤的轉向可以調整盾構的自轉。改變盾構機刀盤轉向按以下操作:按停止按鈕停止掘進,將刀盤轉速調至最小,重新選擇刀盤轉向,按開始按鈕,并逐漸增大刀盤轉速即可。
(4)刀盤扭矩調整
當刀盤扭矩過大時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大渣土改良物質的注入量,適當降低推進油缸的推力,適當減少刀具的貫入量等。
(5)鉸接油缸操作調整
鉸接油缸的作用是為了使盾構能夠很好的適應蛇形前進,特別是為了使盾構更好的適應隧道的曲線掘進。當旋鈕在pull位時盾尾縮回,當處于hold位時鉸接油缸處于鎖定位,當處于release位時,鉸接油缸處于浮動位,此時盾尾能根據前盾和管片的位置自動調整姿態(tài)。
(6)仿形刀的操作
當盾構機在轉彎半徑較小的曲線上掘進時,有時會用到仿形刀進行輔助掘進。仿形刀可以根據工業(yè)電腦的設定實現在一定的角度范圍伸縮。當需要使用仿形刀時,首先啟動仿形刀油泵,然后選擇仿形刀控制旋鈕到自動位,仿形刀即可按照預先設定的值進行工作。當需要停止時需先選擇到手動位,把仿形刀縮回,然后再停止仿形刀油泵。
(7)泡沫系統(tǒng)的操作
泡沫系統(tǒng)一般有三種操作模式,即自動、辦自動、手動,當各種條件都比較理想時可以采用自動模式,否則就要采用半自動或手動模式。根據實際情況,一般采用半自動或手動模式。此時操作司機根據盾構綜合參數,如刀盤扭矩、土倉壓力及出渣情況等,依據個人的經驗對泡沫劑或空氣的流量進行手動調節(jié),按“+”鈕增大流量,按“-”鈕減小流量。當掘進結束時按停止按鈕停止泡沫系統(tǒng)。
(8)膨潤土系統(tǒng)的操作
膨潤土的作用是為了改良渣土的特性,使其更利于掘進和出渣。當需要使用膨潤土時,首先要在洞外將膨潤土攪拌好并運輸到洞內的膨潤土罐內,然后啟動攪拌和輸送泵,并調整膨潤土的泵送流量即可。停止輸送時直接停止輸送泵,但當罐內還有膨潤土時不能停止攪拌。
(9)盾尾油脂密封閥的手動操作
當盾尾密封閥在手動位時,可以按下每個位置的注脂按鈕來進行手動注脂,這個功能主要用于對盾尾油脂密封閥檢修或自動功能暫時出現故障時。
(10)注漿操作
1)在手動模式下,首先調整好注漿泵開始和停止壓力(設定值),注漿泵由控制板的按鈕和電位計單獨控制:泵的速度由比例控制其起動裝置的電位計旋向位置決定;如果管片背部注漿壓力大于相應的設定值,相應的注漿泵即停止工作,直至壓力反饋小于設定值。
2)自動模式
自動模式下,首先調整好注漿泵開始和停止壓力(設定值),注漿泵的啟動和停止由控制板自動控制,并且?guī)捉M注漿泵的啟動和停止是一致的。
6、掘進過程
(1)在盾構機的掘進過程中,應有一名管理人員隨時注意巡檢盾構機的各種設備狀態(tài),如泵站噪聲情況,液壓系統(tǒng)管路連接是否松動及是否有滲漏油,油脂及泡沫系統(tǒng)原料是否充足,軌道是否暢通,注漿是否正常等。操作室內司機應時刻監(jiān)視螺旋輸送機出土口的出渣情況,根據測量系統(tǒng)屏幕上顯示的值調整盾構的姿態(tài)。發(fā)現問題立即采取相應的措施。
(2)掘進過程中司機必須嚴格按照要求填寫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各種數據表格,以及詳細的故障及故障處理辦法。
7、掘進結束
當掘進結束時,按以下順序停止掘進:
(1)停止推進系統(tǒng);
(2)逐步降低螺旋輸送機的轉速至零,停止螺旋輸送機;
(3)關閉螺旋輸送機出渣口倉門;
(4)停止皮帶機;
(5)若刀盤驅動壓力較大,則可持續(xù)轉動刀盤,適當的攪拌土倉內的渣土,當驅動壓力降低至一定程度時減小刀盤轉速至零,并停止刀盤轉動。這樣有利于下次刀盤啟動時扭矩不至于太大;
(6)依次停止主驅動泵、補油泵、螺旋輸送機泵、控制泵、仿形刀泵、油脂密封系統(tǒng)、泡沫系統(tǒng),通知有關人員進行下一工序的工作;
(7)若馬上準備安裝管片,則按下管片安裝按鈕。
8、掘進報告和作業(yè)記錄的填寫
為了積累盾構施工經驗,更好的進行盾構施工的總結,以及留下必要的施工考證依據,施工的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要求填寫盾構掘進指令及操作記錄表。如下表:
第13篇 供電安全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辦法
第一章工作票
第一節(jié) 變電、線路工作票通用部分
第一條:在供電設備上進行正常檢修工作時,凡需要做安全措施
者,都應使用工作票。
第二條:常用工作票分為:變電第一、二種工作票,電力線路第
一、種工作票。使用格式按《安規(guī)》規(guī)定如下:
1、 工作票的填用:
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電者;
(2)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帶電作業(yè)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2)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3)二次結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4)轉動中的發(fā)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回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回路上的工作。
