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井下所使用的一切防爆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器)必須經(jīng)過防爆檢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否則一律不準入井。
2、對新進的防爆防備,必須認真逐項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3、對驗收合格的防爆設備,應有記錄,其內容包括(設備型號、設備編號、設備驗收情況、設備檢修人、設備驗收人,設備驗收時間)。
4、防爆合格證有效期為一年,長期使用超過有效期的設備,防爆檢查員應重新檢驗。
5、井下防爆設備的安裝,必須按照防爆和完好標準進行,對沒有合格證的設備一律不允許安裝。
6、定期對開閉鎖繼電保護裝置、計量儀器進行檢驗和整定,其檢驗周期為一年。
7、避雷器、地面電氣設備接地及防雷保護用的所有接地裝置,每年雷雨季前測試一次。
8、各類電器檢驗保護裝置的絕緣耐壓試驗 ,每四年進行一次。
9、新裝、大修變壓器后必須進行檢測。
10、井下高壓設備繼電保護裝置,每季應根據(jù)短路電流和負荷變化進行一次整定值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
11、各種保安用具(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臺、拉桿、高壓驗電筆、放電棒、絕緣夾)使用中每年進行一次試驗。
12、計量儀表每二年檢驗一次。
13、礦井主要設備(主扇、水泵、絞車)每年進行一次檢驗、測試。
14、高壓電纜的泄漏和耐壓試驗每年進行一次。
15、井下低壓開關繼電保護每季檢驗整定一次,負荷變化時應及時整定。
16、井下接地網(wǎng)電阻每季測定一次。
17、主提升機,主扇風機,主排水泵、人車罐籠等除日檢外,還要定期檢修,月檢,半年檢,其周期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
18、加強機電設備的運行與維修保養(yǎng),建立健全各種規(guī)章制度。
第2篇 礦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項目部礦用設備、器材管理,保障礦用設備、器材的正常供應和運行,充分發(fā)揮設備、器材的效能和投資效益,提高裝備水平,保證安全生產(chǎn),結合項目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和下屬施工隊以及班組。
第三條 設備、器材管理堅持以下原則:
(一)依靠科技進步、促進生產(chǎn)發(fā)展和預防為主;
(二)科學選型與合理使用相結合;
(三)日常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
(四)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
(五)專業(yè)管理與全員管理相結合;
(六)技術先進與經(jīng)濟合理相結合。
第四條 設備、器材管理的主要任務:強化設備、器材綜合管理,做到全面規(guī)劃、合理選購、及時安裝、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不斷完善和提高企業(yè)的技術裝備水平,充分發(fā)揮設備、器材的效能和投資效益。
第五條 設備、器材管理要積極采用先進的管理方法和科學技術新成果,推行以設備、器材狀態(tài)監(jiān)測為基礎的維修方法和計算機輔助管理,不斷提高設備、器材管理和維修技術現(xiàn)代化水平。
第六條 設備、器材管理的基本職責:管好、用好、維護好設備、器材,及時更新改造,使設備、器材經(jīng)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保證安全生產(chǎn)發(fā)展需要。
第七條 項目部應成立設備評審委員會,分別對下屬施工隊組之間設備的調撥、報廢和閑置設備處理進行評估。
第八條 礦井設備、器材應當合理備用,盡量減少閑置。
第九條 各單位應建立設備預警機制,對超期服役、達到報廢要求的設備應實行強制淘汰。
第3篇 礦用設備器材管理制度
還在找礦用設備器材管理制度嗎,下面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礦用設備器材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礦山企業(yè)井下用設備嚴禁采購和使用未取得“煤礦安全標志準用證書”的產(chǎn)品。
礦用器材設備采購到貨后,必須按規(guī)定組織驗收,填報驗收報告,發(fā)現(xiàn)部件缺損或質量問題,要及時向生產(chǎn)廠家反饋信息及索賠。
各單位應結合本制度和本單位具體情況,建立健全礦用器材設備全過程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管理臺帳領用發(fā)放及消耗記錄,定期編制相關報表。
購置的礦用器材及設備到貨并經(jīng)驗收后,應及時進行安裝調試投入使用。暫時不使用的設備零部件等必須入庫妥善保管,定期維護保養(yǎng),防止日曬雨淋銹蝕損壞和丟失,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各礦必須加強對礦用器材設備的檢查維護和檢修,確保礦用產(chǎn)品的完好狀態(tài)及使用性能。
大型設備及關鍵采掘設備的安裝調試必須在生產(chǎn)廠家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設備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工程技術人員必須隨時作好各種原始記錄及各種技術參數(shù),并注明是否符合安裝標準。需要進行質量認證的設備,必須及時收集并填報各類質量保證資料。
所有設備都必須按照設備操作(使用)維護規(guī)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與維護。設備的管理必須堅決貫徹使用維護相結合的原則,做到設備誰使用誰維護。
凡本礦山企業(yè)未使用過的新型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由主管技術人員詳細研究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技術資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維護規(guī)程,組織操作工人維修工學習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術人員,應經(jīng)常檢查其運行情況,及時向設備管理部門反饋信息。
所有設備必須建立健全設備包機制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設備運行維修保養(yǎng)制度;設備定期檢修制交接班制等各項管理制度,并嚴格按制度執(zhí)行。
建立設備定期查驗檢測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制度,保證設備完好;杜絕電氣設備失爆,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機電設備,完善供電系統(tǒng)和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規(guī)定實行雙回路供電,定期檢修供電線路,設備,保證礦井用電安全。
要嚴格執(zhí)行日常保養(yǎng)(維護) 和定期保養(yǎng)(維修)制度,防止和杜絕跑冒滴漏現(xiàn)象,確保設備經(jīng)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可靠運行。
礦用大型設備的大修,必須委托具有設備檢修許可證或相關資質的企業(yè)承擔檢修任務。
第4篇 礦用設備、器材和安全設備、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礦所屬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集團公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認真抓好礦用設備、器材和安全設備、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工作。
1、設備的維修、及入庫驗收、存放
(1)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修復加工的設備必須保證質量并達完好標準,經(jīng)防爆檢查合格后方準入庫。出廠設備必須噴漆,進行防腐處理。噴漆時不得將設備銘牌噴住,并用紅漆將設備編號單獨描出,否則機電項目部對設備質量驗收合格證不予簽字,礦產(chǎn)項目部不予支付修理費。具體防腐色標為:電機:綠色、灰色;溜子電機:黃色、桔紅色;開關:灰色、綠色;真空開關:黃色;噴漿機:黃色、綠色;扒裝機:灰色、桔黃色;電瓶車:黃色;調度絞車:綠色;水泵:灰色;雙風機開關:藍色;高壓設備(1140v):桔黃色;無具體規(guī)定的其它設備一律為灰色,發(fā)現(xiàn)1臺次不合格罰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經(jīng)理20元。
(2)機電修配公司必須配備設備質檢員,對設備的維修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出廠設備必須帶有設備質量檢驗合格證,無質量合格證不支付修理費。
