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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物業(yè)公司物品管理制度10
物業(yè)公司物品管理制度(十)
為確保物業(yè)公司對物業(yè)的正常維修保養(yǎng),給業(yè)主/租戶提供良好的工程服務,物業(yè)公司需采購、備品、備件、材料和原料等貨物(以下統(tǒng)稱為物品),物品的申購、采購、入庫、儲存、出庫、借用、歸還、使用及報廢的管理
1物品申購制度
物品申購制度是為了確保以最少的物品儲備來滿足物為維修保養(yǎng)和工程服務的需要,盡可能地壓縮庫存,防止積壓,提高資金和倉庫的利用率。
1.1根據庫存情況和日常維修的消耗記錄,設立常用消耗物品庫存量,一般以一個季度的消耗量的二倍。
1.2各班庫存情況和日常維修的消耗記錄,設立常用消耗物品庫存量,一般以一個季度的消耗量的二倍。
1.3物業(yè)公司可設立維修零用金,金額為人民幣2000元,主要用于工程維修和日常維修所需物品的采購,需動用零用金采購物品,必須提前二周上報公司,待公司批準后,費用在2000元之內,可從零用金內支取,2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統(tǒng)一開具支票或轉帳。
1.4若遇設備/系統(tǒng)故障急修需要采購物品,費用在人民幣200元之內,可先支取零用金后再上報公司。
2物品采購制度
物品采購制度是為了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采購價廉物美實用的物品。
2.1日常采購額度超過200元,每年內第一次采購需找三家供應商比價,同樣的品牌的物品,選擇價格較低,信譽較好的供應商采購,跨年度采購必須重新比價。
2.2在緊急情況和得到物業(yè)公司經理同意下,可臨時豁免。
2.3若是業(yè)主指定或安排的采購,需得到業(yè)主負責人的書面指令,并保持歸檔備查。
2.4凡購進物料、工具等,尤其是定制品,應先取樣品,征得使用人同意后,才可進行采購或定制。
3物品入庫制度
物品入庫制度是為了確保采購物品的質量,辦理完備的入庫手續(xù)。
3.1入庫時需登記的內容為:日期、時間、名稱、數量、品種、重量、有效期及類別等于入庫本上(表1),并要與明細、發(fā)票相吻合。
3.2入庫時需開箱/合查驗物品的質量,若倉庫管理員無法把握時,可請使用人協(xié)助,并封查驗的物品簽字認可。
3.3倉庫管理員需將驗收入庫的物品分別堆放、編號。
3.4燃油、鍋爐、應急發(fā)電機等使用的汽油等燃料,不需入庫,但供應商送油到地時,倉庫管理員要在現(xiàn)場核實油料的質量、數量。
3.5所有設備可不進入倉庫,但入庫、出庫的手續(xù)而參照物品的同樣辦理。
3.6采購的設備的開箱后,若有技術資料的隨機文件,需交工程檔案管理人員統(tǒng)一歸檔,安裝和使用人員需閱用這些資料,可辦理借閱手續(xù)。
4倉儲管理制度
倉儲管理制度是為確保倉庫儲存物品的質量。
4.1物品在倉庫內儲存,應按不同種子類分別堆放,并放置品種代碼與之對應,設立'物品的進、出、存貨卡'(表2),物品要先進先出,定期翻堆,當提貨時可快捷的提出。
4.2要節(jié)約倉容,合理使用倉容,對干貨、溫貨、輕重、危險品需區(qū)分,重載物品與輕拋物品不要混堆,有揮發(fā)性物品與吸潮物品不要混堆。
4.3倉庫管理員要留意倉房的溫濕情況,注意防火安全,確保所有物資的安全存放。
4.4倉庫管理員對倉儲的物品應經常檢查,對滯存在倉庫時間較長的物品要主動向部門領導反映滯存情況,對倉儲中發(fā)現(xiàn)霉變、破損或超保管期的物品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倉庫管理制度
倉庫管理制度是為確保倉庫儲存物品的安全。
5.1倉庫系物品保管重地,除倉庫管理人員的因業(yè)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入倉庫。
5.2因業(yè)務、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xù),記錄進入倉庫的時間、人員、事由及離開時間等,進倉要有倉庫管理及工程部經理/主管陪同,不得獨自進入,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庫管理員檢查。
5.3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背包和手提袋等物進入倉庫。
5.4倉庫周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得會客,其它部門的職工不得圍聚閑聊。
5.5倉庫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需采取相應的措施,符合消防規(guī)范。倉庫內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6工具借用制度
工具借用制度是為確保正常使用。工具借用按時間分可分為臨時借用和長期領用,長期領用又可分個人領用和公共領用。
6.1臨時借用工具,由使用人填寫臨時借用工具表(表3),經批準后,向倉庫管理員申請領取,并在員工工具借用登記本上登記。在交還時,倉庫管理員亦要在該表上寫明交還時間并簽收,簽收時應檢查工具及其附件是否完好無損,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記錄,并向主管反映。
6.2個人領用工具的品種根據需要配備,由使用人提出申請,經工程經理/主管批準后到倉庫領用(表4),并辦理領用手續(xù),領用后個人負責使用保管,離開公司時交還,倉庫管理人需作簽收記錄。
