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備檢修管理制度中石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設備檢修管理工作,提高設備檢修管理水平,保證設備安全經濟運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總部設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三條
設備檢修是指為了保持和恢復設備規(guī)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術措施,包括檢測和修理。
第四條
設備檢修目標是以經濟合理的費用,減少設備故障,消除設備缺陷,維持設備良好性能,確保生產裝置安全、穩(wěn)定、長周期運行。
第五條
設備檢修應堅持以設備狀態(tài)監(jiān)測為基礎,以狀態(tài)維修、預防檢修和事后檢修等多種檢修方式相結合,積極推行以可靠性檢修為中心的維修,針對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方式進行檢修。
第六條
設備檢修遵循原則
(一)應修必修,修必修好,修必節(jié)約,能修不換。
(二)恢復性檢修與改善性檢修相結合。
(三)保證設備檢修質量、科學合理檢修時間和降低檢修費用。
(四)以安全運行為主,設備檢修周期與生產裝置長周期運行相適應。
(五)設備檢修、檢驗周期應符合國家法規(guī)的要求。
第七條
在設備檢修中應積極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和先進管理方法。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八條
設備檢修和質量管理歸口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
分公司設備管理部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和分公司有關設備檢修管理的制度、規(guī)定、規(guī)程和標準。
(二)制定和修改分公司設備檢修的制度、規(guī)程、標準和規(guī)定,并檢查和監(jiān)督下屬單位執(zhí)行情況。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分公司檢修計劃,確保檢修工作安全、優(yōu)質、高效。
(四)確認分公司檢修承包商資質,并對其進行考核。
(五)總結設備檢修管理工作經驗和教訓,開展設備檢修管理經驗交流活動,推廣和應用先進設備檢修管理方法和技術,組織參加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和分公司舉辦的設備檢修管理各種技術交流活動,不斷提高設備檢修管理水平。
第十條
設備使用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分公司和本單位有關設備檢修管理的制度、規(guī)程、標準和規(guī)定。
(二)負責編制、上報并實施本單位設備檢修計劃。
(三)負責設備檢修和緊急搶修的現場管理。
(四)負責設備檢修質量驗收和工作量的確認。
(五)參與檢修承包商資質確認,并提出考核意見。負責辦理檢修合同。
(六)負責設備檢修(包括檢驗檢測)記錄和數據的整理和歸檔。
第十一條
物資裝備部職責
(一)按設備檢修計劃和儲備定額的要求及時、足額、優(yōu)質、價格合理供應所需物資。
(二)對所供應的物資的質量負責,確保滿足技術和使用周期的要求。
第三章
檢修計劃管理
第十二條
設備檢修計劃是分公司生產經營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組織設備檢修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十三條
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應根據設備的技術變化狀況,結合生產安排,編制設備檢修計劃。計劃應具有科學性、準確性、系統(tǒng)性。制訂設備檢修計劃應與日常的設備管理工作相結合;重要設備及關鍵部位應采用狀態(tài)監(jiān)測和故障診斷技術;定期進行數據的歸納整理和分析,組織檢查鑒定,掌握設備的技術狀況;收集、積累設備技術狀態(tài)數據為編制檢修計劃、制訂檢修方案提供依據。
第十四條
檢修計劃主要有年度檢修計劃、裝置停車檢修計劃、月度檢修計劃等,設備檢修計劃由各單位設備使用部門負責編制,按分公司管理規(guī)定上報,經分公司審批后執(zhí)行。
第十五條
對突發(fā)性設備事故或故障應采取緊急搶修,同時要告知分公司設備管理部。計劃列入下月檢修計劃。
第十六條
設備使用部門應及時對檢修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分析要客觀、內容要翔實可靠,數據統(tǒng)計要準確,對今后提高檢修準確率要有參考價值。
第十七條
分公司設備管理部負責對檢修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并在分公司設備例會上通報情況。
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加強對設備檢修計劃的管理,大力推行信息管理技術。
第四章
檢修項目實施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設備管理部和設備使用部門應加強檢修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對檢修承包商資質、施工人員資質、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和工作量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復核。每一個檢修項目都應指定專人作為施工代表對檢修項目實施過程進行全面管理。
第二十條
委托檢修的項目一律實行合同管理,按國家合同法和分公司規(guī)定程序簽訂檢修合同。合同中應明確雙方權力、義務和責任,明確檢修內容、檢修工期、檢修質量和驗收標準、質保期、檢修材料及備品配件的供應方式、項目費用、結算方式、安全責任、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方式等基本條款內容,同時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明確以下內容:
(一)承包商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標準規(guī)范施工。
(二)承包商必須遵守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分公司和設備使用部門安全、環(huán)保、生產、設備管理等有關制度和規(guī)定。
(三)
第2篇 停車停產檢查檢修設備管理制度
一、檢修安全方面:
加強對安全知識的學習,將安全放在首要地位。
1、檢修設備時,一定要在配電室內停電,并掛停電工作牌,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發(fā)現一次罰主任、副主任、班長各10元。
2、起重吊拉前,要認真檢查葫蘆、鋼絲繩套的質量,起吊時進行試吊,起重物件下方或前方嚴禁站人或有人通過。
3、登高作業(yè)一定要戴安全帶,且高掛低用。
4、抬架物件時,要步調一致,注意腳下雜物,防止滑擦。
5、進入設備內或作業(yè)地點稍低的位置檢修時,要戴好安全帽。
二、工作標準方面:
1、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保安規(guī)程,工作認真,精力集中,不允許嬉戲打鬧。
2、加強與生產車間的工作配合,生產車間發(fā)現的問題、匯報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絕對不允許拖拖拉拉,而造成影響生產的現象發(fā)生。
3、機電車間大修檢修計劃必須按時報送,不按時報送,班長、副班長每人罰款10元。
4、進一步劃分包機范圍,切實做到包機到人,責任到人。若包機范圍內的設備出現故障而影響生產,根據影響時間的長短,與包機責任人相聯系,并聯責考核10~50元,以此來增強每位維修人員的責任心,加大巡回檢查的力度,真正做到“動態(tài)檢查,靜態(tài)檢修”,做到預防性檢修,充分利用好每天的停車檢修時間,將機械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具有超前意識。
5、保證設備檢修后的質量。機、電維修的班長每天的檢修記錄要清楚地記錄下:設備名稱、更換的備件名稱,明確各級人員的責任,誰更換的,誰焊接的,使用時間多長,必須做到有人檢查、有人考核。檢修停電的設備,要做到誰停電、誰送電,送電后要試運轉,若發(fā)現不試運轉或不送電,一次罰款30元。檢修完后,要將所有工具、雜物清理現場。設備加油,不允許隨處噴灑,黃油袋、桶要隨人帶走,并清理干凈設備及場地的油污。一次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凈,罰施工負責人10元。
6、加強對業(yè)務知識的學習。向有經驗的老工人學習,向書本學習,掌握一定的業(yè)務技能,提高獨立工作的能力,提高自身的價值,要有創(chuàng)新意識,改變舊的工作作風。
7、加大修舊利廢的力度,對能夠修復的材料、配件一定要進行修復。根據材料、配件的損壞情況,購置一部分小配件進行組裝修復。若使用效果好,可對維修人員進行適當獎勵。
8、加大對設備的巡回檢查、維護、維修力度,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對于降低洗水濃度,提高精煤產量、質量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9、出現事故,要做到“四不放過”,即:①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②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③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④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必須分析透徹,絕對不允許推諉、扯皮、分不清責任。