(3)設備入庫(下井)前由機電修配公司進行接火試驗,填寫設備移交驗收單,并由機電修配廠維修人員(或質檢員)、設備管理人員雙方簽字,否則對機電修配公司經(jīng)理和維修人員各罰款10元/臺.件。
(4)檢修出廠的設備在投入使用72小時之內,非人為因素不能使用的,由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分析,落實責任。必要時安排機電修配公司派人現(xiàn)場修復。如屬維修責任對機電修配公司扣除維修費并罰款100元, 如屬運輸或使用操作不當?shù)仍蛟斐?,對責任單位按?guī)定進行罰款。
(5)設備庫內的設備必須分類碼放整齊,注明型號、編號。并保持清潔、衛(wèi)生,否則,罰機電副總、分管副主任及責任人5元/臺件。
(6)井下常用機電設備,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必須修復加工一定的備用數(shù)量入庫,某種設備無備用時,機電項目部要根據(jù)設備待修情況及時下達設備修復通知,機電修配公司根據(jù)通知要求按規(guī)定日期修復、準備好設備,每拖一天對機電修配公司經(jīng)理罰款10元/臺。
(7)機電修配公司修復的設備嚴禁多臺拼裝,確無修復價值需報廢時,機電修配公司書面匯報機電科,由機電科提出報廢申請,報礦分管副總、機電科、經(jīng)考科、綜合辦、財務科批準方可作報廢處理。發(fā)現(xiàn)任意拼裝設備造成設備無法修復,按設備原值對機電修配公司罰款。
(8)對外加工、維修成套設備需利用礦屬設備、部件時,必須經(jīng)礦領導簽字同意后報機電科,由機電科組織以上部門同意后, 發(fā)現(xiàn)機電修配公司亂拆亂用并私自發(fā)放,負責追回礦屬設備并追究責任。
(9) 電瓶車的修復出廠,不帶電瓶,但必須配齊插銷、照明燈、換向手把、調速手把、換向帽和電瓶固定銷。各單位電瓶車升井時,必須交齊以上配件。對井下上井的電瓶由機電修配公司修復,不作為電瓶車配套出廠,由使用單位單獨領取,自己配液、充電。
2、設備的領用、發(fā)放及下井前的交接驗收
(1) 采、掘工作面的安裝,根據(jù)礦生產(chǎn)平衡安排,各安裝單位提前5-10天提出各種設備的需用計劃報機電科,機電科根據(jù)申請計劃安排落實、辦理所需設備的有關租賃事項和手續(xù)。
(2) 各單位日常使用設備的領用,由使用設備單位電工持料單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租賃手續(xù)后領取,修理單位無權直接發(fā)放,未辦手續(xù)私自從機電修配公司或機械加工公司領走設備,對機電修配公司或機械加工公司和領用單位分別罰款200元。
(3) 急用設備若在下班期間領用,需由調度室安排經(jīng)機電科值班人員同意, 但過后1天之內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組補辦手續(xù),否則對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20元。
(4) 各單位領用設備時,領用人員必須如實說明、說清所用設備的使用地點、用途、規(guī)格型號等,否則不予發(fā)放。若設備下井后臨時改變使用地點,可事后向機電科設備組說明情況,以便重新落賬。凡發(fā)現(xiàn)胡編亂造,實際使用地點與申請使用地點不符者,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并聯(lián)責領用人20元。
(5) 設備下井前,領用單位對所領取設備應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符合維修及完好標準后方可下井,存在問題或領用單位提出的問題及正當要求,機電科設備組督促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及時予以處理,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未能按時按要求給予處理,對責任單位經(jīng)理罰款50元。
(6) 機電設備下井前,必須做通電試驗,發(fā)現(xiàn)問題由修理單位進行無償處理,否則下井后出現(xiàn)問題,修理單位和管理單位概不負責。修理單位有提供通電試驗的義務和責任。
(7) 電氣設備無防爆合格證不得下井,防爆檢查工作由機電科防爆檢查員主持進行,對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的防爆電器設備加貼防爆檢查合格證。凡發(fā)現(xiàn)無證設備下井,罰設備管理員10元/臺。????? (8) 機械設備在井上進行試運轉時,使用單位必須檢查零部件的齊全完好程度,設備領取出庫以后,造成的缺件、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使用單位再與運輸工區(qū)交接,由運輸工區(qū)負責裝車下井,雙方簽定交接單,在運輸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由運輸工區(qū)承擔。
(9)新設備的領用,一律由機電科設備組辦理手續(xù),由機電科編號建賬,其它單位無權直接領用,否則罰責任單位負責人20元。
(10)新進設備下井使用前,必須由機電科指導機電修配公司、使用單位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注油。對未使用過的設備必須由單位機電技術人員組織編制規(guī)程,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并進行試驗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設備的使用、維護、現(xiàn)場交接及運輸
(1) 使用單位要愛護和保養(yǎng)好機電設備,嚴格正規(guī)操作。機電科要加強機電設備的管理,發(fā)現(xiàn)有不合理使用、違章操作等現(xiàn)象有權制止,制止不聽對責任人罰款10元。
(2) 各單位使用的電器設備不得倒裝及拆卸使用,確屬運輸或更換困難的須經(jīng)機電科同意,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3) 各單位使用的設備及備用設備必須上臺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衛(wèi)生,嚴禁倒置、歪放、躺放或置于水中,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臺次對使用單位分管區(qū)長罰款20元。
(4) 備用設備必須起到備用作用,對起不到備用作用的設備每發(fā)現(xiàn)一臺罰機電分管區(qū)長和電工班長各20元,各備用開關、電機喇叭咀必須封堵?lián)醢?,以防受潮?/p>
(5) 各單位不經(jīng)機電科同意不得私自從其它單位或其它地點或本單位不同采區(qū)、不同掘進迎頭轉用設備。特殊、急用情況下,可向機電科說明情況并及時辦理轉賬手續(xù),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6) 單位之間正在使用的設備進行交接。須根據(jù)礦或機電科的統(tǒng)一安排,由移交單位、接收單位和機電科共同到現(xiàn)場進行驗收交接, 一方不到,對其區(qū)長罰20元,交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由移交單位處理 (或雙方共同協(xié)商處理) ,移交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日期處理完存在的問題,否則對其罰款100元/天。并且接收單位有權不予接收。交接雙方必須在三天之內到機電科共同辦理轉帳手續(xù),由機電科填寫交接驗收單,否則設備仍由移交單位負責管理、撤除和支付租金。
(7) 機電設備上井時,由使用單位將設備可靠的進行穩(wěn)固封車后交給運輸工區(qū),經(jīng)運輸工區(qū)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提運,否則造成設備在井巷內損壞按第2(2)條處罰運輸工區(qū)。
(8) 凡屬超長、超高、超寬、超重或大型精密設備,有可能造成顛覆的設備,由運輸工區(qū)和使用單位必須編寫帶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提運,否則造成事故或損壞設備按第2(2)條處罰運輸工區(qū)和使用單位。
(9) 各單位需用設備裝車后,由運輸工區(qū)運至使用地點,不得在中途亂卸亂放,每發(fā)現(xiàn)一臺件中途亂卸亂放,對運輸工區(qū)罰款20元/臺。
(10) 大型、精密設備的上、下井,由運輸工區(qū)制定專門的防護措施并派專人跟車運送,否則造成的損壞由運輸工區(qū)承擔。
(11) 修理單位在修復設備的同時,應對設備同體的運載裝置進行檢查,改進修理,由于運載裝置出現(xiàn)問題導致?lián)p壞設備,按設備原值處罰修理單位。
(12) 使用設備的單位,應對設備同體的運載裝置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入井,由于檢查不周損壞設備要對使用單位按設備原值進行罰款。
(13) 對應改造運載裝置的設備,沒有進行改造以前嚴禁下井,使用單位強行下井造成設備的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并按原值進行罰款。
4、新增設備的驗收
(1) 新增設備進礦,必須由機電科設備管理人員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拆箱驗收,其它人員不得拆箱拿取零件和圖紙資料,否則給予50元罰款,并將相關物件按時交回。