(5)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
2、電力線路工作票的使用:
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在停電線路(或在雙回線路中的一回停電線路)上的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電的配電變壓器臺架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
所謂全部停電,系指供給變壓器臺架或配電變壓器室的所有電源線路均已全部斷開者。
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帶電作業(yè);
(2)電線路桿塔上的工作;
(3)行中的配電變壓器臺架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
第三條:工作票由簽發(fā)人填寫。有時為了減少工作票簽發(fā)人填寫的工作量,也可由工作負責人填寫本班(組)的工作票。
第四條:工作票要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兩份,應正確填寫不得任意修改,如有個別字需要修改,應字跡清楚。一張工作票修改不得超過3個字。
第五條:填寫工作票應使用能準確表達意思的,符合普通話規(guī)范的語言文字。
第六條:工作票上所列人員按責任審票,簽名完整,書寫工整。
第七條:工作票簽發(fā)人由本公司批準并公布了的人員來擔任。工作票簽發(fā)人不得兼任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
第八條:工作票的簽發(fā)。
1、工作票由簽發(fā)人簽發(fā),工作負責人填寫的工作票也必須由簽發(fā)人簽發(fā)。
2、一般情況下,一張工作票上的工作地點只限于一個電氣連接部分(以刀閘斷口為界)。如施工設備屬于同一電壓、位于同一樓層、同時停送電,且不會觸及帶電導體時,則允許幾個電氣連接部分共用一張工作票。
3、下列情況由公司指定有簽發(fā)權的人簽發(fā)工作票,并由值班員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工作票簽發(fā)人僅對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和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任。開工前,由監(jiān)護人(施工單位的工作負責人)向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交代注意事項。
(1)具有法人資格的外單位來變電站承包設備檢修、防腐或安裝。
(2)基建施工需要運行中的設備停止運行。
(4)安裝單位來處理新投產的設備缺陷。
4、一個變電站或一條線路全部停電檢修,可以發(fā)給一張工作票,但要詳細寫明工作內容。幾個班組同時工作時,工作票可發(fā)給一個總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班成員欄內只填寫各班的負責人。
第九條:兩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須經常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收執(zhí),另一份由值班員收執(zhí),按值移交。值班員應將工作票號碼、工作任務、許可開始時間及完成時間記入操作記錄薄中。
第十條: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
1、由本局批準公布的人員擔任。
2、具有法人資格的外單位到變電站承包土建施工、設備檢修、安裝、防腐或調試等工作時,由外單位指定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并將名單事先交公司安監(jiān)審查安全資質,合格后由安監(jiān)將名單轉發(fā)給變電站。
3、工作負責人的變動:
工作期間,若工作負責人臨時離開現場2小時,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變更新的工作負責人,兩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工作負責人的變動只能辦理一次。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負責人變動情況記入“備注”欄內。
第十一條:
1、一個班組工作時,填寫參加工作的所有人員的姓名。多個班組工作時,可只填寫班組負責人姓名。
2、共 人:填寫參加工作的總人數,包括總工作負責人和班組負責人。
第十二條:工作票延期:
工作中,預計在計劃時間內,檢修難以完成,應由工作負責人在計劃時間到期前,提前2小時以上向值班負責人(線路:向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許可人)申請辦理延期手續(xù)。
第二種工作票的延期記入“備注”欄內。
延期手續(xù)只能辦理一次。
第十三條:工作終結:
工作全部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會同值班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對設備狀況和現場衛(wèi)生進行檢查,然后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名,工作終結。并在“備注”欄內蓋“已終結”章。
