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購進驗收管理制度
(一)采購保健食品時必須選擇合格的供貨方,須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yè)紅色印章的有效的《衛(wèi)生許可證》、《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產品檢驗合格證》,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和樣品實樣,并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進口保健食品必須有對應的《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及口岸進口食品衛(wèi)生鑒定費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明。
(二)采購保健食品應簽訂采購合同,并有明確質量條款,采購合同如果不是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購銷雙方應提前簽訂明確質量責任保證協(xié)議。
(三)購進的保健食品必須有合法真是的票據(jù),做到票、賬、貨各項內容相符,并按日期順序歸檔存放,票據(jù)至少保存二年。
(四)對購進保健食品的品名、規(guī)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商、包裝、標簽、說明書等內容進行查驗,按規(guī)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購進記錄必須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規(guī)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shù)量、購貨日期等,購進記錄至少保存一年。
(五)購入首營品種還應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yè)紅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準文號證明文件、質量標準和該批號的保健食品檢驗報告書。
(六)嚴禁采購以下保健食品:
1、無《衛(wèi)生許可證》生產單位生產的保健食品。2、無保健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4、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保健食品。
(七)保健食品驗收工作應在待驗區(qū)內進行,保健食品質量驗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觀質量的檢查和保健食品包裝、標簽、說明書和標識的檢查,以及購進保健食品及銷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八)對包裝、標識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質量有疑問的保健食品,應報質量管理人員進行處理、裁決。
(九)保健食品必須驗收合格后才能入庫或上柜臺,如發(fā)現(xiàn)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時上報質量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