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jié)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guī)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業(yè)辦法。
2.適用范圍
公司車輛使用與管理
3.權責
管理部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fā)生費用審核控制。
4.內容
4.1 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為:(別克)、(長安之星)、(奧拓)、(皮卡)。上述車輛由管理部總務負責管理。
4.2 出車作業(yè)流程
用車人員提前半天填寫“用車申請單”→各部門經理、廠長簽核→總務組填寫“出車單”→司機憑單出車→辦事→回廠。
4.3出車審批
4.3.1市區(qū)公務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yè)部經理、廠長審核后,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2本地區(qū)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yè)部經理、廠長審核,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3本地區(qū)以外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yè)部經理、廠長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核準,由管理部派車。
4.4 用車管理
4.4.1 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并須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4.4.2 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憑管理部主管簽發(fā)的“出車單”出車(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4.4.3 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后及時通報管理部,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4.4.4 管理部在安排出車時盡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4.4.5 有駕駛執(zhí)照的經理廠長級以上主管人員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管理部辦理相應手續(xù):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完后應及時還。
4.4.6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管理部作適當及時調整。
4.5 車輛保養(yǎng)
4.5.1駕駛員應及時保養(yǎng)、維護好車輛,并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4.5.2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廠內車棚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4.5.3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fā)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4.6 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
4.6.1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由規(guī)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fā)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作業(yè)辦法》規(guī)定進行作業(yè)。
4.6.2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請購單”經總務審核,并報管理部核準后,必要時須經協理、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修車或添置各類用品,并錄入“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附件六),事后開票附請購單經管理部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fā)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主管后,再進行維修?;貜S后必須迅速補上相關手續(xù)。
4.6.3 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4.6.4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fā)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fā)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記過處分。
4.6.5出車途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如屬于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 須承擔肇事責任并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于駕駛人員將給予記過處分。
4.7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規(guī)定
4.7.1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規(guī)定
4.7.1.1下列人員如單獨駕車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已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2000公里的人員。
4.7.1.2 下列人員自行駕車必須由總經理批準,用時必須在駕車時由公司駕駛員陪同:
新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2000公里的人員。
