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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某煉鐵廠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第2篇煉鐵廠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第1篇 某煉鐵廠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及時處理設備事故,減少事故損失,避免事故擴大,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進而杜絕設備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2. 定義
2.1設備事故:在生產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設備損壞,迫使生產突然中斷或動力能源供應突然中斷,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停產時間達到了規(guī)定的界限,均稱為設備事故。
2.2設備故障:在生產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導致設備動作不正常,控制失靈等,使主機停產五分鐘以上,四小時以下者(不含四小時)均稱為設備故障。
3. 下屬情況不列為設備事故
3.1 因設備技術狀況不好或檢查發(fā)現(xiàn)運行中設備的缺陷而主動安排的非計劃檢修。
3.2 在生產過程中,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正常動作, 安全保險部件損壞使生產中斷而未造成設備損壞。
3.3 生產工藝過程中高爐懸料等事故、工藝件的損壞。如風口、渣口、風管燒損使生產中斷者。
3.4 已知設備存在缺陷或隱患,也做了檢修安排,但因生產工藝原因不能停機而引起的事故。
3.5大型生產工具或易損耗件損壞,使生產中斷。
3.6非本企業(yè)原因造成的動力、能源、原材料供應中斷,如自然災害造成設備損壞使生產或動力、能源、原材料供應中斷。
3.7尚未正式交付生產使用的設備,在試車或試驗過程中造成的事故。
3.8推廣應用新工藝、新技術試驗期間無法預料的設備損壞。
3.9非設備原因引起火災事故造成的設備損壞。
3.10蓄意破壞造成的設備損壞。
4. 設備事故分級
設備事故分為特大、重大、一般事故三類。
4.1 特大設備事故為: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
4.2 重大設備事故為:主要生產設備事故停機24小時及以上,或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1000萬元(不含)。
4.3 一般設備事故為:主要生產設備事故停機4小時~24小時(不含),或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萬~100萬元(不含)。
5.事故的搶修
5.1一般設備事故,由設備科協(xié)同車間組織搶修。重大設備事故,上報總調,由總調負責組織、協(xié)調,負責搶修。特大設備事故由公司組織搶修。
5.2發(fā)生設備事故應積極、穩(wěn)妥、迅速恢復生產,以減少事故損失。在搶修中要有組織、有方案、有進度要求及安全措施,認真落實搶修項目。由第三方造成的設備損壞、停產(包括外界因素),設備科協(xié)同車間必須積極組織恢復生產,減少損失。
5.3重大以上設備事故或主體設備損壞嚴重,危及設備、人身安全的一般設備事故,設備科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注意保護現(xiàn)場,設備科專業(yè)人員應根據(jù)情況協(xié)同保衛(wèi)人員安排進行測量、記錄、照相、錄像及現(xiàn)場描述等取證工作,同時盡快恢復生產。
5.4對由于搶修不利,造成損失重大或使設備事故進一步擴大者,將視同事故責任者一并追究處理。
5.5設備使用單位負責計算出設備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6. 事故的處理與分析
設備事故發(fā)生后應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根據(jù)設備損壞程度、事故性質和經濟損失情況,由煉鐵廠設備系統(tǒng)組織召開事故(故障)分析會,認真分析,嚴肅處理,并記錄存入設備檔案。
6.1 事故發(fā)生后,操作工要立即采取措施,對事故進行分析,按規(guī)定處理,防止事故擴大,并匯報設備廠長、設備科長、調度室、車間設備主任及設備檢修部相關人員。有關人員應立即到現(xiàn)場察看,檢查分析并作出記錄。
6.2 發(fā)生事故的車間應在規(guī)定時間(故障24小時內,事故48小時內)向設備科上交書面報告,詳細敘述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及初步分析原因。設備科將處理結果記錄并上報裝備處。
6.3 事故責任者必須如實反映情況,不得隱瞞或制造假象。
6.4 設備事故處理要做到“四不放過”原則,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責任,按情節(jié)輕重和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觸犯法律還要依法制裁。
6.5 對設備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處罰,并追究領導責任。設備事故頻率應按規(guī)定統(tǒng)計并上報設備科。