10、班組長的責任心要進一步加強,要善于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要有高度的責任心、事業(yè)心。管理要創(chuàng)新、要全面、全方位考慮所管轄工作范圍內存在的問題,要當好戰(zhàn)斗員,更要當好指揮員。機電維修班要進一步加強配合、協作,相互支持、相互幫助,使現場問題得以順利解決。
第3篇 安全設施設備器材檢修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礦井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設備事故的發(fā)生,加強設備現場危險作業(yè)環(huán)境及作業(yè)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應于我礦生產礦井全過程的安全設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 礦井生產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礦主管領導負責統(tǒng)籌規(guī)劃,制定響應的安全設施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 礦井作為安全設施、設備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安全費用,并??顚S谩?/p>
第二章 礦井設備安全設施的范圍
第五條 安全設施的內容、范圍:
1.電氣設備的保護和接地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693條至第710條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和試驗;
2.礦井立井和斜井的提升裝置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27條規(guī)定裝設下列安全保險裝置并符合要求:(1)防止過卷裝置;(2)防止過速裝置;(3)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4)限速裝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6)閘間隙保護裝置;(7)松繩保護裝置;(8)滿倉保護裝置;(9)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3.空氣壓縮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37條至第739條規(guī)定,設置下列保護裝置:(1)超溫保護裝置;(2)設置壓力表和安全閥;(3)斷油斷水保護裝置。
4.主排水泵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設置水位報警裝置,相應配電系統(tǒng)符合電氣設備有關安全保護的規(guī)定,有條件的礦井應裝設泵房無人監(jiān)控集控系統(tǒng)。
5.主通風機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設置超溫保護裝置,機房內必須安設電流表、電壓表、水柱計等設施。
6.井下運輸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平巷和傾斜井巷運輸”的相關規(guī)定設置安全保護裝置并保證靈活可靠。
7.礦井采掘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設置并確保靈敏可靠。
第六條 礦井設備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肥礦集團公司機電管理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定期檢查試驗。礦井主要提升裝置的安全保護,由維修工每天試驗一遍,司機每1小時巡檢一次,交接班時必須對內外過卷、腳踏開關等進行試驗,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存在安全隱患時可以拒絕開車。對于鋼絲繩楔形連接裝置,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抽檢,發(fā)現斷絲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每個月有礦機電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年必須組織機電、地測等部門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全面檢查,寫出報告書,針對發(fā)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限期進行解決。
第七條 對其余各崗點,必須根據崗點設備的性質和要求,定期對安全保護設施進行試驗,并對試驗結果進行記錄簽字。對于更換的安全設施備品備件,必須在檢修履歷簿中記錄清楚,檢修周期符合相關規(guī)定。
第三章 檢查試驗規(guī)定
第八條 礦井主要提升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維修工每天檢查試驗一遍并將檢查試驗結果認真填寫清楚,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匯報,檢查處理結果必須簽字,實行責任負責制;每月礦井的機電負責人必須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簽字,做出結論性意見。正常使用的提升絞車,提升人員的每年進行技術測定,提升物料的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測定 ,檢查和測試結果必須寫成報告書,針對發(fā)現的缺陷,必須提出改進措施,并限期解決。
第九條 空氣壓縮機和主通風機、主排水泵等崗點的安全保護設施必須按照設備本身的要求和電氣設施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查、試驗,檢查、試驗結果必須在相關記錄上簽字備查。
第十條 各個崗點必須建立完善的管理干部上崗查崗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分工定期進行上崗、查崗以及定期組織人員全面檢查。上崗的內容和發(fā)現、解決的問題必須注明,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時上崗的,則必須在外出前指定專人代其檢查,并說明原因。
第十一條 對于安全設施的檢修檢查,必須遵循“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建立完善的定期檢修制度。檢修周期嚴格執(zhí)行《肥礦集團公司機電設備管理規(guī)定》中的相關要求。檢修中的發(fā)現的問題、解決方法、更換配件、測量數據等必須在檢修履歷簿中填寫清楚,以便為以后的檢修留做參考。技術負責人必須定期進行檢查,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二條 各單位必須制定專門的技術資料管理制度,有專門的資料室和相關設備,設定專門的資料管理員,定員定編,所有資料必須作到清楚明了,存放科學,并有專門的借閱制度。
第四章 大型固定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第十三條 大型固定設備主要包括主提升絞車(滾筒直徑2米及以上絞車和所有提人絞車)、主排水泵、主扇風機、空氣壓縮機和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
第十四條 大型固定設備改變其主要技術性能、結構及其系統(tǒng)能力和進行技術改造項目時,必須經集團公司組織論證后方可實施。
第十五條 大型固定設備的值班司機和維修工要嚴格按照巡回檢查周期表的內容對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并做好記錄,發(fā)現設備在運行中有異常變化時,要及時向單位分管領導匯報,影響安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大型固定設備必須按照《檢修周期表》的內容和周期,實行強制性的檢修,要嚴格執(zhí)行每天兩小時檢修制度,每年的停產檢修日要不少于12天,月度檢修計劃要按照下列要求編制和申報:
1.停產檢修計劃由機電科編制、上報和發(fā)至各有關單位;35kv系統(tǒng)檢修要在上一月的20日前提出申請,批準后再實施;
2.停產檢修計劃在檢修前五天,由礦機電礦長帶領機電科科長、分管技術人員和安監(jiān)科分管人員向總部分管領導匯報,停產兩天及以上的檢修項目要提前15天報張能公司審查;
3.停產檢修項目和時間不準隨意變動和更改,確需更改的,要經分管礦長、機電礦長審核,總部分管領導批準。檢修完畢,設備必須試運轉。
4.大型固定設備的關鍵部件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強制探傷,探傷報告存檔備查,對在探傷中發(fā)現的問題,要采取措施處理。
第十七條 合理選用潤滑油脂,其型號、牌號和更換周期,要符合設備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設計文件的要求,使用之前必須經過化驗,壓縮機油要經過閃點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條 固定設備硐室要建立要害場所管理制(張掛)、崗位責任制和包機制(張掛)、交接班制(張掛)、操作規(guī)程(張掛)、設備巡回檢查制、設備定期檢修試驗制、領導干部上崗制、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制度及檢查標準和周期、潤滑油脂和其它潤滑材料的檢驗制度;主提升機要建立安全保護裝置日檢查試驗制等。
