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考核辦法
為規(guī)范機關工作人員行為,加強內部管理,轉變工作作風,做到執(zhí)政為民,提高行政效能,明確工作職責,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政令暢通,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經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辦法,希遵照執(zhí)行。
一、工作制度
嚴格按照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1.分管領導對各自分管工作具體抓,“三辦一所兩中心”(黨政辦、社會事務辦、經濟發(fā)展辦、財政所、農業(yè)服務中心、社會事務和計生服務中心)主任負責組織落實,各職能部門應恪盡職守,服從安排和調度,不得發(fā)生相互推諉和扯皮現象。所有干部對所承擔的業(yè)務和聯村駐村工作全面負責。
2.實行重特大事件報告制,凡涉及全局、集體榮譽、社會穩(wěn)定等重特大事件,須立即報告黨政主要領導和按程序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延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3.定期匯報工作制,原則上各項工作每周一向分管領導、辦公室(中心)主任匯報上周工作情況,并提出本周工作安排意見,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匯報,對領導安排的工作專題匯報。
4.按時、按質完成工作目標任務。行政效能督察(建設)辦公室負責對黨委、政府安排的重要工作進行督查,全面掌握工作進度和工作質量,及時了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
二、請銷假制度
5.凡請假者,原則上須具備書面假條,經批準后才能休假,假期滿后,在請假處銷假,杜絕口頭、電話請假,口頭、電話或不請假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曠工,扣100元/天,特殊情況除外。
6.周六、周日因公需集體上班的,工作人員不得休假,否則,視為曠工,扣100元/天。
7.公休假按照規(guī)定休假,具體時間由個人申請,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由組織統籌安排。
8.副職領導應向黨委書記或鄉(xiāng)長請假;中層和一般干部向分管領導請假,由分管領導報黨委副書記和黨政辦備案,超過一天向黨委書記或鄉(xiāng)長請假。
9.所有干部的請(銷)假記錄、存檔和統計,由黨政辦主任負責,每月向黨委副書記提供考勤情況。
三、上下班制度
10.上下班時間按縣上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遲到早退。
11.實行上下班簽到和掛牌公示制,簽到時間為上下班半小時內,不得代簽。
12.上下班簽到實行每月公示制,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曠工一次扣100元,累計曠工15天則按公務員管理辦法處理。若有特殊情況不能簽到的必須有依據或與黨政辦負責人在簽到時間內說明可代簽,否則視為遲到或曠工。
13.上班時間內,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影響干部和自身形象。
14.簽到表的按時發(fā)放、收繳和統計由黨政辦主任負責。
四、會議制度
15.準時到會,遲到10分鐘以內扣10元,遲到10分鐘以上扣20元,無故不參加會議的視為曠工。
16.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高聲喧嘩、交頭接耳,手機應調至靜音或者關機,作好會議記錄,不得中途離開會場,因公和有事需離開者,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除黨政辦可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員不得在會議時間辦公。
17.會議考勤和統計由會議主持人負責,村社干部開會實行簽到制,以座次牌為準,會議考勤將作為平時考勤考核的重要依據。
五、值班制度
18.值班按6個班進行,輪班當日上午8:30交接班,負責全天轄區(qū)內的所有工作的處理及院內安全。
19.無特殊情況,值班人員不得請假,實行值班實簽到制,不得代班,必須請假的需向值班組長請假,因私事請假扣50元/次,不請假不值班扣100元/次。由值班組長做好當天值班及人員到位情況,到位情況缺一次值班記錄扣組長50元/次。
20.凡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物被盜由當班人員全額承擔損失。