6.6 針對設備事故,需要分析的幾個方面為:1)事故原因分析,包括主要、次要原因,直接、間接原因,人為原因等;2)設備的操作使用及設計、安裝與工藝是否規(guī)范合理;3)人為原因造成的事故及事故的擴大。
6.7 設備事故分析處理的原則是:設備故障由車間分析,寫出書面分析報告,24小時內報設備科;一般事故由設備科組織,車間主任、設備主任和有關人員參加;重大事故由廠主管領導及設備科和車間主任、設備主任和有關人員參加。
6.8 對事故責任者,如需作經濟制裁,經廠主管領導批準后,通知有關部門執(zhí)行,如需法律制裁的,按國家法律程序辦理。
7. 突發(fā)事故的處理
7.1設備突發(fā)事故時,操作崗位人員首先要按照事故應急預案,本著不使事故擴大,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的原則臨時處置。
7.2設備突發(fā)事故時,操作崗位人員要立即通知煉鐵設備廠長、煉鐵調度、設備檢修部二車間主任。
7.3設備突發(fā)事故時,操作崗位人員要在10分鐘內通知設備科長、設備科相關技術人員及本車間區(qū)域組長、車間領導。以上人員接通知后,要盡快到達現(xiàn)場,與維修工、操作工共同處理事故,事故處理未結束、生產未恢復正常不得自行離開現(xiàn)場。
7.4對于事故原因單一、狀態(tài)清楚,可在20分鐘內恢復的事故,上述人員在了解清楚并提出處理意見后也可不到現(xiàn)場,但由此而造成的后果自行負責。
8. 設備事故損失計算及統(tǒng)計
事故次數(shù)、事故時間、事故損失費用是事故管理的基本數(shù)據(jù),因此,必須按規(guī)定如實記錄和正確統(tǒng)計上報。
8.1 事故次數(shù)
設備發(fā)生事故使生產中斷,每中斷一次統(tǒng)計一次。如果一臺設備發(fā)生事故修復開機(車)還沒有達到正常生產時,在同一部位又發(fā)生事故,后一事故應為前一事故的繼續(xù),只記一次事故,事故時間和事故損失費用累計計算。
8.2 事故時間
8.2.1 設備事故停機到修復具備恢復生產條件之間的時間為事故時間。
8.2.2 在生產線上有備用設備的,事故時間應為事故設備停機到備用設備開機的時間。
8.2.3 設備發(fā)生事故被迫提前檢修者,其事故時間應為:事故設備停機到具備恢復生產條件之間的時間。
8.3 設備事故的損失:設備事故的損失指直接經濟損失,即設備修復費,包括更換備件、材料費、人工及管理費等。
9. 設備事故與故障上報制度
9.1 凡發(fā)生的設備事故(故障),責任車間必須在24小時內將事故(故障)報告上報設備科。如遇節(jié)假日,可相應推遲。
9.2 事故(故障)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fā)生前的相關設備運行情況,事故經過,處理過程及簡單的原因分析。
9.3 事故(故障)報告必須由車間主任簽字認可。
10. 設備事故(故障)管理的獎勵與考核
10.1 獎勵條件
10.1.1 凡能夠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設備操作規(guī)程,提前發(fā)現(xiàn)設備異?,F(xiàn)象,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發(fā)生的工人、技術人員或其它人員。由設備科核實后100-1000元的獎勵。
10.1.2 車間能夠認真貫徹設備管理條例,狠抓事前教育,積極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杜絕重大設備事故的發(fā)生,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全年無設備事故,各項生產指標顯著的車間及有關領導。
10.1.3 設備事故(故障)發(fā)生后,事故(故障)責任者能夠積極主動提供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經過和運行記錄,并積極參加事故搶修,可減輕處分。有特殊貢獻者給予表彰和獎勵,設備科核實后實施。
10.2 事故考核標準
10.2.1 車間主任是所屬車間設備的第一負責人,車間主任負有管理責任。
10.2.2 車間設備主任是所屬車間設備的主管人員,設備主任對發(fā)生的設備事故(故障)負有主要管理責任。
10.2.3 區(qū)域組長是本區(qū)域內設備維護、點檢的負責人,對設備事故(故障)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10.2.4 設備科專業(yè)技術人員對設備事故(故障)負有管理責任。
10.2.5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有關人員從重處罰
10.2.5.1 發(fā)生設備事故(故障)隱瞞不報,虛報或破壞現(xiàn)場,故意拖延報告者。
10.2.5.2 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甚至嫁禍于人者。
10.2.5.3 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修或搶修不利造成事故擴大者。
10.2.5.4 重復發(fā)生重大以上設備事故者。
10.2.6 設備事故(故障)考核按考核標準執(zhí)行。
設備事故(故障)考核標準
事故級別 | 責任車間 | 車間主任 | 設備主任 | 區(qū)域組長 | 操作工 | 設備科相關技術員 |
故障 | 1000元 | 200元 | 200元 | 200元 | 100元 | 100元 |
一般事故 | 2000元 | 300元 | 300元 | 300元 | 200元 | 200元 |
