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項目管理處工作例會制度
項目管理處工作例會制度
一、目的
保證管理處各類會議能有序、高效地舉行,保持各類信息的暢通與透明,及時發(fā)現、協(xié)調并解決工作中的疑難問題。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管理處。
三、職責
3.1管理處經理負責主持晨會、周工作例會及每季度全員大會,協(xié)調各班組的工作并進行決策,提出管理處的工作重點和發(fā)展方向。
3.2各主管/主辦負責主持班組工作例會,傳達公司及管理處的重要精神,安排工作重點,明確工作標準,并收集各類反饋意見。
3.3行政主辦負責臨時會議的協(xié)調及組織,監(jiān)督并考核與會人員出勤情況。
3.4信息員負責周工作例會和每季度全員大會會議內容的記錄,在會議召開次日內將會議紀要報部門經理審批并掛網(每月一次),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會議的決議落實情況進行驗證后掛網。
3.5客服主辦負責對管理處會議形成的決議和措施進行跟進,并監(jiān)督落實情況。
四、方法與過程控制
4.1晨會制度
4.1.1每周三、五上午8:50開始召開晨會,地點為管理處會議室。
4.1.2參加人員:管理處主辦及以上人員。
4.1.3 確定當期工作重點及提出當日需其他班組協(xié)調的事項。
4.2每周工作例會
4.2.1每周一16:30召開一次,地點為管理處培訓室,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4.2.2參加人員:管理處班長及以上人員。
4.2.3管理處經理傳達公司有關精神,確定本周工作重點和工作計劃,協(xié)調解決班組間工作配合問題,明確相關責任人;各班組主管/主辦匯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就管理處存在的問題進行商討、解決。
4.3每季度全員大會
4.3.1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周一下午15:00召開,地點為管理處培訓室,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4.3.2參加人員:管理處經理、管理處全體不當班人員。
4.3.3管理處經理傳達公司及管理處有關精神,總結上季度工作情況并確定下季度工作重點和工作計劃,明確相關責任人;各班組相關人員匯報上季度工作完成情況,提出相關工作中的疑難點。
4.4班組工作例會制度
4.4.1時間、地點由各主管/主辦選定,保證每兩周至少召開一次。
4.4.2參加人員為:各班組相關人員、管理處經理或人事管理員。
4.4.3各主管/主辦傳達管理處會議精神,確定工作重點和工作計劃;各班組人員匯報工作完成情況;對于各班組需協(xié)調配合的問題進行決策,并明確責任人;就班組當前存在的問題進行商討、解決。
4.5會議紀要
4.5.1信息員負責在每周工作例會和每季度全員大會會議后次日內整理會議紀要,并列出會議的討論結果及相關事項責任人,發(fā)送管理處經理審批。
4.6會議紀律
4.6.1準時到會,不得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提前十五分鐘向經理或主管/主辦請假,并安排相關人員參加會議,否則按缺席處理;會議期間手機、尋呼機關機或打到震動檔;中途不得無故離開。
4.6.2會議遲到五分鐘以內者,考核扣貳分;遲到五分鐘以上者,考核扣伍分;無故缺席者,考核扣拾分,由行政主辦開具《獎懲通知單》,并在當月工資中予以扣除。
五、質量記錄表格
《培訓(會議)簽到表》
《獎懲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