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礦通風安全管理制度
1、通風組在生產(chǎn)技術組的配合下,結合礦井的實際情況,計算全礦及各分區(qū)的風量,并將風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點,并根據(jù)生產(chǎn)實際需要及時有效地調(diào)節(jié)風量。
2、通風組要對礦井風量和風速進行檢查,掌握礦井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并處理。
3、對礦井通風設施進行日常檢查、維修和管理,定期測定主要通風機的工況點;檢查局部通風機的工作狀況。
4、組織通風安全各項檢查工作。包括測定礦井空氣成分、溫度和礦井氣候條件、有害氣體含量、空氣含塵量等。
5、按要求填寫各種通風安全報表,并對各報表研究和分析。
6、負責繪制并補充通風系統(tǒng)圖,及時掌握通風網(wǎng)路的變化情況,在生產(chǎn)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及時調(diào)整礦井通風。
7、進行礦井井巷維護與管理,制定井巷維修計劃及安全措施。
8、負責對通風安全儀表進行檢查、維修和管理。
9、負責礦井通風構筑物的維修與管理。
10、負責定期對礦井通風阻力進行檢查與測掌握礦井通風阻力情況,對阻力過大的區(qū)域制定相應措施。
11、測風時要選擇合適的測風地點,根據(jù)測量風速的大小選用合適的風表。測風時,應先將風表計數(shù)器指數(shù)回零,或記下數(shù),待風表葉輪轉動30秒左右后,再同時啟動風表計數(shù)器和秒表測定,測定結束時同時關閉。在每個測風斷面測風應至少測3次,取其平均值。
12、測風時,風表不能距人體及巷道頂、幫、底部太近,應保持200毫米以上的距離;在傾斜巷道內(nèi)測風時,要注意使葉輪流方向始終保持垂直;在遇到車輛和行人通過或風門開啟等情況要等待一定時間,待風流穩(wěn)定后再進行測風。
13、局部通風
(1)、當獨頭巷道長度大于10m后,必須采取局部通風措施(用高壓風吹或安裝局扇)。
(2)、當獨頭巷道長度大于20m后,必須安裝局扇。
(3)、壓入式通風時,吸風口應設在貫穿巷道距獨頭巷道口不小于10m的上風側;抽出式通風時,排風口應設在貫穿巷道距獨頭巷道不小于10m的下風側;混合式通風時,抽出式風機吸風口的位置應比吸入式風機吸風口的位置更靠近工作面,二者之間的距離應大于10m。
(4)、壓入式通風時,風筒布距掌子面應不大于10m,抽出式通風時,風筒布距掌子面不大于5m。
(5)、風筒吊掛應平直,不要擠壓,且必須保持完好無損,有漏風處務必及時補好。
(6)、爆破后,必須保證足夠的通風時間。
(7)、通風組定期組織礦井反風演習,并定期進行通風機的性能測定工作。
(8)、通風組負責定期收集和整理礦井通風的實際資料,為礦井今后的開采提供準確的基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