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調查
第一條 一般事故由企業(yè)組織調查。發(fā)生重大事故時,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參與調查。發(fā)生特大事故時,由集團公司會同地方有關部門組織調查。
第二條 企業(yè)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為事故綜合管理部門,主管各類事故的匯總、統(tǒng)計、分析和上報工作。有責任對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對不符合“三不放過”原則的事故報告有責任要求重新規(guī)范。各類事故的調查主管部門為:
1. 人身事故的調查由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
2. 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由消防主管部門負責。
3. 設備事故的調查由設備主管部門負責。
4. 生產事故的調查由生產主管部門負責。
5. 交通事故的調查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外委工程乙方發(fā)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組織調查、處理。
第四條 各單位所屬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或其他企業(yè)發(fā)生的事故,應由該集體企業(yè)或其他企業(yè)及其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調查、處理;參加國有企業(yè)勞動的集體企業(yè)或其他企業(yè)職工發(fā)生的傷亡事故,由國有企業(yè)組織調查、處理。
第五條 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 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專長;
2. 與所發(fā)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3. 具有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品德。
第六條 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 查明事故發(fā)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 確定事故責任者。
3. 提出事故處理意見、防范措施和建議。
4. 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七條 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第2篇 傷亡事故調查報告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工人職員傷亡事故規(guī)程”,做好傷亡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報告工作,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1、傷亡事故統(tǒng)計范圍凡本公司各單位正式吸收的職工,在生產區(qū)域所發(fā)生的與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予以統(tǒng)計上報。
2、職工在生產區(qū)域內發(fā)生的與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簡稱傷亡事故,以下同)凡喪失勞動能力滿一個工作目的事故,在事故后48小時內,車間、區(qū)隊負責人必須組織調查,并認真填好寫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填好后會同主治醫(yī)生簽具傷害程度意見后交安全處存檔并主報公司安委會。
3、工傷事故調查分析及責任
(1)一般輕傷事故,由車間、區(qū)隊負責人在事故后24小時內同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責任,擬定出改進措施并報有關領導和公司安全處。
(2)重傷事故,多人事故(指一次同時傷及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應由本單位負責人組織生產,安全科及有關部門進行分析。事故報告于7天內報告公司。
(3)發(fā)生死亡事故后,必須立即電話報公司安委會,并告之事故概括、分析、處理措施等。
(4)公司在接到發(fā)生死亡事故單位的報告后,必須有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并積極協(xié)助、配合主管部門調查事故原因,分析責任,并提出防范措施。
(5)傷亡事故月報,各項目部于次月一日報到公司,各項目部在報送月表時,凡本單位發(fā)生喪失勞動能力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一切輕、重、傷、死亡事故,均應在“工傷事故按月登記表”中逐欄詳細填寫。
(6)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對事故的登記統(tǒng)計的準確性負責,不得有隱瞞,不報或遲報、虛報,發(fā)生上述情況時,項目負責人要負安全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要受行政處分。
第3篇 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堅持安全發(fā)展,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國務院安委會確定的“隱患治理年”工作目標,根據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三、強化企業(yè)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做到及時發(fā)現,責任落實,有效治理。
四、定期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jiān)控治理。
五、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部署下階段工作。
六、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檢查人員履行事故隱患監(jiān)督檢查職責時,積極予以配合,按整改意見治理隱患。
七、明確生產條統(tǒng),事故隱患排查的部位,設備,設施等具體內容。
八、對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定的要求,采取可靠的預措施,制定應急預案。
九、為本制度全面貫徹實施,制定下列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相關制度:
(一)、責任制度
(二)、信息檔案和分析報告制度
