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路檢修中心工機具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電力生產工機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guī)范工機具的管理,根據國家及電力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參照國家電網公司及重慶電力公司的相關要求,結合線路檢修中心的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一、管理職責
1、中心各主管專責是管理工機具的兼責人,中心安全員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責人,負責制定、申報工機具的訂購、配置、報廢計劃,組織、監(jiān)督檢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導班組開展正確使用工機具及安全工器具的培訓工作。
2、中心應定期組織對所轄班組工機具及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所有檢查均要做好記錄。
3、各班組應建立工機具管理臺帳,做到帳、卡、物相符,試驗報告、檢查記錄齊全。設專人(或兼職)保管,保管人應定期進行日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不合格或超試驗周期的應另外安排地點存放,做出不準使用的標志。
4、個人工機具自行保管,安全工器具嚴禁它用。
5、班組應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定,正確使用工機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員不得使用。
6、班組每月對安全工器具全面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二、采購及驗收
1、各種電力生產工機具及安全工器具必須符合國家、重慶市、電力行業(yè)和國網公司、華中電網公司以及公司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強制性標準、技術規(guī)程及有關管理辦法的要求。
2、中心應根據實際生產需求,由主管專責將所需工機具上報生技部,安全員將所需安全工器具上報安監(jiān)部,經審批通過后統(tǒng)一購買,對于沒有使用經驗的新型工機具,在公司未統(tǒng)一小范圍試用且經過正式認定前不得采購。
3、若發(fā)現產品質量、售后服務等問題,應及時向公司生技部或安監(jiān)保衛(wèi)部反映。
4、新購設備必須驗收合格方可入庫或移交使用班組,不合格者堅決予以退貨。
三、使用要求
1、各班組應定期統(tǒng)一組織電力生產工機具的使用方法培訓,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電力生產工機具的工作人員,都必須定期接受培訓。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知識考試中應有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校驗、保存等內容。
2、使用安全工器具有如下規(guī)定: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對安全工器具的機械、絕緣性能發(fā)生疑問時,應進行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絕緣安全工器具使用前應擦拭干凈;使用絕緣安全工器具時應戴絕緣手套。
3、 施工機具使用時,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做好一般日常保養(yǎng)工作。若有指揮人員,操作者必須服從指揮。對違反操作規(guī)程,可能引起事故的,操作者有權拒絕執(zhí)行。
4、對生產工機具在單位工程施工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技術鑒定,對檢查出來缺陷,即時整改,無修復利用價值的,予以報廢。
5、施工現場對小型機具妥善保管。露天堆放的,做到上蓋下墊,防止風吹雨淋,土埋水淹,保持機具完整和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并且環(huán)境整潔,無其他雜物。
6、施工現場電源箱必須設施完備,安全有效,接地線牢固,電器開關保險符合要求,使用后,切斷電源,電源箱上鎖,并有明顯狀態(tài)標識。
7、機具發(fā)生事故,視其性質也應按三不放過原則分析處理。
四、保管及存放
1、工機具的保管及存放,必須滿足國家和行業(yè)標準及產品說明書要求。
2、班組應有專人(兼職)負責管理工機具及其技術資料,建立班組工機具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各種設備、儀表的圖紙,說明書,技術資料必需齊全完整,并分類存放,登記造冊,卷目清楚。
3、工機具應按電壓等級和工具類別分類分區(qū)放置并統(tǒng)一編號,定置存放。
4、試驗儀器儀表應符合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并定期進行校驗,校驗合格后應在儀器顯眼位置貼上“試驗合格證”標簽。
5、帶電作業(yè)工機具須存放在溫度-15~35℃,相對濕度5~80%的干燥通風的工具室(柜)內。庫房內應裝設通風裝置及消防設施。
6、庫房內儀表、工具、資料一般不得外借,如確需借用或借閱,應經主管領導同意,并辦理借用登記手續(xù)。
7、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予以報廢。
(1)經試驗或檢驗不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
(2)超過有效使用期限,不能達到有效防護功能指標。
8、 報廢的工機具應及時清理,不得與合格的工機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報廢的工機具。凡確認為報廢的工機具應立即送交相關管理部門,生產現場不得有報廢的工機具存在。
9、 報廢的工機具應及時統(tǒng)計上報到生技部及安監(jiān)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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