4.7.1.3 已領取駕駛駕駛證且可以無需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名單,由總經理核準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 本條(4.7.1)規(guī)定的人員的用車按4.2,4.3,4.4:用車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7.2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駕車時違章及事故處理。
4.7.2.1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的違章(即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停車等)按本辦法4.6.5條規(guī)定處理。
4.7.2.2 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擦、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按本辦法4.6.4條規(guī)定處理。
4.7.2.3 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在行駛過程中如發(fā)生意外事故,按本辦法4.6.6條規(guī)定處理。
4.7.3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未經批準自行駕車,含隨公司駕駛員出車途中要求公司駕駛員讓其自行駕車后,如發(fā)生違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駕車人員承擔一切責任,經駕駛員同意的,駕駛員承擔部分責任。
第2篇 某工程監(jiān)理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
工程監(jiān)理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
根據主管部門規(guī)定和領導指示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本公司車輛管理,強化服務意識,確保行車安全,促進廉政建設,優(yōu)質高效地服務于公司的各項工作,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公司所有車輛和駕駛員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
第二條辦公室每天安排一臺值班車,主要承擔市內緊急公務和處理其它突發(fā)事件等。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工作用車原則上應提前申報。長途用車應由部門負責人提前1天將用車計劃送達辦公室,車管人員將根據輕重緩急等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統一調度。任何部門不配備專車,各部門用車均實行派車制。赴省外用車和其它特殊情況用車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因特殊情況,外出車輛無法按計劃返回應及時向辦公室車管人員匯報,否則,對駕駛員按違規(guī)處理。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用車,帶車人員應按執(zhí)行任務的方向、路線行駛,未經辦公室同意,中途不得擅自改變用車性質和路線,否則,發(fā)生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用車人負責。
第五條駕駛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調度指揮,禮貌開車,文明服務,厲行節(jié)約,愛護車輛,安全駕駛。
第六條駕駛人員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狀況進行檢查,出車前、停車后均應對車輛進行檢查,消除隱患,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行車時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按指定路線行駛,不得私自改變行駛路線,不得中途辦理私事。
第七條駕駛員不得對車輛的里程表、方向、制動、離合器等機械系統的關鍵零部件進行變動,如因駕駛員擅自變動關鍵零部件而發(fā)生問題,將進行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條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自覺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嚴禁酒后開車,嚴禁違章行車。如因違章駕駛被罰款,一律不予報銷。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意外出,有事須及時向辦公室車管人員請銷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十條嚴禁公車私用。駕駛人員私自用車發(fā)生一切問題,后果自負,除個人承擔經濟損失外,將根據事故性質和交警部門處理意見,給予嚴肅處理(停車檢查、辭退或開除)。
第十一條嚴禁公車參與婚禮迎親活動。嚴禁駕駛員私自將車輛交給無駕證人員和有駕證但非專職駕駛員駕駛。
第十二條公司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公司車輛。否則,由此引發(fā)的一切后果自負。
第十三條車輛維修或購置配件,駕駛人員必須事先填報申請單,經辦公室車管人員核定后,在確定的維修定額內修理或更換配件。未經批準擅自在外維修(換件),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公司所有車輛在完成當次執(zhí)行的任務之后,必須按時返回,不得在外停留,不準隨意在外停放,不按規(guī)定停放,如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等一切責任由駕駛員自負。
第十五條車輛維修期間,駕駛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缺勤。車輛修理過程中,駕駛人員必須對所修部件認真檢查、調試,防止以舊換新,以次充好,重復修理。若發(fā)現車輛修理中弄虛作假、牟取私利,將給予駕駛人員嚴肅處理(停車檢查、辭退或開除,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車輛修理費用一般通過銀行轉帳結算。駕駛人員應根據規(guī)定認真核對修理項目、所換配件和維修收費標準并將車輛維修清單(包括換下的配件實物)以及正規(guī)發(fā)票一并交給車管部門,經車輛管理人員或車管部門審核無誤后,方可報銷。報銷需注明經手人、審核人。對車輛的中小修與維護保養(yǎng),逐步實行定點維修。
