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動火動焊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的生產、儲存必須做到“輕拿輕放,無聲操作”;嚴禁煙火、防止撞擊、摩擦是爆炸物品生產、儲存必須嚴格遵守的制度。為此:
一、倉庫區(qū)域內嚴禁動火、動焊。
二、倉庫因生產、儲存設施損壞需動火、動焊的,必須辦理動火??? 動焊申請表,需經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經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現場檢查,確認批準后,由消防部門現場監(jiān)督,方可動火動焊。動火動焊工作完畢后,經檢查確認無危險后,現場監(jiān)督人員方可離開。
三、需動火動焊的建筑物內,嚴禁儲存任何危險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