第十四條:檢修工作結束前,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重新簽發(fā)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原工作票蓋“作廢”章。
1、部分檢修設備將加入運行,需要變更安全措施。
2、值班人員發(fā)現檢修人員嚴重違反《安規(guī)》行為,經勸說無效收回工作
3、檢修工期延期一次仍不能完成,需要繼續(xù)工作(注明因延期原因作廢)。
4、工作票破損,內容不全或字跡模糊不清。
第十五條:工作許可人審查工作票時,發(fā)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將工作票退回,要求重新簽發(fā)。
1、計劃工作時間已過期
2、安全措施不足或填寫錯誤。
3、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不符合規(guī)定。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不明確。
第十六條:工作票的考核
1、運行和檢修部門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已終結的工作票收集審核,并統(tǒng)計合格率,報安監(jiān)。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工作票:
(1)工作票無編號。
(2)工作票填寫漏項。
(3)未按規(guī)定簽名。
(4)工作內容(任務)不具體,或工作地點不明確。
(5)工作內容(任務)欄設備沒有使用雙重編號。
(6)安全措施填寫不具體。
(7)接地線無編號,裝設地點不明確。
(8)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互相兼任。
(9)未按規(guī)定辦理工作負責人變動手續(xù)。
(10)未按規(guī)定辦理工作延期手續(xù)。
(11)應使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使用第二種工作票。
(12)已設遮欄、標示牌沒有注明確實的地點或位置。
(13)工作票破損,殘缺不全,污穢看不清楚。
(14)未蓋“已終結”或“作廢”章。
3、工作票合格率(%)按月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合格率=(合格票/不合格票+合格票+其它票)×100%
注:其它票是指按規(guī)定應開而實際沒有開票的工作。
第十七條:工作票的保管:已終結的工作票,由各單位保存三個月以上。
第十八條:事故搶修可不用工作票,但要記入操作記錄簿內。開工前應做好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等安全措施,并指定專人監(jiān)護。
下列工作可列為事故搶修:
1、供電設備發(fā)生的事故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造成火災或設備嚴重損壞,需要立即處理的。
2、救人、滅火。
變電事故搶修的時間預計不能超過4小時,4小時以內不能修復的,應按正常檢修辦理工作票手續(xù)。線路事故搶修不限。
第二節(jié) 變電工作票
第十九條:填寫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電者;
2、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帶電作業(yè)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2)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線干線上的工作;
(3)二次結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4)轉動中的發(fā)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回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回路上的工作;
(5)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源。
第二十條 工作票的填寫細則:
1、編號:各單位分別編號,一年內不得有重復編號。
2、工作負責人:
(1)由本公司批準并公布了的人員擔任。
(2)具有法人資格的外單位到變電站承包土建工程施工、設備檢修、安裝、防腐或調試等工作時由外單位指定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并將名單事先交公司安監(jiān)審查安全資質,合格后由安監(jiān)將將名單轉發(fā)給變電站。
(3)工作負責人的變動:
工作期間,若工作負責人臨時離開現場超過2小時,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變更新的工作負責人,兩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負責人的變動只能辦理一次。