第十七條公司駕駛人員若發(fā)生事故,凡負有責任,損失費達1000元以上者扣除全年安全獎,承擔事故損失費用的20%,并視責任大小給予嚴肅處理(停車檢查、承擔經濟損失、辭退或開除)。
第十八條各車輛要求及時交納各種費用,過期不交,滯納金不予報銷。
第十九條各工地總監(jiān)辦及駐地監(jiān)理組的車輛管理,執(zhí)行此規(guī)定。原則上由總監(jiān)辦或駐地監(jiān)理組負責現場管理,但必須每月將各車行駛的里程數、油耗、維修及車輛技術狀況報公司辦公室。
第二十條各工地總監(jiān)辦及駐地監(jiān)理組的駕駛員必須服從總監(jiān)辦和駐地監(jiān)理組的管理。年終由公司辦公室會同各工地總監(jiān)辦對駕駛員統一進行考核。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范本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車輛使用管理工作,本著“安全、高效、節(jié)約”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結合總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節(jié) 車輛管理與使用
第一條 總公司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定向服務,按需使用的原則,由辦公室進行日常管理。
第二條 總公司領導、征潤洲污水處理廠(含駐廠部門)、大港污水處理廠(含駐廠部門)、丹徒污水處理廠(含駐廠部門)用車原則上實行定向服務,其它各部門用車按照先急后緩、保障重點、保障一線的原則,實行統一調度、統籌安排。確因工作急需,辦公室可調度定向服務車輛。嚴禁私自出車。
第三條 一般工作人員市區(qū)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情況特殊除外),“八小時”以外公務用車須經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安排。鎮(zhèn)江市區(qū)范圍以內公務用車由駕駛班長負責安排,鎮(zhèn)江市范圍內公務用車須經辦公室批準后安排。長途用車(出鎮(zhèn)江市)和外單位借車,由用車部門提前2天填寫長途用車申請單,送駕駛班登記后,由辦公室主任審核并報總公司主要領導批準后安排使用。為節(jié)約成本,對于一般工作人員,且行李簡單,到交通便捷城市出差,提倡坐火車前往。
第四條 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各負其責,未經辦公室主任批準,禁止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
第五條 下班后、節(jié)假日、休息日車輛必須停放在單位停車場,并實行晚回場簽到制度。任意放置車輛造成毀壞、失竊等損失,由駕駛人承擔責任。
第六條 公車不得私用,如確因情況特殊,由用車人提出申請,經辦公室審核,并報公司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安排,但需支付相應的成本費用。
第七條 用車人應文明乘車,不污染和損壞車輛,配合駕駛員填寫《行車記錄》,帶頭遵守本辦法。對于各個部門的用車情況,年底總公司將進行通報。
用車人應如實申報用車去向和時間,不得瞞報和謊報,以便駕駛班正常有序、科學的調度和管理。
在外期間,用車人負有協助駕駛班做好駕駛員的監(jiān)督、教育、提醒、管理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辦公室每月對駕駛班進行考核,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將視具體情況給予表揚、加薪等獎勵;對工作懈怠、違反制度、發(fā)生事故者(包括機械事故和交通事故),視其一貫表現和具體情節(jié)扣發(fā)獎金,給予警告、記過處分或待崗、辭退處理。
第九條 實行輪崗制度。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對所有車輛的駕駛員實行輪崗制度,原則上每一年調整一次。對于相對定向服務的駕駛員,在征得有關領導意見后,根據個人表現,可適當調整轉崗時間。
第十條 為提高駕駛班長的管理水平,駕駛班長崗位實行競選和任期制,任期為二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一條 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蘇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總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相互提醒、相互監(jiān)督。
第十二條 每車建立《車輛使用維修(保養(yǎng))記錄》檔案,記錄每輛車的基本情況,包括加油、更換機油、三濾、維修(保養(yǎng))等內容。
第十三條 按月考核單車油耗,節(jié)獎超罰,年終兌現。
第二節(jié) 駕駛班班長工作職責
第十四條 負責駕駛班的日常管理工作,科學、合理、計劃安排調度車輛使用。配合辦公室對駕駛班目標責任管理考核。
第十五條 車輛安全工作,實行班長負責制,定期組織駕駛員的安全學習,深刻剖析發(fā)生交通事故案例的原因、教訓,提高安全意識,做到謹慎駕駛,安全行車。堅持安全隱患定期排查制度,讓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
第十六條 掌握所有車輛的技術狀況。督促駕駛員對車輛進行日常保養(yǎng),全面認真地做好“三查”(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汽車的安全機構各部件的連接緊固情況)、“四防”(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和漏電)、“五潔”(即保持機油濾清器、空氣濾清器、燃油濾清器、蓄電池及全車的清潔)工作。養(yǎng)成良好的駕駛習慣,按照技術要求,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指導駕駛員排除常見的一般性故障。
第十七條 了解駕駛員的思想狀況,身體狀況,發(fā)現情況,及時向辦公室負責人報告,以免影響出車任務的完成,確保行車安全。
第十八條 以身作則,帶頭并督促駕駛員執(zhí)行總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車輛管理相關規(guī)定。
第十九條 督查車輛晚回場簽到工作,檢查車輛“八小時”外的在位情況,時刻掌握每輛車的動向,掌握駕駛員加班情況。
第二十條 認真做好車輛成本核算工作,努力降低油耗和運行成本。每月統計單車燃油消耗量,按照單車每百公里耗油量核算耗油費用,并填寫油料考核表,于次月初交辦公室。
逐臺建立車輛檔案,做好使用、維修(保養(yǎng))記錄工作,準確詳細記載每輛車的基本情況、每次保養(yǎng)(維修)的項目、時間、費用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 督促駕駛員遵守勞動紀律。自覺做到發(fā)車不遲到,工作不脫崗,做好隨時出車準備,必須車等人,不能人等車。
