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管理干部查崗制度
機電管理干部查崗制度是全面掌握生產情況和設備運行情況的有效手段;是提高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
1、查崗次數(shù)及地點
風機房、變電所、主排水泵房、副井絞車房、主扇風機房、壓風機房、礦燈房、鍋爐房、主皮帶控制房等固定場所。機電礦長每月至少一次。設備運行管理員每月至少六次。
采煤、掘進工作面和開拓頭,機電礦長每月至少二次,機電部長、副部長每月至少五次,設備運行管理員每月至少九次。
其余地段和設備,機電礦長每季不得少于一次,機電部長和副部長每月不得少于三次,設備運行管理員,每月不得少于六至十次。
2、所有查崗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及時提出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一般問題要限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