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負責人變動情況記入“備注”欄內。
3、班組:一個班組工作的,在其前面加主管單位名稱。幾個班組工作的,寫總工作負責人所在的班組。
4、工作班人員:
(1)一個班組工作時,填寫參加工作的所有人的姓名。多個班組工作的,可只填寫班組負責人姓名。
(2)共人:填寫參加工作的總人數,包括總工作負責人和班組工作負責人。
5、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填寫變電站名稱、電壓等級、設備的名稱和編號、工作任務、工作場所或間隔。
6、計劃工作時間:為調度批準的停電檢修時間,不包括停送電操作時間。
7、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填寫:
(1)應拉開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包括填寫前已拉開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填寫設備名稱和編號。
(2)應裝接地線:寫明接地線的確實地點或應合接地刀閘,許可人需加寫編號。
(3)應設遮欄、應掛標示牌:寫明遮欄的確切地點,標示牌的確切位置。10kv隔離開關需放置絕緣護罩的填入此欄。
(4)補充安全措施:除(1)、(2)、(3)項之外的其他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項。
(5)工作許可人應將所做安全措施完整地填入相應欄內,不得簡化或寫為簡化或寫為“同左” “已做”等。
8、收到工作票時間:在計劃工作時間之前,工作票交給變電站值班員的時間。
9、許可開始工作時間:工作許可人在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和許可手續(xù)后,簽名同意開工的時間。
10、工作負責人變動:工作期間,若工作負責人臨時離開現場超過2小時,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變更新的工作負責人,兩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負責人的變動只能辦理一次。
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負責人變動情況記入“備注”欄內。
11、工作票延期:
工作中,預計地計劃工作內,檢修工作難以完成,應由工作負責人在計劃時間到期前,提前2小時以上向值班負責人申請辦理延期手續(xù)。
第二種工作票的延期手續(xù)記入“備注”欄內。
延期手續(xù)只能辦理一次。
12、工作票終結:
工作全部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會同值班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對設備狀況和現場衛(wèi)生進行檢查,然后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名,工作終結。并在“備注”欄內蓋“已終結”章。
13、備注欄:填寫注意事項或其他事項。
第三節(jié)電力線路工作票
第二十一條 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在停電線路(或在雙回線路中的一回停電線路)上的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電的配電變壓器臺架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所謂全部停電,系指供給該變壓器臺架或配變壓器室的所有電源線路均已全部斷開者。
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帶電作業(yè)
(2)帶電線路桿塔上的工作;
(3)在運行中的配電變壓器臺架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 工作票的填寫細則:
1、編號:各單位分別編號,一年內不得重復編號。
2、科室、所(工程隊)名稱:填寫供電所和工作班組名稱,多個班組共用一張工作票時,名稱填寫總工作負責人所在班組名稱。
3、工作負責人:
(1)由本公司批準并公布了的人員擔任。
(2)工作負責人的變動:
工作期間,若工作負責人臨時離開現場超過2小時,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變更新的工作負責人,兩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負責人的變動只能辦理一次。
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負責人變動情況記入“備注”欄內。
4、工作班人員:
(1)一個班組工作時,填寫參加工作的所有人的姓名。多個班組工作時,可只填寫班組負責人姓名。
(2)共 人:填寫參加工作的總人數,包括總工作負責人和班組工作負責人。
5、停電線路名稱(雙回路應注明雙重稱號):
填寫線路電壓等級、線路名稱和編號。
6、工作地段:填寫線路名稱、支線路名稱、起止桿號。
7、工作任務:填寫某段范圍內的具體工作任務。