第二十二條 帶領全班人員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公司服務、為領導服務的思想,謙虛謹慎,任勞任怨,愛崗敬業(yè),作風正派,提高職業(yè)道德水平,維護公司形象和個人形象,保守工作秘密,不道聽途說。
第二十三條 督促駕駛員按規(guī)定填寫《行車紀錄》,并于每月底收齊交辦公室。
第三節(jié) 駕駛員職責
第二十四條 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蘇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自覺接受管理,服從調度。出車時攜帶有效證件。堅決杜絕酒后駕車,疲勞駕車,帶病駕車,帶思想情緒駕車,嚴禁開車時接聽、撥打手機。做到警鐘長鳴、安全第一。
第二十五條 堅持服務宗旨,踏實勤奮工作。增強責任意識,注重職業(yè)道德。做到“安全正點、準確及時、文明禮貌、熱情周到”,盡量使用車人滿意。
第二十六條 不準在車上吸煙,保持車內外衛(wèi)生整潔。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轉告本公司陪同人員,善意提醒,不能直接制止。
第二十七條 準確、及時、如實填寫《行車記錄》,詳細記載每次出車使用部門、用車人、時間、地點、里程等內容,并由用車人簽字確認(公司領導用車和外單位客人用車可由班長代簽),以便核算百公里油耗,監(jiān)督用車情況,核實交通違章等相關事宜。辦公室將隨時抽查填寫情況。
第二十八條 配合班長及時登記車輛加油、維修、保養(yǎng)記錄。
第二十九條 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工作時間不得竄崗。在沒有出車任務時,應在駕駛班、停車場隨時待命,聽候調度。做到隨叫隨到,對班長的工作安排
,應無條件服從,堅決完成任務,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長途外出回來后,應立即報告班長。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班長報告辦公室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第三十條 未經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將自己所駕駛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
第三十一條 自覺參加安全、業(yè)務學習,總結安全行車經驗,提高駕駛技能,交流思想,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做到相互學習、相互提醒、團結互助。
第三十二條 保持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駕車輛進行檢修,及時發(fā)現和排除異常和故障,形成人人動手的良好風氣。
第三十三條 每次加油后及時將加油卡和回單交駕駛班長登記。長途外出加油,發(fā)票須粘貼后,先由駕駛班長審核登記,再進行審批報銷。
第三十四條 共同做好停車場和洗車場的衛(wèi)生保潔工作,協助維持車場秩序。
第三十五條 妥善保管車輛證件、隨車附件及工具等。如發(fā)現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
第三十六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應立即報告,不得隱瞞。如有隱瞞,一經查實,將給予當事人嚴肅處理。
第三十七條 除長途出車未回外,所有車輛一律回場過夜,并嚴格執(zhí)行車輛晚回場簽到制度。
第三十八條 對乘車人熱情、禮貌,說話要文明。駕駛車輛時,要全神貫注,思想集中,不得邊駕駛邊和乘車人閑聊。
第四節(jié) 車輛維修、保養(yǎng)
第三十九條 總公司車輛實行定點維修和保養(yǎng)。車輛維修(保養(yǎng))前,駕駛員應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一式兩份),駕駛班長實車查驗,初步判斷故障的大小、原因,提出維修意見,由辦公室有關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核確定后安排送修。修理時,本車駕駛員應現場監(jiān)修。車輛修理完畢后,駕駛員驗收簽字,確認全部維修內容。未經許可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或增加維修(保養(yǎng))項目,否則費用自付。
第四十條 實行車輛送修與費用結算分開制度。駕駛班只負責維修(保養(yǎng))車輛的接送。辦公室指定專人,對維修的項目、費用進行核查,每月結算一次。
第四十一條 車輛維修(保養(yǎng))實行定車、定人、定責。為確保車況良好和行車安全,每車每行駛5000公里送定點汽修廠保養(yǎng)一次。
第四十二條 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即三查、四防、五潔)、輪胎換位,應由駕駛員本人完成。
第四十三條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急需修復時,可視實際情況就近修理,但必須請示辦公室負責人。
第四十四條 厲行節(jié)約,控制成本。提倡駕駛員自己動手解決維修(保養(yǎng))中的小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年終考核評比,獎優(yōu)罰劣,獎勤罰懶。
第五節(jié) 考核與管理
第四十五條 為使總公司車輛管理落到實處,增強駕駛員遵章守紀的自覺性,調動全體駕駛員的積極性,提高駕駛技術和服務意識,減少車輛不必要的損耗,確保行車安全,更好地為總公司服務,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總公司目標責任管理考核的要求,由辦公室組織實施對駕駛班全體人員進行考核與管理。
1、考核內容包括出勤、安全行車、車輛管理、愛車節(jié)油、遵章守紀、服務態(tài)度等。
2、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為月工資的30%,年度考核為年終獎的100%。
3、考核實行百分制。對照駕駛班目標責任管理考核細則,根據考核內容,逐項考核,酌情加減分。每月考核一次,次月兌現。駕駛班長應在每月28日前將當月每人考核數據報辦公室。辦公室負責對駕駛班長及駕駛班的整體考核。95分以上(含95分)為合格,月考核工資部分全額返還;95分以下按得分數對應的比例兌現(即得90分為月考核工資×90%),依次類推。但月考核在70分以下(含70分),將給予行政處分、待崗,直至辭退處理。年終獎根據月得分平均值兌現,與月考核一樣:95分以上(含95分)為合格,全額發(fā)放;95分以下按得分數對應的比例兌現。
第四十六條 具體目標責任管理考核細則見附件。