第十九條 固定設備機房要建立以下記錄:
1.設備檢查記錄 主要記錄對機械和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的結果以及查出問題的整改處理情況。其中主提升系統(tǒng)要記錄每天對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搖臺、裝卸載設備、天輪、提升機滾筒、制動系統(tǒng)、調繩裝置及深度指示器傳動部分等維護檢查及問題處理情況,并有維修工親筆簽字;
2.設備檢修記錄 主要記錄設備部件的更換、修復、探傷和電氣控制部分的調試、整定數據;
3.運轉日志和交接班記錄 主要記錄司機每班在交接班時的交接情況并進行交接簽字;運轉日志記錄中所列入的記錄項目,凡是有數字顯示者,均要真實記錄具體數字,不得用其它符號代替。其中主提升司機在接班后要對過卷保護開關試驗一次,并做好記錄;
4.干部上崗記錄 各分管干部上崗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每月上崗次數上崗(分管機電礦長至少每月上崗一次,機電科長至少每月上、下旬各上崗一次,區(qū)隊干部、科室管理人員至少每五天要有人上崗一次,區(qū)隊主要領導要至少每旬上崗一次),并做好記錄,主要記錄在上崗時對設備檢查的情況、發(fā)現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5.主提升系統(tǒng)還要建立月檢記錄,由機電礦長每月組織機電科長、分管技術人員等按照集團公司制定的“主提升系統(tǒng)月檢表”進行檢查并填好月檢表;
6.要害場所入內登記記錄 除值班司機、維修人員以及按規(guī)定定期上崗的干部、技術人員外,其余人員進入機房均須登記記錄,并有值班司機簽字;
7.事故記錄 主要記錄設備各系統(tǒng)所發(fā)生的異常運行狀態(tài)、各種保護裝置失效所發(fā)生的事故及處理情況;
8.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主提升裝置主要記錄每天對《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27條規(guī)定的電氣保護裝置等檢查、試驗和問題處理情況,并有維修工簽字;空氣壓縮機主要記錄安全閥、釋壓閥、斷水、斷油保護的試驗情況和發(fā)現問題及處理情況;主排水泵主要記錄水倉高、低水位報警裝置的試驗和檢漏繼電器的試驗情況;
9.鋼絲繩日檢記錄 主要記錄主提升鋼絲繩的懸掛、更換、定期試驗日期和維修人員在現場每天對在用鋼絲繩斷絲數、銹蝕、磨損情況及其位置和其它異常狀態(tài)的檢查情況。對使用中的鋼絲繩,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滾筒上纏繞2層或3層以上鋼絲繩時,鋼絲繩有下層轉到上層的臨界段(相當于繩圈1/4長的部分)必須經常檢查,并應在每季度將鋼絲繩移動1/4繩圈的位置。鋼絲繩連接裝置必須每半個月打開抽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要有檢查人員簽字。分管人員要定期上崗抽查簽字,其中分管技術員不超過七天一次,機電科長不超過半月一次,機電礦長不超過一月一次。
10.立井提升系統(tǒng)井口操車設備、安全門閉鎖與提升信號要建立日檢查、試驗記錄 主要記錄井上下操車設備、安全門閉鎖與提升信號日檢查試驗情況并簽字,發(fā)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五章 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
第二十條 每年年初,由機電科編制大型固定設備技術測定計劃,報總部機電處,并按計劃協助實施。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由總部負責。
第二十一條 固定設備技術測定的項目、內容和周期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技術測定報告由機電副總、機電科長審閱簽字后存檔備查。應測試的設備及要求如下:
1.主提升機每年進行一次技術測試,檢查驗收和測試的內容,必須包括下列項目:
(1)現場拍攝提升機運行速度圖;
(2)天輪(導向輪)的垂直和水平程度、有無輪緣變形和輪輻彎曲現象;井架的變形、損壞、銹蝕和震動情況;井筒罐道的垂直度及固定情況;
(3)檢查盤式制動器的各部間隙及連接、固定情況,并驗算其制動力矩;
(4)測試保險閘空動時間和制動減速度;副井要有防滑條件驗算資料,驗算在制動過程中鋼絲繩是否打滑;
(5)測試保險閘的貼閘壓力;
(6)機械、電氣傳動裝置和控制系統(tǒng)的情況;各種調整和自動記錄裝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動作和精密程度;
檢查和測試結果必須寫成報告書,針對發(fā)現的缺陷提出改進措施,限期解決。
2.主通風機每五年至少進行一次性能測試。五年內,如果改變礦井通風系統(tǒng)時,也要做一次性能測試。測試內容:
(1)繪制通風機性能曲線。對通風機進行測試的工況點選擇,一般不少于10個,且均勻分布。對軸流式通風機,應繪制出風機裝置靜壓特性曲線,對離心式風機,應把全壓特性曲線轉化為靜壓特性曲線;
(2)計算出正常運行工況時的靜壓效率和軸功率。
3.主排水系統(tǒng)每年雨季前要進行一次性能測試,測試內容:
(1)水泵性能曲線,應在不同流量值的情況下進行繪制,測點不少于5個;
(2)計算出水泵運行工況下的效率、排水系統(tǒng)總效率和噸水百米電耗。
4.使用中的空氣壓縮機應每年進行一次測試,要測試壓縮機的排氣量、各級排氣溫度、壓力并計算出壓縮機的比功率和排氣效率。
第六章 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
第二十二條 提升裝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搖臺、裝卸設備、天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分,包括滾筒、制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調繩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和控制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有專職維修工檢查一次,每月還必須由分管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對金屬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裝備的固定和銹蝕情況,由分管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應每年檢查一次,發(fā)現松動,應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發(fā)現防腐層剝落,應補刷防腐劑。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第二十三條 冬季要天天對立井井筒進行檢查,墜冰隱患不排除,嚴禁提升。
第二十四條 鋼絲繩的使用和管理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全礦使用的鋼絲繩,新繩到貨后,應由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后供應科應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銹蝕。提升鋼絲繩必須經有資質的鋼絲繩試驗站試驗合格后,方可懸掛使用。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六個月檢驗一次;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12個月時進行第一次檢驗,以后每隔六個月檢驗一次;副井摩擦輪絞車用的主鋼絲繩及平?尾繩、φ18mm及其以下的專為提升物料用的鋼絲繩(立井提升用繩除外),不受此限。
2.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平?鋼絲繩必須至少每周由維修工檢查一次。對易損壞和斷絲或銹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檢查磨損必須用專用量具。要將檢查鋼絲繩斷絲、磨損、銹蝕等情況認真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3.連接裝置處的鋼絲繩必須每半個月拆卡抽繩檢查一次,鋼絲繩使用到后期或發(fā)現斷絲較多、發(fā)展較快時,要縮短檢查周期;檢查結果要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4.在鋼絲繩使用中期至少每月一次,使用后期至少每周一次,由分管技術人員負責組織對鋼絲繩的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有記錄,如發(fā)現異常的突然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5.摩擦輪式提升鋼絲繩的使用年限應不超過2年,平?尾繩的使用年限應不超過4年。如果鋼絲繩的斷絲、直徑縮小和銹蝕程度不超過《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可繼續(xù)使用,但不得超過一年。
6.各種股捻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2)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為10%;
