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險未遂安全事件管理制度
1、為進一步分析、研究安全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規(guī)律,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有效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臨猗分公司。
2、涉險、未遂安全事件是指可能導致健康損害、人員傷(亡)、財產(chǎn)損失,但低于單位事故等級的安全事件。
3、涉險、未遂安全事件報告以鼓勵為主,有利于員工及時發(fā)現(xiàn)、報告和處理事件,共享經(jīng)驗教訓。
4、涉險、未遂安全事件按照事件主要致因分為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管理上的缺陷三類。
5、涉險、未遂安全事件按照潛在后果的嚴重性分為一般、較大、重大三級。一般涉險、未遂安全事件是指潛在的后果可能導致小型事故的事件,較大涉險、未遂安全事件是指潛在的后果可能導致中事故的事件,重大涉險、未遂安全事件是指潛在的后果可能導致大型及以上事故的事件。
6、各單位按照一般涉險、未遂安全事件班組處理,較大涉險、未遂安全事件車間處理,重大涉險、未遂安全事件分廠處理的原則,對涉險、未遂安全事件進行分析、分級,建立臺賬、檔案,制定預防措施。
7、發(fā)現(xiàn)涉險、未遂安全事件后,發(fā)現(xiàn)人應及時按等級上報班組、車間、分廠,時間間隔不能超過2小時.一般事件12小時內處理好,填寫事件報告卡。較大、重大事件24小時內處理好,填寫事件報告卡。
8、事件分析因由有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應分析找出事件發(fā)生的原因和潛在后果,提出防范措施,并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