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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大型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通則
1、機電礦長對大型設備的安全負責,必須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管理制度和操作制度,做到責任明確,獎罰分明。
2、各級管理人員按要求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檢查,做到勤、嚴、細,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3、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及時制定措施,并責成專人負責進行處理。事后分析總結,制定預防措施及技術改造方案,防止事故發(fā)生。
4、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專用設施(如絕緣靴、絕緣手套、試電筆、防滅火器材)必須齊全,放置整齊,并保證性能可靠,不得兼作它用。
5、大型設備應實行包機制,嚴格落實各項制度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詳細記錄設備的運行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組織處理,不得拖延。并有分析、處理事故經(jīng)過的詳細記錄。
6、嚴格各種登記制度,閑雜人員禁止進人機房。
7、各種儀表每年必須由計量鑒定部門進行校驗和整定。
8、大型設備司機必須經(jīng)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要求,經(jīng)考試合格,由相關部門發(fā)證,持證上崗。
9、大型設備司機必須做到熟悉設備性能,合理使用設備,嚴禁超負荷、超規(guī)范使用。
10、大型設備應分別制定合理的運行標準,定期進行精度、性能測定,發(fā)現(xiàn)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時,應進行調整或檢修。
11、大型設備必須裝設符合規(guī)定的保護及其它安全設施,嚴禁甩保護運行。如有甩保護或保護失效運行的,立即停機組織處理或制定安全措施限期整改。
二、主、副井提升系統(tǒng)
1、主要提升裝置必須配有正、副司機,在交接班升降人員的時間內(nèi),必須正司機操作,副司機監(jiān)護。每班升降人員前,應先開1次空車,檢查絞車動作情況。
2、提升裝置的最大載重量和最大載重差,應在井口公布,嚴禁超載和超載重差運行。箕斗提升必須采用定重裝載。
3、升降人員和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帶乘人間的箕斗,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
4、立井使用罐籠提升時,井口、井底和中間運輸巷的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聯(lián)鎖。
5、井口和井底車場必須有把鉤工。人員上下井時,必須遵守乘罐制度,聽從把鉤工指揮。開車信號發(fā)出后嚴禁進出罐籠。嚴禁在同一層罐籠內(nèi)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
6、每一個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fā)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工發(fā)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井口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的控制回路相閉鎖,只有在井口信號工發(fā)出信號后,絞車才能啟動。除常用的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絞車司機臺之間,除有上述信號裝置外,還必須裝設直通電話。
7、井底車場的信號必須經(jīng)由井口信號工轉發(fā),不得越過井口信號工直接向絞車司機發(fā)信號。
8、使用和保管提升鋼絲繩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新繩到貨后,應由檢驗單位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后應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銹蝕。
(二)對每卷鋼絲繩必須保存有包括出廠廠家合格證、驗收證書等完整的原始資料。
(三)保管超過1年的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再進行1次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9、提升裝置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檢驗時,不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01,405,406,407,408條規(guī)定時,必須更換。
摩擦輪式提升鋼絲繩的使用期限應不超過2年,平衡鋼絲繩的使用期限應不超過4年。如果鋼絲繩的斷絲、直徑縮小和銹蝕程度不超過規(guī)程第四百零五條、第四百零六條、第四百零八條的規(guī)定,可繼續(xù)使用,但不得超過1年。
10、多繩摩擦提升裝置各繩槽襯墊磨損剩余厚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繩槽磨損深度不得超過70mm,任意一根提升鋼絲繩的張力與平均之差不得超過士10 %。更換鋼絲繩時,必須同時更換全部鋼絲繩。
11、主、副井提升容器與提升鋼絲繩的連接,應采用楔形連接裝置。每次更換鋼絲繩時,必須對連接裝置的主要受力部件進行探傷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楔形連接裝置的累計使用期限:單繩提升不得超過10年;多繩提升不得超過15年。
12、提升裝置必須裝設下列保險裝置,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止過卷裝置:當提升容器超過正常終端停止位置(或出車平臺)0.5m時,必須能自動斷電,并能使保險閘發(fā)生制動作用。
(二)防止過速裝置:當提升速度超過最大速度15%時,必須能自動斷電,并能使保險閘發(fā)生作用。
(三)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