第六節(jié)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4篇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jié)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guī)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業(yè)辦法。
2. 適用范圍
公司車輛使用與管理
3. 權責
管理部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fā)生費用審核控制。
4. 內容
4.1 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為:
(別克)、
(長安之星)、
(奧拓)、
(皮卡)。上述車輛由管理部總務負責管理。
4.2 出車作業(yè)流程
用車人員提前半天填寫“用車申請單”→各部門經理、廠長簽核→總務組填寫“出車單”→司機憑單出車→辦事→回廠。
4.3 出車審批
4.3.1 市區(qū)公務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yè)部經理、廠長審核后,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2 本地區(qū)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yè)部經理、廠長審核,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3 本地區(qū)以外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yè)部經理、廠長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核準,由管理部派車。
4.4 用車管理
4.4.1 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并須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
(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4.4.2 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憑管理部主管簽發(fā)的“出車單”出車
(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4.4.3 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后及時通報管理部,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4.4 .4 管理部在安排出車時盡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4.4 .5 有駕駛執(zhí)照的經理廠長級以上主管人員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管理部辦理相應手續(xù):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完后應及時還。
4.4 .6 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管理部作適當及時調整。
4.5 車輛保養(yǎng)
4.5 .1 駕駛員應及時保養(yǎng)、維護好車輛,并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4.5 .2 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廠內車棚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4.5 .3 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fā)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4.6 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
4.6 .1 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由規(guī)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
(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fā)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作業(yè)辦法》規(guī)定進行作業(yè)。
4.6 .2 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請購單”經總務審核,并報管理部核準后,必要時須經協理、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修車或添置各類用品,并錄入“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
(附件六),事后開票附請購單經管理部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fā)生非人為的故障
(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主管后,再進行維修?;貜S后必須迅速補上相關手續(xù)。
4.6 .3 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4.6 .4 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
(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
(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fā)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fā)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記過處分。
4.6 .5 出車途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如屬于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 須承擔肇事責任并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于駕駛人員將給予記過處分。
4.7 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規(guī)定
4.7 .1 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規(guī)定
4.7 .
