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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用電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2-04 09:28:12 查看人數:95

供電、用電管理制度

第1篇 供電、用電管理制度

根據《國務院關于節(jié)約用電的指令》和水電部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結合本廠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1、各車間(部門)都應嚴格執(zhí)行計劃用電,做到節(jié)約用電,耗電定額要作為車間的考核指標之一,切實做到用電有人管,使用有計劃,耗電有定額,考核有制度。

2、積極開展群眾性的節(jié)電工作,節(jié)能工作,要以改革工藝、改造設備、改進操作為中心,努力降低產品的用電單耗。

3、公司設備課負責全公司的供用電平衡工作,嚴格控制用電時間,搞好調荷節(jié)電、削峰填谷努力提高功率因素,使負荷率保持在80%以上爭取達到85%。

4、各部門新裝或增裝用電設備,應辦理申請手續(xù),經設備課審核,(副)總經理批準后,方能施工。

5、各部門所有電氣設備的安裝、遷址更換、增減容量,由設備課統(tǒng)一安排計劃進行施工,各部門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在電氣設備上工作。

6、全廠各類用電設備,必須登記入冊,維修原始記錄應完整歸檔,專人負責。

7、臨時供電線路只限于現場設備制作,檢修設備及基建工地用電。正常生產、生活用電一律不準亂接、亂用,違者罰款處理。

8、任何部門未經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取暖設備,集體職工宿舍不得任意裝插座,增加燈頭,不得私自拉線改變燈頭位置,單燈容量規(guī)定為40瓦,嚴禁使用電爐、電燙斗,違者將采取拆除、沒收和從嚴罰款。

9、對生產、生活、基建用電,均應分開裝表計量,單獨核算單身職工宿舍用電。

10、采用節(jié)電新技術

⑴? 通過第三方機構實施用電需求側平臺建設,準確把握用電情況。

⑵? 對空壓機系統(tǒng)進行節(jié)能改造(方案待定)。

11、實行機、扇、燈定人負責制,開展節(jié)電競賽,節(jié)電任務指標落實到車間班組和機臺。

12、根據電平衡測試結果,逐步用高效電氣設備分期分批代替低效的機、泵和線損大的供電線路。

13、加強對電工的業(yè)務培訓,定期進行安全教育,不斷提高電氣人員的技術素質。

第2篇 供電管理制度

為了提高我礦供電質量,合理使用電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面供用電管理

1、地面所有用電單位(包括施工單位)的用電負荷增減,須到機電管理部填寫增(減)電力負荷申請簿,并由機電管理部安排按指定地點、位置接線,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送電。凡未申請自行增減用電負荷或未經檢查驗收擅自送電的單位,一經查出,根據增減負荷容量40kw以下扣款500元,40kw(含40kw)以上按每kw加扣50元累計。

2、用電申請單位必須寫明設備容量、電壓等級、電纜型號、規(guī)格、長度、使用地點等。機電管理部負責審批供電系統(tǒng)圖,并進行繼電保護整定計算,用電單位必須嚴格按增(減)電力負荷申請簿接入負荷,機電管理部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送電,并計量。

3、地面所有線路(35kv、10kv、1140v、660v、380v)變電所及配電點均應分片到單位,責任到人。

4、地面所有變壓器(不含箱變)點均必須有合格的柵欄及圍墻,一處沒有扣責任單位200元,防護不起作用扣責任單位100元/處,并限期完成整改,限期完不成者加倍處罰并停止供電。

5、所有配電點的配電箱(柜)及無人值班的變電所均須上鎖,配電箱、變電所的門、窗均應完好無損。檢查發(fā)現無鎖(或不起作用)每次扣款100元,配電箱及門窗損壞扣款50-100元。

6、地面所有電氣設備及電纜均應完好無損,檢查發(fā)現一處不完好扣款50元,一處明接頭扣款100元。

7、機電管理部每月定期組織對地面供電情況進行大檢查,查出問題立即下三定表。凡不按要求及時處理或復查時重復發(fā)生的問題每條扣款100-500元。

8、35kv、10kv線路每月至少檢查一次,1140/660v、380v線路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各變電所、配電點每月至少檢查三次,并建立巡回檢查記錄簿,發(fā)現一次不檢查扣款100元,不記錄一次扣款50元,記錄簿記錄不全一處扣款50元,無記錄簿扣單位領導100元,并罰單位500元。