(3)架空乘人裝置的鋼絲繩為25%。
7.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縮小量提升鋼絲繩達到10%時,必須更換。
8.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1)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2)斷絲或直徑縮小量超過上述規(guī)定;
(3)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9.在鋼絲繩使用期間,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必須立即更換。
10.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銹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第二十五條 立井提升容器與提升鋼絲繩的楔形連接裝置,每次更換鋼絲繩時,都必須對連接裝置的主要受力部件進行探傷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楔形連接裝置的累計使用期限:單繩提升的主井不得超過10年;四繩提升的副井不得超過15年。
第二十六條 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鋼絲繩連接裝置,在每次更換鋼絲繩時,必須用兩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
第二十七條 新安裝或大修后的防墜器,必須進行脫鉤試驗。對副井提升罐籠的防墜器,應每六個月進行一次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一次脫鉤試驗。防墜器的各個連接和傳動部分,必須經常處于靈活狀態(tài)。
第二十八條 信號、操車系統(tǒng)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和各種閉鎖關系。
1.副井井口、井底的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連鎖:罐籠到位并發(fā)出停車信號后安全門才能打開;安全門未關閉發(fā)不出開車信號;安全門關閉后才能發(fā)出開車信號;發(fā)出開車信號后,安全門打不開。井口、井底搖臺與罐籠停止位置、阻車器和提升信號系統(tǒng)要連鎖:罐籠未到位,放不下搖臺,打不開阻車器;搖臺未抬起,阻車器未關閉,發(fā)不出開車信號。
2.主、副井從井下信號工發(fā)給井上信號工和從井上信號工發(fā)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以及備用信號裝置要靈敏、可靠。井上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的控制回路相閉鎖,只有在井口信號工發(fā)出信號后,絞車才能啟動。
第二十九條 主要通風機要達到以下要求:
1.主要通風機必須裝置兩臺同等能力的通風機,其中一臺作備用,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10min內開動起來;必須保證主要通風機連續(xù)運轉;機殼、風門不漏風,不銹蝕。葉輪安裝角度要一致,應保持平衡,且無積塵,機電工區(qū)至少每年清掃、防腐一次;
2.反風裝置的每個機構必須靈活可靠,并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后,通風機的供風能力不得小于正常供風量的40%。每季度由礦總工程師組織至少檢查1次反風設施,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裝有防爆蓋的井口要封閉嚴密,防爆門由機電工區(qū)負責,每六個月檢查維修一次,并留有記錄。
3.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必須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并由反風系統(tǒng)圖、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
4.主要通風機的運轉必須有專職司機負責,司機必須每小時將通風機的運轉情況記入運轉記錄簿內,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匯報調度室。
第三十條 壓風機要達到以下要求:
1.設備無裂紋,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風,性能要良好;
2.電機和電控設備接地系統(tǒng)完善,接地電阻符合規(guī)定;
3.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電度表和壓力調節(jié)器要齊全,指示準確,動作可靠;
4.濾風器要至少每三個月清掃一次,空氣壓縮機的進風管和風包至少每年清掃一次,新安裝或檢修后的風包,應用1.5倍壓風機工作壓力作水壓試驗。
第三十一條 主排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面檢修一次,并認真填寫檢修履歷簿存檔備查;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聯合排水試驗和所有水泵的技術測定工作必須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主排水泵要達到以下要求:
1.泵體、電機、環(huán)形管路、閘閥等要完好、防腐良好,泵體無裂紋,各閘閥使用正常,操作靈活不漏水;
2.壓力表、真空表、電壓表、電流表、電度表齊全,指示正確;
3.有可靠的引水裝置和備用引水裝置,并能在5min內啟動水泵;
4.水泵噸水百米電耗不大于0.5kwh,做到經濟運行。
第七章 其它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第三十二條 認真執(zhí)行安全設施、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主要管、線纜裝置,實行區(qū)域負責制,分片包干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施、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操作證,方能上崗。設備操作人員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第三十四條 要嚴格執(zhí)行日常保養(yǎng)(維護)和定期保養(yǎng)(維修)制度。日常保養(yǎng):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yǎng),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交接班前進行清掃、擦洗。發(fā)現隱患,及時排除;發(fā)現大問題,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定期保養(yǎng):設備運行一段時間后,以維修工為主,操作人員配合,進行部分解體清洗檢查,調整配合間隙和緊固零件,處理日常保養(yǎng)無法處理的缺陷。定期保養(yǎng)完后,由工程技術人員與進行驗收評定,填寫好維修記錄。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第八章 機電設備器材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機電科是全礦機電設備的主管部門,負責機電設備的統(tǒng)一管理。各單位使用設備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管理組辦理手續(xù)方可領取設備。做到帳、卡、物、牌板四相符。
第三十六條 承擔設備器材檢修的單位未經機電科同意不得發(fā)放設備,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設備,使用單位次日必須到設備組登記報賬,補辦手續(xù)。
第三十七條 機電科每月下達月度設備檢修計劃,承修單位要認真履行設備檢修計劃,入庫管理規(guī)定,按時完成臨時性工作。
1.凡使用機電設備器材的單位均要將更換下來的設備及時送交機修廠及機電工區(qū)進行檢修。
2.井下、下閑置設備、附件的交回升井期限為3天,采煤及附件停用后5天內交回租賃站。機電科下達閑置設備通知單之日即為有效。
3.凡申請繼續(xù)留用的設備經分管領導簽字后,交機電科備案。
4.設備配件升井后,升井單位要清理好設備配件的表面衛(wèi)生,按機修廠指定地點分類存放,機修廠不得經任何理由拒絕接受。
5.機電設備升井后,由機電科質量驗收組人員與送交單位機修廠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并簽字,對設備零配件的損壞、丟失情況進行登記考核。同時送交單位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xù)。
第三十八條 工作面在機電設備安裝完畢后,移交生產之前,礦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機電設備必須達到臺臺完好,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方可同時到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xù)。特殊條件下,生產單位直接進入工作地點,即具備設備移交手續(xù)的條件,不得拒絕拖延簽字時間。
