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亭小學教育工會民主管理制度
根據(jù)*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精神,學校應建立和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它對調(diào)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實行科學領導,提高教育質(zhì)量有重要意義?,F(xiàn)制定如下民主管理制度:
1、校務會議制度。學校校務會成員由黨、政、工、團、總輔導員等成員組成,作為審議機構,每月對涉及學校重大事情,重要規(guī)章制度,重要的活動進行研究,提出意見、建議。
2、教代會制度。每年至少召開一至二次教代會。根據(jù)《教代會條例》要求,保證教代會工作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要認真落實教代會的四項職權。充分體現(xiàn)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權益。
3、決策過程民主化制度。凡屬學校重大問題,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在決策過程中都要充分聽取教職工的意見、建議,在民主集中的基礎上作出決策??赏ㄟ^各種會議(校務會、支委會、行政會、教代會、專題討論等)或通過談話、對話、征詢、合理化建議等形式,廣泛傾聽群眾意見,集中群眾智慧、民主辦學。
4、民主評議干部的制度。定期在教職工中對干部進行民主評議。對校長任期屆滿進行民主評議,校長需作述職報告,接受教職工的評議和民主測評。新任校長要接受屆中考核和測評,并由教代會或工會作出測評報告和考核結(jié)果的報告,報上級部門,供獎懲和任用時參考。
5、校務公開制度。學校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公開校務,校務公開分為對社會公開和教職工公開,其公開的項目、內(nèi)容按校務公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