21.值班督查統計由鄉(xiāng)紀委負責。
六、首問責任制度
22.凡有人員來鄉(xiāng)機關咨詢、辦事,第一個被問到的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責任人應熱情接待,并負有為其服務的責任。
23.并告知其辦理事項的有關政策、辦事程序及要求。能辦的按照限時辦結制的要求辦理,不符合政策和有關規(guī)定的,應耐心的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24.對不屬于責任人本職范圍內的事務,責任人應告知當事人承辦該事項的具體部門,并引領到相關人員接待處理。
25.對需要移交有關人員辦理的事項,責任人應及時移交,不得貽誤。
26.責任人確因當時公務繁忙,無法履行職責的,可請其他工作人員代理,代理人應認真負責。
27.首問責任界定、督查和統計由鄉(xiāng)紀委負責。
七、文書、印章管理制度
28.起草文件需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要求,由相關部門起草,黨政辦初閱、分管領導初審,主要領導審簽后,方可成文,并將文件審簽底稿存檔。
29.上級文件一般應當天(節(jié)假日除外)送給主要領導閱示,簽署意見,由黨政辦作好記錄后,統一分發(fā)至各分管領導落實,并簽字認可。
30.上報情況和報表,由分管領導審核后上報,并向主要領導匯報。重要報告或報表須請示主要領導同意后上報。
31.強化印章管理,黨委、政府印章按照權限簽字后方可蓋章,并做好記錄。
32.強化文書檔案管理,做到規(guī)范、完整。
33.文書、印章管理制度由黨委副書記負責督查,黨政辦主任督促落實。
八、環(huán)境衛(wèi)生制度
34.公共區(qū)域按部門劃定責任段,責任到部門,由部門負責人負責。
35.辦公室內部及寢室的個人衛(wèi)生,由相關部門或個人負責。
36.接待室、會議室、院壩等重點區(qū)域,由黨政辦落實專人負責。
37.黨政辦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并公示。
38.環(huán)境衛(wèi)生制度由黨政辦主任負責督查并公示。
九、限時辦結制
39.機關工作人員對單位或個人申請辦理公共服務事項,能夠當場辦結的,必須當場辦結,不能當場辦結的應當在規(guī)定時限或承諾時限內辦結。
40.辦理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結時限以工作日計算,辦結時限從收到相關材料的次日起計算。對材料不齊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及時補充材料,辦結時限從受到補充材料的次日起計算。
41.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限辦結的或需要延期的,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書面或電話告知原因,并同時告知辦理時限。
42.鄉(xiāng)紀委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督查。
十、財務管理制度
43.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預算內收入已納入縣財政統一管理,預算外收入必須按規(guī)定及時、全額上繳國庫或專戶。嚴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和設立小金庫。
44.強化票據管理,嚴格做到支有憑、收有據。所有收入必須開具正式發(fā)票,并按規(guī)定上繳相應專戶。支出票據規(guī)范,做到有合法的原始憑證;有合符規(guī)定的支出用途;有具體的經辦人和審核人;有鄉(xiāng)長審批簽字。支出300元以上的費用須報經財經領導小組審查后方可入帳。
45.日常辦公用品由黨政辦統一購置和管理。所有辦公用品由黨政辦根據需要每月定期向主要領導申報,經簽字同意后統一購置。根據確切需要分發(fā)至部門負責人或領導個人,并簽字認可。1000元以上大件,經申報同意后,由財政按相關規(guī)定統一購置。
46.領導干部通訊費按照縣上文件或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辦公電話根據預算按部門實行上限核定。
47.水電費按照公私分攤的原則,年終按財政實際支出的水電費公私各攤50%,各機關干部應厲行節(jié)約,嚴禁使用高耗能電器。
48.招待費按照上級要求,嚴格控制標準和接待人數,工作餐按20元/人、局級以上領導來由兩位主要領導決定,局級以下領導來原則上由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接待。所有接待需向兩位主要領導申報后方可接待,自主接待個人負責。
