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經營計劃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經營計劃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了促進企業(yè)經營活動規(guī)范有序地進行,減少經營過程中的盲目性,公司應編制綜合全面的經營計劃。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二條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經營計劃工作。在做好調查研究工作的基礎上,根據公司總體經營目標,統籌經營計劃的各項具體目標,編制出切合實際的經營規(guī)劃草案,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草案審批后成為可實施的正式計劃,對批準的正式計劃,綜合辦公室負責檢查反饋,并對計劃實行滾動調整。
第三條各職能部門將經營計劃作為管理活動的綱領,努力完成計劃中關于本部門的各項計劃指標。在計劃的編制過程中,應積極配合綜合辦公室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調研資料,真實反映客觀情況,對于具有特殊內容的計劃指標,相關部門可先擬出草案,綜合辦公室匯總編制。例如對于合同(購貨計劃)的特殊規(guī)定,物資設備部負責提交;因質量體系不能完全描述的內容,則由工程技術部負責提交。
第四條公司綜合辦公室由總經理授權,負責公司經營計劃的組織、審核、督導等方面的領導工作。根據各類計劃(長期、中期、短期)的期限,及時地組織編制工作,并開展必要的論證分析,確保核準的各項計劃內容具有科學性、合理性。對計劃的執(zhí)行過程應加大督察力度,促使計劃任務按預期要求完成。
第三章計劃期限的劃分
第五條中長期計劃、年計劃、月計劃。計劃形式有單項和綜合。
第四章作用
第六條通過綜合平?,統籌安排企業(yè)的人力、物力、財力,保證企業(yè)經營的各要素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以取得最大經濟效益。
第五章經營計劃的內容
第七條長期經營計劃的制訂,應充分體現科技、經濟與公司發(fā)展相結合,經濟發(fā)展與培養(yǎng)人才相結合,技術改造與提高經濟效益相結合的原則。其中提高經濟效益是制訂長期計劃的核心。
第八條年度經營計劃是公司中長期經營計劃的具體細分。它是綜合各項專業(yè)計劃形成的年度總體經營計劃,故又稱年度綜合計劃。它是企業(yè)全體員工在計劃年度內的行動綱領。其主要內容如下:
(1)利潤計劃。利潤是反映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經濟效益的綜合指標。包括計劃期內的利潤目標、稅后利潤的分配和使用等。
(2)生產計劃。它規(guī)定公司在計劃年度內完成工程的產量、產值、質量和生產能力的利用程度等。
(3)質量計劃。包括產品質量指標和工作質量指標應達到的水平,產品分類升級計劃以及創(chuàng)建名牌計劃等。
(4)科研和新技術開發(fā)計劃。包括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項目計劃等。
(5)設備維修計劃。規(guī)定公司在計劃期內,生產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修理的種類(如大修、中修等)、期限、工作量等。
(6)勞動工資計劃。包括勞動生產率計劃、職工人數計劃和工資計劃等。
(7)物資供應計劃。規(guī)定公司為完成生產計劃,需要的各種原材料、燃料、動力、外購件、設備、工具等的供應數量、供應期限、合理儲量等。
(8)技術改造和技術組織措施計劃。包括技術改造計劃,設備更新和購置計劃,自制專用設備計劃,改進生產技術和生產組織的各項措施計劃。
(9)成本計劃。規(guī)定公司為完成生產經營所要支出的全部生產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各種物資的計劃成本和降低成本的要求。
(10)資金計劃。包括固定資金計劃、流動資金計劃、專用基金計劃等。它規(guī)定計劃期內的財務收入和支出,規(guī)定流動資金計劃占用額和周轉速度。
第六章經營計劃編制方法
第九條經營計劃的編制步驟
經營計劃要根據公司的發(fā)展和經營決策的要求編制。
(1)進一步調查研究。要深入弄清市場為企業(yè)提供的機會和風險,以及企業(yè)自己的優(yōu)勢和劣勢。特別是要掌握計劃的限制性條件,例如能源、物資供應、資金、設備、技術條件不能實現,或對其他目標構成不利的作用,則應考慮修正。