重大事故 | 5000元 | 500元 | 500元 | 400元 | 300元 | 300元 |
特大事故 | 10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第2篇 煉鐵廠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及時處理設備事故,減少事故損失,避免事故擴大,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進而杜絕設備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2.定義
2.1設備事故:在生產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設備損壞,迫使生產突然中斷或動力能源供應突然中斷,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停產時間達到了規(guī)定的界限,均稱為設備事故。
2.2設備故障:在生產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導致設備動作不正常,控制失靈等,使主機停產五分鐘以上,四小時以下者(不含四小時)均稱為設備故障。
3.下屬情況不列為設備事故
3.1 因設備技術狀況不好或檢查發(fā)現(xiàn)運行中設備的缺陷而主動安排的非計劃檢修。
3.2 在生產過程中,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正常動作, 安全保險部件損壞使生產中斷而未造成設備損壞。
3.3 生產工藝過程中高爐懸料等事故、工藝件的損壞。如風口、渣口、風管燒損使生產中斷者。
3.4 已知設備存在缺陷或隱患,也做了檢修安排,但因生產工藝原因不能停機而引起的事故。
3.5大型生產工具或易損耗件損壞,使生產中斷。
3.6非本企業(yè)原因造成的動力、能源、原材料供應中斷,如自然災害造成設備損壞使生產或動力、能源、原材料供應中斷。
3.7尚未正式交付生產使用的設備,在試車或試驗過程中造成的事故。
3.8推廣應用新工藝、新技術試驗期間無法預料的設備損壞。
3.9非設備原因引起火災事故造成的設備損壞。
3.10蓄意破壞造成的設備損壞。
4.設備事故分級
設備事故分為特大、重大、一般事故三類。
4.1 特大設備事故為: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
4.2 重大設備事故為:主要生產設備事故停機24小時及以上,或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1000萬元(不含)。
4.3 一般設備事故為:主要生產設備事故停機4小時~24小時(不含),或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萬~100萬元(不含)。
5.事故的搶修
5.1一般設備事故,由設備科協(xié)同車間組織搶修。重大設備事故,上報總調,由總調負責組織、協(xié)調,負責搶修。特大設備事故由公司組織搶修。
5.2發(fā)生設備事故應積極、穩(wěn)妥、迅速恢復生產,以減少事故損失。在搶修中要有組織、有方案、有進度要求及安全措施,認真落實搶修項目。由第三方造成的設備損壞、停產(包括外界因素),設備科協(xié)同車間必須積極組織恢復生產,減少損失。
5.3重大以上設備事故或主體設備損壞嚴重,危及設備、人身安全的一般設備事故,設備科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注意保護現(xiàn)場,設備科專業(yè)人員應根據(jù)情況協(xié)同保衛(wèi)人員安排進行測量、記錄、照相、錄像及現(xiàn)場描述等取證工作,同時盡快恢復生產。
5.4對由于搶修不利,造成損失重大或使設備事故進一步擴大者,將視同事故責任者一并追究處理。
5.5設備使用單位負責計算出設備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6.事故的處理與分析
設備事故發(fā)生后應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根據(jù)設備損壞程度、事故性質和經濟損失情況,由煉鐵廠設備系統(tǒng)組織召開事故(故障)分析會,認真分析,嚴肅處理,并記錄存入設備檔案。
6.1 事故發(fā)生后,操作工要立即采取措施,對事故進行分析,按規(guī)定處理,防止事故擴大,并匯報設備廠長、設備科長、調度室、車間設備主任及設備檢修部相關人員。有關人員應立即到現(xiàn)場察看,檢查分析并作出記錄。
6.2 發(fā)生事故的車間應在規(guī)定時間(故障24小時內,事故48小時內)向設備科上交書面報告,詳細敘述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及初步分析原因。設備科將處理結果記錄并上報裝備處。
6.3 事故責任者必須如實反映情況,不得隱瞞或制造假象。
6.4 設備事故處理要做到“四不放過”原則,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責任,按情節(jié)輕重和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觸犯法律還要依法制裁。
6.5 對設備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處罰,并追究領導責任。設備事故頻率應按規(guī)定統(tǒng)計并上報設備科。
6.6 針對設備事故,需要分析的幾個方面為:1)事故原因分析,包括主要、次要原因,直接、間接原因,人為原因等;2)設備的操作使用及設計、安裝與工藝是否規(guī)范合理;3)人為原因造成的事故及事故的擴大。
