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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體育教學活動管理制度 第2篇二中體育教學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體育教學活動管理制度
1、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學生體育活動前教師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并及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2、開展活動前教師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3、教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教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技能。
4、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guī),按時上課,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5、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球鞋。
6、在體育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失誤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的,教師要負責任。
7、體育課或課外鍛煉中,凡出現(xiàn)受傷情況,任課教師要及時送往校醫(yī)務室或醫(yī)院,并及時向校長匯報。
第2篇 二中體育教學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二中體育教學(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體育課是國家教育部規(guī)定的、以身體練習為主要內(nèi)容的中小學生必修課。根據(jù)《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鑒于體育教學的實際和特點,為盡量避免學生在校參加體育活動及體育課上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特制定體育教學(活動)教育與安全管理制度。
一、關于體育課教學常規(guī)和學生學習常規(guī)
1、課前備好教案,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同時在教案中體現(xiàn)安全措施,對體質(zhì)差、技能差、紀律差的學生做到心中有數(shù),把課堂上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扼殺在萌芽狀態(tài)。
2、體育教師課前須做好充分準備,嚴格實行體育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制度,針對每項體育活動預先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上課應集合整隊,記錄考勤,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同時妥善安排見習生活動。
(1)殘疾學生或有嚴重疾患、確實不能參加體育課的學生,由本人憑區(qū)級及以上醫(yī)院證明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向體育組提出免修申請,體育組復核后書面通知班主任。免修學生在體育課時間應自覺在本班教室自修。
(2)如有傷、病或女生經(jīng)期,由學生本人到校衛(wèi)生室開具有關證明,并主動報告體育教師,聽從體育教師的見習安排。
(3)學生請病假不能正常參加體育課,應根據(jù)體育教師的要求到規(guī)定地點見習。見習的學生不能參加體育活動,也不能中途離場。凡請病假而不參加見習的,一律按曠課處理。
(4)體育教師應及時將缺課情況書面向班主任反饋。
4、上體育課時,學生著裝要適宜運動,要求穿運動衣、運動鞋,不攜帶小刀、鑰匙、別針等尖銳、硬質(zhì)物品,不佩帶徽章、胸針等飾品。
5、體育教師對授課項目要給予正確示范,對注意事項要給予提醒,認真組織學生做好課前準備活動和課后整理活動,以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6、在課堂教學和活動過程中,教師必須不離學生,不離場地,對單杠、雙杠、鉛球等具有一定危險性的項目,教師必須親自負責直接對學生進行保護。
7、學生必須遵守課堂紀律,聽從教師的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掌握自我保護的要領,不準離開教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要服從體育教師和體育委員的安排,根據(jù)規(guī)定的教學練習內(nèi)容,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區(qū)域內(nèi)進行練習和活動。嚴禁學生在課堂上打鬧,教師要及時制止學生在課堂上的不安全行為。凡不按要求進行活動而造成自傷或他傷者,后果自負。
8、講究運動衛(wèi)生,養(yǎng)成良好習慣。上課前后一小時不飲食,不大量喝水;運動前做好準備活動,運動后做好放松活動。劇烈運動后,不要立即坐下休息,應積極整理、放松。
9、在進行投擲項目練習時,學生要嚴格按教師發(fā)出的投擲和拾揀器材信號進行練習。嚴禁相互對擲練習。無器材的學生應遠離投擲區(qū),揀拾器材時,應持器材返回投擲區(qū),禁止拋擲回投擲區(qū)。
10、初學體操動作時,必須在教師的保護幫助下進行。技巧練習必須在海綿墊上進行,在做組合動作時,海綿墊之間不得有間隙。在進行單、雙杠、支撐跳躍練習時,也應在器械周圍擺放海綿墊。
11、下課前3分鐘,體育教師應要求學生收拾器材,集合整隊作簡單講評。
二、體育課上出現(xiàn)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
1、扭傷、挫傷、脫臼等肢體硬傷
(1)受傷學生應及時報告體育教師;
(2)體育教師視學生傷情采取必要的正確的處理措施;
(3)一般情況下,體育教師指派學生護送受傷學生到學校衛(wèi)生室檢查;傷情嚴重的應及時送醫(yī)院。
(4)體育教師應將學生受傷情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校領導,以便學校及時聯(lián)絡家長,妥善處理善后工作。
2、若體育課上,發(fā)生學生嘔吐、暈厥等突發(fā)情況,應立即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醫(yī)、班主任(年級組長)和學校領導。
(2)校醫(yī)對病(傷)學生做出初步診斷及采取必要的處置,事后要及時做好學生病(傷)及臨時處置情況的記錄,并上報學校。
(3)如果學生病(傷)情況較為嚴重,要立即送往就近醫(yī)院進行診治或搶救。
(4)班主任(年級組長)要及時將學生病(傷)情況通知到學生家長,學校領導視具體情況上報區(qū)教育局相關部門和領導。
(5)體育教師事后寫出現(xiàn)場情況書面報告并上交學校。
三、課外活動、體育訓練安全要求
1、課外活動必須有組織有指導進行。學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活動時間、活動內(nèi)容領取器材,到相應或指定的活動場地進行。凡非組織進行或不按要求進行活動而造成自傷或他傷者,后果自負。
2、學生應認真按照各項活動的要求進行活動,自覺遵守體育道德和各項體育運動規(guī)則。
3、不到有危險的場地去活動,不用有危險的器材設施,不做有危險的動作。
4、運動隊訓練須按教練員要求進行。
5、所有體育活動除遵守有關規(guī)則外,學生還必須遵守校規(guī)校紀,如有違反由政教處嚴肅處理。
四、有關場地設施器材的安全要求
1、學校堅持以生為本、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則,學校實施體育教學、安排體育活動要充分考慮天氣、場地、設備、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盡量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總務處每學期初和期末至少兩次對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器材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整改維修。
3、體育組和體育教師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場地要勤檢查,若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并放置警示牌(警示牌由總務處制作若干塊)。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設施、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4、體育教師在實施室外教學時,要預先檢查場地和器材,合理劃分活動區(qū)域和設置警戒標志。要注意場地中的不安全因素,經(jīng)常平整場地,清除小石子等。
湘潭縣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