第三十九條 各生產單位由于工作地點變化,需要交接設備,礦組織機電科會同移交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在現場檢查驗收清點無問題后,方或到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xù)。交出單位設備存在的質量問題,按照機電設備質量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設備的移交手續(xù)必須在當天完成。對拖延未移交的加倍考核。
第四十條 采掘工作面需移交撤出升井檢修的設備,在礦牽頭下由機電科各專業(yè)組參加會同交接雙方清點數量,確認損壞程度辦理移交手續(xù)。機修廠對損壞設備的考核以機電科出據的設備交接情況為準。
第四十一條 現場使用設備的單位,負責把更換或撤下來的設備在三天內并到機修廠并按指定地點存放,由質量驗收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第4篇 洗煤廠停車停產檢查檢修設備管理制度
一、檢修安全方面:
1、檢修設備時,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發(fā)現一次罰生產副廠長、機電副廠長、班長各10元。
3、起重吊拉前,要認真檢查葫蘆、鋼絲繩套的質量,起吊時進行試吊,起重物件下方或前方嚴禁站人或有人通過。
4、登高作業(yè)一定要戴安全帶,且高掛低用。
5、抬架物件時,要步調一致,注意腳下雜物,防止滑擦。
6、進入設備內或作業(yè)地點稍低的位置檢修時,要戴好安全帽。
二、工作標準方面:
1、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程》,集中精力,認真操作。加強對業(yè)務知識的學習,向有經驗的老工人學習,向書本學習,掌握一定的業(yè)務技能,提高獨立工作的能力,提高自身的價值,要有創(chuàng)新意識,改變舊的工作作風。
2、檢修人員必須加強與生產車間的工作配合,生產車間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3、機電車間大修、檢修計劃必須按時上報,不按時上報,班長、副班長每人罰款10元。
4、進一步劃分包機范圍,切實做到包機到人,責任到人。若包機范圍內的設備出現故障而影響生產,根據影響時間的長短,與包機責任人考核掛鉤,以此來增強每位維修人員的責任心,加大巡回檢查的力度,真正做到“動態(tài)檢查,靜態(tài)檢修”,做到預防性檢修,充分利用好每天的停車檢修時間,將機械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5、保證設備檢修后的質量。機、電維修的班長每天的檢修記錄要清楚地記錄下:設備名稱、更換的備件名稱。明確各級人員的責任,誰更換的,誰焊接的,使用時間的長短,必須做到有人檢查、有人考核。檢修停電的設備,要做到誰停電、誰送電,送電后要試運轉,若發(fā)現不試運轉或不送電,一次罰款30元。檢修完后,要將所有工具、雜物撤離現場。設備加油,不允許隨處噴灑,黃油袋、桶要隨人帶走,并清理干凈設備及場地的油污。一次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凈,
處罰負責人10元。
6、加大修舊利廢的力度,對能夠修復的材料、配件一定要進行修復。根據材料、配件的損壞情況,購置一部分小配件進行組裝修復。若使用效果好,可對維修人員進行適當獎勵。
7、要做到“四不放過”,即:①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②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③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④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8、要進一步加強班組長的責任心,管理要創(chuàng)新、要全面、全方位考慮所管轄工作范圍內存在的問題。機電維修班要進一步加強配合、協作,相互支持、相互幫助,使現場問題得以順利解決。
第5篇 設備檢修驗管理制度
為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保證運行質量,延長使用壽命,節(jié)約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防止設備事故發(fā)生,特編制本制度。
1、設備檢修(驗)包括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和單機設備的大修、中修、小修和事故后維修。
?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按勞動部頒布的《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guī)程》與《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執(zhí)行。
?單機大修:對設備(包括附屬設備、管道、閥門、儀表、電機及電氣控制設備)進行全面的拆卸檢查與修理,并視零部件磨損情況及存在缺陷進行更換或修復。單機設備經大修后要達到使設備恢復原有狀況,性能得到全面恢復,達到設計能力的完好標準。
?中修:對設備進行主要零部件的拆卸檢查與修理,并視零部件磨損、存在的缺陷情況。一般情況下設備經過中修后,也要求達到完好標準。
?小修:對設備進行一般性的檢查與修理,如調整間隙,更換易損件,使設備的生產能力得到恢復。一般情況下設備經過小修后,也要求達到完好標準。
?事故后維修:對在生產中損壞的設備進行突擊性搶修,迅速恢復設備的生產能力。
2、要順利地執(zhí)行設備檢修制度,必需制訂切合實際的檢修間隔期和合理的檢修定額,實行科學檢修。檢修間隔指設備同類檢修相鄰的兩次計劃檢修間隔時間,在此期間內,必須保證設備完好、可靠地運行。單機設備檢修間隔期應根據設備特點,參考歷年檢修情況來制定。壓力容器檢修間隔期按勞動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根據檢修間隔期及設備檢查中發(fā)現和存在的問題編制壓力容器檢驗和單機設備大、中、小修計劃。編制計劃時應將設備檢查評級中發(fā)現的問題(缺陷)列入檢驗計劃。
4、壓力容器的內外部檢驗與耐壓試驗要做到:
?由氣庫負責人全面負責檢驗工作。
?在檢驗前成立檢驗小組,負責搞好檢驗項目的落實,物資準備、施工準備、勞動力準備和開、停機置換方案的擬訂等工作。
?組織和指揮檢驗人員,要統(tǒng)一計劃、統(tǒng)一指揮和統(tǒng)一行動。要做到“三個面向”(面向群眾、面向基層、面向生產)和“五到現場”(思想工作到現場、檢驗指揮到現場、材料供應到現場、設計科研到現場、生活服務到現場)。切實抓好停機、置換、檢修、試壓和開機工作。
?檢修期間要開好“三個會”(動員會、調度會、總結會)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協調進度、確保質量。
?要有周密的安全措施,檢修期間需動火時,要辦好動火證,現場要指定人員監(jiān)護。
?檢修中必須嚴格質量檢查和檢修竣工驗收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檢修任務。檢修工作完成后應進行總結評比。
第6篇 學校安全設施設備管理檢修維修制度
一、管理人員經常維護保養(yǎng)設備,認真執(zhí)行設備的'十字'作業(yè)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同時必須及時詳細填寫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二、學校安全設施、設備由專人保管。專用教室的設施、設備由專職教師保管使用,其他人員未經專職教師同意不得隨意使用, 設備發(fā)生影響安全的故障時,應采取相應的檢修措施,并通知上級,嚴禁安全設施設備出現現問題。
三、安全設施設備檢修計劃,首先應由管理人員根據設備運行時間和情況提出,由主管領導和管理人員共同制定并明確檢修保養(yǎng)的項目、方法、時間和責任者。
四、保修人員必須認真執(zhí)行檢修計劃,并根據設備的停運時間采取有效的保養(yǎng)措施。
五、檢修時間根據設備運行記錄確定,不得隨意縮短或延長時間,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六、學校設施、設備一旦發(fā)生故障,應及時報告學??倓詹块T并請專職人員檢查維修。個人不得隨意拆裝維修,否則后果自負。設備檢修在正常情況下每半年檢修一次,一般在五月至九月進行檢修。
第7篇 電氣檢修班設備大、小修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生產部電檢班在設備大、小修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辦法。
本制度適用于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生產部電檢班全體員工。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dl/t800—2001? 電力企業(yè)標準編制規(guī)則
dl/t838—2003? 發(fā)電企業(yè)設備檢修導則
gb/t19001? 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qb? 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標準(管理標準)試行
3? 術語和定義
無。
4? 管理職責
4.1 班長負責對班組設備大、小修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
4.2 班組技術員應及時掌握班組設備大、小修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并及時向班長匯報。
4.3 班組成員負責自己所管轄大設備的大、小修項目編制檢修項目和檢修計劃,并向班長匯報,并及時反映設備狀態(tài)。
5? 管理內容及要求