9、所有高壓配電柜、開關的各種保護齊全,靈敏可靠,整定要符合要求。

10、地面主要用電單位、主要電氣設備及施工單位均應安裝電度表,每月計量考核。

11、所有220v用電設備、用電場所及臨時用電均應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按期進行漏電試驗。

12、機電管理部負責各用電單位的驗收、移交,并落實用電單位的職責。

二、井下供用電管理

(一)職責劃分

1、機電管理部負責井下新增綜采、綜掘工作面的供用電設計計算;高壓線路負荷的整定計算工作;對井下供電的負荷增減審核工作;對井下主付接地極、軌道絕緣、雜散電流的測試進行監(jiān)督考核;對每周瓦斯斷電試驗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的低壓系統(tǒng)計算整定(包括本單位移動變電站和干變),并將整定結果報機電管理部資料員處存檔,并負責各種漏電保護試驗和每周的風電閉鎖試驗,并將結果于每周報機電管理部。

3、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所屬的低壓電氣設備的各種保護的整定計算、試驗、測試工作。

4、試驗單位每周負責將瓦斯斷電試驗、風電閉鎖試驗結果報通風管理部。

(二)電氣試驗管理

1、各單位每季度要對井下接地電阻測試一遍,每月做一次遠方漏電試驗,發(fā)現問題,及時通知有關隊組處理,測試結果存檔備案。

2、機電隊每年要對主付接地極至少檢查測試一遍,每天對所屬井下變電所的檢漏繼電器,做一次跳閘試驗,并將試驗結果存檔備案。

3、各隊組每班機電工要對其維護范圍內的接地系統(tǒng)檢查一遍,檢查試驗要有記錄。

4、各隊組要對所屬的檢漏、選漏裝置每天試驗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留有記錄。

(三)電氣管理

1、用電申請管理

井下新增綜采、綜掘工作面和其它10kv設備,機電管理部要繪制出供電系統(tǒng)圖和設備布置圖;開拓、普掘工作面要由本單位技術員繪制的供電系統(tǒng)圖和設備布置圖,(圖中要有設備型號、容量、電纜型號、截面、長度、整定計算,短路計算等),并嚴格按審批程序進行審批。需接火時由安裝單位提前三天提出申請,機電管理部核定,方可進行接火。

2、正常生產中新增設備的用電申請

正常生產中新增負荷,由用電單位提出申請,并在申請單中標明使用地點,新增容量、設備型號、電纜截面、長度、型號等,經機電管理部審批后并存檔后方可施工。

3、拆除設備的減荷申請

拆除設備或施工完畢,拆除單位要填寫減荷申請,減荷申請中要注明拆除設備的容量、型號,機電管理部審批后并存檔后方可拆除。

需移交的設備,移交單位要填寫減荷申請,接收單位要填寫增荷申請。

4、各單位填寫增減負荷申請后,機電管理部電氣管理員要根據實際供電情況,及時督促相關單位和負責人對相關線路上各種保護做相應的整定計算,并通知有關單位及時調整整定值并備案。

(四)考核辦法

各單位出現有違《供用電管理辦法》的事件時,嚴格按以下條款進行處罰:

1、無申請計劃隨意增減電力負荷,每次扣責任單位或責任者100元。

2、電力線路、電氣設備超負荷使用,每臺(條)扣責任單位100元。

3、不按規(guī)定對電氣設備各級保護進行整定計算,扣責任者100元/次。

4、處理供電事故不執(zhí)行指令,每次扣責任單位100元。

5、不按規(guī)定組織電氣試驗(無試驗報告單或測驗記錄)或不按期報結果,均視同無試驗,扣責任人100元/次處。

6、對電氣試驗查出的問題不及時處理或弄虛作假者,每處扣責任單位100元,每一處保護失靈者,扣責任單位200元,甩掉各種電氣保護者每臺扣責任單位500元。

三、辦公、生活用電管理

(一)所有施工單位、各生活辦公場所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礦所屬范圍內辦公、生活場所除可以使用飲水機、空調外,一律不允許使用超過300瓦以上的大功率的取暖、做飯、燒水等電器。

(三)辦公場所如果遇到特殊情況需要使用取暖、燒水電器時,必須拿申請和安全措施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xù)領取使用許可證,并將使用許可證及安全措施張貼到電器使用處醒目位置,使用前還必須經機電管理部、保衛(wèi)科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審批程序如下:

1、使用單位寫申請(一式兩份)由單位負責人(項目經理)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報機電管理部申請批準;

