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學消防安全組管理目標責任書
星五小學消防安全組管理目標責任書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guī)定和縣教育局的相關精神,為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和職責,切實落實本校的防火責任制,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在星五小學實行部門消防工作責任制,并在內部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崗位防火責任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
二、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和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做到與教育教學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
三、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納入教職工和學生教育培訓之中,增強消防觀念、懂得消防知識、提高消防能力,掌握消防自救技能。
四、經(jīng)常性開展防火檢查,對重點部位建立監(jiān)管臺帳并做記錄。
五、整改火險隱患,完善設備,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六、負責對新建、改建、建筑裝修等工程履行向消防監(jiān)督機構進行防火審核的報批手續(xù),經(jīng)消防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堅持向鹿城區(qū)教育局及時上報制度,消除隱患,杜絕學?;馂氖鹿实陌l(fā)生。
八、發(fā)生火災事故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對有關責任人做到嚴肅認真查處。
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簽名:分管責任人簽名:
年 月 日
防火巡查記錄
巡查時間年月日時分
巡查人員
巡查部位教學樓、廁所、門衛(wèi)室
巡查內容□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們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存在問題
防火巡查記錄
巡查時間年月日時分
巡查人員
巡查部位教學樓、廁所、門衛(wèi)室
巡查內容□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們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存在問題
月防火檢查記錄
檢查時間年月日時分
檢查人員
檢查部位教學樓、廁所、門衛(wèi)室
檢查內容□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6、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10、防火巡查情況;
□11、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2、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存在問題
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記錄
演練時間
組織人員
參加人員
演練部位
演練內容
備注
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培訓時間
培訓人員
組織人員
培訓內容
備注
學校消防器材檢修記錄
檢查時間
檢查人員
檢查內容
檢查結果
整改結果
備注:每月檢修一次
學校消防器材檢修記錄
檢查時間
檢查人員
檢查內容
檢查結果
整改結果
備注:每月檢修一次
第2篇 山東省中小學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
一、為了加強我省中小學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二、學校校長是學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規(guī),保障學校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學校消防安全全面情況;
(二)為消防安全提供必須的經(jīng)費和保障;
(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和責任人,簽定責任書;
(四)組織消防安全檢查,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門、單位或主管人員,建立教職工義務消防隊;
(六)組織制定符合本校實際的撲救初起火災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學校消防管理部門、單位或主管人員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消防法規(guī)、規(guī)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研究貫徹意見和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
(二)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制定消防經(jīng)費預算;
(三)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指導消防重點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定期組織消防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整改火災隱患;
(五)結合學校和學生的實際情況,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對教職工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七)檢查學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實情況,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運轉、使用、管理情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工作臺帳;
(八)負責組織初起火災撲救工作,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九)監(jiān)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十)參加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
四、學校內部各單位要按照學校的要求,在消防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zhí)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和措施;
(二)對單位內部的教職工進行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
(四)接受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的檢查指導,整改火災隱患;
(五)學校規(guī)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五、學校要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內部檢查、考評、評先選優(yōu)的重要內容。對消防安全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學校消防安全制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教育;對發(fā)生火險、火災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紀律處分等處理。
六、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校長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學校內部下列單位(部位)應是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教室、學生宿舍、食堂、體育場(館)、醫(yī)務室、物資倉庫及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公眾聚集場所;
(二)圖書館、閱覽室、檔案室;
(三)水、電、氣、暖等生活要害部門(部位);
(四)計算機室、電化教學中心、實驗室;
(五)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單位;
(六)施工現(xiàn)場;
(七)其他發(fā)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損失的單位(部位)。
學校消防重點單位(部位)除認真執(zhí)行學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外,還應該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職責,落實防范措施,保證消防安全。
八、學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設施處于正常完好狀態(tài)。
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學生在校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將消防疏散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疏散的行為。
九、學生宿舍是學校消防安全的重點,要制定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防火工作責任。要在學生宿舍樓內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管理,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違章點蠟燭等使用明火的行為,嚴禁違章接拉電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及時清除宿舍內雜物,保持通道暢通。
十、學校的改建、擴建、裝修等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必須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應當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關審核,審核批準后方能組織施工。工程竣工后,經(jīng)公安消防機關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十一、學校不得將場地、校舍出租給企業(yè)或他人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chǎn)和經(jīng)營活動。
十二、學校要對施工、大型活動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學校的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管人員,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
十三、發(fā)生火災時,要立即組織實施滅火和啟動應急疏散預案,并及時報警,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嚴禁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滅火。學校要為公安消防機關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馂膿錅绾?要配合公安消防機關保護現(xiàn)場,接受事故調查,查明火災原因,認定事故責任,核定損失。
十四、學校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組織檢測、維修和保養(yǎng),丟失、損壞、過期的,要及時補充、維修、更換,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對校園內消防供水系統(tǒng)定期檢查維修,確保正常運行。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學校,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測。
十五、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單位或主管人員對學校的消防工作負有監(jiān)督、檢查和組織整改的職責。
十六、學校消防檢查應堅持定期檢查與經(jīng)常性檢查相結合。檢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消防制度及責任落實情況;
(二)火災隱患及整改情況;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四)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完好及有效情況;
(六)有無違章用火、用電等情況;
(七)消防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管理情況;
(九)水、電、氣、暖等重要設施、設備的運行情況;
(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十七、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能馬上整改的要立即組織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證安全;對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師生生命安全的設施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
十八、消防安全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或相關責任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十九、學校要自覺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指導,對提出的工作要求,要認真落實;對要求整改的火災隱患,要認真組織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上報。
二十、對學校周邊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學校無力解決的校內重大火災隱患,學校要提出解決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及時報告教育行政部門或當?shù)厝嗣裾?/p>
二十一、學校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安排課時,聘請公安消防專業(yè)人員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逃生技能。
二十二、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訓。培訓的內容應包括:
(一)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學校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的知識和技能;
(五)組織學生緊急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十三、學校制定的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指揮機構;
(二)有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的崗位、職責;
(三)報警程序;
(四)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工作措施;
(五)撲救初起火災的措施;
(六)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二十四、學校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撲救初起火災的演練。按照應急疏散預案的要求,組織一次火場應急疏散演練。
二十五、消防演練時,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設置明顯標志,防止在演練過程中發(fā)生傷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