(三)、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四)、資金安全費用保障制度
(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濕度
十、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十一、成立日常工作,協(xié)調、督促、統(tǒng)籌安排各生產系統(tǒng)的工作,務使其盡職盡責,工作中如有失誤,失職,必要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第4篇 事故緊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經理、副總經理、生產技術科、安全保衛(wèi)科等部門組成,發(fā)生事故時以指揮部為主負責全公司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第二條 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總經理擔任,副指揮由主管安全和主管生產副經理擔任,下設協(xié)調聯絡組、后勤保障組、搶險救災組、安全保衛(wèi)組、醫(yī)療救護組。
第三條 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
(1)全面負責應急處理工作,領導應急處理的指揮和協(xié)調,對事故與災害的緊急處置迅速作出判斷與決策;
(2)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fā)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fā)展過程;
(3)指揮現場人員撤離,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決定事故現場死是否實行交通管制,協(xié)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5)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做出安排;
(6)及時向上級安全部門報告重大傷亡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7)在緊急狀態(tài)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8)負責組織制定安全技術培訓計劃,對現場急救員與現場的所有作業(yè)人員進行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教育,使每一名從業(yè)人員都能夠掌握通暢呼吸道、人工呼吸、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和搬運等急救技術,了解在可能出現的惡劣條件下求生求救的方法。
副指揮職責:
1、副經理(安全)
(1)協(xié)助總指揮工作,負責組織編寫項目總體應急預案,提出搶險報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2)指導搶險報修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3)評估事故的規(guī)模和發(fā)展態(tài)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4)審核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資料,發(fā)生應急救援事件時為組長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5)組織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6) 總指揮不在現場時代行工作。
2、副經理(生產)
(1)負責應急現場的直接指揮以及組織應急救援方案的演練;
(2)負責組織專業(yè)救災隊伍進行事故中心地帶的搶救與救災工作;
(3)負責組織自愿救險救災隊伍進行緊急情況下配合或替換專業(yè)救災隊伍搶險與救災,防止事故或災害擴大與蔓延。在事故調查清楚并定性的條件下,盡快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協(xié)調聯絡組:生產調度
(1)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2)負責事故或災害的緊急救險、救災與處置情況的通訊指令的傳達,保證領導指揮機構與各成員之間,本單位與上級和周邊單位之間(如地方消防、醫(yī)療機構)信息及時溝通,完成調度、匯報、通告與救援工作;
(3)負責在整個救險救災過程事與遇險人員的家屬聯絡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撫工作;
(4)負責對外消息的發(fā)布與澄清事宜;
(5)負責保險索賠事宜的處理,做地善后事宜;
(6)負責應急過程的會議、記錄與整理,應急事件結束后向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會議記錄報告。
后勤保障組:采購部
(1)負責應急所需的機械、裝備、材料、生活保障物資的供應、組織、調集工作;
搶險救災組:生產技術科
(1)在第一時間內組織現場安全搶險救災工作,對搶救過程中的工藝設備、管線以及電力等進行調整和控制,并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現場情況。
(2)負責組織醫(yī)療人員對事故現場受傷人員的臨時搶救和臨時處置,并協(xié)助醫(yī)護人員護送重傷員到相應的醫(yī)療機構治療;
(3)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4)負責組織調查事故經過,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應急事件結束后向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搶險救災實施報告。
安全保衛(wèi)組:安全環(huán)???/p>
(1)事件發(fā)生后組織警戒保衛(wèi)人員封閉事故現場、隔離事故或災害區(qū)域;
(2)負責保護現場、組織人員對事故現場照相取證;
(3)負責維持秩序、疏通交通等工作;協(xié)助、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傷亡事故的處理。
醫(yī)療救治組:財務科和質量科
(1)負責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2)區(qū)分傷重程度,使重試受害者優(yōu)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協(xié)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的治療效果,并將治療進展情況及時反饋給應急領導機構,以便領導及時做出決策。
第四條? 安全環(huán)保科及相關科室要根據公司各類預案要求及時開展救援演練工作。
第五條? 公司內事故報警方式采用內部電話和外部電話線路進行報警,由指揮部根據事態(tài)情況通過公司內部電話發(fā)布事故消息,做出緊急疏散和撤離等警報。需要向社會和周邊發(fā)布警報時,由指揮部人員向政府以及周邊單位發(fā)送警報消息。事態(tài)嚴重緊急時,通過指揮部直接聯系政府以及周邊單位負責人,由總指揮部親自向政府或負責人發(fā)布消息,提出要求組織撤離疏散或者請求援助,隨時保持電話聯系。