6.3公共領用工具由主管/領班申請,經工程經理/主管批準后,到倉庫辦理領用手續(xù)(表5),領用后由申請人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6.4工具調換原則上以舊換新,發(fā)生丟失和毀損,由保管者寫明原因,向上一級領導報告,不屬人力不可抗拒的丟失和毀損,由責任人按當時工具的價格賠償,屬長期使用正常磨損或損壞,金額在500元以內由工程部領導批準辦理報廢手續(xù)(表6),超過500元需物業(yè)經理批準同意。
6.5工具一律不得帶出物業(yè),特殊情況經由部門領導批準同意,辦理正式手續(xù)方可借出。
7物業(yè)領用制度
物品領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備品、備件、低值易耗品及設備等領用。
7.1工作人員到倉庫領料之前,先要填妥一份物品領料單(表7),注明數量、規(guī)格、名稱、施工內容、安裝位置等,經工程部經理/主管批準后到倉庫領取。
7.2物品領用一般原則上以舊換新,但在實施過程中可先領后交,若發(fā)生多領,應主動歸還。
7.3若項目確需新增的物品,被盜或遺失的物品,需在領料單上注明,經工程經理/主管批準后備案。
8物品報廢制度
物品報廢制度是為了明確物品報廢程序。
8.1工程部對所有設備除加強日常運行、維修和保養(yǎng)等工作外,還應認真做好設備、材料的更新工作。
8.2工作人員以舊換新的舊料,如燈具、閥門和礦棉板等集中到一定數量作報廢處理,對有回收利用價值的金屬、塑料可集中送至廢品回收站,所得款項交財務入帳。
8.3申請設備報廢嶷工程經理/主管同意后,填寫'固定資
產報廢鑒定書',經財務部和物業(yè)經理同意后方可報廢,若設備價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還需報業(yè)主/業(yè)主委員會審核后方可報廢。
8.4設備報廢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8.4.1經預測,繼續(xù)大修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藝(工作)要求,并且大修需要費用相對更新設備較多的;
8.4.2 嚴重影響安全,又無法改造,繼續(xù)使用可能引起事故的;
8.4.3 嚴重污染不境,危害人體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8.4.4 其它需淘汰或更新的設備;
8.4.5對倉庫中發(fā)現(xiàn)因過期、損壞和老化不能使用的物品,倉庫管理員應按年度報工程部領導批準報廢,價值超過500元,需報物業(yè)經理批準,有關人員應吸取教訓,在以后的采購中加以避免。
9物品盤點制度
物品盤點制度是為了確保倉庫內儲存的物品與帳面物品余額相符,并為采購提供依據。
9.1為及時反映庫存物品的數量,配合編制采購計劃,節(jié)約使用資金,倉庫管理員應每月編制'倉庫物品申請表'(表8)送工程部領導,每季盤點一次,校核實物和倉庫存貨記錄卡的余額數量是否相符。
9.2倉庫管理員應定期盤點庫存中,發(fā)現(xiàn)升溢或損缺,應尋找原因,并寫出盤盈、盤虧報告,若差額嚴重,倉庫管理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9.3倉庫管理員應制訂最主儲備品和最低儲備量的定額,數量上不能把握的需請有關人員協(xié)助。根據庫存情況及時向工程部領導提出申購計劃,避免物資積壓或短缺而影響物業(yè)和維護保養(yǎng)。
第2篇 某物業(yè)公司物品管理制度
一、倉庫管理制度
1、倉庫是物品保管重地,除倉庫管理人員的因業(yè)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進入的人員,除倉管員外,任何人不可獨自進入倉庫,須有相關人員陪同。
3、任何進入倉庫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嘻戲打鬧,大聲喧嘩。
4、任何入進入倉庫不得私自拿取倉庫物品,必須服從倉管員的管理。
5、倉庫內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采取相應措施,符合消防規(guī)定,并按倉庫面積每50平方米配置4kg干粉滅火器一個。
6、倉庫內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確實需要臨時存放必須經經理同意方可。
7、對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
8、此規(guī)定從即日起執(zhí)行。
二、物品入倉制度
1、物品入倉制度是
第3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物品購發(fā)制度3
物業(yè)管理公司物品購發(fā)制度(三)
1、每月25日,各部門將次月物品采購計劃隨同收支計劃(后附計劃模板)一同報公司總辦。
2、總辦對物品采購計劃進行審核后,報財務部復核,由總經理批準方可采購。
3、業(yè)務急需采購的物品200元以下的部門經理有權先采購,后辦理報銷手續(xù),超過200元以上非計劃項目費用另行報批后方可辦理。
4、各部門倉庫保管員負責制定每月物品采購計劃及預算。
5、負責采購物品的人員要做到物品齊全、品種對路、質量合格、庫存合理、開支適當。
6、倉庫管理人員要建立臺帳,辦好入庫、出庫手續(xù),出庫必須有領取人簽字。
7、各小區(qū)倉庫管理人員對總辦負責,并于每月25日將本月領用存情況,編制領用存月報表,上報公司總辦。
8、總辦指定人員對各小區(qū)倉庫進行月末、季末、年末盤存,各小區(qū)對領用物品超過兩個月未用的,要及時與公司倉庫管理員聯(lián)系,商討是否退庫等處理決定。
9、凡到總辦領取物品者,應持有部門負責人的簽字,領用人須做好核查登記。
10、一切物品應按實際需求進行發(fā)放,發(fā)放人有權拒發(fā)不應領取的物品。
11、未在規(guī)定時間上報計劃,對工作造成影響的,由各部門經理自行承擔,并給予5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