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灌區(qū)管理制度
1、液氨罐區(qū)是全廠性重要設施,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2、嚴禁在罐區(qū)堆放油污、油布、紙張、木材等雜物。
3、罐區(qū)應定時、定人進行巡回檢查,有異常情況要立即向調度室和車間領導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罐區(qū)內應配備應急噴淋設施,消防道路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堵塞。
5、避雷裝置和防靜電接地裝置每年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 6、液氨罐區(qū)應有足夠的照明,宜采用遠距離高懸透光燈。
7、貯罐應設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積符合設計規(guī)范要求。管線穿越防火堤處或分隔堤處的縫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須全部封死。
8、貯罐的走梯要有扶手,垂直走梯要有圍欄。貯罐頂上人孔周圍要有欄桿,防止墜落。
9、罐車的裝卸
9.1充裝前的檢查
罐車充裝前,充裝單位必須配有專業(yè)技術人員對罐車的罐體技術資料及有關人員資格證件和罐體外觀進行驗證和檢查。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在事先妥善處理,使之能符合充裝條件要求,否則嚴禁充裝:
9.2罐車未按國家技術法規(guī)規(guī)定的檢驗周期進行檢驗的。
9.3罐車的底盤部分或車輛運行部分未按鐵道部門或公安部門的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修的。
9.4汽車罐車的駕駛員及押運人員沒有資格證件的。
9.5罐車的漆色、字樣、標記與所裝介質不符的,或者漆色、字樣、標記脫落不易辨認其種類的。
9.6罐體的外表腐蝕嚴重或有明顯損壞、變形的。
9.7罐體固定設施不牢固或損壞的。
9.8附件不全、損壞、失靈或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
9.9罐體密封性能不良或各密封面及附件有泄漏的。
9.10罐內殘留氨重量不明的。
9.11罐內無余壓,且未判明罐內殘留介質種類的。
9.12液氨儲罐在首次充裝前應經氮氣置換或真空處理,真空度應不低于650 mmhg(注:1 mm-hg=133.32 pa),達不到要求或罐內氣體含氧量超過3﹪的。
10、 裝卸作業(yè)
10.1將充裝前檢查合格的罐車手剎車剎緊,有滑動可能時,車輪應加防滑塊。
10.2作業(yè)區(qū)嚴禁煙火,且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10.3作業(yè)前應接好安全地線,管道和管接頭連接必須牢固密封,并應排盡管內空氣。
10.4裝卸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汽車駕駛員及押運人員均不得離開現場。在正常裝卸作業(yè)時,不得隨意啟動或移動車輛。
10.5液氨充到規(guī)定重量時,關閉進氨閥門和罐車閥門,然后開啟連接管排氣閥門,將管道中的氨氣全部排出。
10.6充裝完畢,必須復查充裝重量。如有超裝必須立即妥善處理,否則嚴禁駛離充裝站臺。
10.7充裝重量復查合格后,使各閥門恢復關閉位置。確認連接管內氨氣已排出,方可卸下連接管。
10.8經檢查確認罐車各閥門、管道、附件等無泄漏、無損傷,應將各閥加裝盲板或鉛封。
10.9裝卸完畢后,應認真填寫裝卸記錄并妥善保存,內容包括:罐車使用單位、車型、車號、充裝介質、充裝日期、實際充裝量、充裝者、復驗者和押運人員的簽字。
10.10罐車到達用戶單位后應及時卸液。卸液前必須對罐車各附件進行檢查,無異常情況方可卸液,罐車不得兼做儲罐使用,也不得直接向氣瓶充裝。
10.11卸液時,不得用空氣加壓。不得采用蒸汽等可能引起罐內溫度迅速升高的方法升壓卸液。必要時,可用氮氣等惰性氣體升壓卸液。
10.12遇到雷雨天氣或附近有明火時嚴禁裝卸作業(yè)。周圍有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質泄漏或罐內壓力異常時嚴禁裝卸作業(yè)。
10.13裝車禁止采用軟管,應采用液氨裝車專用鶴管。
河南晉開集團延化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