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十四)
1. 凡入住本公司者,必須在行政部辦理住宿手續(xù),不準擅自調房、調床,登記三天內未入住者,作自動放棄床位處理。
2. 宿舍月供煤氣:冬季每人12元,夏季每人5元;月供電費:冬季每人10度,夏季每人15度。超出標準由宿舍員工平均分攤,自當月工資中扣除。具體規(guī)定參照《宿舍用電用煤氣規(guī)定》。
3. 宿舍內禁止使用電飯煲等電熱電器,禁止私接電源,違者罰款10-50元,并沒收相關電器。
4. 嚴禁在宿舍內賭博、打架、做有傷風化事宜,違者記大過或開除處理。
5. 愛惜一切公共設施,造成一切損壞或經濟損失由當事人按價賠償,若找不到具體的當事人則由宿舍人均承擔,故意損壞者處原價
1.5 倍的賠款。
6. 保持宿舍及周邊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潔,禁止向窗外扔雜物、倒水、嚴禁將飯菜倒在洗漱臺或地上,違者記警告處理。
7. 宿舍屬集體共有,個人如在外租房,公司將不再安排床位及作任何補貼。
8. 就寢時間限每日00:00前,00:00之后回宿舍者一律記警告處理。
9. 宿舍嚴禁員工擅自留宿外人,需留宿外人者須填寫《訪客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記大過處分。
10. 禁止高聲喧嘩,音響或電視聲23:00后嚴禁開大聲,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1.禁止男女互串,違者記中過處分。
12. 不宜穿內褲或光赤膊在宿舍外或過道上行走。
13. 宿舍出現設施破損時,應及時報告行政部,由行政部聯(lián)系維修。
第2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宿舍管理制度14
物業(yè)管理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十四)
1. 凡入住本公司者,必須在行政部辦理住宿手續(xù),不準擅自調房、調床,登記三天內未入住者,作自動放棄床位處理。
2. 宿舍月供煤氣:冬季每人12元,夏季每人5元;月供電費:冬季每人10度,夏季每人15度。超出標準由宿舍員工平均分攤,自當月工資中扣除。具體規(guī)定參照《宿舍用電用煤氣規(guī)定》。
3. 宿舍內禁止使用電飯煲等電熱電器,禁止私接電源,違者罰款10-50元,并沒收相關電器。
4. 嚴禁在宿舍內賭博、打架、做有傷風化事宜,違者記大過或開除處理。
5. 愛惜一切公共設施,造成一切損壞或經濟損失由當事人按價賠償,若找不到具體的當事人則由宿舍人均承擔,故意損壞者處原價1.5倍的賠款。
6. 保持宿舍及周邊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潔,禁止向窗外扔雜物、倒水、嚴禁將飯菜倒在洗漱臺或地上,違者記警告處理。
7.宿舍屬集體共有,個人如在外租房,公司將不再安排床位及作任何補貼。
8.就寢時間限每日00:00前,00:00之后回宿舍者一律記警告處理。
9.宿舍嚴禁員工擅自留宿外人,需留宿外人者須填寫《訪客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記大過處分。
10.禁止高聲喧嘩,音響或電視聲23:00后嚴禁開大聲,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1.禁止男女互串,違者記中過處分。
12.不宜穿內褲或光赤膊在宿舍外或過道上行走。
13.宿舍出現設施破損時,應及時報告行政部,由行政部聯(lián)系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