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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起重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起重作業(yè)安全,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設備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方案
1、起重吊裝作業(yè)屬高處危險作業(yè),作業(yè)條件多變,施工技術也比較復雜,施工前按電力建設規(guī)定范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2、編制施工方案范圍
1)大型起重機械(30t以上)拆裝、移位及負荷試驗。
2)大型構件吊裝運輸(包括超載、超高、超寬、長運輸)。
二、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yè)票項目
1、起重量達到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90%及以上
2、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作業(yè)。
3、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其附近作業(yè)。
4、爆炸品危險品。
5、精密物件、價格昂貴設備的裝卸及運輸。
6、超載、超高、超寬,超長物體吊裝運輸。
三、起重機械
1、起重機械重新組裝后,應進行試運轉試驗和驗收,取得當?shù)厥屑壱陨霞夹g監(jiān)督部門下發(fā)的準用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各式起重機的技術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3、移動式懸掛臂起重機如履帶式、汽車式(鐵路式除外)異地使用沒有拆解主機部份,可以自行檢測試驗合格后使用。原合格證只要不過期可以繼續(xù)使用,不必再到當?shù)厥幸陨霞夹g監(jiān)督部門重新檢驗和辦證。
4、起重機的試驗對拆裝、拆遷、大修或改變重要性能的起重機械要進行試驗。
1靜負荷試驗:按125%離地10cm,懸空10分鐘看構架永久變形則應修理加固或降低原定最大起重量方可使用。
橋式起重機主梁跨中下?lián)现翟?/700時不能修復應報廢。
對定期技術檢驗的應為110%重量。
2動負荷試驗
按110%重量反復進行卷揚、移動、旋轉或變幅以檢驗各部的運行情況。
5、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
1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機應安裝重量限制器,對最大起重量大于6噸的起重機如設有起重顯示裝置,則其數(shù)值誤差不得大于指示值的5%。當起重量大于相應工況下額定值,并小于額定值110%時,應切斷上升方向電源,但機構可做下降方向運動。
2起重力矩限制器
起重機必須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其作用是防止塔機超載的安全裝置,避免塔機由于嚴重超載而引起塔機的傾覆拆臂等惡性事故。力矩限制器僅對塔機臂縱垂直平面內的超載力矩起防護作用,不能防護斜吊、風載、軌道的傾斜或陷落等引起的傾翻事故。當起重力矩超過其相應幅度(相應情況)的規(guī)定值并小于規(guī)定值的110%起重力矩限制器應起作用,停止提升方向及幅度增大方向的電源,但機構可以做下降和減小幅度方向的運動。
3起升高度限制器
起重機安裝在吊鉤上極限位置800mm的起升高度限位器,當?shù)蹉^接觸到起重臂頭部800mm或與載重小車之前,或是下降到最低點(地面或地面以下若干米)以前,使起升機構自動斷電并停止工作。
4幅度限位器
用來限制起重臂在俯仰到一定限度之前發(fā)出警報,當達到限定位置時則自動切斷電源。動臂式塔機的臂架低位高位的幅度限制器是用以防止臂架變幅時,變幅到仰角極限位置時(一般與水平角為63o-70o之間)切斷變幅機構的電源,使其停止工作,同時還設有機械止擋,以防臂架因起幅中的慣性而后翻。小車運行變幅或塔機的幅度限制器用來防止運行小車超過最大或最小幅度的兩個極限位置。一般小車變幅限位器是安在臂架小車運行軌道前的兩端,用行程開關達到控制。小車限位開關動作后要保證小車停車時距端部緩沖裝置最小距離為200mm。