第六條? 公司應急救援人員之間采用內部和外部電話線路進行聯系,應急救援小組的電話必須24小時開機,禁止隨意更換電話號碼的行為。特殊情況下,電話號碼發(fā)生變更,必須在48小時內向指揮部報告。指揮部必須在24小時內向各成員和相關部門發(fā)布變更通知。
第七條? 現場事故應急處理的首要任務是控制和遏制事故,從而防止事故擴大到附近的其它設施,以減少傷害。在處理事故時要堅持以下原則:
(1)消除事故原因;
(2)阻斷泄漏;
(3)把受傷人員搶救搬運到安全區(qū)域;
(4)危險范圍內無關人員迅速疏散、撤離現場;
(5)事故搶險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和必要的防范措施后,迅速投入排險工作;
第八條? 安排對工人情況進行記錄,包括姓名、工作崗位、工作班次、地址等,并保存在應急控制中心,還要定期更新,以便在應急疏散人員時保證所有人員都疏散到位。發(fā)現缺員時,應及時報告所缺員工的姓名和事故前所處的位置等。
第九條? 事故發(fā)生后,要迅速劃定事故現場隔離區(qū)范圍,防止無關人員誤入現場造成傷害,同時要做好隔離區(qū)的交通速到工作。
第十條? 事故得到控制后,要立即對現場進行洗消并迅速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在對現場進行采取攝像、拍片等取證分析后,由總指揮下達解除應急救援的命令。在涉及到周邊社區(qū)和單位的疏散時,由總指揮通知周邊單位負責人員或者社區(qū)負責人解除警報。
第十一條? 救援小組、事故發(fā)生當事人必須在24小時內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特殊情況可以延期,最多不超過三天),救援小組必須在召開事故分析會的48小時內將處理結果報公司領導,處理結果將在現場進行通報,讓全體員工受到教育。
第十二條? 處罰
(1)對違反制度規(guī)定,不積極執(zhí)行救援任務、不配合救援工作的相關人員處200員罰款,嚴重的降職甚至解除勞動合同。
(2)對事故當事人處200-1000元罰款,并進行安全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5篇 護理差錯事故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度
護理工作是神圣的事業(yè),每次醫(yī)療護理活動,每個環(huán)節(jié)都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與醫(yī)院榮辱興衰息息相關,各級各類護理人員務必樹立強烈的安全意識和崇高的責任感。預防和杜絕護理差錯事故的發(fā)生。
1、加強護理人員醫(yī)德醫(yī)風教育及安全意識教育,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 的思想及責任感,樹立質量第一、信譽第一的觀念不病人提高有效的高質量的安全護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杜絕護理差錯的發(fā)生。
2、貫徹落實各項醫(yī)療護理規(guī)章制度,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查以制度,危重病人交接班,搶救制度、消毒制度隔離等。
3、嚴格執(zhí)行各種疾病護理常規(guī)及操作規(guī)程,護理人員在執(zhí)行各項操作時,不可隨意簡化操作程序,不可存有絲毫僥幸心理。
4、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醫(yī)療護理設備在使用前要對操作者進行培訓與考核,要建章建制,加強設備保養(yǎng)與維修,手術器械要先準備充分,并檢查其安全性能是否正常。
5、全面進行質量教育,定期檢查與考核,加強對護理人員專業(yè)技術培養(yǎng),不斷更新專業(yè)知識,提高護理質量。
6、醫(yī)院設立醫(y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并定期活動,分析和研究醫(yī)療護理安全工作狀況,提出改進意見。對己發(fā)生的醫(yī)療護理糾紛、差錯、事故要認真做好調查、及時上報,組織討論,并提出處理意見及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
第6篇 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及《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法人代表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應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員工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jiān)控責任制。
2)任何部門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安監(jiān)部門和所在車間報告。各級領導或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組織整改。
3)公司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暫定每月進行一次排查。對各車間及部門進行排查時車間負責人必須參加。
4)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分為一般事故隱患與重大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jiān)控治理。
5)應當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fā)動職工發(fā)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fā)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6)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之間應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負責統(tǒng)一協(xié)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7)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監(jiān)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tǒng)計分析表。統(tǒng)計分析表應當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
8)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車間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整改期時間為5天,若工作量較大可適當延長,最長不超過10天。