(四)限速裝置:提升速度超過3m/s的提升絞車必須裝設限速裝置,以保證提升容器(或平衡錘)到達終端位置時的速度不超過2m/s。如果限速裝置為凸輪板,其在1個提升行程內(nèi)的旋轉角度應不小于270°。
(五)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當指示器失效時,能自動斷電并使保險閘發(fā)生作用。
(六)閘間隙保護裝置:當閘間隙超過規(guī)定值時,能自動報警或自動斷電。
(七)松繩保護裝置:纏繞式提升絞車必須設置松繩保護裝置并接入安全回路和報警回路,在鋼絲繩松弛時能自動斷電并報警?;诽嵘龝r,松繩保護裝置動作后,嚴禁受煤倉放煤。
(八)滿倉保護裝置:箕斗提升的井口煤倉倉滿時能報警和自動斷電。
(九)減速功能保護裝置:當提升容器(或平衡錘)到達設計減速位置時.能示警并開始減速。
(十)防止過卷裝置、防止過速裝置、限速裝置和減速功能保護裝置應設置為相互獨立的雙線型式。
(十一)立井、斜井纏繞式提升絞車應加設定車裝置。
13、新安裝的礦井主要提升裝置,必須經(jīng)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運行后的設備,必須每年進行1次檢查,每3年進行1次測試,認定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4、主要提升裝置必須具備下列資料,并妥善保管:
(一)絞車說明書。
(二)絞車總裝配圖。
(三)制動裝置結構圖和制動系統(tǒng)圖。
(四)電氣系統(tǒng)圖。
(五)提升裝置(絞車、鋼絲繩、天輪、提升容器、防墜器和罐道等)的檢查記錄簿。
(六)鋼絲繩的檢驗和更換記錄簿。
(七)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簿。
(八)事故記錄簿。
(九)崗位責任制和設備完好標準。
(十)司機交接班記錄簿。
(十一)操作規(guī)程、 制動系統(tǒng)圖、電氣系統(tǒng)圖、提升裝置的技術特征和崗位責任制等必須懸掛在絞車房內(nèi)。
15、立井、斜井提升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減速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424, 425,426條之規(guī)定。
16、立井、斜井運輸超長、超重、超寬物料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由分管礦長、總工程師批準,方可執(zhí)行。
三、主要通風機
1、主要通風機機房必須架設兩趟專用供電線路,線路上不得接其它負荷。控制回路和輔助設備,必須有與主要設備同等可靠的備用電源。
2、至少每月檢查一次主要通風機。改變通風機轉數(shù)或葉片角度時,必須經(jīng)礦總工程師批準,并按要求進行詳細檢查,做好記錄。
3、新安裝的主要通風機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一次通風機性能測定和試運轉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進行一次性能測定。
4、主要通風機的運轉應由專職司機負責,司機應每小時將通風機運轉情況計入運轉記錄簿;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報告。
四、主排水
1、主排水泵房必須裝備符合排水能力的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必須有符合排水能力的工作和備用的兩趟排水管路。
2、主排水泵房和下山開采的采區(qū)排水泵房的供電線路,不得少于兩回路,當一回路停止供電時,其余回路能擔負全部負荷。
3、主、副水倉每年必須至少清理兩次,特別是在雨季前必須清理干凈。
4、水泵房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防水門必須開啟靈活,密封良好,安全出口暢通。
五、壓風機
1、壓風機必須裝設安全可靠的安全閥和壓力表。
2、風機出口管路上必須加裝符合要求的釋壓閥。
3、濾風器必須三個月清洗一次。
4、安全閥必須定期清洗檢查,保證其動作靈活可靠,動作壓力。
大型設備司機交接班管理制度
1、礦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配備司機和相關工作人員。
2、交接班必須在工作現(xiàn)場進行,必須進行手拉手交接班。
3、在交接班時,應交接以下事項:
(1)傳達介紹上級指示情況;
(2)現(xiàn)場巡視設備一周并交待設備運行情況;
(3)材料、配件及工具有無增減;
(4)齊全、正確的運轉記錄;
(5)防火器材有無丟失、損壞;
(6)其它不正常情況。
4、交接班時間未到,接班司機雖到,但交班司機不得自行離開崗位,且一人不準接班。
5、交接班時,交班司機必須保持機房內(nèi)外干凈、整齊。
6、交接班或交接時,設備發(fā)生一般性故障,交班人必須協(xié)助處理完畢,方可離崗。
第2篇 大型設備安全裝拆管理制度
(一)大型施工設備的裝拆工作,必須由具備相關裝拆資質的單位來承擔裝拆工作。沒有裝拆資質的單位不得擅自承接任務,否則應負法律責任。
(二)大型施工設備裝拆前應編制裝拆施工方案,并經(jīng)總工審批簽字后才能實施,并應對施工設備進行檢查驗收。
(三)拆遷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作業(yè)。作業(yè)前還必須經(jīng)過安全技術交底,方可進行裝拆作業(yè)。
(四)裝拆時對作業(yè)場所應做臨欄,并設警示牌。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進入,裝拆時要指配專業(yè)安全技術人員在旁監(jiān)護。
(五)裝拆人員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六)安裝好的施工設備應進行驗收,能正常運轉、安全靈敏,并經(jīng)上級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3篇 大型設備安全保護裝置檢查試驗管理制度
1、每班司機接班后,必須對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試驗,保證其動作靈敏可靠。
2、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列入包機范圍內(nèi),由包機組每天進行維護、檢查、試驗。
3、各安全保護裝置的繼電器,開關線路等應定期進行整定、檢查。
4、各安全保護裝置試驗檢查后,應填寫好記錄。
5、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全部投入使用,嚴禁甩保護運行。
6、如經(jīng)試驗、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匯報進行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