5行程限位器
1)大車行程限位器
軌道式起重機運行機構,應在每個運行方向裝設行程限位位開關,在行程端部應安裝限位開關擋鐵。擋鐵的安裝位置應充分考慮起重機的制動行程保證起重機在駛入軌道末端時或與同一軌道上其它起重機相距在不小于0.5m范圍內時能自動停車。擋鐵的安裝距離應小于電纜長度。
2)小車行程
設于小車變幅式起重臂頭部和根部,包括終點開關和緩沖器,用來切斷小車牽引機構的電路,防止小車越位造成安全事故。
6回轉限制
對回轉部分不設集電器的起重機,應安裝回轉限制器?;剞D限制器在非工作狀態(tài)下必須保證可自由旋轉。
7夾軌鉗
保證在非工作狀態(tài)下固定起重機不能移動。
8緩沖器
大車(小車)緩沖器安裝在擋鐵架上或起重機上。
9排障擋板
擋板與鐵軌間隙不大于5mm。
10風速儀
超過50m的起重機要安裝風速儀。
11障礙指示燈
超過30m塔機在最高處安裝紅色障礙指示燈。
12吊鉤保險
一般采用機械卡環(huán)或用彈簧控制。
13鋼絲繩防脫槽裝置
用以防止鋼絲繩在傳動中脫離滑輪槽的作用。
四、起重機械分類
1、行走式起重機械
1汽車式常見的為8-50t安全要求:
1)支腿必須堅實鋪墊道木以加大承壓面積。
2)支腿后應將車身調平鎖住,才可工作。
3)工作時6級及以上風力停止工作。
2輪胎式起重機
行駛和起重操作在一室,行走裝置為輪胎。起重臂為格式或箱形伸縮式,液壓支腿。
3屐帶式
本機操作靈活可360度回轉,也可載荷行駛。越野性好,但對道路破壞性大。安全要求:
1)禁止斜拉,斜吊。
2)禁止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
2、垂直運輸?shù)跹b
1塔式起重機
1)按結構有固定式;有移動式;自升式(圓筒吊)。
2)按變幅方式:有動臂變幅起重機;折臂式起重機;同時也可以具備臂變幅和小車變幅性能。
3)小車變幅即起重臂不變,小車運動。
2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
1)施工升降機(又稱外用電梯,施工電梯、附壁式升降機)是一種使用工作籠沿軌架作垂直運動用來運送人和物料的機械。
2)物料提升機
以卷揚機為動力,以綱絲繩為傳動,以吊籠(吊藍)為工作裝置。以結構不同又分龍門架式和井架式物料提升機,龍門架式物料提升機:以地面卷楊機為動力,由兩面立柱與梁構成架式,吊藍(吊籠)在兩立柱間沿軌道作垂直運動的提升機。井架式物料提升機:以地面卷揚機為動力,由型鋼組成井字架體,吊籠(吊藍)在井孔內或架體處側沿軌道作垂直運動的提升機。30m以下為低架物料提升機,30m(不含30m) 以上為高架物料提升機。物料提升機的纜風繩、直徑不小于9.3mm(安全系數(shù)為3.5)。提升機20m以下不少于1組(4-8根)提升機高度20-30m時不少于2組。30m以上(不含30m)的高架物料提升機不得使用纜風繩。
第2篇 起重作業(y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為了確保起重作業(yè)安全,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設備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方案
1、起重吊裝作業(yè)屬高處危險作業(yè),作業(yè)條件多變,施工技術也比較復雜,施工前按電力建設規(guī)定范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2、編制施工方案范圍
1)大型起重機械(30t以上)拆裝、移位及負荷試驗。
2)大型構件吊裝運輸(包括超載、超高、超寬、長運輸)。
二、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yè)票項目
1、起重量達到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90%及以上
2、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作業(yè)。
3、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其附近作業(yè)。