(2) 以機電科設備組為主,按裝箱單和說明書逐一清點,并負責登記、編號、建帳,收管圖紙、資料交機電科資料室存檔。
(3) 在驗收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由機電科及定貨單位負責向廠家辦理調換或修復等事宜。
(4) 驗收后暫不安裝使用的設備要入庫妥善保管,以防零部件丟失、銹蝕損壞等。
5、設備更新改造、和報廢
(1) 設備的更新改造,要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充分發(fā)揮年度維簡資金的作用,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生產(chǎn)需要,由綜合辦、機電科統(tǒng)一編制年度計劃,報上級批準后執(zhí)行。使設備逐年更新,并逐步達到通用化、標準化、系列化。
(2) 設備的報廢,每年在更新設備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分批分期將一些老舊、雜亂、低效高耗的設備淘汰報廢,努力提高設備效能,降低成本。按上級規(guī)定,由機電科、財務科編制年度報廢申請報告后,向礦分管領導匯報,簽署意見上報,經(jīng)上級批復后報廢。
6、設備的日常維修規(guī)定
(1)建立設備維修包機制,明確包機范圍和職責。
(2)按照設備定期檢修制度,有計劃地做好設備預防性檢修工作。
(3)按照設備日歷化檢修制度,每天按包機范圍,做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
(4)建立設備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實行分類管理,對設備維修所需的專用件實行建帳立卡,做好備件的驗收、入庫、儲存和保養(yǎng)以及回收修舊利用工作,保證設備維修供給。
(5)按照設備技術測定和探傷管理規(guī)定的周期,做好主要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和主要部件的探傷工作,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由礦專業(yè)技術負責人組織分析,提出整改意見,為設備維修提供科學依據(jù)。
(6)認真編制設備維修安全技術措施,設備概況、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等內容詳實、針對性強,并將措施傳達落實到每一位維修施工人員,抓好現(xiàn)場落實工作,確保維修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7)加強對維修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檢修標準》、《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集團公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以及相關設備的技術理論,不斷提高維修人員的技術素質,為設備維修奠定堅實基礎。
(8)防爆設備入井前必須具備“產(chǎn)品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煤安標志”,并檢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做好防爆性能檢查。
(9)加強對提升系統(tǒng)和供電系統(tǒng)等主要設備的維修管理工作。做好提升系統(tǒng)各種保護、提升裝置、連接裝置、鋼絲繩和罐道的檢查、試驗和維修,供電系統(tǒng)電氣預防性試驗工作,對存在的問題組織整改處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10)為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符合相關標準,保持完好狀態(tài)。各職能部門應加強現(xiàn)場設備安全檢查力度,對現(xiàn)場設備、器材隱患進行排查,及時組織整改處理,將現(xiàn)場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11)機電專業(yè)要建立安全設備維修責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嚴格考核管理。制定各級和各類維修人員的責任制度,明確分工范圍,責任落實到人。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設備維修各項制度和工作組織嚴密、條理清楚、運行規(guī)范。
(12)機電專業(yè)要建立維修質量考核制度。將設備維修質量納入機電專項競賽活動考核、先進評比、獎金分配等活動中,按季度、年度進行考核兌現(xiàn),切實保證設備維修按期、按質完成。
考核:
(1)機電專業(yè)建立設備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建立設備維修責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建立維修質量考核制度。各工區(qū)建立日歷化檢修制和設備維修包機制,明確檢修內容、包機范圍和職責。缺一項對工區(qū)罰款100元,聯(lián)責機電運輸科分管科長和有關工區(qū)區(qū)長各20元。
(2)對設備維修所需的專用件實行建帳立卡,做好備件的驗收、入庫、儲存和保養(yǎng)以及回收修舊利用工作,保證設備維修供給,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3)按照設備定期檢修制度,有計劃地做好設備預防性檢修工作,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4)按照設備日常維護制度,每天按包機范圍,做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元。
(5)按照設備技術測定和探傷管理規(guī)定的周期,機電運輸科應做好主要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和主要部件的探傷工作,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6)及時編制設備維修安全技術措施,并將措施傳達落實到每一位維修施工人員,施工人員認真學習并簽字,不傳達學習、簽字或代簽,對工區(qū)技術員罰款50元?,F(xiàn)場不落實按停止作業(yè)追究責任。
(7)防爆設備入井前必須具備“產(chǎn)品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煤安標志”,并檢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元。
(8)使用中做好防爆性能檢查,堅決消滅設備失爆,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9)做好提升系統(tǒng)各種保護、提升裝置、連接裝置、鋼絲繩和罐道的檢查、試驗和維修;供電系統(tǒng)電氣預防性試驗工作,對存在的問題組織整改處理,否則對單位罰款500元,有關責任人各罰款20元。
(10)機電專業(yè)要加強現(xiàn)場設備安全檢查力度,將現(xiàn)場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處理,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元。
7、以上考核由機電運輸科負責建立考核臺帳。
第5篇 礦用設備、設施、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為確保我礦用設備、器材的使用管理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炭工業(yè)企業(yè)設備管理規(guī)程》及行業(yè)其它相關標準、規(guī)范,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1條 礦用設備、設施、器材使用管理
1、礦需要購置設備器材時,由使用單位填報購置申請審批表,報礦分管職能部門(生產(chǎn)設備機電器材為機電科,通防器材為通防科,支護材料為生產(chǎn)科)審核選型后經(jīng)礦分管領導批準,并經(jīng)礦主要領導簽批后由供應科組織使用單位、機電科或審計科共同簽訂采購合同。
2、設備器材選型應在礦分管領導主持下進行,應注意通用化、標準化、系列化、節(jié)能化,選定的設備應是經(jīng)國家權威部門鑒定的、三證(生產(chǎn)許可證、檢驗合格證、產(chǎn)品合格證)齊全的、有煤安標志及防爆合格證的。
3、所有生產(chǎn)用設備(器材)都必須嚴格按照設備(器材)操作維護規(guī)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與維護。
4、貫徹使用與維護相結合的原則,設備誰使用,誰維護,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包機制,日保養(yǎng)(維護)和定期保養(yǎng)、檢修制度。
5、防爆設備(器材)入井必須遵守入井許可證制度。
6、對主要生產(chǎn)設備的安裝使用,機電科應參與編制操作規(guī)程和安裝質量標準。安裝完畢后,應由機電科組織安裝、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參加驗收,進行試運轉并辦理移交手續(xù)后才能投入使用。
