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晚自習管理制度
第一條學生公寓自習教室是學校在學生公寓區(qū)為學生提供的學習場所。為加強學生公寓自習教室的日常管理,營造良好的學習環(huán)境,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學生公寓自習教室的開放時間為每天晚18:00至次日凌晨6:00(寒暑假及法定假日除外),由所在樓棟的值班員負責按時開關門。
第三條學生進入自習教室應注意文明禮儀。做到衣著整齊,舉止端莊,嚴禁穿背心、短褲、拖鞋進入教室。自習座位隨到隨用,不得用書包、書本等物品占座位。
第四條自覺保持自習教室的安靜,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自習教室播放廣播、視頻,不得在自習教室使用通訊工具,以免影響他人。
第五條自行管理好個人物品。錢包、手機等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不要置于桌上。離開自習教室時應將個人物品全部帶走,以防丟失。
第六條自覺維護自習教室的清潔衛(wèi)生。禁止將食品帶入自習教室,不得隨意在墻上張貼涂畫,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離開教室,帶走垃圾。自習教室的日常清潔衛(wèi)生由所在樓棟的值班員負責。
第七條愛護自習教室中的公物。自習教室內的桌椅設備,不得隨意挪動,嚴禁刻劃桌椅墻壁。愛護空調等電氣設備,提倡節(jié)約用電,空調的使用月份原則上為每年的1月、2月、3月、6月、9月和12月。夏季室內的空調溫度不低于攝氏26℃度,冬季的空調溫度不高于攝氏26℃,空調的使用由所在樓棟的值班員負責。
第八條自覺遵守自習教室的安全規(guī)定。嚴禁攜帶寵物進入自習教室,嚴禁在自習教室內抽煙、使用明火,嚴禁違章使用電器。
第九條自習教室原則上僅用于學生自習,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借用自習教室的,應由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處批準,方可使用,使用時不得占用每天的正常開放時間。
第十條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在校學工部(處)。
揚州大學學工部(處)
揚州大學后勤保障處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