6.7 設備事故分析處理的原則是:設備故障由車間分析,寫出書面分析報告,24小時內報設備科;一般事故由設備科組織,車間主任、設備主任和有關人員參加;重大事故由廠主管領導及設備科和車間主任、設備主任和有關人員參加。
6.8 對事故責任者,如需作經濟制裁,經廠主管領導批準后,通知有關部門執(zhí)行,如需法律制裁的,按國家法律程序辦理。
7.突發(fā)事故的處理
7.1設備突發(fā)事故時,操作崗位人員首先要按照事故應急預案,本著不使事故擴大,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的原則臨時處置。
7.2設備突發(fā)事故時,操作崗位人員要立即通知煉鐵設備廠長、煉鐵調度、設備檢修部二車間主任。
7.3設備突發(fā)事故時,操作崗位人員要在10分鐘內通知設備科長、設備科相關技術人員及本車間區(qū)域組長、車間領導。以上人員接通知后,要盡快到達現(xiàn)場,與維修工、操作工共同處理事故,事故處理未結束、生產未恢復正常不得自行離開現(xiàn)場。
7.4對于事故原因單一、狀態(tài)清楚,可在20分鐘內恢復的事故,上述人員在了解清楚并提出處理意見后也可不到現(xiàn)場,但由此而造成的后果自行負責。
8.設備事故損失計算及統(tǒng)計
事故次數(shù)、事故時間、事故損失費用是事故管理的基本數(shù)據(jù),因此,必須按規(guī)定如實記錄和正確統(tǒng)計上報。
8.1 事故次數(shù)
設備發(fā)生事故使生產中斷,每中斷一次統(tǒng)計一次。如果一臺設備發(fā)生事故修復開機(車)還沒有達到正常生產時,在同一部位又發(fā)生事故,后一事故應為前一事故的繼續(xù),只記一次事故,事故時間和事故損失費用累計計算。
8.2 事故時間
8.2.1 設備事故停機到修復具備恢復生產條件之間的時間為事故時間。
8.2.2 在生產線上有備用設備的,事故時間應為事故設備停機到備用設備開機的時間。
8.2.3 設備發(fā)生事故被迫提前檢修者,其事故時間應為:事故設備停機到具備恢復生產條件之間的時間。
8.3 設備事故的損失:設備事故的損失指直接經濟損失,即設備修復費,包括更換備件、材料費、人工及管理費等。
9.設備事故與故障上報制度
9.1 凡發(fā)生的設備事故(故障),責任車間必須在24小時內將事故(故障)報告上報設備科。如遇節(jié)假日,可相應推遲。
9.2 事故(故障)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fā)生前的相關設備運行情況,事故經過,處理過程及簡單的原因分析。
9.3 事故(故障)報告必須由車間主任簽字認可。
10.設備事故(故障)管理的獎勵與考核
10.1 獎勵條件
10.1.1 凡能夠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設備操作規(guī)程,提前發(fā)現(xiàn)設備異?,F(xiàn)象,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發(fā)生的工人、技術人員或其它人員。由設備科核實后100-1000元的獎勵。
10.1.2 車間能夠認真貫徹設備管理條例,狠抓事前教育,積極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杜絕重大設備事故的發(fā)生,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全年無設備事故,各項生產指標顯著的車間及有關領導。
10.1.3 設備事故(故障)發(fā)生后,事故(故障)責任者能夠積極主動提供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經過和運行記錄,并積極參加事故搶修,可減輕處分。有特殊貢獻者給予表彰和獎勵,設備科核實后實施。
10.2 事故考核標準
10.2.1 車間主任是所屬車間設備的第一負責人,車間主任負有管理責任。
10.2.2 車間設備主任是所屬車間設備的主管人員,設備主任對發(fā)生的設備事故(故障)負有主要管理責任。
10.2.3 區(qū)域組長是本區(qū)域內設備維護、點檢的負責人,對設備事故(故障)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10.2.4 設備科專業(yè)技術人員對設備事故(故障)負有管理責任。
10.2.5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有關人員從重處罰
10.2.5.1 發(fā)生設備事故(故障)隱瞞不報,虛報或破壞現(xiàn)場,故意拖延報告者。
10.2.5.2 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甚至嫁禍于人者。
10.2.5.3 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修或搶修不利造成事故擴大者。
10.2.5.4 重復發(fā)生重大以上設備事故者。
10.2.6 設備事故(故障)考核按考核標準執(zhí)行。
設備事故(故障)考核標準
事故級別 | 責任車間 | 車間主任 | 設備主任 | 區(qū)域組長 | 操作工 | 設備科相關技術員 |
故障 | 1000元 | 200元 | 200元 | 200元 | 100元 | 100元 |
一般事故 | 2000元 | 300元 | 300元 | 300元 | 200元 | 200元 |
重大事故 | 5000元 | 500元 | 500元 | 400元 | 300元 | 300元 |
特大事故 | 10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