7、有關職能科室分別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按照檢查獎懲條例,定期進行檢查,下達整改通告單,監(jiān)督整改,保證在用設備、器材,保持完好狀態(tài)。
第2條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前檢測、檢查
1、購置設備(器材)到貨后由審計科質檢組牽頭組織供應、機電科(通防科、生產(chǎn)科)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或投入使用。驗收要嚴格按照合同及有關標準進行,不得徇私舞弊,否則嚴肅追究驗收人員的責任。
2、驗收后將全部圖紙、使用維護說明書、質量檢查、試驗驗收報告等技術資料移交機電科資料室進行整理、建檔登記保管(技術資料復印2份,原件交礦檔案室存檔,復印件1份交機電科資料室,1份交使用單位)
3、依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三環(huán)鏈、主要鋼絲繩、皮帶、電纜及通防儀器、支護、器材委托具有國家主管機關認證檢測中心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大型設備系統(tǒng)改造、安裝,按程序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3條 設備、器材使用中的檢驗
1、設備(器材)使用中的檢驗由分管職能科室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編制實施計劃,注明檢驗標準、周期、方法,指定取得相應資質的檢驗單位。
2、由職能科室對所管理的設備(器材)按實施計劃組織落實,派技術員參加現(xiàn)場測試或送檢。檢驗不合格的要提出整改建議,報礦領導協(xié)調解決,要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的性能達到生產(chǎn)要求。
3、由職能科室對所管理的設備(器材)的檢驗報告存檔管理。復印若干份供其它單位借閱存檔。
第6篇 礦用設備器材管理制度范例
1、礦山企業(yè)井下用設備嚴禁采購和使用未取得“煤礦安全標志準用證書”的產(chǎn)品。
2、礦用器材設備采購到貨后,必須按規(guī)定組織驗收,填報驗收報告,發(fā)現(xiàn)部件缺損或質量問題,要及時向生產(chǎn)廠家反饋信息及索賠。
3、各單位應結合本制度和本單位具體情況,建立健全礦用器材設備全過程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管理臺帳、領用、發(fā)放及消耗記錄,定期編制相關報表。
4、購置的礦用器材及設備到貨并經(jīng)驗收后,應及時進行安裝調試、投入使用。暫時不使用的設備、零部件等必須入庫妥善保管,定期維護保養(yǎng),防止日曬、雨淋、銹蝕、損壞和丟失,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5、各礦必須加強對礦用器材設備的檢查、維護和檢修,確保礦用產(chǎn)品的完好狀態(tài)及使用性能。
6、大型設備及關鍵采掘設備的安裝調試必須在生產(chǎn)廠家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設備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工程技術人員必須隨時作好各種原始記錄及各種技術參數(shù),并注明是否符合安裝標準。需要進行質量認證的設備,必須及時收集并填報各類質量保證資料。
7、所有設備都必須按照設備操作(使用)維護規(guī)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與維護。設備的管理必須堅決貫徹使用維護相結合的原則,做到設備誰使用、誰維護。
8、凡本礦山企業(yè)未使用過的新型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由主管技術人員詳細研究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技術資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維護規(guī)程,組織操作工人、維修工學習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術人員,應經(jīng)常檢查其運行情況,及時向設備管理部門反饋信息。
9、所有設備必須建立健全設備包機制、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設備運行、維修、保養(yǎng)制度;設備定期檢修制、交接班制等各項管理制度,并嚴格按制度執(zhí)行。
10、建立設備定期查驗、檢測、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制度,保證設備完好;杜絕電氣設備失爆,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機電設備,完善供電系統(tǒng)和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規(guī)定實行雙回路供電,定期檢修供電線路,設備,保證礦井用電安全。
11、要嚴格執(zhí)行日常保養(yǎng)(維護) 和定期保養(yǎng)(維修)制度,防止和杜絕跑、冒、滴、漏現(xiàn)象,確保設備經(jīng)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可靠運行。
12、礦用大型設備的大修,必須委托具有設備檢修許可證或相關資質的企業(yè)承擔檢修任務。13、各礦要認真組織好礦用器材設備維修用備品、配件的生產(chǎn)和供應,并認真做好備品配件保管和質量控制,建立健全備品配件的質量驗收制度,嚴禁使用質量低劣的配件進
第7篇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標準管理制度辦法
第一章礦用設備器材入井管理制度
第一條設備和電器類器材入井前,必須經(jīng)電氣防爆檢查員檢查,檢查合格,簽發(fā)“防爆合格證”后,方可入井。屬煤礦礦用產(chǎn)品安全標志管理范圍的設備,必須檢查“產(chǎn)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chǎn)品安全標志”以及安全性能。
第二條礦用器材必須有“檢驗合格證”,否則,不準入井使用。
第三十四條非防爆型或非本質安全型的電器器材嚴禁下井使用。特殊情況下需要下井使用的,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經(jīng)礦安全、生產(chǎn)、機電、通風等部門審核批準,礦技術總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按措施下井使用。
第三十五條礦井必須嚴格建立設備器材井口檢驗制度,把住設備器材入井關,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設備和器材,一律不準入井。
第二章礦用設備使用和維護
按煤礦設備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三章礦用器材使用和維護
各礦要列出器材管理明細和管理職責,按規(guī)定建立健全器材臺帳,精心使用,妥善保管。
第五條礦器材管理小組以及各分管業(yè)務科室,要加強機電、運輸、采掘、通風、安全、地質測量等各類器材的管理,定期組織檢查,對“不完好”或沒有“檢驗合格證”的器材,一律不準下井使用。
第六條器材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定期進行檢查校驗,簽發(fā)“檢驗合格者”。
第七條帶有電源電壓的儀器、儀表,無論是本質安全型還是非本質安全型,下井使用時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超限,嚴禁使用。
第八條攝影、照相器材下井使用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同時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超限,嚴禁使用。
第九條在制度規(guī)定之外的,按《煤礦設備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二章:記錄本配置及填寫標準
一、記錄本及記錄盒制作要求
1、采掘設備檢修記錄、交接班記錄、鋼絲繩檢查記錄、斜巷安全設施檢查記錄等全部按照統(tǒng)一內容,采用a5紙制作,紙質要厚重耐用,封皮采用藍色塑料皮、燙金字體。
2、采掘設備記錄要設置美觀大方的檢修記錄盒(不銹鋼或其它鋼板制作),在設備旁明顯地方放置。記錄盒不能過大或過小,以能放置普通本夾為。
二、記錄填寫要求
1、“狀態(tài)”欄填寫:檢查該項目,合格的劃“√”;未檢查或檢查不合格需要修理的劃“×”。
2、“存在問題及處理情況”欄填寫:在“狀態(tài)”欄內劃“×”的項目,要填寫清楚存在問題及處理情況。
3、“上班遺留問題處理情況” 欄填寫:上班(檢修班或生產(chǎn)班)沒有遺留問題的,填寫“無”;有未能及時處理的問題,應寫清問題的部位、癥狀及處理結果。
4、“本班遺留問題” 欄填寫:設備檢修后試運行正常,沒有遺留問題的填寫“無”;有未能處理的問題,要將問題的部位、癥狀、未處理原因及后續(xù)如何預防處理寫清楚。
5、填寫時字體采用仿宋字體,黑色水筆填寫,書寫工整、認真,記錄本上不能亂涂、亂畫。
6、記錄填寫要真實、完整,嚴禁弄虛作假。
7、檢修人員要認真對照檢修項目和檢修標準進行檢修,檢修后及時填寫記錄,參與檢修人員必須簽字。
8、驗收人員(機電班組長或機電隊長)要對檢修工作嚴格進行監(jiān)督檢查,認真核實檢修項目和檢修質量并簽字。