5.1 設備大小修負責人應按照檢修要求進行準備工作,非正常情況下,若因準備工作不善,而造成設備檢修被動者,考核責任人50元。
5.2 設備大小修過程中,作業(yè)負責人未按照規(guī)程規(guī)定程序和檢修工藝進行檢修,考核責任人50元。
5.3 設備大小修過程中,未按照規(guī)定進行現場記錄者,考核責任人50元。
5.4 設備大小修過程中出現人為因素,造成檢修質量不合格或者遺漏檢修項目者??己素熑稳?0元。
5.5 設備大小修過程中出現安全措施不完善,考核工作負責人50元,工作組成員20元,造成后果的依照上級規(guī)定班組追加處罰。
5.6 設備大小修以及設備改造項目在完成之后7天以內,未按規(guī)定進行資料整理和審批者,考核責任人50元。
6? 檢查與考核:
6.1 由于拖拉,晚報計劃、延遲審批,影響開工,每項扣50元。
6.2 備件及材料、設備未按時驗收,影響進度造成后果,每項扣100元。
6.3 大修開工前一周,對主要工具、備件、材料準備不清楚,又不匯報,影響開工每項扣100元。
6.4 開工前未按大小、修任務書規(guī)定時間完成上報項目、工時、網絡圖等,每項扣50元。
6.5 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由康平發(fā)電有限公司生產部電檢班班長負責檢查與考核。
6.6 依據本制度和績效考核管理標準進行考核。
第8篇 設備檢修驗收管理制度
一、檢修后設備投運前,變電站站長和留守人員應根據規(guī)程標準、設計資料、廠家資料對設備進行全面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設備不得加壓投運。
二、站長或留守正值應參加設備驗收工作,事前開好預備會,學習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提出驗收中的注意事項,分工負責進行,設備經認真驗收無問題后方可投運。設備檢查驗收的重點是:
1、工作現場已清掃、整理干凈,工作人員已撤離現場。
2、檢修試驗負責人在檢修試驗記錄上填入本次檢修試驗性質、項目、缺陷處理情況及有關注意事項,并注明能否投入運行。最后檢修試驗負責人和驗收人簽字。
3、檢修設備恢復到開工前的狀態(tài)。
4、安全措施恢復到開工前的狀態(tài)。
三、設備變電站應具備下列圖紙資料:土建和電氣安裝符合實際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
1、一次系統(tǒng)結線圖和二次原理圖、展開圖、安裝接線圖。
2、制造廠家的說明書、出廠試驗報告、技術文件。
3、安裝檢修記錄,試驗報告。
4、將所有圖紙、資料、記錄整理,歸檔保存。
第9篇 機械設備檢修管理制度
1.檢修前:
(1)必須按規(guī)定簽訂檢修項目安全責任書;
(2)必須確定檢修項目安全責任人,制定嚴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正式填寫《立恒焦化責任有限公司檢修項目安全措施申報表》送生產技術與裝備部專職安全員處備案。
2.檢修時:
(1)檢修需嚴格執(zhí)行公司《掛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詳見相關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
(2)檢修需遵守相關設備的間隙規(guī)程規(guī)定。
(3)應有安全人員在場。
(4)檢修期間當班操作工不得擅離崗位,應隨時配合開、停機程序。
(5)檢修必須在停機的狀態(tài)下進行。操作工不得在停機檢修時擅自開動設備。
3.檢修工作結束后,應由掛牌者及時摘下各類標示的“檢修牌”。摘牌應嚴格遵守誰掛牌,誰摘牌的原則。
第10篇 遠動設備運行檢修與消缺管理制度
5.11.1 總則
1.1為保障中節(jié)能(內蒙古)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各風電場遠動設備安全、穩(wěn)定、經濟運行,推進風電場遠動設備運行檢修與消缺工作規(guī)范化管理,依據《電力調度自動化系統(tǒng)運行管理規(guī)程》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中節(jié)能(內蒙古)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所屬各風電場遠動設備的運行檢修與消缺工作。
2 職責分工
2.1對遠動設備的運行檢修及缺陷處理實施分級專業(yè)管理。
2.2各風電場職責
(1)負責發(fā)現、處理和報告管轄遠動設備的運行缺陷;
(2)建立完善的遠動設備運行管理機制,加強日常巡視檢查,規(guī)范設備定檢,及時發(fā)現遠動設備運行中存在的缺陷;
(3)負責本單位遠動設備運行缺陷的定級;
(4)配備充足的專業(yè)人員和技術裝備,加強備品備件的管理,按照本制度要求的時限及時組織缺陷處理;
(5)向上級單位報告缺陷的發(fā)現和處理情況;
(6)負責遠動設備運行缺陷的現場驗收;
(7)對本單位遠動設備的運行缺陷情況進行分析和統(tǒng)計,并匯總上報公司運營部。
2.3運行專工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遠動設備的運行缺陷管理規(guī)定及配套流程;
(2)負責對遠動設備運行缺陷的處理情況進行技術監(jiān)督和評價;
(3)負責遠動設備運行缺陷的匯總統(tǒng)計,發(fā)布有關結果;
(4)負責制定針對運行缺陷的反事故措施,提出技術改造要求,督促運維部開展運行缺陷整改工作。
2.4運行人員職責
運行人員負責主控室遠動設備的運行監(jiān)視。
2.5維護人員職責
負責遠動設備維護與缺陷處理。
3 遠動設備運行管理
3.1遠動設備包括計算機監(jiān)控、變電站設備保護、防誤閉鎖、故障錄波、遠動通信、計量、直流、ups等設備。
3.2安裝在變電站的遠動設備同屬變電站運行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管理由運維部負責。
3.3遠動設備的巡視
(1)為了掌握遠動設備的健康狀況,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缺陷,預防事故,確定檢修內容,保證安全運行,必須對遠動設備進行定期的巡視檢查;
(2)定期巡檢內容包括:設備運行情況,交直流電源及自動切換功能,遙信準確性,遙測準確性,遠動設備發(fā)送電平,遠動裝置備品備件;
(3)對投入的遠動設備運行人員定期對設備進行巡視、檢查、測試和記錄,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負責設備的檢修。
(4)對投運時間滿一年的遠動設備,應安排年檢;設備年檢內容根據有關規(guī)程執(zhí)行;
(5)巡視檢查的周期:按巡回檢查管理制度進行巡視(每日9:00和21:00),巡視檢查的結果應詳細做好記錄。
3.4遠動設備的運行維護管理
(1)遠動設備定期檢查測試內容包括:硬件運行情況,然間操作系統(tǒng)及應用程序的應用情況,分析軟件的運行穩(wěn)定性和各個功能的實現情況,優(yōu)化系統(tǒng)運行;
(2)遠動設備停運檢修應向調度申請,并取得調度同意后方可進行;
(3)電網發(fā)生事故后運行人員應及時檢查計算機系統(tǒng)對事故的反應,并做好詳細記錄,發(fā)現缺陷及時處理;
(4)每月將遠動設備缺陷情況上報到公司運營部,報表經校核和批準后上報。
3.5 遠動設備的停運、啟動
(1)認真做好遠動設備停運、啟動工作,并在專用記錄薄上做好詳細登記;
(2)嚴格執(zhí)行《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在停運、啟動時,應認真按照計算機開關機操作程序進行。
(3)停運:
①停運時,應先退出遠動設備應用程序,然后關閉操作系統(tǒng),最后關閉計算機設備,防止直接關閉計算機設備引起的程序錯誤;
②關閉遠動設備電源。
(4)啟動:
①工作完成后,工作負責人必須檢查施工現場,認真檢查有無工具、材料等遺留在設備上;
②開啟遠動設備電源;
③啟動遠動設備,監(jiān)視設備以及各項參數是否正常。
4遠動設備的缺陷管理
4.1缺陷管理的目的是為了掌握正在運行的遠動設備存在的問題,以便按輕、重、緩、急消除缺陷,提高遠動設備的健康水平,保障遠動設備的安全運行。另一方面,對缺陷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其變化規(guī)律,為大修、更新改造遠動設備提供依據。
4.2設備缺陷的分類
(1)設備缺陷根據其嚴重程度,一般分為三類:
①一般缺陷:指設備狀況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但近期內不影響設備安全運行;
②重大缺陷:指設備有明顯損壞、變形,近期內可能影響設備安全運行;
③緊急缺陷:指設備缺陷直接影響設備安全運行,隨時有可能發(fā)生事故,必須迅速處理的缺陷。
4.3設備缺陷的處理
(1)建立設備缺陷記錄簿,運行人員在巡視中發(fā)現的缺陷應及時記錄在設備缺陷記錄簿上,寫明缺陷情況,提出處理意見。重大及以上缺陷應立即向場長匯報,并根據缺陷嚴重程度進行處理。遠動設備存在缺陷但不影響安全運行,應加強監(jiān)視,針對缺陷發(fā)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預想;
(2)維護人員負責組織遠動設備運行缺陷的處理過程;
(3)應根據缺陷的緊急程度優(yōu)先安排緊急程度較高的缺陷處理工作;
(4)對短期內無法消除的緊急和重大缺陷,應設法降低缺陷級別,降低缺陷對安全運行的威脅;
(5)缺陷處理結束后,維護人員應詳細記錄處理情況及結果,填入缺陷處理單;
(6)緊急缺陷處理結束后,現場應立即向調度報告,視情況解除安全措施。
4.4缺陷處理驗收
(1)缺陷處理結束后,由維護人員會同運行人員進行缺陷處理驗收;
(2)參與缺陷驗收的人員應如實記錄驗收情況和結果,填入缺陷處理單;
(3)屬緊急、重大缺陷的,維護人員應在完成驗收后48小時內將填妥的缺陷處理單報送運營部;
(4)缺陷處理驗收不通過時,如缺陷降級但未能徹底消除,按缺陷的最新定級重新啟動缺陷處理流程。
4.5設備缺陷消除的期限
