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危險藥品管理制度
壩北小學危險藥品管理制度
一、危險品必須指定熟悉危險品業(yè)務的專人保管,危險藥品庫內要配備必要的消防、防盜、通風等防護設施。做好通風排氣工作,嚴禁煙火,對儲存的危險品應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二、要將危險品分隔存放在危險品柜內,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存放劇毒藥品的專柜要雙人雙鎖保管。禁止在實驗室內存放食品。
三、要嚴格危險品領用手續(xù),領用危險品時,必須由教師親筆在危險品領用單上簽名并負責領出藥品的安全保護工作,要切實防止因保管不善而發(fā)生意外,嚴禁由學生代領。
四、領用人對危險品的性質、防護及發(fā)生意外后的應急措施等,必須事先熟悉。學生在使用危險品時,教師應詳細指導。
五、使用后剩余的危險品,應立即送還,并妥善保管。對廢液、殘物,要認真按國家有關要求處理好。如發(fā)現(xiàn)危險品特別是劇毒品被盜,要立即報告校領導,并通知當?shù)毓膊块T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