8、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應拉開的斷路器、隔離開關、應停電的范圍):
(1)拉開發(fā)電站、變電站線路斷路器和隔離開關。
(2)拉開需要工作班組操作的線路各端斷路器、隔離開關和可熔保險。
(3)拉開危及該線路停電作業(yè),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桿架設線路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
(4)拉開有可能返回低壓電源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
需要拉開發(fā)電站或變電站內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只須填寫該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名稱和編號。如果由線路工作人員自行拉開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需補充“在已拉開的斷路器、隔離開關操作把手上懸掛標示牌或加鎖”。需要發(fā)電站、變電站合上的線路接地刀閘或在線路上掛接地線的也填入此欄。
9、保留的帶電線路或帶電設備:
填寫同桿架設的帶電線路或鄰近的帶電線路名稱,與帶電線路交叉處桿號和帶電線路名稱,與帶電線路有平行段的起止桿號及帶電線路名稱。
(10)應掛的地線:
指工作班組自己應掛的地線,不包括變電站掛的地線或接地刀閘。線路所掛的地線位置應明確,對同桿架設的線路,在同一桿塔上不同線路上均要求掛地線的,應分別注明線路名稱和桿塔號。
(11)計劃工作時間:填寫調度已批準的停電時間。
(12)許可開始工作的命令:
線路第一種工作票許可開始的命令方式,分為當面通知、電話傳達和派人傳達。
(13)工作終結的報告:終結報告的方式分為當面和電話兩種。
(14)備注欄:填寫補充的安全措施和其他內容。
第二章 操作票
變電、線路操作票
第二十三條 根據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的命令,改變設備運用狀態(tài)需要進行多項作業(yè)的,都應使用操作票。
設備運用狀態(tài)分為下列幾種:
1、運 行。
2、熱備用:只有開關在斷開位置。
3、冷備用:斷路器、隔離開關、二次回路保險在斷開位置。
4、檢 修:在冷備用的基礎上,設備已接地,并布置了其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條 操作票必須填寫的主要內容:
1、操作任務、起止時間。
2、檢查有關回路的功率、電流、電壓。
3、拉開、合上斷路器和隔離開關。
4、檢查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實際位置。
5、二次回路切換、保護回路壓板的投、退或改變定值。
6、控制回路、繼電保護、自動裝置及測量儀表的投入或退出。
7、停電設備驗電的具體位置。
8、裝設、拆除接地線的位置及編號。
9、和閘時同期控制開關的投、退。
10、懸掛的標示牌及其他位置,裝設的遮欄及其地點。
11、裝設絕緣護罩。
第二十五條 操作票的填寫。
1、由操作人填寫,監(jiān)護人初審,值班負責人或操作許可人簽名批準。
2、操作票應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清楚,不得任意涂改。非關鍵字修改每張不得超過3個字,關鍵字(如:拉、合、停、送、退、投、切,設備的名稱和編號)不得修改。
3、填寫操作票應使用規(guī)范的操作術語,不應使用方言。
4、操作票的編號一年內不能有重復。
5、操作票內一個序號對應一項設備操作內容,不能并項。檢查設備的位置狀態(tài)作一項。分相操作的設備一相作一項。
6、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操作任務欄和操作項目欄均應填寫設備名稱和編號。
7、操作票上所列人員簽名完整,書寫工整。
8、操作票順序填寫正確:
(1)線路停電操作順序:拉開斷路器--拉開線路側隔離開關--拉開母線側隔離開關。送電順序與此相反。
(2)雙卷變壓器停電操作順序:拉開負荷側斷路器--拉開電源側斷路器--拉開負荷側隔離開關--拉開電源側隔離開關。送電順序與此相反。
(3)三卷變壓器停電操作順序:拉開低壓側斷路器--拉開中壓側斷路器--拉開高壓側斷路器--拉開低壓側隔離開關--拉開中壓側隔離開關--拉開高壓側隔離開關。送電順序與此相反。
9、操作票未用完的空行,從第一行起蓋“以下空白”章。
第二十六條 執(zhí)行操作票
1、倒閘操作票必須由兩人進行,其中對設備較為熟悉的一人監(jiān)護,另一人操作。
2、一個操作人一次只能持一份操作票操作,不能同時持幾份操作票交叉作業(yè)。
3、操作前,應先在模擬圖板上對照操作票進行核對性模擬預演。到現場正式操作時,應先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監(jiān)護人持票和防誤裝置的鑰匙,大聲唱票,操作人用手指操作部位,并大聲復誦無誤后才能操作。
4、必須按操作票所列項目順序依此操作,禁止倒項、添項、漏項及做與操作無關的工作。每操作完一項就打個“√”,不準全部操作完了一次打“√”。
5、重要項目(并網、解列、繼電保護投、退,裝、拆接地線拉、合接地刀閘)的操作時間應記入操作作票。