2、使用單位到保衛(wèi)科憑簽字后的申請領取使用許可證,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五)公寓在無人的情況下要及時關閉照明燈、電視機,同時礦區(qū)供電范圍未經許可使用電熱水器、電飯鍋、電磁灶、電爐等用電設備,一經發(fā)現沒收用電設備,并對責任人扣款500元。

(六)辦公室、接班室晚上無人后要將照明燈、電腦、飲水機等用電設備及時關閉,白天在能達到可見度的情況下不得開照明燈。若發(fā)現未按要求及時關閉用電設備的單位,對單位罰款500元,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

第3篇 供電所安全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鄉(xiāng)(鎮(zhèn))電管站改革的指示精神,切實加強供電所安全管理,確保安全、可靠、經濟供電,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使電力更有效的為農業(yè)生產、農村經濟和人民生活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堅持'安全第一'方針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政策和法規(guī),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zhí)行《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guī)程》、《農村低壓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農村安全用電規(guī)程》、《農電事故調查統(tǒng)計規(guī)程》和有關電力安全、技術法規(guī)。

第二條 供電所安全管理主要職責

1.受縣供電企業(yè)的委托,統(tǒng)一組織安全培訓及安全考核工作。

2.負責轄區(qū)內高、低壓線路、輸配電設備及用電設施的安全運行、巡視檢查、維護檢修、安裝驗收。按規(guī)程要求保證設備完好率和安全可靠性。

3.負責組織轄區(qū)內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

4.認真宣傳和貫徹執(zhí)行《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依法保護電力設施。

第三條 基礎工作管理

縣供電企業(yè)要制定詳細的供電設施更新和改造計劃,確保設備健康水平。各供電所要建立健全設備健康狀況、缺陷處理、事故檢修、安全試驗、安全檢查、安全考核等各種臺賬、檔案資料。

第四條 巡視檢查管理

必須建立電力設施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視檢查制度。制定巡視檢查工作計劃,責任要落實到人,巡視檢查內容應符合《農村安全用電規(guī)程》的具體要求。巡視檢查中發(fā)現的設備缺陷,必須認真做好紀錄,對嚴重缺陷要及時處理,一般缺陷要列人檢修計劃,及時修復。

第五條 漏電保護器管理

農村用電戶按《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裝設漏電保護器。供電所負責配電臺區(qū)內公用總保護和分支保護漏電保護器的安裝、運行、維護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和測試,并建立運行記錄和測試紀錄。

第六條 檢修試驗管理

建立設備檢修和試驗制度,按規(guī)程要求的試驗周期,編制設備檢修、試驗及設備升級改造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做好設備管理工作,提高電力設備和用電設施的安全健康水平。供電所的安全生產器具和檢修設備及儀器儀表,要按規(guī)程要求定期試驗。

第七條 安全責任制

供電所要建立安全責任制,并納入縣供電公司的安全管理體系。所長為第一安全責任人,與縣供電企業(yè)第一安全責任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對本所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要設一名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本所安全管理工作計劃的具體實施,指導農電工做好安全用電管理工作,農電工要與供電所所長簽訂安全考核責任書,并與其工資獎金掛鉤。

第八條 安全例會制

供電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研究安全工作,組織職工、農電工進行規(guī)程學習。并組織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第九條 安全合同管理

供電所在與客戶簽訂供用電合同時,要明確安全責任。安全責任劃分以資產產權分界點為界。資產歸誰所有,發(fā)生事故由誰負責。鄉(xiāng)辦或村辦企業(yè)和個體企業(yè),電力設備若委托供電所代管,產權雖不屬供電所,但發(fā)生責任事故后應由代管方負主要責任。

第十條 安全檢查

建立安全用電監(jiān)察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安全隱患、防范措施,做好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

第十一條 '兩票、三制'管理

供電所對線路、設備的運行、維護管理必須嚴格執(zhí)行'兩票'、'三制'。'兩票'合格率達到100%。各供電所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由縣供電企業(yè)組織統(tǒng)一考核,確定合格后,發(fā)文公布。

第十二條 安全考核管理

供電所要建立安全生產考核制度。每年進行安全工作總結評比,對安全工作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安全規(guī)程、制度,造成事故或擴大事故,或隱瞞事故者,應視其輕重嚴肅處理;對玩忽職守,造成重大事故責任者,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4篇 供電系統(tǒng)管理制度

1、地面變電所的位置選擇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設計規(guī)范。

2、變電所的門應向外開,門口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的警示牌,無人值班的變電所的門應加鎖。