9、記錄本每月定期更換新本,屆時將舊本交機電部(部)資料管理員處存檔。
記錄本配置要求見下表:
單位
序號
記錄本名稱
檢修設備
填寫人員
驗收人員
填寫要求
存放點
備注
綜采工作面
1
采煤機檢修記錄
采煤機
采煤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
2
刮板機、轉載機、破碎機檢修記錄
刮板機、轉載機、破碎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
3
液壓支架檢修記錄
液壓支架
支架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
4
乳化液泵檢修記錄
乳化泵
泵站檢修人員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
5
帶式輸送機檢修記錄
帶式輸送機
帶式輸送機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皮帶機頭
一條皮帶一本
6
絞車檢修記錄本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或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7
鋼絲繩檢查記錄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或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8
斜巷運輸設施檢查記錄
絞車
信號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或絞車硐室
一條斜巷一本
9
電氣設備檢查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
一個配電點一本
10
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試驗一次并填寫記錄
設備列車處或配電點
一個配電點一本
11
交接班記錄
工作面設備(帶式輸送機、刮板機、絞車等)
各崗位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或其他配電點
一個崗位一本
掘進工作面
1
掘進機檢修記錄
掘進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或工作面
2
帶式輸送機檢修記錄
皮帶機
皮帶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皮帶機頭
一條皮帶一本
3
刮板輸送機檢修記錄
運輸機
運輸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運輸機機頭
一臺一本
4
絞車檢修記錄本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5
鋼絲繩檢查記錄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6
斜巷運輸設施檢查記錄
絞車
信號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條斜巷一本
7
電氣設備檢查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處
一個配電點一本
8
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試驗一次并填寫記錄
配電點處
一個配電點一本
9
交接班記錄
工作面設備(帶式輸送機、刮板機、絞車等)
各崗位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各設備機頭配電點處
一個崗位一本
開拓工作面
1
耙裝機檢修記錄
耙裝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或工作面
2
噴漿機檢修記錄
噴漿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或工作面
3
鉆車檢修記錄
液壓鉆車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或工作面
4
側裝機檢修記錄
側卸式裝巖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或工作面
5
絞車檢修記錄本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6
鋼絲繩檢查記錄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7
斜巷運輸設施檢查記錄
絞車
信號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條斜巷一本
8
電氣設備檢查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處
一個配電點一本
9
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試驗一次并填寫記錄
配電點處
一個配電點一本
10
交接班記錄
工作面設備(帶式輸送機、刮板機、絞車等)
各崗位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各設備機頭配電點處
一個崗位一本
第8篇 礦用設備設施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為確保我礦用設備、器材的使用管理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炭工業(yè)企業(yè)設備管理規(guī)程》及行業(yè)其它相關標準、規(guī)范,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1條 礦用設備、設施、器材使用管理
1、礦需要購置設備器材時,由使用單位填報購置申請審批表,報礦分管職能部門(生產(chǎn)設備機電器材為機電科,通防器材為通防科,支護材料為生產(chǎn)科)審核選型后經(jīng)礦分管領導批準,并經(jīng)礦主要領導簽批后由供應科組織使用單位、機電科或審計科共同簽訂采購合同。
2、設備器材選型應在礦分管領導主持下進行,應注意通用化、標準化、系列化、節(jié)能化,選定的設備應是經(jīng)國家權威部門鑒定的、三證(生產(chǎn)許可證、檢驗合格證、產(chǎn)品合格證)齊全的、有煤安標志及防爆合格證的。
3、所有生產(chǎn)用設備(器材)都必須嚴格按照設備(器材)操作維護規(guī)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與維護。
4、貫徹使用與維護相結合的原則,設備誰使用,誰維護,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包機制,日保養(yǎng)(維護)和定期保養(yǎng)、檢修制度。
5、防爆設備(器材)入井必須遵守入井許可證制度。
6、對主要生產(chǎn)設備的安裝使用,機電科應參與編制操作規(guī)程和安裝質量標準。安裝完畢后,應由機電科組織安裝、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參加驗收,進行試運轉并辦理移交手續(xù)后才能投入使用。
7、有關職能科室分別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按照檢查獎懲條例,定期進行檢查,下達整改通告單,監(jiān)督整改,保證在用設備、器材,保持完好狀態(tài)。
第2條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前檢測、檢查
1、購置設備(器材)到貨后由審計科質檢組牽頭組織供應、機電科(通防科、生產(chǎn)科)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或投入使用。驗收要嚴格按照合同及有關標準進行,不得徇私舞弊,否則嚴肅追究驗收人員的責任。
2、驗收后將全部圖紙、使用維護說明書、質量檢查、試驗驗收報告等技術資料移交機電科資料室進行整理、建檔登記保管(技術資料復印2份,原件交礦檔案室存檔,復印件1份交機電科資料室,1份交使用單位)
3、依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三環(huán)鏈、主要鋼絲繩、皮帶、電纜及通防儀器、支護、器材委托具有國家主管機關認證檢測中心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大型設備系統(tǒng)改造、安裝,按程序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3條 設備、器材使用中的檢驗
1、設備(器材)使用中的檢驗由分管職能科室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編制實施計劃,注明檢驗標準、周期、方法,指定取得相應資質的檢驗單位。
2、由職能科室對所管理的設備(器材)按實施計劃組織落實,派技術員參加現(xiàn)場測試或送檢。檢驗不合格的要提出整改建議,報礦領導協(xié)調解決,要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的性能達到生產(chǎn)要求。
3、由職能科室對所管理的設備(器材)的檢驗報告存檔管理。復印若干份供其它單位借閱存檔。
第4條 礦用設備(器材)的維護、更新和報廢
(一)維護
1、機電科是礦生產(chǎn)設備(器材)日常修理的管理部門,負責修理全過程的管理工作。
