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文局機關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市水文局機關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為有利于各部門工作的正常開展,規(guī)范管理辦公用品,合理控制各類辦公用品的正常使用,在滿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做到勤儉節(jié)約,特制定該管理制度。
一、辦公用品的采購
(一)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指除水文設施設備外,各科室日常需要的辦公用品及文印消耗品。
(常用品,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造冊,集中管理。
(二)各類物資存放要做到安全,避免物資損壞;物資要分類存放,清理記賬,列好收支明細表,做到心中有數(shù)。
(三)借用公物,必須登記入冊,按時歸還。
(四)各科室所需辦公用品,應填寫辦公用品領取單。
(五)原則上公物不得外借或合用,外單位因特殊情況借用我局公物,須經(jīng)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批準,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并辦理借還手續(xù)。
(六)發(fā)給各科室的辦公用品,要管好、用好,不得亂放亂扔或損壞遺失,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善遺失的,責任人按價賠償。
(七)管理員每季度清賬一次,將各科室領物情況列表通報。
(八)各科室工作人員,要熱愛集體,愛護公物,增強集體觀念,勤儉節(jié)約,廉潔勤政,保持艱苦創(chuàng)業(yè)的工作作風和奮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