6、操作中發(fā)生疑問時,應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報告,待弄清楚后再進行操作,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不準隨意解除閉鎖裝置。
7、全部操作完畢,經檢查無誤后在“備注”欄蓋“已執(zhí)行章,并向調度員匯報。
第二十七條 下列工作可不用操作票:
1、事故處理。系指為了不使事故擴大而進行的緊急操作。
2、拉合斷路器的單一操作。
3、拉開接地刀閘或拆除全站僅有的一組接地線。
第二十八條 操作票所列人員的安全責任。
1、操作人:在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下進行操作,對所執(zhí)行的各項操作的正確負責。
2、監(jiān)護人:對擔任監(jiān)護的各項操作的正確性負主要責任。
3、變電值班負責人(線路工作許可人):對操作票所列操作順序的正性,操作任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負責。
第二十九條 操作票的考核: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的操作票。
(1) 無編號
(2) 無操作開始或終結時間,沒有填寫重要操作時間。
(3) 一張操作票超過一個工作任務或操作任務不明確。
(4) 操作中未按規(guī)定打“√”。
(5) 操作票有漏項、并項或順序顛倒。
(6) 未按規(guī)定審票簽名,或簽名只寫姓不寫名。
(7) 字跡不清楚,關鍵字涂改或非關鍵字涂改每張超過3個字。
(8) 未蓋“以下空白”章、“已執(zhí)行”章或“作廢”章。
(9) 使用術語不符合規(guī)范。
(10)沒用填寫設備雙重稱號。
(11)沒有寫明接地線安裝的地點或接地線編號。
(12)草稿操作票。
(13)先操作后補的票
2、操作票由運行部門逐月收集、審核、統(tǒng)計,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合格率報安監(jiān)。
3、操作票合格率(%)按月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合格率=(合格票/合格票+不合格票+其它票) ×100%
第三十條 操作票的保管:
已執(zhí)行的操作票由運行部門保存三個月以上。
第三十一條 操作注意事項:
1、正常操作應盡量避免在交接班或高峰負荷時進行,如必須在交接班時進行操作,則由交班人負責操作完畢或操作到某一階段后才能交班,接班人重新填寫操作票繼續(xù)進行操作。
2、操作前應檢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合格。
3、雷電時禁止倒閘操作。
第14篇 蒸汽鍋爐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
1為了確保鍋爐安全運行,保護企業(yè)資產和人身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暫行條例》《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本規(guī)定適用于承壓的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蒸汽鍋爐,包括燃煤蒸汽鍋爐、燃油蒸汽鍋爐、燃氣蒸汽鍋爐。
3 使用鍋爐的工廠應按照勞動人事部頒發(fā)的《鍋爐使用登記辦法》逐臺辦理登記手續(xù)和鍋爐技術檔案,包括安裝鍋爐的技術文件和施工質量證明資料。
4必須高度重視鍋爐安全工作。各工廠廠長是鍋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指定專職負責鍋爐設備的技術管理,按照規(guī)程的要求搞好鍋爐的使用管理工作。根據鍋爐的結構型式、燃燒方式和使用要求制訂保證鍋爐安全運行的操作規(guī)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處理辦法,并按其嚴格實行。嚴禁酒后和上崗飲酒及脫崗。
5 制訂和實行鍋爐及其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制度,對具有自動控制系統(tǒng)的鍋爐以及鍋爐安全的各種儀表,還應建立巡回監(jiān)視檢查和定期進行校驗檢修的制度。
6 按照勞動人事部頒發(fā)的《鍋爐司爐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辦法》對司爐工人進行管理。沒有與鍋爐相應類別的合格司爐工人,不得使用鍋爐。鍋爐水質化驗員須經法定機關考核取證方可上崗。
7 鍋爐受壓元件損壞,不能保證安全運行至下一個檢修期,應及時組織修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有安全隱患的鍋爐投入運行,司爐工有權拒絕操作,并可直接向生產總部設備管理部報告。鍋爐受壓元件的重大修理,如鍋筒、爐膽、封頭、管板、下腳圈、集箱的更換、矯形、挖補、主焊縫的補焊等,應具有國家職能部門認可的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方可進行修理。修理前應有圖樣和施工技術方案。修理的技術要求參照鍋爐專業(yè)技術標準和有關技術規(guī)定。修理完工后,應將圖樣、材料質量證明書、修理質量檢驗證明書等技術資料存入工廠的鍋爐技術檔案內。
8 對于提高鍋爐運行參數和鍋爐受壓元件的改造,施工的技術要求應符合鍋爐制造和安裝的有關技術標準。由于結構和運行參數的改變,水處理措施和安全附件應與新參數相適應。
