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機電設備安全裝置試驗管理制度
為保證機電設備安全可靠運轉(zhuǎn),確保安全保護裝置使用靈敏可靠,結(jié)合機電設備的實際情況,現(xiàn)制定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試驗制度。
一、機電設備配備安全保護裝置項目及試驗要求
(一)主井絞車
1.防過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2.限速保護每天檢查一次
3.閘瓦間隙保護裝置按現(xiàn)場要求試驗
4.減速功能保護每天檢查一次
5.后備保護每天檢查一次
6.制動油超溫保護裝置每天檢查一次
7.托罐裝置每月試驗一次
8.過負荷和欠壓保護裝置每半年試驗一次
9.主井提升機技術(shù)性能測試每三年一次
10.主井提升機性能檢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機滾筒主軸、連接裝置、天輪等裝置探傷每二年一次
(二)副井絞車
1.防過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2.限速裝置每天檢查一次
3.減速功能保護每天檢查一次
4.閘間隙保護裝置按現(xiàn)場要求試驗
5.托罐裝置每月試驗一次
6.制動油超溫保護裝置每天檢查一次
7. 過負荷和欠壓保護裝置每半年試驗一次
8.安全門與罐位、提升信號聯(lián)鎖,操車系統(tǒng)與提升信號和罐籠停止位置聯(lián)鎖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9.副井提升機技術(shù)性能測試 每三年一次
10.副井提升機性能檢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機滾筒主軸、連接裝置、天輪等裝置探傷每二年一次
(三)空氣壓縮機
1.安全閥動作壓力試驗裝置每周試驗一次
2.斷水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3.斷油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4.超溫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5.風包超溫裝置每天檢查一次
6.壓風機技術(shù)性能測試每年一次
(四)主通風機
1.軸承超溫報警置每天檢查一次
2. 主通風機技術(shù)性能測試 每年一次
二、 機電設備安全保護現(xiàn)場使用要求
1.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堅持正常使用,確保靈敏可靠。
2.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必須按照規(guī)定進行,認真做好試驗記錄,記錄中要將試驗時間、試驗數(shù)據(jù)和試驗人員等填寫清楚。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經(jīng)允許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護裝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護裝置,否則將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4.需要臨時短接安全保護裝置須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大型固定設備(主、副井絞車、壓風機、通風機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寫明原因,報機電礦長批準、到機電科辦理手續(xù)后方可拆除。
(2)電氣設備保護如接地、過負荷等需拆除保護時必須經(jīng)隊跟班隊長和值班隊長同意后方可進行,但事故處理結(jié)束后必須馬上將保護正常投入。
5.發(fā)生漏電事故而引起漏電保護裝置動作時,在漏電故障沒有處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護而送電。
6.機械移動式設備,保護損壞時必須在下一班前將保護恢復投入使用。
三、違反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規(guī)定的,將按下列規(guī)定給予處罰:
1.破壞安全保護裝置的,按嚴重三違處理,并罰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護裝置的,罰款200元。
3.保護裝置不定期試驗的,缺一次罰款50元。
4.保護裝置試驗記錄填寫不認真(記錄內(nèi)容不全、不真實、字跡不工整)的,一次罰款50元。
5.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的,對責任人一次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