2、各單位負責對本單位使用范圍內的設備的日常維護和小修。
3、設備的中修和大修一般由礦機廠承擔,機廠無力承擔修理的設備,由機廠寫出書面報告交機電科核實并簽字蓋章,上報分管設備領導批準,經(jīng)主要領導同意,由機電科、審計科聯(lián)合辦理外委修理。
4、機電科負責每年年初,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組織編制設備年度大修理計劃。上報分管領導批準后,監(jiān)督實施。
5、主提升、運輸系統(tǒng)每天保證2小時的檢修維護時間,采掘設備每天要保證不少于4小時的檢修時間。
6、每月月底為固定停產(chǎn)檢修日(特殊情況除外)。每月20日由機電科組織各設備使用單位召開檢修預備會議,根據(jù)設備運行狀態(tài)和生產(chǎn)情況認真編制停產(chǎn)檢修計劃,報分管領導批準后下達檢修任務書并監(jiān)督實施。
7、設備檢修完畢,由機電科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報告上簽字,不合格不準投入使用。
(二)更新、報廢
1、設備更新改造規(guī)劃及年度計劃,由機電科負責按照國家頒布的設備更新目錄和規(guī)定的更新時間組織編制,經(jīng)礦分管領導審批,報主要領導批準后機電科組織實施。
2、由礦分管設備領導組織機電科、財務科、審計科等部門組成鑒定小組,提出報廢意見,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①凡已提完折舊的老舊設備,由公司分管設備領導審批。
②凡未提完折舊確需提前報廢時,由公司總經(jīng)理審批。
③凡提折舊達80%以上,單臺設備原值不足3萬元的設備,確需提前報廢時,可按①項辦理,其余值攤入成本。
④綜采設備雖未達到使用年限,但出煤量已過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并提完折舊者,亦可申請報廢。
⑤礦用器材性能達不到生產(chǎn)要求,維修改造費用超過原值50%或社會上推出新型替代產(chǎn)品性能顯著提高的,可申請報廢,采購新型器材。
3、待報廢設備(器材)在未批準前,應妥善保管好。已批準報廢的設備,應將其中可利用的部分,折價入帳,入庫保管。
4、已批準報廢的設備,應由礦固定資產(chǎn)管理小組寫出報告,上報縣國資局批準后辦理報廢沖賬手續(xù)。報廢設備的殘值收益,應用于設備的改造與更新。
第9篇 礦用設備器材前期管理制度
1、動力科、生產(chǎn)技術部、安監(jiān)處、供應公司應根據(jù)礦上設備需求,做好設備選型、計劃、購置、安裝、調試、驗收和報廢簽字等工作,加強前期管理。
2、礦需要增加主要生產(chǎn)設備時,應由使用單位會同動力部門提出增加設備的技術性能、可靠性和維修性的要求,在機電礦長主持下,由動力部門、生產(chǎn)技術部、供應公司、財務使用單位參加,進行技術、經(jīng)濟論證, 作出購置決策。
3、設備的選型應注意通用化、環(huán)保節(jié)能,選購的設備應經(jīng)過鑒定,有生產(chǎn)許可證。非淘汰型產(chǎn)品,購置計劃應由供應公司同各部門共同編制,經(jīng)主管機電礦長審批后執(zhí)行。設備到貨后,應由供應公司組織驗收。
4、驗收合格設備,應及時安裝、調試后使用, 暫時不用的設備、零部件必須入庫妥善保管,定期維護保養(yǎng),防止日曬,雨淋銹蝕、損壞和丟失,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設備嚴禁拆套使用。
5、動力部門、供應公司要建立健全設備的驗收交接、建檔管理與考核制度,并將全部圖紙的使用維護說明書、質量檢查、試驗驗收報告等技術資料交由資料室進行整理, 建檔登記保管。
6、主要設備的安裝使用,動力部門、生產(chǎn)技術部要參與編制操作規(guī)程和安裝質量標準,不完好的設備不準安裝,安裝完后應由安裝、使用、安監(jiān)、生產(chǎn)技術部等部門有關人員共同驗收,進行試運轉并辦理移交手續(xù)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10篇 礦山礦用設備器材管理制度
1、礦山企業(yè)井下用設備嚴禁采購和使用未取得“煤礦安全標志準用證書”的產(chǎn)品。
2、礦用器材設備采購到貨后,必須按規(guī)定組織驗收,填報驗收報告,發(fā)現(xiàn)部件缺損或質量問題,要及時向生產(chǎn)廠家反饋信息及索賠。
3、各單位應結合本制度和本單位具體情況,建立健全礦用器材設備全過程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管理臺帳、領用、發(fā)放及消耗記錄,定期編制相關報表。
4、購置的礦用器材及設備到貨并經(jīng)驗收后,應及時進行安裝調試、投入使用。暫時不使用的設備、零部件等必須入庫妥善保管,定期維護保養(yǎng),防止日曬、雨淋、銹蝕、損壞和丟失,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5、各礦必須加強對礦用器材設備的檢查、維護和檢修,確保礦用產(chǎn)品的完好狀態(tài)及使用性能。
6、大型設備及關鍵采掘設備的安裝調試必須在生產(chǎn)廠家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設備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工程技術人員必須隨時作好各種原始記錄及各種技術參數(shù),并注明是否符合安裝標準。需要進行質量認證的設備,必須及時收集并填報各類質量保證資料。
7、所有設備都必須按照設備操作(使用)維護規(guī)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與維護。設備的管理必須堅決貫徹使用維護相結合的原則,做到設備誰使用、誰維護。
8、凡本礦山企業(yè)未使用過的新型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由主管技術人員詳細研究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技術資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維護規(guī)程,組織操作工人、維修工學習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術人員,應經(jīng)常檢查其運行情況,及時向設備管理部門反饋信息。
9、所有設備必須建立健全設備包機制、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設備運行、維修、保養(yǎng)制度;設備定期檢修制、交接班制等各項管理制度,并嚴格按制度執(zhí)行。
10、建立設備定期查驗、檢測、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制度,保證設備完好;杜絕電氣設備失爆,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機電設備,完善供電系統(tǒng)和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規(guī)定實行雙回路供電,定期檢修供電線路,設備,保證礦井用電安全。
11、要嚴格執(zhí)行日常保養(yǎng)(維護)和定期保養(yǎng)(維修)制度,防止和杜絕跑、冒、滴、漏現(xiàn)象,確保設備經(jīng)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可靠運行。
12、礦用大型設備的大修,必須委托具有設備檢修許可證或相關資質的企業(yè)承擔檢修任務。13、各礦要認真組織好礦用器材設備維修用備品、配件的生產(chǎn)和供應,并認真做好備品配件保管和質量控制,建立健全備品配件的質量驗收制度,嚴禁使用質量低劣的配件進
第11篇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井下所使用的一切防爆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器)必須經(jīng)過防爆檢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否則一律不準入井。
2、對新進的防爆防備,必須認真逐項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3、對驗收合格的防爆設備,應有記錄,其內容包括(設備型號、設備編號、設備驗收情況、設備檢修人、設備驗收人,設備驗收時間)。
4、防爆合格證有效期為一年,長期使用超過有效期的設備,防爆檢查員應重新檢驗。
5、井下防爆設備的安裝,必須按照防爆和完好標準進行,對沒有合格證的設備一律不允許安裝。
6、定期對開閉鎖繼電保護裝置、計量儀器進行檢驗和整定,其檢驗周期為一年。
7、避雷器、地面電氣設備接地及防雷保護用的所有接地裝置,每年雷雨季前測試一次。
8、各類電器檢驗保護裝置的絕緣耐壓試驗 ,每四年進行一次。
9、新裝、大修變壓器后必須進行檢測。
10、井下高壓設備繼電保護裝置,每季應根據(jù)短路電流和負荷變化進行一次整定值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
11、各種保安用具(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臺、拉桿、高壓驗電筆、放電棒、絕緣夾)使用中每年進行一次試驗。
12、計量儀表每二年檢驗一次。
13、礦井主要設備(主扇、水泵、絞車)每年進行一次檢驗、測試。
14、高壓電纜的泄漏和耐壓試驗每年進行一次。
15、井下低壓開關繼電保護每季檢驗整定一次,負荷變化時應及時整定。
16、井下接地網(wǎng)電阻每季測定一次。
