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鐵廠壓力容器管道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我廠更安全、合理的供應和使用氮氣、煤氣、氧氣、蒸汽和水,特制定全廠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全廠范圍內氮氣儲氣罐等壓力容器,氮氣、蒸汽等介質壓力管道。
3內容
3.1壓力容器、管道和設施的設計工藝參數,未經廠領導批準,不得隨意自行改變,如需改造,應報告廠主管部門,私自更改的處罰責任人5分。
3.2使用單位必須樹立成本管理意識,未經廠領導批準,廠主管部門同意,不得私自改接壓力管道,杜絕外單位改接我廠壓力管道,否則處罰責任人15分。
3.3壓力容器及管道上的閥門、電氣儀表元件、密封件等,必須使用符合工藝操作要求的產品,氧氣管道上的附屬設施必須使用氧氣專用設施,不得用其它代替,否則處罰責任人15分。
3.4壓力容器、管道和設施上的壓力調整裝置、安全閥等,一經管理部門調定,不得隨意改變,否則處罰責任人15分。
3.5壓力管道調壓閥組平臺嚴禁煙火,不得在平臺、管道設施上點火烘烤、吸煙等,否則處罰責任15分。
3.6調壓閥組平臺、設施嚴禁無關人員攀登,否則處罰責任5分。
3.7壓力容器附屬設施嚴禁無關人員操作,否則處罰責任人5分。
3.8操作人員必須熟知工藝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通曉容器結構和工藝流程,經理論和實際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否則處罰責任人5分。
3.9嚴格按照工藝操作規(guī)程操作,嚴防壓力容器與管道及附屬設施在超溫、超壓、過冷和強腐蝕條件下運行,否則處罰責任人5分。
3.10確保壓力管道保溫層無破損、跌落等情況,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防腐層完好,發(fā)現以上問題及時向車間領導、設備科技術人員匯報處理,否則處罰責任人5分。
3.11富氧管道、設施間必須用金屬導體連成連續(xù)導電體,連接用的金屬導體不得有腐蝕、斷裂現象,如有以上現象,及時更換處理,否則處罰責任人5分。
3.12富氧管道、設施需氣、電焊時,必須經廠安全部門批準,否則考核責任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