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活動管理制度
一、單位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并應當組織新上崗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對消防安全重點場所的工作人員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該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三、消防應急預案應至少每年組織進行一次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