3、所內設備應編號,并注明用途及性能、狀態(tài),懸掛有“完好”、“待修”、“報廢”等字樣的牌子;應有停送電標志和送電開關的鎖緊裝置。

4、供電系統(tǒng)應安裝漏電和過負荷保護裝置,各種保護繼電器裝置應靈敏可靠,并由專人定期試驗檢查。

5、變電所要專線專用,禁止私拉亂扯電纜,禁止違章作業(yè)。

6、井下所有電器設備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相關條例規(guī)定的防爆要求。

7、變電所安裝的各種保護繼電器裝置應靈敏可靠,定期試驗檢查。

8、變電所移動電氣設備供電的配電線路的電壓高于1kv時,應設短路和過負荷保護裝置。

9、相關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要熟悉煤礦供電系統(tǒng),有獨立操作的能力。

第5篇 平地高低壓供電線路管理制度

一、圍墻外高壓架空導線及下引線,機電隊必須對自已所管轄范圍內的高壓供電線路進行包片管理。

二、包區(qū)人每月至少巡視檢查一次并作好記錄。記錄不全或不作記錄一次罰包區(qū)人30元;不按規(guī)定檢查巡視的一次罰包區(qū)人30元;巡視檢查記錄必須交機電運輸科一份,否則罰隊30元。因包區(qū)人檢查巡視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礦規(guī)定處理。

三、線桿標識要清晰規(guī)范,意思要明確,必須符合集團公司要求,否則罰款30元。

四、檢查過程中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對于瞞報或不匯報的罰款30元/次。

五、機電運輸科供電人員配合好礦上及集團公司電氣試驗和供電檢查工作。

六、院內高低壓架空線路,機電運輸科必須對自己所管轄范圍內的高壓供電線路進行包片管理,并且包區(qū)人每旬至少巡視檢查一次并作好記錄。記錄不全或不作記錄一次罰包區(qū)人30元;不按規(guī)定檢查巡視一次罰包區(qū)人30元。因包區(qū)人檢查巡視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礦規(guī)定處理。

七、供電區(qū)域內的電纜,必須有電纜標志牌,電纜標志牌必須按規(guī)定懸掛或張?zhí)駝t一處罰款10―100元。

八、電纜溝電纜必須與暖氣管路隔離開,否則一處罰款10元,造成事故交礦處理。

九、變電所必須時刻有人在崗,發(fā)現值班人員脫崗的,一次罰款20元,因值班人員脫崗造成供電事故交礦分析處理。

十、變電所值班或管理人員對重要負荷單位要做好停電前通知(事故狀態(tài)除外),并做好記錄,否則一次罰款20元。

十一、對供電線路必須做好日常檢查管理工作,并做好記錄,否則罰款20元,因檢查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供電事故的,交礦分析處理。

本制度由機電運輸科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6篇 供電局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了有效實施電力安全生產,保障電力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二、電力安全生產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三、電力安全生產的目標是維護電力系統(tǒng)安全穩(wěn)定,保證電力正常供應,防止和杜絕人身死亡、大面積停電、主設備嚴重損壞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發(fā)生。

四、安全管理

1、認真落實和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農電安全生產體系,并充分發(fā)揮作用。

2、嚴格執(zhí)行“兩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和工作負責制、工作許可制、工作間斷轉移制)和 “三措書”等制度,在供電所施工工作之前會同供電所工作負責人到施工現場進行查勘,參加供電所的工前會,嚴格審查工作票、三措書及標準化作業(yè)書,對工作票等的內容填寫不完整,安全措施不齊全等問題須指出并立即改正,杜絕供電所走形式主義,對工作安排不合理的地方也要立即指出,施工工作現場嚴禁供電所無票作業(yè),嚴禁違章操作,如施工工作現場不按照工作票內容進行,安全措施做的不齊全的,必須當場指出,嚴重的必須嚴令施工工作馬上停止,將安全措施作齊全以后再恢復工作,并立即上報農電科安全主管,事后予以通報批評和考核,這樣確保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實,確保農電工作的安全。

3、每月不定期參加供電所安全分析例會,參與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監(jiān)督檢查供電所落實安全管理辦法,認真開展安全考核工作。

4、負責雙流供電局農電設施的保護,組織供電所宣傳《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法規(guī)和電力行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組織和檢查供電所對供電區(qū)域內的其他電力設施如變電站、輸電線路、光纖等開展輔助性的看護和保護工作,對危及電力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經屬地供電所上報后要立即到現場進行查勘,及時加以制止并上報農電科生產主管。