4、爆炸品危險品。
5、精密物件、價格昂貴設備的裝卸及運輸。
6、超載、超高、超寬,超長物體吊裝運輸。
三、起重機械
1、起重機械重新組裝后,應進行試運轉試驗和驗收,取得當?shù)厥屑壱陨霞夹g監(jiān)督部門下發(fā)的準用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各式起重機的技術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3、移動式懸掛臂起重機如履帶式、汽車式(鐵路式除外)異地使用沒有拆解主機部份,可以自行檢測試驗合格后使用。原合格證只要不過期可以繼續(xù)使用,不必再到當?shù)厥幸陨霞夹g監(jiān)督部門重新檢驗和辦證。
4、起重機的試驗對拆裝、拆遷、大修或改變重要性能的起重機械要進行試驗。
1靜負荷試驗:按125%離地10cm,懸空10分鐘看構架永久變形則應修理加固或降低原定最大起重量方可使用。
橋式起重機主梁跨中下?lián)现翟?/700時不能修復應報廢。
對定期技術檢驗的應為110%重量。
2動負荷試驗
按110%重量反復進行卷揚、移動、旋轉或變幅以檢驗各部的運行情況。
5、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
1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機應安裝重量限制器,對最大起重量大于6噸的起重機如設有起重顯示裝置,則其數(shù)值誤差不得大于指示值的5%。當起重量大于相應工況下額定值,并小于額定值110%時,應切斷上升方向電源,但機構可做下降方向運動。
2起重力矩限制器
起重機必須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其作用是防止塔機超載的安全裝置,避免塔機由于嚴重超載而引起塔機的傾覆拆臂等惡性事故。力矩限制器僅對塔機臂縱垂直平面內的超載力矩起防護作用,不能防護斜吊、風載、軌道的傾斜或陷落等引起的傾翻事故。當起重力矩超過其相應幅度(相應情況)的規(guī)定值并小于規(guī)定值的110%起重力矩限制器應起作用,停止提升方向及幅度增大方向的電源,但機構可以做下降和減小幅度方向的運動。
3起升高度限制器
起重機安裝在吊鉤上極限位置800mm的起升高度限位器,當?shù)蹉^接觸到起重臂頭部800mm或與載重小車之前,或是下降到最低點(地面或地面以下若干米)以前,使起升機構自動斷電并停止工作。
4幅度限位器
用來限制起重臂在俯仰到一定限度之前發(fā)出警報,當達到限定位置時則自動切斷電源。動臂式塔機的臂架低位高位的幅度限制器是用以防止臂架變幅時,變幅到仰角極限位置時(一般與水平角為63o-70o之間)切斷變幅機構的電源,使其停止工作,同時還設有機械止擋,以防臂架因起幅中的慣性而后翻。小車運行變幅或塔機的幅度限制器用來防止運行小車超過最大或最小幅度的兩個極限位置。一般小車變幅限位器是安在臂架小車運行軌道前的兩端,用行程開關達到控制。小車限位開關動作后要保證小車停車時距端部緩沖裝置最小距離為200mm。
5行程限位器
1)大車行程限位器
軌道式起重機運行機構,應在每個運行方向裝設行程限位位開關,在行程端部應安裝限位開關擋鐵。擋鐵的安裝位置應充分考慮起重機的制動行程保證起重機在駛入軌道末端時或與同一軌道上其它起重機相距在不小于0.5m范圍內時能自動停車。擋鐵的安裝距離應小于電纜長度。
2)小車行程
設于小車變幅式起重臂頭部和根部,包括終點開關和緩沖器,用來切斷小車牽引機構的電路,防止小車越位造成安全事故。
6回轉限制
對回轉部分不設集電器的起重機,應安裝回轉限制器?;剞D限制器在非工作狀態(tài)下必須保證可自由旋轉。
7夾軌鉗
保證在非工作狀態(tài)下固定起重機不能移動。
8緩沖器
大車(小車)緩沖器安裝在擋鐵架上或起重機上。
9排障擋板
擋板與鐵軌間隙不大于5mm。
10風速儀
超過50m的起重機要安裝風速儀。
11障礙指示燈
超過30m塔機在最高處安裝紅色障礙指示燈。
12吊鉤保險
一般采用機械卡環(huán)或用彈簧控制。
13鋼絲繩防脫槽裝置
用以防止鋼絲繩在傳動中脫離滑輪槽的作用。
四、起重機械分類
1、行走式起重機械
1汽車式常見的為8-50t安全要求:
1)支腿必須堅實鋪墊道木以加大承壓面積。
2)支腿后應將車身調平鎖住,才可工作。
3)工作時6級及以上風力停止工作。
2輪胎式起重機