17、主提升機,主扇風機,主排水泵、人車罐籠等除日檢外,還要定期檢修,月檢,半年檢,其周期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
18、加強機電設備的運行與維修保養(yǎng),建立健全各種規(guī)章制度。
第12篇 礦用設備器材和安全設備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礦所屬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集團公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認真抓好礦用設備、器材和安全設備、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工作。
1、設備的維修、及入庫驗收、存放
(1)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修復加工的設備必須保證質量并達完好標準,經(jīng)防爆檢查合格后方準入庫。出廠設備必須噴漆,進行防腐處理。噴漆時不得將設備銘牌噴住,并用紅漆將設備編號單獨描出,否則機電項目部對設備質量驗收合格證不予簽字,礦產(chǎn)項目部不予支付修理費。具體防腐色標為:電機:綠色、灰色;溜子電機:黃色、桔紅色;開關:灰色、綠色;真空開關:黃色;噴漿機:黃色、綠色;扒裝機:灰色、桔黃色;電瓶車:黃色;調度絞車:綠色;水泵:灰色;雙風機開關:藍色;高壓設備(1140v):桔黃色;無具體規(guī)定的其它設備一律為灰色,發(fā)現(xiàn)1臺次不合格罰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經(jīng)理20元。
(2)機電修配公司必須配備設備質檢員,對設備的維修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出廠設備必須帶有設備質量檢驗合格證,無質量合格證不支付修理費。
(3)設備入庫(下井)前由機電修配公司進行接火試驗,填寫設備移交驗收單,并由機電修配廠維修人員(或質檢員)、設備管理人員雙方簽字,否則對機電修配公司經(jīng)理和維修人員各罰款10元/臺.件。
(4)檢修出廠的設備在投入使用72小時之內,非人為因素不能使用的,由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分析,落實責任。必要時安排機電修配公司派人現(xiàn)場修復。如屬維修責任對機電修配公司扣除維修費并罰款100元, 如屬運輸或使用操作不當?shù)仍蛟斐?對責任單位按規(guī)定進行罰款。
(5)設備庫內的設備必須分類碼放整齊,注明型號、編號。并保持清潔、衛(wèi)生,否則,罰機電副總、分管副主任及責任人5元/臺件。
(6)井下常用機電設備,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必須修復加工一定的備用數(shù)量入庫,某種設備無備用時,機電項目部要根據(jù)設備待修情況及時下達設備修復通知,機電修配公司根據(jù)通知要求按規(guī)定日期修復、準備好設備,每拖一天對機電修配公司經(jīng)理罰款10元/臺。
(7)機電修配公司修復的設備嚴禁多臺拼裝,確無修復價值需報廢時,機電修配公司書面匯報機電科,由機電科提出報廢申請,報礦分管副總、機電科、經(jīng)考科、綜合辦、財務科批準方可作報廢處理。發(fā)現(xiàn)任意拼裝設備造成設備無法修復,按設備原值對機電修配公司罰款。
(8)對外加工、維修成套設備需利用礦屬設備、部件時,必須經(jīng)礦領導簽字同意后報機電科,由機電科組織以上部門同意后, 發(fā)現(xiàn)機電修配公司亂拆亂用并私自發(fā)放,負責追回礦屬設備并追究責任。
(9) 電瓶車的修復出廠,不帶電瓶,但必須配齊插銷、照明燈、換向手把、調速手把、換向帽和電瓶固定銷。各單位電瓶車升井時,必須交齊以上配件。對井下上井的電瓶由機電修配公司修復,不作為電瓶車配套出廠,由使用單位單獨領取,自己配液、充電。
2、設備的領用、發(fā)放及下井前的交接驗收
(1) 采、掘工作面的安裝,根據(jù)礦生產(chǎn)平衡安排,各安裝單位提前5-10天提出各種設備的需用計劃報機電科,機電科根據(jù)申請計劃安排落實、辦理所需設備的有關租賃事項和手續(xù)。
(2) 各單位日常使用設備的領用,由使用設備單位電工持料單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租賃手續(xù)后領取,修理單位無權直接發(fā)放,未辦手續(xù)私自從機電修配公司或機械加工公司領走設備,對機電修配公司或機械加工公司和領用單位分別罰款200元。
(3) 急用設備若在下班期間領用,需由調度室安排經(jīng)機電科值班人員同意, 但過后1天之內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組補辦手續(xù),否則對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20元。
(4) 各單位領用設備時,領用人員必須如實說明、說清所用設備的使用地點、用途、規(guī)格型號等,否則不予發(fā)放。若設備下井后臨時改變使用地點,可事后向機電科設備組說明情況,以便重新落賬。凡發(fā)現(xiàn)胡編亂造,實際使用地點與申請使用地點不符者,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并聯(lián)責領用人20元。
(5) 設備下井前,領用單位對所領取設備應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符合維修及完好標準后方可下井,存在問題或領用單位提出的問題及正當要求,機電科設備組督促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及時予以處理,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未能按時按要求給予處理,對責任單位經(jīng)理罰款50元。
(6) 機電設備下井前,必須做通電試驗,發(fā)現(xiàn)問題由修理單位進行無償處理,否則下井后出現(xiàn)問題,修理單位和管理單位概不負責。修理單位有提供通電試驗的義務和責任。
(7) 電氣設備無防爆合格證不得下井,防爆檢查工作由機電科防爆檢查員主持進行,對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的防爆電器設備加貼防爆檢查合格證。凡發(fā)現(xiàn)無證設備下井,罰設備管理員10元/臺。 (8) 機械設備在井上進行試運轉時,使用單位必須檢查零部件的齊全完好程度,設備領取出庫以后,造成的缺件、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使用單位再與運輸工區(qū)交接,由運輸工區(qū)負責裝車下井,雙方簽定交接單,在運輸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由運輸工區(qū)承擔。
(9)新設備的領用,一律由機電科設備組辦理手續(xù),由機電科編號建賬,其它單位無權直接領用,否則罰責任單位負責人20元。
(10)新進設備下井使用前,必須由機電科指導機電修配公司、使用單位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注油。對未使用過的設備必須由單位機電技術人員組織編制規(guī)程,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并進行試驗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設備的使用、維護、現(xiàn)場交接及運輸
(1) 使用單位要愛護和保養(yǎng)好機電設備,嚴格正規(guī)操作。機電科要加強機電設備的管理,發(fā)現(xiàn)有不合理使用、違章操作等現(xiàn)象有權制止,制止不聽對責任人罰款10元。
(2) 各單位使用的電器設備不得倒裝及拆卸使用,確屬運輸或更換困難的須經(jīng)機電科同意,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3) 各單位使用的設備及備用設備必須上臺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衛(wèi)生,嚴禁倒置、歪放、躺放或置于水中,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臺次對使用單位分管區(qū)長罰款20元。
(4) 備用設備必須起到備用作用,對起不到備用作用的設備每發(fā)現(xiàn)一臺罰機電分管區(qū)長和電工班長各20元,各備用開關、電機喇叭咀必須封堵?lián)醢?以防受潮。
(5) 各單位不經(jīng)機電科同意不得私自從其它單位或其它地點或本單位不同采區(qū)、不同掘進迎頭轉用設備。特殊、急用情況下,可向機電科說明情況并及時辦理轉賬手續(xù),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6) 單位之間正在使用的設備進行交接。須根據(jù)礦或機電科的統(tǒng)一安排,由移交單位、接收單位和機電科共同到現(xiàn)場進行驗收交接, 一方不到,對其區(qū)長罰20元,交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由移交單位處理 (或雙方共同協(xié)商處理) ,移交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日期處理完存在的問題,否則對其罰款100元/天。并且接收單位有權不予接收。交接雙方必須在三天之內到機電科共同辦理轉帳手續(xù),由機電科填寫交接驗收單,否則設備仍由移交單位負責管理、撤除和支付租金。