5、負責對農電每年的春、秋兩季安全大檢查工作進行動員、指導、監(jiān)督、檢查工作,根據成都電業(yè)局和我局春、秋安大檢查的文件精神和安排,制定我局農電的檢查確認表、資料統(tǒng)計表、線路排查表等,全程追蹤檢查供電所的自查,收集供電所的檢查確認表、檢查總結、缺陷統(tǒng)計和缺陷處理情況,在農電科生產主管的領導下,檢查供電所的春、秋安檢查整治情況,配變、線路的現場規(guī)范,消缺情況,現場與內部資產是否相符,a8系統(tǒng)生產資料的錄入與運用,主要是生產基礎資料的錄入,工作票管理、缺陷使用和材料庫的建立使用,工器具管理在a8內的運用等作為重點檢查。對工作不得力的供電所將進行考核,同時納入年終考核。

6、負責供電所每年專項安全整治工作以及平時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工作,將檢查情況納入考核。

7、負責組織供電所每年不定期的在各所轄區(qū)內開展宣傳國家有關電力設施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安全用電知識和安全用電常識的普及的活動,如安全用電進學校、安全用電進社區(qū)等活動,并制作一些宣傳資料如宣傳畫冊、宣傳光碟等,盡量提高宣傳面,切實提高老百姓安全用電水平和電力法律知識,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有效防止農村觸電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8、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參與農電事故調查,供電所發(fā)生事故后,經供電所上報,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詳細調查事故發(fā)生原因、經過,并上報農電科安全主管,參與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杜絕供電所隱瞞和虛報事故,盡快接洽物資部門解決處理事故的材料問題,使供電所盡快消除事故所帶來的缺陷問題,事后進行事故分析,總結事故教訓,上報農電科安全主管,并和運維中心固定資產管理專責接洽事故帶來的損失和資金問題。

9、不定期參加供電所組織安全學習,研究安全工作,并傳達國網公司、省公司、成都電業(yè)局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和實施細則,提高人員素質。組織職工、農電工進行相關規(guī)程的學習。并不定期組織考試,強化供電所職工的安全意識。

10、根據我局農電轄區(qū)內的安全生產形勢,配合農電科生產主管和運維中心生產管理專責制定我局農電年度反事故措施和計劃。

11、每月收集供電所的缺陷月報,根據缺陷月報,對供電所的重大缺陷進行現場查勘并上報農電科生產主管,對10kv以上的缺陷需告知生技科,通過查勘明確消缺所需要的材料,同物資部門進行接洽,解決材料后組織供電所進行消缺工作,對緊急缺陷,經供電所上報后必須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供電所進行消缺,并立即上報農電科安全主管,缺陷消除后,進行現場查勘,收集供電所的缺陷消除報表,完成缺陷的閉環(huán)工作。

12、負責對供電所的安全工器具室、生產工器具室、備品備件室進行管理,檢查供電所安全工器具臺帳和周期試驗記錄是否建立完善,組織安排供電所試驗周期到期的安全生產工器具進行校驗,對供電所的工器具和備品備件進行必要的配備和補充。(具體辦法詳見工器具管理辦法)

13、每月不定期抽查供電所的搶修值班室,對搶修值班人員值班情況和優(yōu)質服務情況進行檢查,對接電話不是用普通話、搶修值班人員不穿工作服、不掛工作牌、到達搶修現場不在規(guī)定時間之內、搶修不使用報修卡等現象進行嚴厲的考核,對搶修值班室臟、亂、差等現象和無交接班記錄、搶修工器具不齊、雜亂等現場進行指正。

14、負責監(jiān)督檢查供電所做好交通、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供電所車輛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次出車須開派車單,并由所長簽字同意方可使用,供電所設一名兼職消防員,參照供電所消防管理辦法,杜絕責任事故的發(fā)生。

15、組織供電所定期對專變客戶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通知盡快客戶進行清理,督促做好安全用電工作。

16、每年進行安全工作總結評比,對安全工作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安全規(guī)程、制度,造成事故或擴大事故、隱瞞事故者應是其情況嚴肅處理,對玩忽職守,造成重大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兩票管理

1、供電所現場工作結束后,應對工作中使用的工作票、“兩措書”、停電申請進行整理登記,按工作項目分月統(tǒng)一裝訂。

2、已執(zhí)行、作廢的和未使用的“兩票”,均應分別存放,按序號裝訂,不得遺失,已執(zhí)行及作廢的“兩票”均應保存一年。

3、應定期對照缺陷記錄、線路檢修記錄、設備修試記錄,檢查有關“兩票”的執(zhí)行情況,做到“兩票”的閉環(huán)管理。

4、供電所每周安全日活動時,應檢查分析本周 “兩票”的執(zhí)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應有相應的整改措施。