行駛和起重操作在一室,行走裝置為輪胎。起重臂為格式或箱形伸縮式,液壓支腿。
3屐帶式
本機操作靈活可360度回轉,也可載荷行駛。越野性好,但對道路破壞性大。安全要求:
1)禁止斜拉,斜吊。
2)禁止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
2、垂直運輸?shù)跹b
1塔式起重機
1)按結構有固定式;有移動式;自升式(圓筒吊)。
2)按變幅方式:有動臂變幅起重機;折臂式起重機;同時也可以具備臂變幅和小車變幅性能。
3)小車變幅即起重臂不變,小車運動。
2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
1)施工升降機(又稱外用電梯,施工電梯、附壁式升降機)是一種使用工作籠沿軌架作垂直運動用來運送人和物料的機械。
2)物料提升機
以卷揚機為動力,以綱絲繩為傳動,以吊籠(吊藍)為工作裝置。以結構不同又分龍門架式和井架式物料提升機,龍門架式物料提升機:以地面卷楊機為動力,由兩面立柱與梁構成架式,吊藍(吊籠)在兩立柱間沿軌道作垂直運動的提升機。井架式物料提升機:以地面卷揚機為動力,由型鋼組成井字架體,吊籠(吊藍)在井孔內或架體處側沿軌道作垂直運動的提升機。30m以下為低架物料提升機,30m(不含30m) 以上為高架物料提升機。物料提升機的纜風繩、直徑不小于9.3mm(安全系數(shù)為3.5)。提升機20m以下不少于1組(4-8根)提升機高度20-30m時不少于2組。30m以上(不含30m)的高架物料提升機不得使用纜風繩。
五、安全作業(yè)規(guī)定
1、通則
1起重機作業(yè)時速度應均勻平衡,不得突然制動或在沒有停穩(wěn)時作反向行走或回轉,落物時應低速輕放。
2單臺起重機嚴禁同時操作三個動作,雙臺起重機嚴禁同時操作兩個動作。
3動臂式起重機在接近額定載荷情況下,嚴禁降低起重臂.
4起重機應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圍內作業(yè),不得利用限位器的動作來代替正規(guī)操作。
5兩臺起重機起吊時每臺負荷不得超過本身80%的額定能力。
6起吊中嚴禁在伸臂及吊物下站人或通過.
7起重作業(yè)完畢后,應摘除掛在吊鉤上的千斤繩,并將吊鉤升起,對于用油壓或氣壓制動的起重機,應將吊鉤降至地面,吊鉤鋼絲繩呈收緊狀態(tài)。懸臂式起重機應將起重臂放至40度—60度剎住制動器,所有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并切斷主電源。如有6級以上大風,應將臂桿轉至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風力將達7級以上應將臂桿放下。汽車式起重機還應將支腿全部支出。
8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凍結在地下的物件不得起吊。
9嚴禁以運行的設備管道以及腳手架平臺等作為起重物的承力點。
10風力五級不得進行受風面積大的起吊作業(yè)。
2、移動式起重機
1停放或行走時,其車輪,支腿或履帶的前端或外側與溝坑邊緣的距離不得小于溝、坑深度的1.2倍,否則必須采取防傾防坍塌措施。
2作業(yè)時,起重機處于平坦,堅實的地面上。
3汽車式起重機除具有吊物行走性能除外,均不得吊物行走。
4汽車式起重機行走時,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掛鉤架上并將鋼絲繩收緊。
5履帶式起重機行駛時,回轉盤、臂桿及吊鉤應固定住,下坡時不得空擋滑行。
6履帶式起重機吊物行走時,吊物應位于起重機的正前方,并用繩索拉住,緩慢行走,吊物離地面不得超過50cm,吊物重量不得超過工況允許值2/3。
7行走起重機在帶電體區(qū)作業(yè)和靠近架空線路作業(yè)的最小安全距離(如表)。長期或頻繁作業(yè)應有隔離措施。
(火電廠部分表9.2.1)
電壓kv
<1
1-10
35
110
220
500
安 全距
離m
高度
1.5
3
4
5
6
國網電氣表2.1, 5m
水平方向
1
1.5
2
4
6
表2.2,4.55 m
表4.1,5m
8加油時嚴禁吸煙或動明火。油著火時,應使用泡沫滅火器或砂土撲滅,嚴禁用水澆潑。
9鐵路式起重機在接近允許負荷時應夾好鐵軌鉗,支好支撐并試吊。帶負荷行走不許超過當時工況下的80%。
10禁止使吊鉤斜著拖吊重物,在吊鉤已掛上而被吊物尚未提起時,禁止起重機移動或作旋轉動作.
