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yè)貿易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確定了本公司適用于其生產活動和其它應遵守的安全責任要求,規(guī)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等方面,確保本公司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
三、機構與職責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的相關事項。
四、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1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起草后交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審核;
4.1.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審核后提出修改意見;
4.1.3安全管理部門修改后與公司各部門溝通,征求其意見,組織修訂會議定稿交予總經理審核,批準后由辦公室發(fā)出。
4.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4.2.1安全管理部門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及時下發(fā)至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并征求意見;
4.2.2安全管理部門將征求的意見匯總后反饋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代表召開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會,安全管理部門根據修訂會結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稿。
4.3培訓
4.3.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解釋;
4.3.2 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對其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學習;
4.3.3 每次培訓學習應有學習記錄。
4.4評審
4.4.1 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安全管理員和辦公室、生產管理、安全管理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4.4.2 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
4.4.3 安全生產責任制經評審后需形成評審意見,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批準。
4.4.4評審工作統(tǒng)一由安全管理部門歸口管理。
4.5 修訂
4.5.1 依據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意見,修訂安全生產責任制;
4.5.2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修訂,修訂后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實施。
4.6 考核
4.6.1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門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
4.6.2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認可。
4.7 周期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每年應進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