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水電技術領班崗位職責要求
水電技術領班崗位職責
1、服從上司安排,抓好本組各項管理工作,確保供水供電系統(tǒng)、監(jiān)控系統(tǒng)、照明系統(tǒng)、門禁系統(tǒng)正常運作。
2、負責做好各種工作調配,包括各種材料的申購、領用、分發(fā)、崗位落實、人員輪休安排、頂崗作業(yè)等,確保本組工作運作正常。
3、負責抓好日常各種公共水電維修,并做好上門有償維修服務,確保業(yè)主滿意。
4、負責組織定期檢查小區(qū)路燈照明、發(fā)電機房、各種空調、背景音樂設備、水景設施、自動噴淋設施、門禁系統(tǒng)、道閘系統(tǒng)、可視對講、
5、按工程圖紙負責做好苗木采購計劃,并配合做好綠化種植工程。
6、負責協(xié)調各種機械使用的調度,協(xié)調做好各種植物的修剪,并做好各種機械的維修與養(yǎng)護。
7、負責巡查、抽查各綠化責任區(qū)管理情況,監(jiān)督屬下員按工作量化標準、作業(yè)程序開展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糾正。
8、負責組織和開展滅殺“四害”具體工作,并做好各種預防措施。
9、監(jiān)督屬下員工合理使用各種綠化用品用料,杜絕各種浪費現(xiàn)象。
10、督導屬下員工規(guī)范操作各種綠化機械,確保作業(yè)安全。
11、監(jiān)督屬下員工崗位紀律,杜絕各種串崗、離崗、逗留等現(xiàn)象,維護工作嚴肅性。
12、監(jiān)督屬下員工保持良好的儀表儀容,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13、完成公司下達的各種臨時工作任務。
---完---
編 制:審批:
維 護:生效日期:
抄 報:董事辦、總經辦、行政人事部各1份
下 發(fā):各物業(yè)管理處各1份
第2篇 水電技術工崗位職責
1,有市政景觀工程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
2,現(xiàn)場操作工種;
3,持證上崗。
第3篇 水電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
水利水電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 1、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驗;
2、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以上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
3、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yè)績不少于2項。
水利水電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發(fā)電、供水、治澇、水環(huán)境治理等為目的的各類工程,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壩、堤、水閘、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與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過木、過魚建筑物、地基處理)建設、水電站建設、水泵站建設、水力機械安裝、水工金屬結構制造及安裝、電氣設備安裝、自動化信息系統(tǒng)、環(huán)境保護工程建設、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土地整治工程建設,以及與防汛抗旱有關的道路、橋梁、通訊、水文、鑿井等工程建設,與上述工程相關的管理用房附屬工程建設等。)
水利水電工程二級資質標準的業(yè)績:
1、庫容50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15米以上或庫容1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30米以上的水庫、水電站大壩;
2、過閘流量60立方米/秒的水閘(不包括橡膠壩等);
3、總裝機容量10mw以上水電站;
4、總裝機容量500kw(或流量≥8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5、洞涇≥4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他型式)且長度≥200米的水工隧洞;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筑20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筑60萬立方米以上或灌漿6萬米以上或防滲墻4萬平方米以上;
7、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 1、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驗;
2、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以上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
3、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yè)績不少于2項。
水利水電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發(fā)電、供水、治澇、水環(huán)境治理等為目的的各類工程,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壩、堤、水閘、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與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過木、過魚建筑物、地基處理)建設、水電站建設、水泵站建設、水力機械安裝、水工金屬結構制造及安裝、電氣設備安裝、自動化信息系統(tǒng)、環(huán)境保護工程建設、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土地整治工程建設,以及與防汛抗旱有關的道路、橋梁、通訊、水文、鑿井等工程建設,與上述工程相關的管理用房附屬工程建設等。)
水利水電工程二級資質標準的業(yè)績:
1、庫容50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15米以上或庫容1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30米以上的水庫、水電站大壩;
2、過閘流量60立方米/秒的水閘(不包括橡膠壩等);
3、總裝機容量10mw以上水電站;
4、總裝機容量500kw(或流量≥8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5、洞涇≥4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他型式)且長度≥200米的水工隧洞;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筑20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筑60萬立方米以上或灌漿6萬米以上或防滲墻4萬平方米以上;
7、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