9)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10)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跟蹤檢查各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落實整改工作。對無特殊原因拖延或不整改的部門及人員,公司將給予嚴肅處理。
11)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12)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本規(guī)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
13)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14)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評估。
第7篇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的分類和分級
第一條 事故分類。
1. 火災事故:在生產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火災,并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2. 爆炸事故:在生產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爆炸,并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3. 設備事故:由于設計、制造、安裝、施工、使用、檢維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機械、動力、電訊、儀器(表)、容器、運輸設備管道等設備及建(構)筑物等損壞造成損失或影響生產的事故。
4. 生產事故:由于指揮錯誤,或者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造成停產、減產以及井噴、跑油、跑料、串料的事故。
5. 交通事故:車輛、船舶在行駛、航運過程中,由于違反交通、航運規(guī)則或因機械故障等造成車輛、船舶損壞、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事故。
6. 人身事故:除上述五類事故外,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與工作有關的人身傷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條 上報集團公司事故。
煉化企業(yè)上報集團公司事故:
1. 一般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般事故:
(1) 一次事故造成重傷1~9人;
(2)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
(3) 一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
(4) 一次事故跑油、料在10噸以上。
(5) 一次事故造成3套及以上生產裝置或全廠停產,影響日產量的50%及以上。
2. 重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重大事故:
(1) 一次事故造成重傷10人及以上;
(2)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9人;
(3) 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500萬元以下(不含500萬元)。
3. 特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為特大事故:
(1)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
(2) 一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及以上。
油田企業(yè)上報集團公司事故:
1. 事故等級劃分
(1) 一般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一般事故。
a. 一次事故造成重傷1~9人;
b.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
c. 一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
(2) 重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重大事故。
a. 一次事故造成重傷10人及以上;
b.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9人;
c. 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不含500萬元)
(3) 特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特大事故。
a.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
b. 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
c. 無控井噴事故。
2. 事故上報范圍
(1) 油田企業(yè)發(fā)生上述事故(包括負次要責會的交通事故),屬上報集團公司事故。
(2) 油田企業(yè)發(fā)生30噸以上跑油事故,管道儲運企業(yè)發(fā)生100噸以上跑油事故,淺海發(fā)生1噸以上跑油事故,均屬上報集團公司事故。
(3) 發(fā)生生產、設備事故和職業(yè)病、職業(yè)中毒方面的事故,由專業(yè)職能部門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抄送同級安全部門。
第三條 重傷標準按勞動部《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60]中勞護文字第56號)執(zhí)行。
第四條 事故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
1. 直接經濟損失:人身傷亡后支出的費用、善后費用及財產損失價值。
(1) 人身傷亡后支出的費用、善后費用按《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tǒng)計標準》(gb6721-86)執(zhí)行。
(2) 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① 報廢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凈值減去殘值計算;
② 損壞后能修復使用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損壞的修復費用計算。
(3) 流動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① 原材料、燃料、輔助材料等均按帳面值減去殘值計算;
