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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煤礦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第2篇x煤礦要害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煤礦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要害場所的管理,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機電專業(yè)“管理制度”中對機電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要害場所入口處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字樣的警示牌,外來人員
必須持有關工作證明,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登記后進入機房、硐室。
(三)要害場所內必須懸掛與實際相符的供電系統(tǒng)圖。有高壓電氣設備時,要害場所的入口處和要害場所內必須在明顯地點懸掛“高壓危險”字樣警示牌。
(四)要害場所值班人員應熟悉本場所供電系統(tǒng)圖和設備分布圖,熟知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掌握操作方法,能獨立工作。如果發(fā)生事故必須妥善保護現(xiàn)場,如實匯報情況,及時聯(lián)系處理。
(五)要害場所值班人員嚴格現(xiàn)場交接班,值班期間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
(六)采區(qū)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無人值班的變電硐室必須關門加鎖,有專門人員巡回檢查。
(七)煤礦的配電房、通風機房必須有專人 24 小時值班管理,值班人員必須經過相關資質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八)要害場所內的設備必須分別編號,標明用途,有停送電標志。(九)要害場所必須配置滅火器材。
第2篇 x煤礦要害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機房。
2、未經保衛(wèi)部門和機電科批準,不準參觀。
3、門窗齊全完整。
4、消防器材齊全可靠。
5、發(fā)現(xiàn)可疑,立即向礦保衛(wèi)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