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設施安裝檢修管理制度
1、礦通風科負責全礦通風設施維修工作。通風科管理人員必須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及時掌握通風系統(tǒng)是否完善、風量分配是否合理、通風設施是否完好。
2、進回風井之間和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每個聯絡巷中必須砌筑永久性風墻,需要使用的聯絡巷,必須安設兩道聯鎖的正向風門和二道反向風門。
3、控制風流的風門、風橋、風墻、風窗等設施必須可靠。不應在傾斜運輸巷中設置回風門、如果必須安裝風門,應安設自動風門或設專人管理,并有防止礦車或風門碰撞人員以及礦車碰壞風門的安全措施。
4、井下風門每組不得少于兩道,必須自動關閉,嚴禁破壞風門或同時敞開,以免造成風流短路。
5、通車風門必須設自動風門,其車輛長度不得大于兩道風門的距離 。
6、通風科通風工負責全礦井通風設施的建筑、維修和回收工作,經確保通風系統(tǒng)的安全性。
7、通風工必須熟悉礦井通風系統(tǒng),掌握通風設施,設置地點、位置、種類、用途和使用管理狀況,確保其可靠性。
8、凡是施工的通風設施都必須符合質量標準的要求并按設計或指定位置施工。
9、按貫通通知單通知時間,對貫通點的通風系統(tǒng)的調整工作必須提前1-2天做好準備工作。
10、在實施通風設施更改工程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先建好新的,再拆除舊的施工程序,以確保通風系統(tǒng)的穩(wěn)定性。
11、拆、修風門時,必須拆一道、修一道,不得一次拆除兩道,再重新砌筑,以防漏風嚴重或風流短路。
12、經批準廢棄的風門,要及時拆除門墻清理余碴,恢復原有巷道斷面。
13、需要安裝反向風門的,要同時竣工。
14、當發(fā)生事故致使通風設施遭受破壞時,應根據處理事故的需要, 做好通風系統(tǒng)的恢復工作。
15、礦有關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必須加強通風系統(tǒng)和通風設施的檢查,發(fā)現問題必須及時匯報并提出整改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