1.1 下列人員如單獨駕車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已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 公里的人員。
4.7 .
1.2 下列人員自
行駕車必須由總經理批準,用時必須在駕車時由公司駕駛員陪同:
新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 公里的人員。
4.7 .
1.3 已領取駕駛駕駛證且可以無需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名單,由總經理核準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 .
1.4 本條
(
4.7 .1)規(guī)定的人員的用車按
4.2 ,
4.3 ,
4.4 :用車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7 .2 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駕車時違章及事故處理。
4.7 .
2.1 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的違章
(即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停車等)按本辦法
4.6 .5條規(guī)定處理。
4.7 .
2.2 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擦、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按本辦法
4.6 .4條規(guī)定處理。
4.7 .
2.3 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在行駛過程中如發(fā)生意外事故,按本辦法
4.6 .6條規(guī)定處理。
4.7 .3 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未經批準自行駕車,含隨公司駕駛員出車途中要求公司駕駛員讓其自行駕車后,如發(fā)生違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駕車人員承擔一切責任,經駕駛員同意的,駕駛員承擔部分責任。
第5篇 a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
f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
為加強本車輛的管理,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節(jié)約車輛使用費用、控制安全事故發(fā)生、便于違章可查,使之規(guī)范化、秩序化,經公司相關部門討論,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車輛管理
1、車輛由辦公室主任進行全面管理,分管領導進行車輛調度。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日常維護等由李白和萬貴賓共同負責。工地用車時由現場駕駛員負責管理和日常維護。
2、車輛有關必帶證照和有關手續(xù),由駕駛人妥善保管。涉及車輛的養(yǎng)路費、年審、保險等事務由司機掌握辦理時間,報公司主管部門后,由李白和萬貴賓負責具體辦理。
3、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所有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等安全區(qū)域,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qū)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4、車輛必須實行持證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無證人員駕駛。私人向我公司借車的,必須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
5、對公車分別進行車輛出入時間登記、目的地、用車事由和加油金額登記,由駕駛員負責按時登記,公司主管部門進行不定期檢查和審核。
6、逢節(jié)假日車輛一律歸庫停放。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主管部門或分管領導同意方可出車,并做詳細出車登記。
第二條 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急后緩,先遠后近用車的原則。
2、上班時間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分管部門提出用車事由和去向,由分主管部門統一進行安排、調度。分管領導外出時,由主管部門負責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yōu)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相關部門批準通知,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相關部門同意方可出車,并按用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辦公室各工作人員遇如以下情況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由分管部門負責安排。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②遇天災人禍、突發(fā)事件、與公事無關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路費、油費、違章、交通事故由用車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 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
2、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fā)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3、車輛在公務途中遇有突發(fā)事件或交通事故,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立即向交警、保險部門報案,同時還應向相關部門匯報。
第四條 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yǎng),搞好清潔衛(wèi)生,出車前必須檢查燈光、水箱、電瓶、制動、各項操縱等有關安全部件,及時添加機油、電瓶液等,保證車況運行良好。
3、車輛需維修的,駕駛員必須先認真檢查發(fā)生的故障,初步判斷故障發(fā)生部位,并如實向主管部門報告,由主管部門向分管部門報批同意后,方可修車。修理時由主管部門派人一起前往,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驗收。一次性修理費在500元(含)以內的由分管決定;500元以上的由主管領導審批。車輛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經隨車領導或干部
同意并報主管部門準后,由司機和隨車人員一同前往修理,修理報銷憑證需隨車人員簽字證明,送部門審批后,方準報銷。
4、相應車輛負責人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yǎng)和修理建議。
第五條 車輛違章
1、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fā)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
2、在工地用車、材料采購用車時發(fā)生的人貨混裝、超員超載(因工)違章情況,公司先了解實際情況并做記錄,特殊原因可以報銷罰款,但駕駛證扣分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3、出車途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如屬于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須承擔肇事責任外,公司對于駕駛人員將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條 用車登記流程公司用車人員出車時必須每車一本<用車登記表>,駕駛員每次出入時要及時、真實登記好每次用車的詳細情況,填寫格式如下:
進出時間→出入里程→用車事由→駕駛員→加油記錄。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f公司
第6篇 某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怎么寫