② 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均以企業(yè)實際成本減去殘值計算。
(4) 火災損失按公安部《火災統(tǒng)計管理規(guī)定》(公通字[1996]82號)中火災損失額計算方法計算。
(5) 交通事故中的車輛、船舶損失按當地保險公司理賠額計算。
2. 間接經濟損失:停產、減產損失價值
停產期限計算從事故發(fā)生起至完全恢復正式生產止。
停產損失按企業(yè)產品的計劃成本計算。
多系統(tǒng)停產損失按各企業(yè)計劃成本計算。
第8篇 機電事故管理制度
(一)設備遭受意外災害或損壞,使設備一次停運六十分鐘或一次影響產量二百噸以上或者設備損壞價值一千元以上者,均稱為機電事故。
(二)機電事礦發(fā)生后(包括機電人身事故)能處理的應積極處理。不能當時處理時,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擴大,并盡量保護好現場。事故發(fā)生后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
(三)礦設以機電礦長為首的機電事故處理小組。負責機電事故的追查分析。重大機電事故,由公司領導同志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追查處理。二類機電事故由礦領導負責追查分析。一般機電事故由機電科負責組織追查處理,凡重大機電事故,應立即用電話向公司調度室匯報,并應在十天內將事故內容,原因分析,處理經過,防范措施,以書面報公司有關部門。
(四)對已發(fā)生的事故必須做到“ 四不放過”:
(1)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不找出不放過。
(2)事故責任者不明確不放過。
(3)沒有訂出預防措施不放過。
(4)對事故責任者沒提出處理意見不放過。
(五)對所發(fā)生的一切機電事故,應認真做好統(tǒng)計,定期進行分析,不斷建立健全各種規(guī)章制度,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使機電事故率不斷降低。
(六)在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網員會議上和每周的安全活動日,向網員和機電職工講述機電事故情況,發(fā)動群眾分析事故原因,以共同吸取教訓,不斷的開展反事故斗爭。
(七)機電科要在每月交上月機電事故情況,按規(guī)定的表格認真填寫上報機電礦長。
第9篇 工傷事故報告管理制度
企業(yè)如發(fā)生工傷事故,必須立即登記和報告,由負傷人或最先發(fā)現人報告企業(yè)領導。
1、凡發(fā)生工傷事故,必須填定《工人職員傷危事故登記書》以備查證。
2、發(fā)生死亡事故時,領導必須立即獎事故概況《包括作傷亡人數、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分析報告企事業(yè)主管部門與當地勞動部門逐級轉到上級有關部門。
3、發(fā)生重傷事故也應盡快用《工職工傷亡事故登記書》。
4、凡發(fā)生多人死亡事故時,必須填寫《因工死亡事故快報》企業(yè)領導應用電報、電話或其他快速方法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并逐級轉報到中央勞動人事部門。
5、組織處理善后工作,接報三不過原則對全體員工進行教育。
第10篇 事故處理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各類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檔案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冶煉廠所有車間(科室)、工段(班組)。
3、職責
3.1技術科負責組織工藝事故的管理工作。
3.2設備科負責組織設備事故的管理工作。
3.3安全科負責組織人身傷害事故的管理工作。
4、事故報告程序
4.1事故最先發(fā)現者,除立即處理外,還應以最快捷進的途徑向上級領導或調度報告,而后逐級上報。對各類重大事故,各主管科室要立即將事故概況(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原因、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等)準確的在半小時內向廠長和集團企業(yè)綜合管理部報告。若事態(tài)仍在繼續(xù),要隨時報告。
4.2工藝事故報告程序、內容:發(fā)生工藝事故后,由崗位向廠調度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工藝事故的后果、過程、時間。廠調度室接到報告后通知技術科。
4.3設備事故的報告程序、內容:發(fā)生設備事故后,由事故崗位立即報告廠調度室,報告內容包括事故設備名稱、發(fā)生時間、地點、事故結果、生產運行狀況。廠調度室接到報告后通知設備科,設備科根據要求逐級上報。
4.4人身事故的報告程序、內容: 發(fā)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廠調度室并組織搶救,報告內容包括:事故地點、受傷人數、受傷程度、時間、主要事故原因。廠調度室接到報告后通知安全科,安全科根據要求逐級上報并參加搶救。
5、事故調查、處理
5.1工藝事故調查處理程序、要求:由技術科負責對全廠發(fā)生的工藝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于月底對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質量考核。
5.2設備事故調查處理程序、要求;調查處理由設備科依照集團《設備管理條例》規(guī)定進行調查處理。
5.3人身傷害事故調查處理程序、要求:輕傷事故的調查處理由廠安全科報分管副廠長審批后,按照廠年度安全指標考核辦法進行考核;重傷以上事故由集團安委會依照集團《安全生產條例》進行調查處理。
6、要求
6.1事故發(fā)生后,1天內要組織事故相關責任人召開事故分析會,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處理。
6.2事故發(fā)生所在單位管理人員和發(fā)生事故崗位人員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6.3事故發(fā)生單位人員在事故調查中要積極提供有關線索,并寫出事故經過。目擊證人如實提供事故證明線索。
6.4在發(fā)生事故時各類人員要積極參加搶險救援,不準推諉、逃逸,要積極搶險,服從指揮。
6.5事故處理結束后,事故發(fā)生單位要積極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洗消和生產恢復工作。
7 事故檔案和臺帳管理
7.1技術科、設備科、安全科應分別建立工藝事故、設備事故、人身事故臺帳,同時建立檔案,內容應包括事故發(fā)生地點、取證、調查經過、處理結果、采取的措施等內容。
7.2事故管理科室在月底前,將事故考核結果經主管副廠長審批后,報廠辦公室執(zhí)行。
8 相關記錄
8.1《人身傷害事故臺帳》
8.2《工藝質量事故臺帳》
8.3《設備事故臺帳》
8.4《安全事故報告書》
第11篇 事故調查、統(tǒng)計、分析、上報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使職工傷亡事故報告的調查、分析、處理、統(tǒng)計和上報工作更加系統(tǒng)化和規(guī)范化,特指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矸石公司各部門、專業(yè)。