(7) 機電設備上井時,由使用單位將設備可靠的進行穩(wěn)固封車后交給運輸工區(qū),經(jīng)運輸工區(qū)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提運,否則造成設備在井巷內損壞按第2(2)條處罰運輸工區(qū)。
(8) 凡屬超長、超高、超寬、超重或大型精密設備,有可能造成顛覆的設備,由運輸工區(qū)和使用單位必須編寫帶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提運,否則造成事故或損壞設備按第2(2)條處罰運輸工區(qū)和使用單位。
(9) 各單位需用設備裝車后,由運輸工區(qū)運至使用地點,不得在中途亂卸亂放,每發(fā)現(xiàn)一臺件中途亂卸亂放,對運輸工區(qū)罰款20元/臺。
(10) 大型、精密設備的上、下井,由運輸工區(qū)制定專門的防護措施并派專人跟車運送,否則造成的損壞由運輸工區(qū)承擔。
(11) 修理單位在修復設備的同時,應對設備同體的運載裝置進行檢查,改進修理,由于運載裝置出現(xiàn)問題導致?lián)p壞設備,按設備原值處罰修理單位。
(12) 使用設備的單位,應對設備同體的運載裝置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入井,由于檢查不周損壞設備要對使用單位按設備原值進行罰款。
(13) 對應改造運載裝置的設備,沒有進行改造以前嚴禁下井,使用單位強行下井造成設備的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并按原值進行罰款。
4、新增設備的驗收
(1) 新增設備進礦,必須由機電科設備管理人員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拆箱驗收,其它人員不得拆箱拿取零件和圖紙資料,否則給予50元罰款,并將相關物件按時交回。
(2) 以機電科設備組為主,按裝箱單和說明書逐一清點,并負責登記、編號、建帳,收管圖紙、資料交機電科資料室存檔。
(3) 在驗收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由機電科及定貨單位負責向廠家辦理調換或修復等事宜。
(4) 驗收后暫不安裝使用的設備要入庫妥善保管,以防零部件丟失、銹蝕損壞等。
5、設備更新改造、和報廢
(1) 設備的更新改造,要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充分發(fā)揮年度維簡資金的作用,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生產(chǎn)需要,由綜合辦、機電科統(tǒng)一編制年度計劃,報上級批準后執(zhí)行。使設備逐年更新,并逐步達到通用化、標準化、系列化。
(2) 設備的報廢,每年在更新設備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分批分期將一些老舊、雜亂、低效高耗的設備淘汰報廢,努力提高設備效能,降低成本。按上級規(guī)定,由機電科、財務科編制年度報廢申請報告后,向礦分管領導匯報,簽署意見上報,經(jīng)上級批復后報廢。
6、設備的日常維修規(guī)定
(1)建立設備維修包機制,明確包機范圍和職責。
(2)按照設備定期檢修制度,有計劃地做好設備預防性檢修工作。
(3)按照設備日歷化檢修制度,每天按包機范圍,做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
(4)建立設備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實行分類管理,對設備維修所需的專用件實行建帳立卡,做好備件的驗收、入庫、儲存和保養(yǎng)以及回收修舊利用工作,保證設備維修供給。
(5)按照設備技術測定和探傷管理規(guī)定的周期,做好主要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和主要部件的探傷工作,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由礦專業(yè)技術負責人組織分析,提出整改意見,為設備維修提供科學依據(jù)。
(6)認真編制設備維修安全技術措施,設備概況、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等內容詳實、針對性強,并將措施傳達落實到每一位維修施工人員,抓好現(xiàn)場落實工作,確保維修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7)加強對維修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檢修標準》、《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集團公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以及相關設備的技術理論,不斷提高維修人員的技術素質,為設備維修奠定堅實基礎。
(8)防爆設備入井前必須具備“產(chǎn)品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煤安標志”,并檢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做好防爆性能檢查。
(9)加強對提升系統(tǒng)和供電系統(tǒng)等主要設備的維修管理工作。做好提升系統(tǒng)各種保護、提升裝置、連接裝置、鋼絲繩和罐道的檢查、試驗和維修,供電系統(tǒng)電氣預防性試驗工作,對存在的問題組織整改處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10)為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符合相關標準,保持完好狀態(tài)。各職能部門應加強現(xiàn)場設備安全檢查力度,對現(xiàn)場設備、器材隱患進行排查,及時組織整改處理,將現(xiàn)場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11)機電專業(yè)要建立安全設備維修責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嚴格考核管理。制定各級和各類維修人員的責任制度,明確分工范圍,責任落實到人。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設備維修各項制度和工作組織嚴密、條理清楚、運行規(guī)范。
(12)機電專業(yè)要建立維修質量考核制度。將設備維修質量納入機電專項競賽活動考核、先進評比、獎金分配等活動中,按季度、年度進行考核兌現(xiàn),切實保證設備維修按期、按質完成。
考核:
(1)機電專業(yè)建立設備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建立設備維修責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建立維修質量考核制度。各工區(qū)建立日歷化檢修制和設備維修包機制,明確檢修內容、包機范圍和職責。缺一項對工區(qū)罰款100元,聯(lián)責機電運輸科分管科長和有關工區(qū)區(qū)長各20元。
(2)對設備維修所需的專用件實行建帳立卡,做好備件的驗收、入庫、儲存和保養(yǎng)以及回收修舊利用工作,保證設備維修供給,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3)按照設備定期檢修制度,有計劃地做好設備預防性檢修工作,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4)按照設備日常維護制度,每天按包機范圍,做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元。
(5)按照設備技術測定和探傷管理規(guī)定的周期,機電運輸科應做好主要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和主要部件的探傷工作,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6)及時編制設備維修安全技術措施,并將措施傳達落實到每一位維修施工人員,施工人員認真學習并簽字,不傳達學習、簽字或代簽,對工區(qū)技術員罰款50元?,F(xiàn)場不落實按停止作業(yè)追究責任。
(7)防爆設備入井前必須具備“產(chǎn)品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煤安標志”,并檢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元。
(8)使用中做好防爆性能檢查,堅決消滅設備失爆,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9)做好提升系統(tǒng)各種保護、提升裝置、連接裝置、鋼絲繩和罐道的檢查、試驗和維修;供電系統(tǒng)電氣預防性試驗工作,對存在的問題組織整改處理,否則對單位罰款500元,有關責任人各罰款20元。
(10)機電專業(yè)要加強現(xiàn)場設備安全檢查力度,將現(xiàn)場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處理,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元。
7、以上考核由機電運輸科負責建立考核臺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