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分類貯運管理制度
1、收集、貯存、轉移危險廢物時,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防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轉移性質不相容而未經(jīng)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
2、貯存危險廢物時嚴格按照國家環(huán)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3、不同的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必須設置明顯的識別標識。
4、產(chǎn)生的危險廢物,必須送至危險廢物專用儲存點。并由專人管理危險廢物的入庫登記臺賬。
19、應保持儲存點場地的清潔,危險廢物堆放整潔。
6、專管人員每天必須對貯存的危險廢物進行檢查,貯存場所必須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huán)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撤危險廢物。發(fā)現(xiàn)問題,按照技術要求及時處置。
7、嚴格按照國家對危險廢物的相關要求和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危險廢物轉移工作。
8、危險廢物貯存庫必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的規(guī)定,同時符合消防安全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