(2)提出各項具體目標。各部門及項目部根據公司提出綜合整體目標對自己各項經營活動提出具體的單項目標。
(3)統籌安排確定目標。如果某一目標受制于某種條件不能實現,或對其他目標構成不利的作用,則應考慮修正。
(4)編制不同計劃方案。完成任何一個目標,往往可以采取幾種不同的方法,形成幾個不同的計劃方案,這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
(5)選擇最佳方案。通過分析對比,選出能夠實現經營目標的最佳方案。
(6)做出全面規(guī)劃。主要是將綜合的經營計劃和單項的經營計劃,編制成正式的文本,報總經理批示后,便于實施。
第十條經營計劃的編制依據。
(1)編制中、長期經營計劃的依據。編制中、長期經營計劃的依據:公司經濟發(fā)展的需要,市場需求,公司的生產技術條件,技術的改進、引進和管理、技術水平的提高。
(2)編制年度經營計劃的依據。編制年度經營計劃的依據:公司領導下達的指令及指導性計劃,工程簽訂合同和市場預測資料,前期預計完成數字及公司歷史統計資料,經審定過的各種技術經濟定額。
(3)編制計劃的有關要求。中、長期經營計劃由公司總經理主持。首先由綜合辦公室擬定計劃草案,各業(yè)務歸口部門按計劃草案要求,負責搜集、整理資料提出專業(yè)規(guī)劃草案,綜合辦公室進行匯總后進行綜合平?提出總體方案,報總經理批準。
公司年度綜合計劃的制定,同樣應采取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綜合平衡的方法進行編制,各業(yè)務歸口部門負責編制專業(yè)計劃,綜合辦公室負責擬定編制計劃的總進度,組織綜合平?,于年前一個月上報總經理批準后下達各部門執(zhí)行。
專業(yè)計劃的編制,各部門負責人要親自主持,編制計劃草案時應認真聽取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的意見,并按規(guī)定的時間上報。報送的計劃必須附文字說明,經部門負責人和編制人簽章后方可呈報。
編制計劃過程中需要的各種資料,各部門應主動提供,積極配合,任何部門都不得拒絕,應以全局利益為重。
第七章經營計劃的貫徹實施
第十一條指標管理。
(1)年度綜合計劃所規(guī)定的各項計劃任務,是通過一定的計劃指標來表示的。計劃指標就是公司在計劃期內在生產經營活動方面應該達到的目標和水平。為全面反映公司的技術經營活動,必須相應設置各種指標,建立健全公司的指標體系,完善和促進計劃管理工作。
(2)計劃指標按平均先進水平
來確定,一般應高于上期實際達到的水平。
(3)計劃指標實行分級歸口管理,總指標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匯總、平衡、上報和下達,各業(yè)務科室負責歸口管理。各部門指標的實行(分指標)以部長為首,組織有關職能人員負責管理。工程指標的實行以項目經理為首,組織管理。
(4)為使計劃任務層層落實,計劃指標必須進行層層分解,堅持誰管什么指標,就分解什么指標。分解指標必須和總指標保持平衡和銜接,分解指標執(zhí)行情況按規(guī)定路線進行反饋。
第十二條反饋控制。
經營計劃強調嚴肅性,一經確定,就應全力組織實施,這就需要加強督導控制,要及時掌握各個指標的完成進度和計劃執(zhí)行情況。管理者應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對計劃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及時進行協調、控制、解決。統計工作是企業(yè)的一項基礎工作,是監(jiān)督檢查計劃執(zhí)行情況的重要工具,應準確、及時、全面反饋計劃執(zhí)行情況。
第十三條計劃指標的調整。
為維護計劃的嚴肅性,公司計劃一經批準下達后,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歸口部門和執(zhí)行單位均不得隨意修改。如確因客觀原因影響,經主觀努力仍不能完成計劃時,請示總經理后,做出必要的調整。
第十四條計劃的檢查和考核。
(1)各級領導必須隨時監(jiān)督檢查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及時發(fā)現執(zhí)行過程中的問題,采取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以保證計劃的順利完成。
(2)檢查計劃執(zhí)行情況,應充分利用統計報表、會計報表、業(yè)務報表資料。檢查計劃的實際完成數,一律以統計報表數為依據。
(3)考核計劃必須與經濟責任制考核相結合。考核的計劃數,一律以公司批準或下達的計劃數為依據。
第八章附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