一個公司,為合理的安排用車,提高車輛的使用率,并且節(jié)約公司的車輛使用費用等,都會制定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以下是相關辦法的詳細內容,僅供參考。
1.目的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jié)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guī)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業(yè)辦法。
2. 適用范圍公司車輛使用與管理
3. 權責管理部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fā)生費用審核控制。
4. 內容
4.1 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為:(別克)、(長安之星)、(奧拓)、(皮卡)。上述車輛由管理部總務負責管理。
4.2 出車作業(yè)流程用車人員提前半天填寫“用車申請單”→各部門經理、廠長簽核→總務組填寫“出車單”→司機憑單出車→辦事→回廠。
4.3 出車審批
4.3.1 市區(qū)公務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yè)部經理、廠長審核后,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2 本地區(qū)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yè)部經理、廠長審核,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3 本地區(qū)以外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yè)部經理、廠長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核準,由管理部派車。
4.4 用車管理
4.4.1 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并須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4.4.2 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憑管理部主管簽發(fā)的“出車單”出車(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4.4.3 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后及時通報管理部,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4.4 .4管理部在安排出車時盡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4.4 .5有駕駛執(zhí)照的經理廠長級以上主管人員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管理部辦理相應手續(xù):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完后應及時還。
4.4 .6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管理部作適當及時調整。
4.5 車輛保養(yǎng)
4.5 .1駕駛員應及時保養(yǎng)、維護好車輛,并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4.5 .2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廠內車棚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4.5 .3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fā)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4.6 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
4.6 .1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由規(guī)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fā)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作業(yè)辦法》規(guī)定進行作業(yè)。
4.6 .2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請購單”經總務審核,并報管理部核準后,必要時須經協理、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修車或添置各類用品,并錄入“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附件六),事后開票附請購單經管理部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fā)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主管后,再進行維修。回廠后必須迅速補上相關手續(xù)。
4.6 .3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4.6 .4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fā)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fā)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記過處分。
4.6 .5出車途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如屬于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須承擔肇事責任并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于駕駛人員將給予記過處分。
4.7 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規(guī)定
4.7 .1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規(guī)定
4.7 .
1.1 下列人員如單獨駕車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已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 公里的人員。
4.7 .
1.2 下列人員自行駕車必須由總經理批準,用時必須在駕車時由公司駕駛員陪同:新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 公里的人員。
4.7 .
1.3 已領取駕駛駕駛證且可以無需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名單,由總經理核準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 .
1.4 本條(
4.7 .1) 規(guī)定的人員的用車按
4.2 ,
4.3 ,
4.4 :用車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7 .2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駕車時違章及事故處理。
4.7 .
2.1 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的違章(即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停車等)按本辦法
4.6 .5條規(guī)定處理。
4.7 .
2.2 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擦、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按本辦法
4.6 .4條規(guī)定處理。
4.7 .
2.3 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在行駛過程中如發(fā)生意外事故,按本辦法
4.6 .6條規(guī)定處理。
4.7 .3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未經批準自行駕車,含隨公司駕駛員出車途中要求公司駕駛員讓其自行駕車后,如發(fā)生違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駕車人員承擔一切責任,經駕駛員同意的,駕駛員承擔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