(1)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規(guī)定為:緊急缺陷應立即安排處理并在2小時內消除或降低缺陷等級;重大缺陷應在24小時內處理并在72小時內消除或降低缺陷等級;一般缺陷應在72小時內處理,暫時不影響系統(tǒng)運行或電網監(jiān)控的缺陷可安排在月度檢修計劃中處理,處理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
4.6處理設備的原則:
處理缺陷時,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嚴禁違章作業(yè)。
4.7缺陷報告
(1)現場發(fā)生緊急缺陷的,維護人員應立即口頭向調度報告。
(2)報告缺陷時,應準確、簡明扼要,包括以下內容:
①缺陷內容、造成的影響及可能的后果;
②缺陷級別,發(fā)現的時間;
③缺陷設備名稱、型號、生產廠家。
4.8缺陷統(tǒng)計、分析與信息報送
(1)遠動設備缺陷的統(tǒng)計、分析納入月報報送內容;
(2)各運行單位須對缺陷的消缺率和及時消缺率進行統(tǒng)計分析;
(3)缺陷消缺率和及時消缺率的計算。
4.9運行缺陷的消缺率和及時消缺率不應低于以下指標:
(1)緊急缺陷消缺率:100%;
(2)重大缺陷消缺率:90%;
(3)一般缺陷消缺率:65%。
5 附則
5.1本管理制度由中節(jié)能(內蒙古)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5.2本管理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試行。
第11篇 生產設備大、中修檢修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加強設備檢修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搞好安全生產。規(guī)范設備檢修作業(yè)安全,防范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職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設備大、中、小修與搶修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公司各單位及外委施工作業(yè)人員都要遵守本制度,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和不執(zhí)行。否則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2檢修作業(yè)前安全要求
2.1任何項目的施工及檢修作業(yè),應嚴格遵守國家及本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2.2檢修施工作業(yè)前,應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召開檢修安全會議,落實施工中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制,明確分工,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和“誰施工,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各檢修單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聯絡人在施工期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急救電話、消防報警電話暢通,責任落實到人。
2.3年度大中修計劃由機動、設備處組織制定,日常計劃性檢修,有各生產廠制定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并將安全設施檢修項目詳細單列。并報機動、設備處、安全處備案。檢修計劃的制定應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對于檢修中存在的風險應該做到安全確認,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發(fā)生。檢修計劃必須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原則。
2.4根據設備檢修項目的要求,檢修施工單位應制定檢修方案,檢修方案應經設備使用單位審核。技改項目和停產檢修的重大檢修施工項目,檢修施工單位必須向公司安全處上報安全施工方案。經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檢修方案中應有安全技術措施,并明確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檢修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修作業(yè)過程的具體安全工作。檢修項目負責人應與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設備、工藝處理等滿足檢修安全要求。檢修前施工單位應組織檢修作業(yè)人員到現場進行檢修方案交底。要做到檢修組織落實、檢修人員落實和檢修安全措施落實。并組織好檢修人員檢修機具等的準備工作,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起重吊裝設備工具檢查試驗等,確保安全檢修。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在檢修工作中,及時檢查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制止、糾正違章指揮現象、違章違紀作業(yè)行為。
2.5外來檢修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資質,并在其等級許可范圍內開展檢修施工業(yè)務。在簽訂設備檢修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具體情況按公司《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2.6檢修前,應對參加檢修作業(yè)的人員進行檢修作業(yè)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2.6.1有關檢修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2.6.2詳細交代施工項目、作業(yè)時間、作業(yè)現場的安全情況,檢修作業(yè)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相應對策。
2.6.3檢修作業(yè)過程中所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2.6.4相關事故案例和經驗、教訓。
2.7檢修現場應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立相應的安全標志。
2.8凡參加檢修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正確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班前班中嚴禁飲酒,檢修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2.9施工中所使用的腳手架、跳板、安全帶、安全繩和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性能安全可靠。應對檢修作業(yè)使用的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手持式、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凡不符合作業(yè)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各種起重運輸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維修檢驗,連鎖開關及超載、回轉、卷揚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裝置必須完好有效;常用起重工具,如機械卷揚機、桅桿、井字架、手動葫蘆、千斤頂、鋼絲繩等均應完好,安全可靠。
2.10事故中所使用的電器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絕緣要良好,外殼必須接地,應配備漏電保護裝置。嚴格按照“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進行配置,工器具應符合安全使用要求。電氣焊工具安全附件要良好;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氣焊的乙炔氣瓶必須直立放置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傾斜;氧氣、乙炔表要保持靈敏可靠,減壓閥出口要加防止回火器。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大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周邊10米范圍內不能存在明火,不得靠近熱源及電氣設備,夏天氧氣瓶、乙炔瓶要注意防止曝曬。
2.11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手續(xù),經公司能源動力處審批,并按規(guī)定安裝和架設。
2.12檢修施工臨時電源管理規(guī)定:
