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臨時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敷設和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所屬公司及相關部門,也適用外單位來施工的單位。
2術語
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輔助生產、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3引用文件:《臨時電氣線路管理規(guī)定》。
4架設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
4.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凡因生產、輔助生產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向動力能源供應中心領取“臨時電氣線路審批表”。由申請人填寫,使用單位領導簽字同意,審查核實后,到安全部辦理臨時電氣線路手續(xù),方可架設使用。
4.2安全部負責檢查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不符合手續(xù)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有權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管理
5.1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由有電工操作合格證的電工按照電氣安裝的要求敷設。
5.2臨時電氣線路只允許在期限內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單位負責拆除。
5.3臨時電氣線路必須保證安全,絕緣程度達到要求標準,使用負荷與線路規(guī)格必須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無裸露部分。
5.4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2.5m;室外應≥3.5m;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5m。臨時電氣線路與設備、管道、門窗等的安全距離應≥0.3m。
5.5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5.6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