5、對以上情況,應每月不定期進行檢查,將檢查結果上報農電科安全主管。

6、每年不定期開展供電所工作票評價工作,對存在工作票不合格較多的供電所進行考核。

六、培訓考試

1、供電所人員必須定期參加安全培訓考試,考試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工作。

2、負責組織農電每年的按規(guī)考試、農電安全生產“五種人”考試。對考試不及格者,予以一次補考機會,再不合格者,進行嚴厲的考核,并待崗三個月。

3、負責組織農電每年的技能培訓及同成都電業(yè)局考試培訓中心的接洽工作。

第7篇 xx園供電系統(tǒng)管理制度

荔園供電系統(tǒng)管理制度

1.供電運作和巡視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配電房的值班員,必須熟悉電氣設備情況和有關安全措施。

2.配送電建立24小時運行值班制度,對配電裝置及高壓室經常進行巡查,做好每日巡視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在值班記錄及巡查記錄中注明;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管理處或機電設備公司。

3.配電設備由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和值班,配電設備的停送電由值班電工操作,非值班電工禁止操作。值班員必須做好值班記錄,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4.供電線路嚴禁超載供電,配電房內禁止亂拉亂接線路,在夏季供電高峰時,應按負荷的需求,有計劃的切換變壓器。

5.停電時,應提前向用戶發(fā)出通知;恢復送電時,在確認供電線路正常、電氣設備完好后方可送電。

6.配電房內設備及線路變更,要經公司工程部同意;重大變更,要上報公司領導批準。

7.配電房消防設施完好,并有手持式氣體滅火器。注意防止小動物進入;無關人員須經管理處辦公室許可方可進入。

8.加強日常維護、檢修,保證配電房內公共照明、指示、顯示燈具等設施的完好。

第8篇 供電營業(yè)所線損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供電營業(yè)所應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的線損管理員。

二條線損管理員任職條件:

1、熱愛農電事業(yè),具有從事本崗位工作的高度責任感和事業(yè)心;

2、遵章守紀,工作勤奮,嚴細求實,團結合作;

3、熟悉本供電轄區(qū)內電網布局和設備情況,熟悉線損計算和管理工作,有扎實的電工基礎理論知識;

4、熟悉計量管理及抄表電量計算;

5、熟悉《電力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6、有較強的分析判斷能力,能對線損工作中出現的各種情況進行正確的分析判斷。

第三條主要崗位職責:

1、負責本供電營業(yè)所內的線損管理工作,同時負責組織落實縣電力局有關線損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2、負責本供電營業(yè)所內的線損工作安排,各種專業(yè)報表的編制、收集、保管、匯總并及時上報;

3、每月有固定日期召開經濟分析會,對線損的各種情況進行分析,并有分析記錄;

4、負責本供電營業(yè)所內的線損考核制度的落實;

5、及時向所長或生產班反映高低壓線路需砍伐樹枝情況;

6、負責本轄區(qū)內電網的無功功率管理工作;

7、督促、協(xié)助技安員抓好漏電保護器的投運工作;

8、負責本轄區(qū)內電網的低壓電壓監(jiān)測管理工作,每季有一份電壓測量記錄(應寫明時間、地點、臺區(qū)、首末端電壓);

9、每年至少二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全面的反竊電行動,并及時上報反竊情況;

10、對其他影響線損水平的工作的管理、監(jiān)督和考核;

積極完成縣電力局和本所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9篇 井下供電管理制度

一、機電科負責井下供電系統(tǒng)的技術指導工作。

二、各隊負責所管轄供電系統(tǒng)的管理工作。

三、機電科全面負責井下日常供電的技術指導工作,包括:參與供電方案確定、根據現場繪制礦井“兩圖”、高開保護定值單的編制、對用電單位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等工作。