2.12.1臨時線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潮濕的地方必須使用橡皮軟電纜,一般采取懸空架設或沿墻架設。戶內距離地面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臨時線必須放在地面的部分,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如“:穿管等。
2.12.2臨時線應設總開關,每一分路必須安裝分控制開關,控制開關應裝在用電設備就近處。臨時用電的設備外殼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接地線。
2.12.3安裝后的臨時線,使用單位不得私自更動。超過15天使用的臨時線,應按正式線路架設。臨時線與設備、水管、暖氣管的距離不得小于300mm,在道路交叉處不得低于6m。
2.12.4臨時線的工作零線不得隨意亂接,必須從正規(guī)零線上接,以防觸電。臨時線拆除后,嚴禁留下可能帶電的電線,必須從電源處切斷。
2.13安全處隨時進行專項檢查,檢修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監(jiān)督崗)必須跟班作業(yè),深入現場,做好現場安全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yè)現象要及時制止。
3檢修作業(yè)中的安全要求
3.1檢修前應將檢修現場影響檢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凈。冬季要做好防寒保護,及時清理積存冰塊、地面結冰。
3.2對檢修現場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設置警告標志,夜間應設警示紅燈。
3.3對檢修現場的梯子、欄桿、平臺、蓋板等進行檢查確認,確保安全。
3.4對檢修作業(yè)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應排專人檢查,并保證完好。在生產現場檢修時,遇有易燃物料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保措施,要防止產生火花,現場要保證有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具。
3.5夜間檢修作業(yè)及特殊天氣檢修作業(yè),應設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
3.6施工現場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程要求;在防火、防爆場所,要使用防爆開關、接線盒等;在容器內和潮濕的作業(yè)現場內必須配裝安全低壓電源;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必須有可靠的防雨雪和防潮措施。用電設備、照明等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帶電部分線路。
3.7凡進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進入設備內、容器、下水井內等)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監(jiān)測和氧含量監(jiān)測,必須佩備空氣呼吸器等防護用具,并派專人監(jiān)護,以防中毒。
3.8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應備有人員應急沖洗水源和相應防護用品。從事有放射性物質的檢修作業(yè)時,應通知現場有關操作、檢修人員避讓,確認好防護間距,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并設專人監(jiān)護。
3.9設備使用單位負責設備的隔絕、清洗、置換,合格后移交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如有易燃、易爆、帶壓、有毒、高溫、腐蝕等物料的機泵、管道設備時,必須先停車,切斷物料,卸壓降溫,進行倒空、蒸煮、吹掃、置換、通風處理,加堵盲板,切斷物料來源。尤其是煤氣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停、送煤氣制度??煽壳袛嗝簹鈦碓?,抽堵盲板作業(yè)必須佩戴呼吸器,盲板斷電后掛牌停電,管道吹掃合格后方可作業(yè)。
3.10當設備檢修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作業(yè)時,須按相關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做好安全確認。在煤氣密閉區(qū)域作業(yè),必須先對區(qū)域進行有毒氣體、煤氣含量、氧含量測試,高壓設備檢修前,必須先進行必要的泄壓工作后,符合作業(yè)要求后方可進行。
3.11嚴格執(zhí)行檢修掛牌制度和停、送電制度。檢修掛牌是日常設備檢修中確保人身、設備安全的一項重要防范措施。因此,各單位在檢修時,必須執(zhí)行檢修停電掛牌制度和停、送電制度。
3.12凡是檢修設備、處理故障或進入機內清理雜物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電掛牌”即配電室拉閘斷電和掛牌加鎖制度。對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應做到崗位和檢修人員掛“雙牌”,確保作業(yè)安全。
3.13辦理停電手續(xù)。申請停電的檢修工作在作業(yè)前,應到控制該設備的配電室,按照規(guī)定簽字,并寫明要檢修的設備編號和原因。
3,14電工拉閘斷電。應將配電室內控制該設備的開關斷開并將操作手柄鎖住,且在操作手柄上懸掛“有人作業(yè),禁止合閘”的警告標志牌。
3.15相鄰設備斷電。對于可能危及安全的上游和下游設備,根據檢修工的要求,電工對檢修設備及其上、下游設備斷電。
3.16各操作室嚴禁非值班人員進入,鎖住配電室的門。電工拉閘、斷電、掛牌,要把配電室的門鎖好,鑰匙由電工保管且不得交給他人。
第12篇 停車、停產、檢查、檢修設備管理制度
一、檢修安全方面:
加強對安全知識的學習,將安全放在首要地位。
1、檢修設備時,一定要在配電室內停電,并掛停電工作牌,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發(fā)現一次罰主任、副主任、班長各10元。
2、起重吊拉前,要認真檢查葫蘆、鋼絲繩套的質量,起吊時進行試吊,起重物件下方或前方嚴禁站人或有人通過。
3、登高作業(yè)一定要戴安全帶,且高掛低用。
4、抬架物件時,要步調一致,注意腳下雜物,防止滑擦。
5、進入設備內或作業(yè)地點稍低的位置檢修時,要戴好安全帽。
二、工作標準方面:
1、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保安規(guī)程,工作認真,精力集中,不允許嬉戲打鬧。
2、加強與生產車間的工作配合,生產車間發(fā)現的問題、匯報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絕對不允許拖拖拉拉,而造成影響生產的現象發(fā)生。
3、機電車間大修檢修計劃必須按時報送,不按時報送,班長、副班長每人罰款10元。
4、進一步劃分包機范圍,切實做到包機到人,責任到人。若包機范圍內的設備出現故障而影響生產,根據影響時間的長短,與包機責任人相聯系,并聯責考核10~50元,以此來增強每位維修人員的責任心,加大巡回檢查的力度,真正做到“動態(tài)檢查,靜態(tài)檢修”,做到預防性檢修,充分利用好每天的停車檢修時間,將機械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具有超前意識。
5、保證設備檢修后的質量。機、電維修的班長每天的檢修記錄要清楚地記錄下:設備名稱、更換的備件名稱,明確各級人員的責任,誰更換的,誰焊接的,使用時間多長,必須做到有人檢查、有人考核。檢修停電的設備,要做到誰停電、誰送電,送電后要試運轉,若發(fā)現不試運轉或不送電,一次罰款30元。檢修完后,要將所有工具、雜物清理現場。設備加油,不允許隨處噴灑,黃油袋、桶要隨人帶走,并清理干凈設備及場地的油污。一次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凈,罰施工負責人10元。
6、加強對業(yè)務知識的學習。向有經驗的老工人學習,向書本學習,掌握一定的業(yè)務技能,提高獨立工作的能力,提高自身的價值,要有創(chuàng)新意識,改變舊的工作作風。
7、加大修舊利廢的力度,對能夠修復的材料、配件一定要進行修復。根據材料、配件的損壞情況,購置一部分小配件進行組裝修復。若使用效果好,可對維修人員進行適當獎勵。
8、加大對設備的巡回檢查、維護、維修力度,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對于降低洗水濃度,提高精煤產量、質量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9、出現事故,要做到“四不放過”,即:①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②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③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④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必須分析透徹,絕對不允許推諉、扯皮、分不清責任。
10、班組長的責任心要進一步加強,要善于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要有高度的責任心、事業(yè)心。管理要創(chuàng)新、要全面、全方位考慮所管轄工作范圍內存在的問題,要當好戰(zhàn)斗員,更要當好指揮員。機電維修班要進一步加強配合、協作,相互支持、相互幫助,使現場問題得以順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