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yè)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專項制度
物業(yè)財務管理專項制度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等。不屬于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人民幣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管理。
2、固定資產以購買時的價值計價核算。
3、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資產的預計殘值為固定資產原值的10%,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按照物業(yè)管理企業(yè)固定資產的分類和使用年限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固定資產折舊從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計提,停用固定資產,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折舊提足后可繼續(xù)使用的,不再計提,提前報廢的不補提折舊。
5、發(fā)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修理費用應盡量不分攤,如數(shù)額較大的經總部批準可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6、根據價值與實物相結合,使用與保管相結合的原則,確定固定資產的分級歸口管理,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年末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并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以保證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
7、固定資產的采購由財務經理及物業(yè)公司總經理審核,不允許超出年度管理預算。.
8、固定資產的采購經公司總部領導批準后,由公司總部集團采購負責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最終確定中標的供應商,并安排送貨。
9、管理處對收到的固定資產應辦理驗收入庫手續(xù)。
10、管理處有關部門在領用固定資產時必須辦理出庫領用手續(xù),按照有關規(guī)定保管使用。
11、固定資產的調出、變賣和因失去使用價值需要報廢時,必須經專人檢驗,確認必須需要報廢后,連同需報廢的固定資產相片、報廢申請表及書面報告報送公司總部,經總部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有關處理。
12、凡屬人為原因造成固定資產報廢或損壞,必須上報總部領導處理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進行相應處罰。
13、各管理處物業(yè)經理有權調劑各部門固定資產的使用,各部門之間調劑固定資產時,必須報總部財務部進行相關帳務調整。
14、各管理處保管、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出售、轉移、投資、抵押等。
15、任何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有關行為均將受到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