四、凡井下需要增減負荷,變更供電線路,都應辦理增減負荷申請,報機電科存檔。

五、新安裝工作面,施工單位的主管部門應以書面形式向機電科提供施工作業(yè)地點,計劃使用機電設備的型號、數量、主要技術參數,設備布置情況等資料存檔。

六、各隊設專人負責本單位管轄范圍內電氣設備保護裝置的維護、檢查調整及試驗工作;各隊依據機電科的整定計算書的保護定值單對所管轄范圍內的開關進行整定,并做好記錄。

七、各隊變電所值班工負責所管轄的低壓電網漏電保護裝置試驗工作,并做好記錄。

八、井下接地裝置由各隊進行檢查、測試,并做好記錄。

九、機電科負責對各隊電氣管理、三大保護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10篇 供電營業(yè)所計量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農村電能計量裝置的管理水平,落實國務院兩改一同價的要求,切實降低農村電網電能損耗,規(guī)范農電計量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供電營業(yè)所應設立計量班,負責所轄區(qū)域內的表計新裝,輪換,校驗,計量故障(差錯)處理,計量裝置的運行維護等工作。

第二條 供電營業(yè)所應設立專(兼)職計量負責人,負責所轄區(qū)域內電能計量管理工作,編制計量年、季、月度工作計劃,并做好統(tǒng)計、報表工作。

第三條 認真執(zhí)行《計量法》、《電力法》及上級制定的計量工作方針、政策,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第四條 組織制訂所轄區(qū)域內電能計量裝置的配置、更新與發(fā)展計劃,經上級審定后,負責實施。

第五條 加強對電能表、互感器、計量檢定標準設備、封印鉗、印模的管理,按規(guī)定進行檢定和輪換。

第六條 要逐步淘汰不合格的電能表,推廣使用新型的寬負荷、長壽命電能表。

第七條 農村用電實行一戶一表制,由供電所抄表到戶,收費到戶。臺區(qū)總表只作為縣電力局內部考核表。由局計量站委托供電所管理。

第八條 農村高壓線路上新增配電變壓器,其計費表計安裝由縣電力局計量站負責,工程竣工送電后,由計量站向供電所辦理計量裝置交接手續(xù)。

第九條 農網改造中所需的電能表、互感器、計量箱、接戶線、進戶線等,由縣電力局物資供應站按招標小組確定的廠家、產品型號進貨。供電營業(yè)所會同用戶到縣電力局物資供應站購買。

第十條 供電營業(yè)所應按規(guī)定建立校表室,并經省電力公司中試所認證。校表室所有的原始資料、裝置說明書、建標報告、檢定證書等必須保存完整,制度記錄齊全。

嚴格表計管理,所有送校的表計必須出示規(guī)定的合格證,要認真做好校表記錄并及時加封,對無封印、無規(guī)定合格證的表計一律不準安裝。

第十一條 校表室校驗臺的標準設備及指示儀表,每年九月初應派專人拆送縣電力局計量站,統(tǒng)一送上級檢驗。

第11篇 高壓供電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高壓供電管理,高壓線路和設備均由機電科負責,機電科要設有一名技術員專管,供電維護班、電工班,具體負責高壓供電系統(tǒng)的檢查、調整和試驗。

2、地面高壓架空線路、井上下高壓電纜、高壓配電裝置都要統(tǒng)一編號,要注明規(guī)格、長度、容量等數據。機電科要有以下圖紙。

⑴地面高壓架空輸電線路和位置圖。

⑵高壓供電系統(tǒng)圖。

⑶井下高壓電纜和高壓設備安裝位置圖。

⑷高壓供電設備牌板和臺帳。

⑸高壓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資料和檢修記錄。

3、高壓供電設備,按規(guī)定檢修周期和電氣設備的檢修標準進行檢修。檢修后,要進行驗收并做好檢修記錄入檔。

4、架空線路每年要進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桿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視,每年雨季前進行一次全面檢修,遇有大風暴雨和嚴重結冰等特殊情況要及時檢查。

5、井上下高壓電纜每月要進行一次定期檢查,每年一次防銹、防腐處理,在電纜設施處進行其它施工時,施工單位要制訂措施,按程序審批后,由機電科現場核準、落實后,方可進行施工。

6、電器設備使用絕緣油,要進行定期試驗。直接啟動設備的操作開關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閘三次者,必須補加一次試驗,對試驗不合格者,要及時處理和更換。

7、井上下高壓線路和設備的安裝必須有合理的設計并經有關單位審批后,方可進行。高壓電氣設備在安裝檢修后,運行期間要根據煤礦電氣設備絕緣試驗的規(guī)定,進行定期試驗和接地電阻的測定,不合格者,要及時處理。

