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畜牧獸醫(yī)局組織紀律及考勤管理制度-貴港市
一、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政策、法令,在政治上思想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貫徹執(zhí)行“個人服從組織、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組織原則;因違反組織原則,給單位或職工造成損害,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三、服從領導、聽從安排;職工因事或因病不能上班,必須請準假,不得擅離工作崗位。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上班、開會、學習要準時到位,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間不準辦私事。
五、下鄉(xiāng)、公差辦事.,事前事后要向領導匯報。
六、探親、婚、喪假,按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但需提前報辦公室(喪假除外),并報局主管領導批準;未經準假或超假者按曠工論處。
七、考勤登記以科室為考記單位,辦公室作總考記;各科室要指定人員具體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