49.政府小車由黨政辦統一管理,在保證主要領導用車的情況下,統籌安排,原則上不得租車。因緊急情況租車,由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安排。小車維修費執(zhí)行申報制??h內出差補助統一為35元每次,食宿按照縣委政府要求辦理,不得出現誤餐補助和住宿費。
50.打印、復印費執(zhí)行每月申報制,由分管領導審批,由財政統一購買,黨政辦執(zhí)行和備案,打印、復印要例行節(jié)約,復印實行雙面印制。
51.執(zhí)行定期審核、審批制度。所有經費支出原則上誰經手、誰負責,所有票據在一周內審核、審批,一周內款項審批說明原因,一月后一概不審批。每周一作為統一的審批簽字時間(因開會或有急事,順延至周二),其它時間概不簽字。
52.加強帳務管理,規(guī)范做帳,按時報表。
53.加強資產管理。對所有國有、集體資產進行全面登記,執(zhí)行保管人負責制度,非正常損壞或丟失由保管人負責賠償。
54.加強資金管理。嚴禁挪用擠占專項資金,嚴禁將公款借給個人周轉使用,嚴格控制暫付款規(guī)模,不得以單位的名義借款開支,嚴禁增加政府債務。
55.財務管理制度由鄉(xiāng)長督查,財政報賬員負責落實。
十一、責任追究制
56.機關工作人員,應當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認真負責,忠于職守,圓滿完成各項目標任務。鄉(xiāng)級各部門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
57.機關工作人員因缺乏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組織分配或消極怠工、玩忽職守、不負責任、違規(guī)違紀,造成工作失誤或不良后果的,按目標考核責任制對牽頭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58.機關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誤給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造成損失或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本人及相關領導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處理。
59.凡被追究責任的工作人員,除按《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獎懲實施辦法》處理外,在當年各項創(chuàng)先評優(yōu)中實行一票否決,并按規(guī)定扣減其年度、季度考核分。嚴重影響黨委、政府形象的,本人年度考核為不稱職,屬于中層以上干部的,當年不能被推薦、晉升職務。
60.對工作失誤責任的追究,根據主要事實,由黨委集體研究決定,并記入個人檔案。
十二、具體考核辦法:
實行按年度量化考核,總分為100分,具體考核內容分六個方面:出勤、本職工作、聯村駐村工作、中心工作、綜合評定、臨時交辦工作。
61.出勤考核10分。分平時出勤、會議出勤、特殊任務出勤和值班出勤四類情況,重點是會議出勤和值班出勤,由黨政辦提供數據進行量化考核。
62.本職工作25分。由分管領導根據分配、安排的任務時限及完成情況,同時根據便民服務中心業(yè)務辦理登記和完成情況進行打分。若沒有按質、按時上報,造成惡劣影響扣減黨委、政府考時,則25分全扣,還要追查其工作態(tài)度,思想根源。
63.聯村駐村工作25分。各聯村領導、駐村干部與各村的考核掛鉤,根據縣、鄉(xiāng)對各村的單項考核和綜合考核結果計算分值,作為聯村領導、駐村干部該項工作的考核得分。
64.中心工作20分。由鄉(xiāng)長考核,根據階段性的工作需要進行安排,視其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本項分不夠,可記負分,在總分(100分)中扣除,進入分值計算。
65.綜合評定20分。根據出勤、本職工作、聯村駐村工作、中心工作及臨時交辦工作的考核結果,再由鄉(xiāng)、村干部對全體鄉(xiāng)干部進行綜合測評,最后由黨委集體研究確定綜合評定得分。
66.臨時交辦工作。臨時特殊工作,根據上級有關要求,視其重要性、工作任務量和緊迫性,黨委政府確定單項考核分值,在總分100分外進行加減分。按條塊分割的辦法,由分管領導按上級要求時限安排工作人員完成,視其完成情況在考核分內進行記分、減分。出現兩次以上特殊任務未按時、按質完成時,將會出現負分,則在總分扣減分值。
67.計分考核辦法。根據每名干部的得分情況計算出平均分,按照百分制計算出最終得分,計算方式為個人得分除以平均分再乘以100。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希廣大干部和留用各辦公室的大學生村干部共同遵守。
本制度由黨政辦、鄉(xiāng)紀委負責督查、考核,年終在保留津貼和津補貼中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