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療設備器械衛(wèi)材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提高醫(yī)療設備的使用效率、有效地降低設備無為增值、減值、維修、保養(yǎng)成本,降低衛(wèi)生材料的不良消耗,確保醫(yī)療安全和醫(yī)療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醫(yī)療設備、器械及衛(wèi)材使用的管理制度。
一、 凡安裝、驗收合格正常使用的儀器,科室應該做到:
1、 自動登記,嚴格建帳;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2、 指定單機管理責任人,負責應用指導、日常維護和常規(guī)基礎維修等工作;責任人未盡職責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分。
3、 建立單機使用登記記錄本,并按要求逐項填寫清楚;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4、 科主任(護士長)組織工作人員做好單機每月成本效益分析,并按規(guī)定要求做好半年和周年單機成本效益分析報表,逾期未完成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0.5分;
5、 在設備使用過程中,如有增值、減值,必須做好申請說明,并做好增值、減值的建帳,減值物品能作單體分離的應及時退回設備科庫房,會計應及時完善增值、減值清帳工作。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6、 在設備使用過程中,如因人為損壞、遺失、管理不力等過錯原因造成損失者,科室應主動上報設備科,并承擔由此引發(fā)的全部維修費或設備現有價值10%----60%經濟賠付,并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0.5分;科室主任或護士長應提出對責任人的具體處理意見并上報設備科;科室不主動上報的將加重處罰。
7、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儀器損壞,應在恢復正常工作3日內
如實上報設備科;逾期不報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8、 未經醫(yī)院領導或設備科同意,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儀器
向外出借、出租或其它挪用,一經查實,處罰科室300元×離院天數,
并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2.0分;科室主任或護士長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并上報設備科。適合醫(yī)院另行規(guī)定的,按另行規(guī)定處理。
9、 儀器發(fā)生故障時,該儀器責任人應積極做好基礎維修,確實無法恢復正常時,應主動上報設備科,并提交填寫好的維修申請報告,設備科應及時響應并認真落實處理;儀器責任人因屬常規(guī)基礎維修而未完成者,自行負責工程師全部旅差、工程維修費,并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0. 5分。
10、 儀器責任人應按要求做好儀器的日常維護,經檢查發(fā)現未按要求維護者,扣處責任人20.00----100.00元/每次,并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11、 設備正常使用率達到90%為合格,每增高1%,獎勵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2%,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12、設備使用效益符合率達到規(guī)定要求(設備月折舊百分率×1.68)為達標,100萬元以上設備每增高1%,獎勵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 1分,每降低1%,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 1分;50---100萬元設備每增高1%,獎勵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 1分,每降低2%,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10---50萬元設備每增高2%,獎勵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3%,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 1分; 10萬元以下設備每增高3%,獎勵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5%,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 1分。萬元以下設備按實際使用率考核;急救設備、功能設備按購置論證要求執(zhí)行獎懲。
13、 設備在折舊期內的維護成本按年計算,以設備本身價格的2.0%為最高標準,實行年度考核一次性獎懲。每降低0.2%,獎勵科室節(jié)約金額10%累進遞增,每增高0.1%,則扣處科室維修超標金額的10%累進遞增。
14、嚴格執(zhí)行相關物價收費標準,至少在保持已有的收入不減少的情況下(除政策因素外),大力開展新工作和新業(yè)務(具有先進性和臨床實用性),因此而增加的(初始工作啟動后的10個月)純收入總額按5%一10%追加獎勵給開展該業(yè)務的所屬科室。
15、 儀器因功能落后淘汰、缺乏維修配件及替代品、使用時間過久而主要部件自然喪失功能、其它原因損害等必須報廢的,儀器責任人、所在科室主任或護士長應填寫儀器設備報廢申請單,提交設備科核實后按規(guī)定上報處理??剖椅窗匆?guī)定要求辦理的,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分。
16、儀器報廢后,科室應及時將報廢儀器殘質交回設備科庫房,會計及時清帳處理;報廢儀器殘質屆時由醫(yī)院相關部門集中處理,或醫(yī)院派員就地處理;嚴禁任何科室或個人私自處理報廢儀器殘質,違反規(guī)定者,醫(yī)院將沒收非法所得,并處個人或科室非法所得的雙倍罰金,再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0. 5分。但科室必須作出處理責任人的書面意見上報設備科。
二、 凡醫(yī)療科室領取合格的衛(wèi)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后應做到:
1、 嚴格按照產品規(guī)定的貯運、存放、使用標準執(zhí)行;未按要求執(zhí)行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2、 使用產品時應自覺遵守產品效期“先近后遠”的原則:未按要求執(zhí)行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3、 因不可估量的原因造成產品滯留而導致積壓時,至少應在產品有效期前三個月通知設備科庫房,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退貨或更新數量的處理意見;未及時回報而致產品失效報廢者,造成的損失由所在科室承擔全額賠付責任,并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分。但科室必須作出處理責任人的書面意見上報設備科。
4、 凡屬植入性材料,臨床應用時,使用者必須做好產品溯源性、屬性、合格性、流向終端的全部記錄,并復印一份回報設備科庫房備案;未按要求執(zhí)行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分/份。
5、 凡衛(wèi)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單體價值達2000.00元以上者,應提供產品流向的可證明的資料(使用記帳清單復印件),或將使用后的殘質及時退回設備科庫房,以資備案或會計核資清帳;未按要求執(zhí)行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例。
6、 檢查時,發(fā)現高值衛(wèi)生材料、低值易耗品有缺失的,科室將承擔損失的全額賠付,并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分。但科室必須作出處理責任人的書面意見上報設備科。
三、科室管理工作缺陷
1、科室未按要求建立醫(yī)療設備管理記錄本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1分/次。
2、科室組織的年度設備增購計劃、擬購設備的討論,沒有相關記錄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3、科室組織的年度設備使用與安全評價、季度醫(yī)療設備使用與安全評價,沒有相關記錄的或沒有按規(guī)定執(zhí)行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4、科室組織的新增設備的操作培訓、設備應用事故的分析和上報處理意見,沒有相關記錄的或沒有按規(guī)定執(zhí)行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5、科室研究的配套材料的使用控制措施等,沒有相關記錄的或執(zhí)行不到位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6、科室應當進行新添設備的應用宣傳、擬訂科研應用計劃,沒有相關記錄的或沒有按規(guī)定執(zhí)行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7、醫(y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報告漏報、未按規(guī)定時間或要求上報的,沒有組織不良反應事件原因分析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8、計量工作管理和配合不到位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