11起重機應配備滅火器,駕駛室內鋪橡膠絕緣墊,嚴禁放易燃物品。
3、塔式及龍門式起重機
1兩臺塔式起重機臂架或機身之間最小距離不少于2m。
2兩臺起重機在同一條軌道上作業(yè)吊物之間距離不能少于3m。
3塔式起重機作業(yè)后將起重臂降至要求角度。
4、橋式及爐頂式起重機
1任何人員不得在行車軌道上行走。
2作業(yè)后將吊勾升起,切斷電源。汽機房內的橋式起重機不得停在運行機組的上方。
5、卷揚機
1卷繞在卷筒上的鋼絲繩不應少于5圈,回卷后最外層鋼系繩應低于卷筒突緣2倍鋼系繩直徑的高度。
2作業(yè)前進行試車,確認卷揚機設置穩(wěn)固,防護設施、電氣絕緣,離合器、制動裝置、保險棘輪、導向滑輪、索具等一律合格后方可使用。
3不得跨越行走中的鋼絲繩,不得在鋼絲繩及導向滑輪內側逗留或通過。
6、施工電梯
1電梯各安裝的保護和避雷接地裝置,并保持接地良好。
2啟動前檢查電氣和各限位裝置,梯籠門,圍護門等連鎖裝置良好并進行空車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電梯每班首次載重運行,必須從最低層上升。嚴禁自上而下。當梯籠升離地面1-2m時應停車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正??梢允褂?不正常必須修理后投入運行。
4暴風雨后,對電梯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使用。
5各式起重機的齒輪,轉軸,對輪等露出的轉動部分,均應安裝保護裝置。
7、鋼絲繩、吊鉤等
1鋼絲繩安全系統(tǒng)。
1)拖拉繩3.5倍。
2)人力起重4.5倍。
3)機械動力5-6倍。
4)綁扎起重綁扎繩10倍。
5)用于載人14倍。
2繩索在使用前必須仔細檢查,所承受的荷重不準超過規(guī)定。
3u型螺栓規(guī)定負荷,按最小載面800kg/cm2計標。
4環(huán)繩結合段長度不小于鋼絲繩直徑20倍,但最短不少于300mm。
5通過滑輪或滾筒的鋼絲繩不準有接頭。
6其它繩索用作吊繩時,其許用力不得大于0.98 kn/cm2。用作綁扎繩時,許用力應降低50%。
7鋼絲繩卡子最少3個。
六、起重作業(yè)人員安全職責
起重作業(yè)人員屬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1、起重司機
1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2做好值班記錄。
3當班時對制動、吊鉤、鋼絲繩和各種安全設置進行檢查,確認無誤方可工作。
4操作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無論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執(zhí)行。
2、起重指揮人員
1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方案。
2正確使用標準信號進行指揮。
3負責無關人員的清場。
3、司索人員
1負責起重作業(yè)捆綁工作。
2負責起重前安全檢查。
3有權拒絕指揮人員違章指揮。
4經常檢查起重工器具,停用不合格工器具。
5經常清理施工現(xiàn)場。
七、起重作業(yè)“十不吊”
1、超載;2、重量不明;3、棱角不防;4、照明不足;5、偏拉斜吊重物;6、安全裝置失靈;7、物件埋在地下;8、指揮信號不明或多人指揮;9、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10 、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