8、防避雷保護要按照“高壓保護規(guī)程”進行安裝,根據《煤礦電氣設備試驗規(guī)定》進行試驗和測定。

9、地面變電所,出線上要裝設過流和選擇性的檢漏保護裝置,井下中央變電所及采區(qū)變電所的高壓開關,要裝設過流及無壓釋放的保護裝置。上述保護要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裝設、整定、校驗和調整,每年不少于一次,應在雨季前進行。遇有越級跳閘、保護失靈和儀表不準等要立即進行檢修或更換,保護整定值不經過主管技術員批準,不準任意變動。

10、有人值班的地面變電站,井下中央變電所,都要設置事故照明或報警信號,井上下變電所都要設有不少于兩只滅火器、0.3m3的滅火黃砂,并備有釬子、鐵銑等滅火工具,上述滅火器材都要設置在機房和硐室的入口明顯處,并妥善保管。

第12篇 大廈的供電管理制度

大廈的供電管理

1、目的

規(guī)范物業(yè)管理公司供電管理服務工作,明確供電管理工作內容。

2、適用范圍

適用于yk大廈及其供電區(qū)的供電管理。

3、職責

3.1工程部電氣運行、維修人員負責供電的具體管理工作。

4、工作流程

4.1供電管理

4.1.1配電房內高低壓配電柜、變壓器等設備均由持證上崗人員負責管理、操作,送、停電按操作票制度執(zhí)行。開關狀態(tài)與值班記錄一致,不得隨意改變運行方式及各種開關的值。

4.1.2值班電工按《變配電值班制度》對配電設備定時巡查,記錄運行參數并將巡查情況記入《值班日志》。配電房每天清潔一次,做到地面、設備表面無灰塵,墻面清潔干凈,室內照明、門窗正常完好。做好防護措施、防止小動物進入配電機房。

4.1.3停電檢修,應按工作票制度執(zhí)行。配電設備半年大檢修一次,檢修前維修人員應了解設備運行情況以便在檢修中排除設備的缺陷。檢修中發(fā)現設備有不能馬上修復的重大故障,應記錄在案。另行安排大修計劃。檢修后,維修人員應再次了解設備運行情況確定設備處于良好在用狀態(tài)。

4.1.4定期檢驗安全工具,如:絕緣鞋、絕緣手套、高壓驗電器、試電筆、臨時接地線等。

4.1.5配電房要配備應急照明燈、滅火器材,并保證完好及使用方便。

4.2業(yè)戶用電管理

4.2.1業(yè)戶裝修需臨時用電,應按《臨時用電管理》申請臨時用電。

業(yè)戶裝修完成后,由電氣運行人員根據業(yè)戶用電設備功率大小為業(yè)戶指定正式電氣接入點并確定計量儀表規(guī)格。由業(yè)戶的施工隊安裝,電氣運行人員驗

4.2.2收認可,同時記錄儀表底度、倍數交客戶服務中心作計費用。

4.3停電處理

4.3.1供電局計劃停電:當接到供電局的計劃停電通知后,客戶服務中心應在計劃停電前兩天內通知各業(yè)戶。

4.3.2事故停電:遇到事故臨時停電時(無論是系統(tǒng)故障或本大廈的內部故障),客戶服務中心應如實把情況轉告業(yè)戶。如是本大廈的內部故障則由工程部負責組織力量搶修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縮小影響面。并記錄在值班日志上。

4.3.3維修停電:維修停電應安排在非正常工作時間且提前兩天通知業(yè)戶。

4.3.4任何停電時,如有業(yè)戶因工作特殊性不能停電,可向客戶服務中心提出用電申請,由工程部視當時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能滿足業(yè)戶要求。如不能滿足業(yè)戶要求則應向業(yè)戶解釋清楚。

4.4大廈用電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4.4.1工程部制訂用電設備設施的定期維護保養(yǎng)計劃,按相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實施,并做好相關的維護保養(yǎng)記錄。

4.5大廈公共用電管理

4.5.1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保證大廈公共照明、事故照明和應急照明燈、路燈等公共用電正常、安全。按值班巡視制度定時巡查公共設施,并將巡查情況記錄在《值班日志》上。

5、相關文件和質量記錄表格

5.1《值班日志》

5.2《停電停水記錄表》

5.3《工作票制度》

5.4《操作票制度》

5.5《低壓配電柜檢修保養(yǎng)記錄表》

5.6《變壓器檢修保養(yǎng)記錄表》

5.7《變配電值班制度》

5.8《臨時用電管理》

供電、用電管理制度(十二篇)

根據《國務院關于節(jié)約用電的指令》和水電部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結合本廠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1、各車間(部門)都應嚴格執(zhí)行計劃用電,做到節(jié)約用電,耗電定額要作為車間的考核指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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