9 為了確保鍋爐的正常運行,須制訂司爐交接班制度,并認真填寫鍋爐運行記錄。嚴禁在有壓力或爐水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鍋爐受壓元件,以防止氣、水噴出傷人。
10 非鍋爐房操作人員禁止進入工作場所內(含鍋爐房、煤場)。外來人員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或陪同方可進入。
第15篇 履帶起重機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
1、一般規(guī)定
①司機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②起重機作業(yè)場地應平整堅實,如地面松軟,應夯實后用枕木橫向墊于履帶下方。起重機工作、行駛與停放時,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③夜間操作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遇有惡劣氣候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三十。1.⑤條規(guī)定。
④新購置或新大修的起重機使用前必須經過檢查、試吊,如靜載試驗(最大起重量加25%)及動載試驗(最大起重量加10%),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⑤操作前應對傳動部分試運轉一次,重點檢查安全裝置、操縱裝置、制動器和保險裝置、鋼絲繩及連接部位應符合規(guī)定。燃油、潤滑油、冷卻水等充足,各連接件無松動。
⑥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脫開,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
⑦內燃機啟動后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待運轉正常再連接主離合器,進行空載運轉,確認正常,方可作業(yè)。
⑧起重機卷筒上的鋼絲繩在工作時應排列整齊,鋼絲繩在卷筒上至少應保留3圈余量。
⑨起重機械在最大工作幅度和高度以外3m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特殊情況必須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⑩加油時附近嚴禁煙火,油料著火嚴禁澆水,應用泡沫滅火器、沙土或濕麻袋等物撲滅。
2、安全操作
①操作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三十。1.④和三十。1.⑦的規(guī)定。
②作業(yè)時變幅應緩慢平穩(wěn)。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前變換擋位,滿載荷或接近滿載荷時嚴禁下落臂桿。
③重物起吊離地lo-50cm時,應檢查機身穩(wěn)定性,制動靈活可靠,綁扎牢固,確認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起吊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④作業(yè)時臂桿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說明書的規(guī)定。無資料可查時,不得超過78'.
⑤起重機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操作動作和降落臂桿。
⑥起吊重物左右回轉時,應平穩(wěn)進行,不得使用緊急制動或在沒有停穩(wěn)前作反向旋轉。起重機行駛時,回轉、臂桿、吊鉤的制動器必須剎住。
⑦起重機需帶載荷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70%.行走時,吊物應在起重機行走正前方向,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行駛速度應緩慢。嚴禁帶載荷長距離行駛。
⑧轉彎時,如轉彎半徑過小,應分次轉彎(一次不超過150)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⑨雙機抬吊重物時,應使用性能相近的起重機。抬吊時應統(tǒng)一指揮,動作應協(xié)調一致。載荷應分配合理,單機荷載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80%.
3、停機后檢查
①起重機轉移工地應用長板拖車運送。近距離自行轉移時,必須卸去配重,拆短臂桿,主動輪在后面,回轉、臂桿、吊鉤等必須處于制動位置。
②起重機通過橋、管道(溝)前,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鐵路、地面電纜等設施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③作業(yè)后臂桿應轉至順方向,并降至400-600之間,吊鉤應提升到接近頂端的位置。各部制動器都應保險固定,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