3、引用標準:
3.1國務院第75號令 國務院《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
3.2勞計字[1992]74號 勞動部《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統(tǒng)計報表制度》
3.3國電電源[2002]49號 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
4、內容:
4.1記錄事故(不含嚴重未遂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向班(組)長報告,由班組長主持調查、處理。吸取教訓,登記后向專業(yè)負責人和安全員報告。
4.2嚴重未遂事故要按已遂事故處理,由車間主任主持,(生產辦有關人員參加)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調查、分析、處理,將調查材料上報生產辦,生技科負責將《事故調查表》上報公司項目管理部。
4.3發(fā)生輕傷事故,車間主任必須立即將事故概況,報生產辦。車間主任主持對事故的調查、處理,生技科人員參加。事故單位必須于事故發(fā)生三天內填寫出“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和調查材料及處理意見等材料報送生產辦生技科,醫(yī)院對傷員診斷證明書、照像底片一同報上。生產辦生技科將《輕傷事故報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4.4發(fā)生重傷事故,事故單位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生產辦生技科人員及生產辦領導,生技科在4小時內報公司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并同時報當地勞動部門并保護好事故現場。重傷事故由矸石公司經理主持,安全、生產、工會等有關人員參加,由生技科填寫“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書”,于事故發(fā)生一個月以內報送公司及當地勞動部門批復。
4.5發(fā)生死亡事故及重大傷亡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生產辦領導和生技科。生產辦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迅速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查清事故的基本情況(如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姓名及簡要經過等),并立即報公司領導及項目管理部,當地勞動、公安、工會等部門。生產辦同時還要成立事故調查組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同時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4.6無論發(fā)生何種事故都不得隱瞞,超出24小時不向生產辦生技科報告者,一經查出按隱瞞事故嚴肅處理。
4.7分包商發(fā)生死亡事故后應向其上級的主管部門報告,同時也應向當地勞動部門、甲方生技科等有關部門報告。生產辦也要向公司報告,并認真幫助分包商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共同制定防范措施。
4.8發(fā)生重傷、死亡、重大傷亡事故,就近作業(yè)人員應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需動用事故現場物品時,應做好標記)。
4.9按規(guī)定每月填報《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并于當月25日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12篇 安全事故報告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為了強化安全管理,規(guī)范事故統(tǒng)計、分析、處理,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1.3本制度所稱事故,是指依照《工傷保險條例》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傷亡事故;中毒事故;火災事故;壓力容器爆炸和機器設備、設施損壞事故;交通事故;被盜和刑事案件等事故。
1.4 事故及事故處理報告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報告要及時、準確、完整。
2.管理內容
2.1 事故報告
2.1.1發(fā)生安全事故或內部治安案件后,當事人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部門、生產部和公司主要領導。
2.1.2 發(fā)生重、特大事故時,按照公司制定的事故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搶救人員、財產、保護好現場。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1小時內向管委會報告,并在24小時以內提出書面報告。
2.2 事故報告范圍
2.2.1 有下列事故之一者,均要及時報告公司生產部,并由公司安全委員會依據行業(yè)及公司的有關要求,報告地方相關職能部門:
a) 火災事故(無論損失大?。?;
b) 因工傷亡事故,其他重傷事故(含重傷事故)以上;
c) 發(fā)生職工中毒事故;
d) 機器設備、設施損壞事故;
e)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f) 被盜案件,被騙案件;
g) 公共安全、公共財產受損事故;
h) 內部治安刑事案件(無論大?。┑?。
2.3 事故報告內容
2.3.1 發(fā)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單位、部位。
2.3.2 傷亡人數,傷害程度,傷亡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等,事故的簡要經過,直接經濟損失。
2.3.3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斷。
2.3.4 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2.4 職工因工負傷且歇工在一天以上者,必須填報“事故報告單”,行政部憑生產部簽證批給工傷假。
2.5 事故結案報告
2.5.1 調查組組成情況及調查工作有關情況。
2.5.2 事故的經過、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及有關認定材料。
2.5.3 事故發(fā)生原因及有關判定依據。
2.5.4 事故的定性和事故的責任。
2.5.5 事故直接責任人和事故間接責任人的認定及處理。
2.5.6 保險及其它賠付材料。
2.5.7 事故善后處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